福建省74家水泥、造纸等企业列入落后产能差别电价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安联盛制品厂等3家企业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安联盛制品厂等3家企业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4.22•【字号】闽经贸能源[2008]247号•【施行日期】2008.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安联盛制品厂等3家企业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8〕247号)漳州市经贸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根据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7〕206号)有关规定,华安联盛制品厂、东辉铁厂、龙海市角美鸿龙铸造厂3家企业提出了重新界定企业分类的甄别申请,漳州市经贸、物价部门进行了初审,省经贸委、省物价局联合组成甄别小组对这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甄别。
现将华安联盛制品厂等3家企业的甄别认定结果和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华安联盛制品厂等3家企业甄别认定结果(一)华安联盛制品厂(现更名为漳州宝力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利用原有厂房和供电设施改制转产废铝纸及废塑料综合回收利用,厂内已没有生产地条钢产品所具有的工频感应电炉及铸造等设备。
(二)东辉铁厂(现更名为华安县沙建镇福全钢筋加工厂)利用原有厂房和供电设施改制转产后主要产品为塑料米(废塑料回收利用),厂内已没有生产地条钢产品所具有的工频感应电炉及铸造等设备。
(三)龙海市角美鸿龙铸造厂(现更名为漳州金源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原有厂房和供电设施改制转产为矿粉加工企业,主要产品石灰石粉,且厂内已没有生产地条钢产品所具有的工频感应电炉及铸造等设备。
根据国办发〔2006〕77号文的钢铁行业企业分类划分标准,以上3家企业已不属于淘汰类钢铁企业。
二、经研究,同意华安联盛制品厂(漳州宝力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辉铁厂(华安县沙建镇福全钢筋加工厂)及龙海市角美鸿龙铸造厂(漳州金源建材有限公司)3家企业从本文下发月份抄见电量起恢复执行正常电价。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公布水泥行业居首

据 悉 ,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海 螺 盘 江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水 泥窑 城 市 生 活垃 圾处 理 系统 2 0 1 4年 9月 即 将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 目前 , 工 程 量 已 完 成 7 0 % , 垃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保 山 西 庄 建 材 水 泥 垃 圾 处 理 系 统 日处 理
8 0 0 t城 市 生 活 垃 圾 , 成 为 全 国 最 大 的 水 泥 窑 城 市 生活 垃圾 处 理 系统 。
据 有 关 数据 显 示 ,2 0 1 4年 我 国 “ 五一” 过 后全
国 水 泥 市 场 环 比微 跌 0 . 1 7 % , 行 业 旺 季 不 旺 特 征
公 司 、镇 雄县 天 源建 筑 建 材公 司水 泥厂 。
( 熊 云川 )
圾 联 合 厂 房 建 设 和 设 备 安 装 正 在 进 行 , 累 计 投 资
8 5 0 0万 元 。
据 海 螺 盘 江 水 泥 工 艺 主 管 贺 涛 介 绍 , 目前 , 全 国 在 建 海 螺 垃 圾 处 理 系 统 中 , 在 贵 州 境 内 , 贵
公 司 、 云 南 光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土 官 水 泥 厂 、 瑞 丽
步理 顺 电价 形 成 机 制 ,对 实 现 资 源 的合 理 配 置 以
及 行 业 结构 的调 整 升级 都 具 有非 常 重要 的意 义 。
( 摘 自 中 国建 材 数 字 报 网)
市 瑞 鑫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金 平 县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镇 沅 县 水 泥 厂 、 景 谷 泰 毓 水 泥 厂 、 云 南 普 全 国 最 大 水 泥 窑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系 统 将 在 贵 州 遵 义 投 入 运 营
地区落后产能淘汰转型方案(2篇)

地区落后产能淘汰转型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转型升级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一些地区仍存在落后产能过剩的问题,这既影响到了地区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也阻碍了国家经济的整体进步。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产能淘汰转型方案,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
二、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因1. 市场需求不足:部分地区的产能过剩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不足,产品供过于求。
2. 技术设备落后:一些地区的企业技术设备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导致成本高、质量差。
3. 环境污染严重:一些落后产能企业环境污染严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1. 适度规模:根据市场需求和地区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淘汰落后产能的规模。
2. 公平公正: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设备水平和环境影响等因素,公平公正地确定淘汰名单。
3. 保障员工权益: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要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就业机会。
四、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任务和方案1. 市场导向,促进产能转型升级- 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升级转型- 加强市场监测和预测,优化产能布局,推动产能优化配置-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2. 资本引导,推动产能转型升级- 增加政府对新技术、新产业的资金支持,促进转型升级- 加大对绿色生产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的投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推动企业间的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资源共享3. 政策激励,推动产能转型升级- 减免税收政策: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投资、创新和转型升级给予税收减免和支持- 建立特殊基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落后产能企业的准入门槛,促进优胜劣汰,推动转型升级4. 人才培养,推动产能转型升级- 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加强企业和高校的合作,培养适应新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建立培训基地,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员工提供培训和转岗机会五、落实转型方案的保障措施1. 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监管和管理2. 健全产能转型升级的评估机制,及时评估转型效果和存在的问题3. 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帮助企业了解和适应转型政策4. 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大对造假和规避淘汰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5. 建立企业重整机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助措施六、总结通过制定和实施上述淘汰落后产能转型方案,可以有效地遏制和解决地区产能过剩问题,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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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我省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水平提升。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部分行业落后产能比重仍然较大,已成为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一)主要原则1.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全省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全省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经贸函发展[2009]493号【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8.10【实施日期】2009.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全省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通报(闽经贸函发展〔2009〕493号)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十一五”以来,各有关设区市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6]608号)以及省政府与设区市政府签订的《福建省淘汰水泥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开展淘汰水泥落后产能、调整水泥工业结构工作,现将截止今年上半年各相关设区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各相关设区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省在“十一五”期间计划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责任目标为1668万吨,截止2009年6月,全省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958.6万吨(含无证和违规建设),比目标任务1668万吨增加17.4%,超额完成290.6万吨。
具体如下:1、龙岩市:累计完成淘汰数1248万吨(其中无证、违规建设401万吨),完成签约责任书规定任务856万吨的145.8%(含无证、违规建设)。
2、三明市:累计完成淘汰数332.6万吨,完成签约责任书规定任务450万吨的73.9%。
3、泉州市:累计完成淘汰数269万吨(其中无证、违规建设20.7万吨),完成签约责任书规定任务274万吨的98.2%(含无证、违规建设)。
4、南平市:累计完成淘汰数91万吨(其中违规建设13万吨),完成签约责任书规定任务70万吨的130.0%(含违规建设)。
5、漳州市12万吨、莆田市6万吨的签约责任书任务均已100%全面完成。
二、水泥落后产能主体设备拆除情况全省计划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主体设备218台(套),已经淘汰并拆除主体设备193台(套),拆除率88.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强,部分地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责任不够落实,当前我国一些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已经成为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1.发挥市场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税收杠杆调节,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
2.坚持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30•【字号】闽政文[2007]218号•【施行日期】200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07]2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确保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圆满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坚持开发建设与节约保护并重、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目标要求,制定我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但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现象仍然存在。
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与环境难以承受,经济发展难以为继。
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专项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大力实施节能和环保项目,加快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但是,一些地方、部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2007年度淘汰落后水泥产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2007年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标准比例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经贸能源[2008]193号【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08.03.25【实施日期】200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2007年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标准比例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8〕193号)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经贸委(经委、建设局)、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根据2007年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情况,按照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二批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7〕741号)有关规定,决定调整部分水泥企业全厂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比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闽经贸函发展〔2008〕100号文确认的各设区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情况,对于列入淘汰计划并已经实施主体设备拆除(厂内已无落后水泥产能)的水泥企业从2008年1月1日起恢复执行正常电价(详见附件1);对于列入淘汰计划并已拆除部分落后水泥生产线后仍存在落后产能的水泥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2)。
二、统一全省落后水泥产能企业的年产能计算标准:φ3.1M>窑径≥φ3M,按产能10万吨/年计算;φ3M>窑径≥φ2.8M的,按产能8.8万吨/年计算,φ2.8M>窑径≥φ2.5M的,按产能7.5万吨/年计算;窑径<φ2.5M的,按6.0万吨/年计算。
根据统一后的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计算标准,对部分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比例进行微调(详见附件3)。
三、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比例调整后的水泥企业根据闽经贸能源〔2007〕741号文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全厂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闽经贸能源〔2007〕74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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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纸业信息】2012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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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纸业
福建省74家水泥、造纸等企业列入落后产能差别电价名单
东南快报2012-08-08报道:继早前公布2012年第一批22家执行落后产能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后,近日,福建省经贸委再度联合省物价局下达2012年第二批52家执行落后产能差别电价企业名单,主要集中在水泥、造纸、冶金等行业。
我省将严禁各地方以各种名目对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已实施的地方应立即停止执行,并防止落后产能企业通过变更企业名称等手段逃避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按照要求,电网企业应自觉抵制执行地方政府违规出台的对落后产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直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根据规定,所有列入当年国家或我省落后产能淘汰名单的企业全部列入当年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并按期淘汰落后产能,未能按期淘汰的,自第二年1月份起,其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第1年加价标准的2倍,自
第三年1月起,其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第一年加价标准的3倍。
基于此,所列两批企业分别从2012年6月、8月抄见电量起执行差别电价,各相关供电企业对名单中淘汰类型为“国家淘汰”的企业,2012年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正常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千瓦时,2013年加价0.6元/千瓦时,2014年起加价1.2元/千瓦时;对淘汰类型为“自主淘汰”的企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正常电价基础上加价0.1元/千瓦时,2013年加价0.2元/千瓦时,2014年起加价0.3元/千瓦时;凡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价在高峰时段按规定上浮,在低谷时段不下浮,加价部分不执行浮动。
此外,我省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征收的差别电价资金收入全额返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于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并视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排拨付。
邵武利良包装用品项目预计明年5月投产
大武夷新闻网2012-07-30报道:24日,邵武利良包装用品生产项目工地上,工人借助吊车进行钢结构厂房主结构立柱安装。
该项目是
省重点项目,总投资1.5亿元,占地94.8亩,将新上年产1万平方米包装用品生产线2条,预计年内可完成主厂房建设,明年5月投产。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
江苏南通取消王子排海工程项目
新华网2012-07-30报道:记者28日从江苏省南通市政府获悉,因担心影响环境,南通市宣布取消“王子排海工程项目”。
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是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在南通投资兴建的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条年产40万吨的高档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