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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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社会学概论-第二章 社会体系-586

大学教育-社会学概论-第二章 社会体系-586

2、两个级数
▪ 人口以几何级数增长; ▪ 生活资料只能是算术级数增长。 ▪ 因此,人口增长大大快于生活资料的增长
速度,如果不加干预,必将人口过剩、食 物匮乏
3、抑制人口增长的两种途径
▪ 积极性抑制: 增加死亡率,减少现存人口。 手段:战争、瘟疫、饥荒、疾病等
▪ 预防性抑制: 限制出生人数。 手段:晚婚、避孕、杀婴、节欲
2、人口进入老龄化行列:
▪ 2000年:65岁及以上:8811万人,占6.96%(1990年为5.6%)
▪ 60岁以上已接近1.41亿,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 老年人总数的1/5,占亚洲的1/2。
▪ 2004年,中国的老年人口仅占11%。到2040年,中国老年 人总数将达到4.11亿,占29%,将超过法国、德国、意大 利、日本和英国目前的人口总和。
▪ 0-14岁:28979万人,占22.89%;15-64岁:88793万人, 占70.15%;65岁及以上:8811万人,占6.96%。
同四普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4.80个百分点,65岁 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1.39 个百分点。
▪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2月26日发布的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802万人,比 上年末增加67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08 万人,出生率为12.14‰;死亡人口935万 人,死亡率为7.06‰;自然增长率为 5.0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0.56。
如此循环往复,使人口发展呈现为一种 波动的规律。
(三)马克思主义的人口思想
▪ 过剩人口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驳斥了马尔萨斯的人口压力假设。
▪ “两种生产”的原理: 生产本身可分为两种:生活资料的生产和 人自身的生产,前者是根本性的,决定人 的生产。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笔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笔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笔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笔记》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时代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确立的。

新时代是中国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历史时期。

新时代的内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设计,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阶段。

新时代的基本特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设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章: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是中国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对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新的任务。

解决矛盾的路径: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三章: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先进社会文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推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全面深化。

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作为党的最终目标,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

结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伟大工程、进行伟大斗争,凝聚起来的近现代中国最大的政治共识,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长期斗争的历史经验的集中体现。

第二章 利益、权力、权利与政治

第二章 利益、权力、权利与政治

这种差异和重合,形成了社会主体之间
的不同利益关系。
二、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就是不同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人是利

益的载体,所以,利益关系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关系。
这个人可以是个人、群体,如政党、国家。就是说, 利益关系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个人与政党、
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群体与群体、与政
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关于利益关系,有三个相关问题。
如果不是民主制度,而是其它制度,就可能只维护一
种利益,其它利益就会失去存在的空间。
⒉共同利益
所谓共同利益是指不同社会主体利益中的相同 部分,或相互重合的部分。共同利益来源于“利益 社会性”的特性。前面我们说,任何社会主体的利 益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实现的。正是利益实现 的这种社会性,使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具有了部分 重合,即产生了共同利益。 之所以又叫第三种利益是指它是在两种不同利益基 础上形成的,又独立于这两种利益。 比如,西东部的共同利益,不能说它是东部利益, 或西部利益。再比如公共工程修路,符合各自的利 益,但不能还原为一方的利益。
需要获得了社会性内容就成为一种利益,就是说,当 人的需要由社会来分配时,需要就转化成一种利益。 即自我需求被赋予了社会特性就是利益。 粮食是人生存的必需品,是每一个人生命的需要,但 粮食的生产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共同生产的,而共 同生产的成果就要在生产者之中进行分配。 从需求的角度看,是个人的需要;但从社会的角度看, 粮食又是以分配的方式获取的,这样,分配就成为利 益的分割、配臵。个人需要被赋予了社会特性。需要 转化为利益。
统国情不同造成国与国之间的矛盾等。
二是纵向利益矛盾,即处在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 如个人与群体、集团与社会、个人集团与国家等。纵向矛盾实 际上是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局部与整体之间的矛盾。纵向利 益矛盾一般是由利益分割的不合理引起的,如个人与集体、个 人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割不合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材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材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材第二章一、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地位和国际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

在新时代继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

社会组织法律环境与民间公益事业研究

社会组织法律环境与民间公益事业研究

社会组织法律环境与民间公益事业研究第一章: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演变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组织逐渐成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组织类型不断增加,社会组织法律环境也在不断演变。

本章将重点介绍我国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演变历程。

1.1 基本概念解析社会组织是指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下,由自愿结合起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社区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1.2 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发展历程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法》出台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经过多年的调整和改革,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法律环境已经比较完善。

在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中,规定了社会团体的设置、注册和管理方式,明确了社会团体的法人地位以及组织的自主性。

在同一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法》中,我国也开始逐步建立基金会的法律框架。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出台,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1.3 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特点我国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程序相对较为完善。

我国的社会组织立法是以多轮次的立法过程逐渐完善的。

(2)法律规范较为严格。

我国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形式为主,这也导致了它的法律规范相对较为严格。

(3)管理部门相对较为集中。

我国的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由民政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第二章: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影响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发展对民间公益事业有着重要影响。

本章将分析社会组织法律环境对民间公益事业的影响,并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2.1 提升民间公益组织的地位有了完善的法律环境,民间公益组织的组织形式得到正式认可,法律地位得到提升。

这对提升民间公益组织的地位和影响力是非常有帮助的。

2.2 增加公众对民间公益组织的认知度多年以来,公众对民间公益组织的认知度长期受限,但社会组织法律环境的完善为公益组织建立了法律地位,提升了公益事业的可信度,这也增加了公众对民间公益组织的认知度。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讲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讲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讲义摘要: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与意义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1.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部署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创新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径探索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影响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正文: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与意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指在我国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党领导全国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阶段。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1.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一矛盾变化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指明了方向。

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在这一布局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顺利开启。

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部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方面。

如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等,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社会学第二章

社会学第二章

第二章社会及其构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讲解,使学生了解什么是社会、社会的构成要素和主要类型,以及社会学考察社会的几种角度,掌握文化的含义及其结构与功能。

【重点难点】了解什么是社会,并掌握社会的构成要素和主要类型、社会结构与社会运行。

【学时分配】4学时【教学方式】讲授为主【教学内容】第一节什么是社会一、社会的概念“社会”一词最早出现在唐代古籍中。

《旧唐书·玄宗本记》有“村闾社会”的说法,意为村民集会。

1、“社”指用来祭祀神灵的一块地方,“会”指集会。

2、指志趣相同者结成的团体。

3、古代社区单位。

二、对社会的理论解释:1、唯名论。

对社会本质的看法之一是把社会看成为仅仅是一个由真实的个人形成的空洞的概念,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个人才是最终的实体”。

故社会就是人的集合体(共同体),仅仅是代表了许多人的总和。

韦伯(德)、吉丁斯(美)、塔尔德(法)等。

2、唯实论。

认为“社会不仅仅是个人的集合,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它塑造了个人的思想和行动,即规定了个别人的存在”。

齐美尔(德)、迪尔凯姆(法)等。

3、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社会是人们的有机结合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全部生产关系的总和。

生产关系是社会的基础和本质。

三、社会的要素、两要素:人、自然界:物质的或无机的环境、生物的或有机的环境三要素:人口、自然环境、文化五要素:自然环境、人口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思想文化因素四、社会的特点1、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大群体。

2、社会是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

3、社会是有文化、有组织的系统。

4、社会是以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

5、社会系统具有心理的、精神的联系。

6、社会系统是一个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有机体。

五、社会的类型马克思主义以物质生产方式为依据,把社会基本形态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按生存方式分:狩猎和采集社会、游牧社会、园艺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

高一政治《中国特有社会主义》2

高一政治《中国特有社会主义》2

高一政治《中国特有社会主义》2
本章节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道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建设
- 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与实践
在研究本章节的内容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的发展。

社会主义指的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的制度,以消除阶级和阶级差别为目标。

中国在西方强国的压迫下,国家独立受到威胁,社会又正处于动荡不安的年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思想便具有了自己的特点和发展道路。

随着中国的领导,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成为了最终目标,中国革命在这个背景下不断深入,并在1954年完成了土地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标志着新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独立和自由,迈上了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征程。

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改革开放等阶段,这其中也产生了一些
矛盾和问题。

然而,在中国的领导下,中国始终坚持走符合自身国
情的道路,探索一条既符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符合国情,可持
续发展的特有的社会主义道路。

这一路线的核心是把发展作为硬道理,并追求科学化、人本化的发展理念。

在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
了自己的制度和经济模式,并创造了很多在国际上都具有影响力的
理念和标准。

本章节的学习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道路,还能激发我们的国家自豪感和自信心。

我们期待着更好地掌握这些
知识,并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应用到实际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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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法
•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 包括《劳动法》、《劳动合 同法》、《工会法》、《未 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 保障法》、《残疾人保障 法》、《矿山安全法》、 《红十字会法》、《公益事 业捐赠法》等。
(六)刑法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 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法律是如何 制定出来的?
立法流程(P62-63)
提出法 律议案 公布 法律
审议法 律议案
通过 法律
据统计,从1979年到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通过了44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 题的决定,其中现行有效的法律200多件,国务院
制定了96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
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
说 明
1 不予处罚与不执行拘留的区别:
不予处罚是不能作出处罚决定,不 执行拘留处罚是作出决定不送拘留执行。
二 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 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必然,希望、积极追求
故意的 过 错 主观上的过错 过失的 过 错
直 间



接 可能,放任、任其自然、 故 意
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 避免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
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 在狭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 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 政执法。
(四)法律适用
•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
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
专门活动。(司法) 行使司法裁判权的主体
人民检察院
国 家 司 法 机 关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 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 •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P77-78)
•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结构(P78-79) • 法律事实(P80)
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法律遵守
• 《宪法》第5条明确 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 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 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 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犯宪法和法律的 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两 类 主 体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
行使权利 两 层 含 义
承担义务
(三)法律执行
•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 施到实现的过程。 • 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 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 (执法)、法律适用(司法) 等环节。
(一)法律制定
• 社会主义法创制的 程序,是指有关国 家机关制定、修改 和废止法律或其他 法律规范的步骤和 方法。 • 法律制定的基本原 则(P56) • 法律制定的权限 (P58-60)
•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 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 法律解释的分类(P75-76)
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违法的概念
违法是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违反现 行法律、法规,因而
造成危害社会有过错
的行为。
二 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违法的构成要件
主 客

客 观 方 面

违 法 违法 违法 违 法
二 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 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故意的 过 错 主观上的过错 过失的 过 错 直 间 接 接 故 故 意 意
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已经预见,但轻信能避免
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对法律适用的违法行为 给予了界定,明确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要有个准确全面的理解。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是,具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性,即违反了 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是,不够刑事处罚性,即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四是,应受处罚性。 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执法与司法
执法
主要是通过建立普遍的、正常的、肯定性 的法律关系,来实现社会利益和社会秩序。
司法
主要是通过解决数量较少的、反常的、否 定性的社会关系(多种法律纠纷和违法、犯 罪),来保障社会利益和社会秩序。
法律的效力(P73)
• (一)空间效力 • (二)时间效力 • (三)对人的效力
社会主义法律的解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基础性的法律文件。
(二)行政法
•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 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 政活动过程,特别是行 政权力运行过程,加以 规范,监督与救济的法 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 称。 • 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 别行政法。
(三)民商法
• 民商法 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 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核心 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 包括《物权法》、《合同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 作权法》、《继承法》、《婚姻 法》、《继承法》等。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 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
商法
是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票据 法》、《保险法》等
(四)经济法
•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 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主要包括:《城乡集体所有制 企业条例》、《乡镇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反 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 益保障法》、《广告法》等
行 政 法 Biblioteka 律 部 门民 商 法 法 律 部 门
经 济 法 法 律 部 门
社 会 法 法 律 部 门
刑 法 法 律 部 门
法诉 法讼 律与 部非 门诉 讼 程 序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效力最高
内容最根本
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 • • • • • • •
国家组织机关法 选举法和代表法 中央法与地方关系法 立法法和授权法 国籍法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法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 国旗法、国徽法
有法 可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 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 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案例王某等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为什么?
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王某、 高某、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 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到现场后朱某并 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 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 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 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 法》分别对王某、高某、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五百元以内不 等的罚款决定。但王某、高某、徐某不服裁决,以打伤朱某 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 其三人的处罚决定。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主讲人:谢艳霜
第一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 一、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二、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特点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国家强制性和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宪 法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 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 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 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 性的惩戒措施。 • 法律制裁的性质与严厉程度应同法律责任 的性质和大小相适应,它们又都最终取决 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社会的程度。
人 民 法 院
想一想:人们经常说“公检法”, 为什么司法机关中没有包含公安机 关?公安机关属于什么机关呢?
行政执法机关
1.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机构
如:工商、税务、物价、财政、海关、公安、 交通、市政、卫生、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3.国家或法律授权的单位
如: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劳动教养委员会
(七)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 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 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我国目前的诉讼与非诉 讼程序法主要有《刑事 诉讼法》、《民事诉讼 法》、《行政诉讼法》、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仲裁法》等。
名人名言
每个部门法都有其独特的味道:
刑法的味道是苦的,因为它的主要作用是“打” 和威慑; 民法的味道是酸的,因为它的主要的目的在于 恢复原状; 而宪法的味道却是甜的,因为它的主要目的在 于保护公民免受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的 处罚。
主观方面
二、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1 主体“够格”——年龄、智力 2 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3 行为违法——作为或不作为
4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违法主体的规定: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 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 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 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 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 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 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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