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湾乡中心小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2016年
大平小学教师培训考核方案

织金县大平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本培训考核方案为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广大教师参与培训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稳定提升,学校制定了《校本培训考核制度与奖惩办法》,确保我校校本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其考核成绩与奖惩办法与教师年终绩效成绩挂钩,具体规定如下:一、学校成立由校长龙吉辉为第一负责人,教导主任徐海参与的校本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严格要求对教师考核。
二、学校举行的教科研活动,如集体备课、观摩课、汇报课、专题研讨等活动,教师必须出勤,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如有迟到或无故不到者,扣除本次培训的学分,并且扣除学期绩效考核1-3分。
三、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学校教师必须做到:1.根据省、县教育部门规定每人必须参加90学时培训,教师已选课、学校已审批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
2.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性集中培训。
3.参加教研组组织的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有内容记载,做好考勤记录的。
4.人人做到开校级公开课每学年至少一节。
并且把教案上传校本培训汇总。
5.校内外听课,有课后点评和总评。
并且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评课稿上传校本培训汇总。
6.阅读教育理论等书籍,作好笔记,并写一篇读后感上传校本培训博客。
7.积极撰写论文。
每人每学年必须至少有一篇校内交流及以上级别论文。
8.每位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青年教师班学习。
并且参加校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9、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基本功竞赛,鼓励老教师参与其中。
四、每学年结束,将评选本年度的校级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名师等,评选的依据是教师平时的学习情况,课堂教学水平以及教学中取得的荣誉与成绩,评选出教师除了物质奖励之外,其绩效成绩加5分。
五、教科研成果奖励:1、学科评奖:校级2分,学区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省级及以上6分。
中心小学教师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心小学师生和谐发展,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全体教师,教师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教师应当尊重校规校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中心小学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议定,校长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师德师风第五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言行举止端庄,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侮辱、打骂学生,不得涉及学生家庭隐私。
第七条:教师应当尊重同事,不得搞小圈子,造成团结分裂。
第八条:教师应当尊重校领导,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推诿责任。
第九条:教师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不得敷衍了事。
第十条:教师应当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在学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教师应当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认真执行教学计划,严格控制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取消课程。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保护学校财产,认真使用教学器材,不得私自挪用校内物品。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校纪校规,不得在校内抽烟喝酒,不得擅自外出。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服从教务安排,不得私自接待家长或外宾。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不得拖延时间。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教学制度,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安排。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教师有突出表现者,可受到表彰奖励,如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
第十九条:教师有违规行为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纪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如劝退、解聘等。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当认真学习教师规章制度,不得以不知为理由逃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中心小学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教师法制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2018

万善镇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全校教师的法制观念,使广大教师做到依法施教,避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事故发生,现特制订如下制度:一、教师应自觉学习《普法教育读本》有关内容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制意识,不断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主题法制教育学习活动。
三、培训时,要求做好笔记;会后,结合自己的情况,写出心得笔记。
四、此项工作纳入教师培训、进修和继续教育当中,期末综合考评,做为评优选模的依据之一。
万善镇小学2015年9月万善镇小学教师法制培训考核制度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教育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教师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要求,服从学校及上级培训部门的安排,努力完成所规定的任务达到应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加速我校教育现代化进程,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如下教师法制培训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法制教育的副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法制培训组织、管理、服务、资料积累等项工作2、学校德育办要把推进普法作为中心工作,为普法服好务,负责教师法制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法制培训,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法制教育中的经验,积累、整理普法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法,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普法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法制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普法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培训目标与任务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教师队伍应该进一步“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学校将以法制培训为渠道,面向全体教师,突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班主任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适应普法的重点,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精良、充满活力的创新型教师队伍。
2016年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2016年瓦南街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客观评价教师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选优、晋升等提供真实依据。
根据教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高水平示范学校为中心,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素质及综合能力,努力建成全县示范小学。
二、考核内容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5%。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 合格: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教学事故。
四、考核组织管理1、为确保教师考核工作公平客观有序,学校成立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考核小组负责实施教师考核工作。
培训考核制度教师培训考核制度

培训考核制度-教师培训考核制度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牛寨小学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教师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治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势下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
为此,根据庆祖中心小学“法律进学校”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全体教师。
二、学法用法考试内容: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依法治国基础知识;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专家培训内容;“五五”普法读本和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学校“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三、教师学习情况以及对学校提出的学习任务与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学习考核,考试成绩记录个人考核档案,有违纪情况与师德考核挂钩。
四、对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
牛寨小学2016年3月教师业务培训考核制度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
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远程培训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二、校本培训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三、考核制度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2分。
小学教师考核规章制度

小学教师考核规章制度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考核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注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
3.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4. 坚持民主参与,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二、考核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1. 思想政治素质:教师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廉洁从教等方面。
2. 业务能力: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
3. 工作态度:教师的出勤情况、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结协作等方面。
4. 工作实绩: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班级管理、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
四、考核程序1. 自我评价: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教师考核表》。
2.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填写《学生评价表》。
3. 家长评价:家长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填写《家长评价表》。
4. 同事评价:教师所在教研组的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填写《同事评价表》。
5. 领导评价:学校领导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填写《领导评价表》。
6. 综合评价:学校考核小组对教师的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结果。
7. 公示与反馈:学校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申诉。
8.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奖励惩处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周期教师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
六、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第三条教师培训是指通过各种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对小学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以及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
第四条教师培训包括日常业务培训、专题教研、外出培训、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等形式。
第五条教师培训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每年都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教师的需求、实际情况和培训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第七条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师培训要与学校的教学实际相结合,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九条学校要注重培训成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培训的效果。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与其他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拓宽教师培训渠道,提高培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第二章教师培训的组织与领导第十一条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教师培训组织机构,负责教师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教师培训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评估培训效果等。
第十三条学校要配备专职培训师和专职的教师培训管理人员,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明确教师培训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五条学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将教师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师培训工作会议,汇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资源的共享和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最新的教师培训政策和要求,及时调整培训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第三章教师培训的实施与管理第十九条教师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或远程培训等形式进行。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心小学师生和谐发展,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心小学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法》《教师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学辅导员、校长等。
第四条中心小学将从班主任、任课教师、校长等多个层面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力求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师德规范第六条中心小学教职工要坚守师德规范,做到言传身教,起到榜样作用。
第七条教师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牢记教书育人的使命。
第八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做到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学生,不随意批评或侮辱学生,倡导尊师重道的校园文化。
第九条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勤奋努力,积极进取,不懒散怠惰,不消极懈怠。
第十条教师要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自身修养和道德修养,言行一致,做到诚实守信,不说谎话,做事情有声有色。
第十一条教师要遵纪守法,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或索取礼金礼物,不违法乱纪。
第十二条教师要关心和谅解同事,互相团结合作,不攀比虚荣,不搞小团体。
第三章师风规范第十三条教师在校内校外应该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穿着不整洁、不得戴非法物品上岗。
第十四条教师应该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破坏学校公物,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教师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教师应该对待学生礼貌和谦逊,不得用粗暴的语言和行为伤害学生。
第十七条教师应该注重个人修养,制定合理的行为准则,言行举止得体得体,不得做出不雅行为。
第十八条教师应该坚持学习进步,不得自满骄傲,不得对学生和家长的提问漠不关心。
第十九条教师应该热爱生活,与同学家长建立和谐的关系,不得与同学家长发生矛盾,不得诽谤他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泉湾乡中心小学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法律学习
培训考核制度
(2016-2017学年)
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全校师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分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大部分。
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主要是与教师职位有关的规范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如《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读本》等法规教材。
二、培训形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形式为主
三、考试考核
1、对师生学法用法培训学习情况要定期检查,同时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考试成绩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一项重要的依据。
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一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大泉湾乡中心小学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