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复习
电子商务法期末复习必过

电子商务法期末复习必过本文是针对电子商务法的复习资料,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知识,读者高效备考。
以下为正文内容:一、电子商务概述1.1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发展历程1.1.1 电子商务的定义1.1.2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1.2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与优势1.2.1 主要特点1.2.2 优势二、电子商务法规环境2.1 国内电子商务法规体系2.1.1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概述2.1.2 电子商务法规的立法原则2.2 国际电子商务法规环境2.2.1 国际电子商务法规的主要组织与制定机构2.2.2 国际电子商务法规的主要内容三、电子商务合同3.1 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与特点3.1.1 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3.1.2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3.2 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素与签订形式3.2.1 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素3.2.2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形式3.3 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与履行3.3.1 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3.3.2 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四、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4.1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4.1.1 消费者基本权益4.1.2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 4.2 电子商务法律保护措施4.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2.2 电子商务平台责任4.3 消费者争议解决机制4.3.1 电子商务纠纷的处理原则4.3.2 消费者争议解决途径五、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5.1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5.1.1 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的关系5.1.2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类型 5.2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5.2.1 商标法5.2.2 著作权法5.2.3 专利法5.3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实务5.3.1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5.3.2 网络侵权行为处理六、电子商务数据保护与隐私安全6.1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的重要性6.1.1 电子商务数据的特点6.1.2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的重要性6.2 电子商务隐私安全法律规定6.2.1 数据保护法律法规概述6.2.2 隐私安全的法律保护6.3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与隐私安全实务6.3.1 个人信息采集与处理6.3.2 数据安全管理本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电子商务合同示范模板》附件2:《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附件3:《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手册》附件4:《电子商务数据保护指南》本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电子商务:指通过互联网等电子技术手段开展商业活动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律复习资料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概述1、电子商务法的调查对象: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网络贸易中产生的、传统法律难以调整的商事关系的规则。
(判断题)3、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①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②意思自治原则③功能等同原则④安全原则3、意思自治原则的解释: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外,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i,交易各方可以自愿约定上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含义:(简答题)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构成。
5、电子商务销售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①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②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③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6、电子商务消费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①消费者应承担按照网上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②消费者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③消费者应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7、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单选题)8、参加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可以自行选择交易的方式和内容,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单选题)9、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单选题)10、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中的中立原则包括: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
(多选题)1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多选题)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1、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结构:①顶级域名。
②二级域名。
③三级域名的命名原则。
2、域名具有:标识性、唯一性、排他性、无限性、财产性、可转让性和国际性。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复习指导.doc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复习指导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性质?(1)技术性。
在电子商务法中,许多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技术规范演变而來的。
(2)开放性和兼容性。
所请开放性,是指电子商务法要对世界各地区、各种技术网络开放;所谓兼容性,是指电子商务法应适应多种技术手段.多种传输媒介的对接与融合•(3)国际性.电子商务周倚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的和基本一致的。
2.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彖?答: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②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主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題。
③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调整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3.简述电子商务法产生的必然性?答:电子商务法产生的必然性有:(1)电子交易具有不同于传统交易的法律上的表象。
为了保证其规范和有序进行,法律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消除传统民商事法律对电子商务运作构成的障碍。
但是.就电子商务交易形式法律制度而音,由于数据电文在商事交易中的运用,特别是因持网这一开放性商事交易平台的建立.对商事法律关系带来了的一系列新问題。
为解决这些特殊问題而形成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一是数据电文法律制度,二是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題,三是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2)传统民商事法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的障碍。
从我国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现状來看,可以淸楚的发现传统法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障碍,主要有■三种情况:法律规则的缺位;法律规则的模糊;法律观则不协调・4・电子信息交易中的违约救济方式是什么?对于电子信息交易中的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方式:(1)实际履行。
下列情况下可要求实际履行,而不是以支付金钱代替;合同不是关于个人提供服务,且约定的履行是独特的;其他适当的情况,实际履行的要求可以提岀被认为正当的任何条件,并且必须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对信息的保密性以及双方的信息和信息权的充分保障。
电大电子商务法规期末复习题1-4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练习题1一、名词解释(共24分,每题6分)1、电子商务2、电子签名3、认证机构4、网上银行二、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
)1.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刺梨、无线、光学、电磁技术等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各种()的统称。
A.交易活动B.政务活动C.金融活动D.服务活动2.电子商务在商务活动中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交易无纸化B.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C.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D.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面对面”的交易3.按照商务或动内容的不同,将商务活动分为()。
A.完全电子商务B.不完全电子商务C.贸易性电子商务D.服务性电子商务4.电子商务法的特征是()。
A.技术性B.兼容性C.开放性D.国际性5.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是()。
A.中立原则B.技术原则C.自治原则D.安全原则6.传统商事法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构成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法律规则的缺位B.法律规则不协调C.法律规则模糊D.电子商务应用不广泛7.认定数据电文具有书面形式功能的标准是:()。
A.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B.以纸面形式存在C.可以调取查阅D.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8.一项数据电文,在符合下列哪些条件时,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A.自最终形成之时起,其完整性即有可靠保证B.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C.不能在数据电文上增加任何记载D.不能在交换、储存和显示中发生任何改变9.在审查一项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下列因素应予以考虑()。
A.生成、储存或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B.保护信息完整性的办法的可靠性C.用以鉴别发端人的办法D.信息内容的合法性10.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收到的地点。
A.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B.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C.发端人所设的营业地D.发端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电子商务是随着计算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在商业活动中的逐渐应用而产生发展的。
电子商务法期末复习就必过

电子商务法复习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第五章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第六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第七章电子商务市场规制第八章网络案件的管辖及争端解决机制第九章电子商务中的证据法律制度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1.P7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调整以数据电讯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被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以数据电讯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被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第一,它是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
第二,该商事关系是由于交易手段的使用而引起的,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
第三,该商事关系并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即因交易形式的应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A.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关系B.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C.实体社会中的各种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D.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
答: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②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主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
③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调整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P17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模式了解第一,先分别立法,即首先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制定单行法规,如电子签字和认证法、电子合同规则、电子支付规则、电子提单规则、电子商务税收征收办法、网络广告规则等,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综合立法。
我国目前总体上遵循此种模式。
第二,先着手综合立法,形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综合思路,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对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标准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 电子商务法主体:参及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的人。
3.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拟定的合同,即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
4.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5.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播送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创造,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效劳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创造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6. 网络效劳提供者: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效劳的人。
7. 数据电文: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
8. 电子代理人:是指电子自动交易中全部或局部独立地发起某种行为或应对电子记录或履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商务法律期末复习要点

1.电子商务的定义是什么?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
广义的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技术,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通讯与电子计算技术。
电子,是指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以及与相关或相似的技术。
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基于网络所进行的各种商贸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活动的统称。
本课程所说的电子商务是一种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贸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的统称。
2.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包括哪些方面?(1)电子商务必须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作为支撑。
(2)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商务活动的时空观念。
(3)电子商务以全国或全球市场为其经营市场,过去由于国界、运输、劳务、财力、技术等条件的限制,许多企业的经营市场局限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很难将市场拓展至全国或国外。
(4)电子商务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和更高的协调性。
3.如何理解电子商务的商务特征?(1)交易无纸化。
电子交易以电子媒介取代了传统商务的纸张媒介,并以电子形式取代了传统的书面、签名形式。
(2)交易环境发生了变化。
传统交易是“面对面”的交易,电子交易则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交易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对象可能是互联网上遇到的任何人。
在此情景中,传统的时空界限被突破,交易的环境具有更大的开放性。
(3)交易内容发生了变化。
在电子商务时代,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
4.电子商务可以划分为哪些类型?(1)按照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主体不同划分:企业与企业(B TO B )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
这种电子商务正在成为电子商务的主流,企业之间利用网络可以完成采购、信息沟通、付款、发货等工作。
企业与消费者(B TO C)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商务活动,包括企业对消费者和消费者对企业两种形式。
这种商务的基本形式是电子零售业,企业与政府(BG)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与政府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法律复习材料

电子商务法律复习材料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复习材料一、选择题(单选题)1、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中所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互联网交易B、电子商务C、国际交易D、国内交易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签名发》于()施行A、2004年8月28日B、2005年5月1日C、2005年4月1日D、2004年8月1日3、电子签名是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A、电子邮件B、电子合同C、数据电文D、U盾4、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但不适用的书文是()A、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B、涉及电子支付结算的C、涉及物流信息传递的D、涉及电子邮件服务协议签订的5、()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不同等的法律效力A、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的电子签名B、由电子签名人保管的签名图片C、可靠的电子签名D、网络及通讯工具中的签名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为()A、以发件人发送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B、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或其指定的信息系统之时为准C、以收件人检查或阅读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D、以上都是7、一些网络技术公司借助其在网络技术上的优势,通过互联网提供某些银行服务的网上银行称为()A、依附其他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B、依附传统的网上银行C、纯粹的网上银行D、传统银行8、由公司的一个标志性图案或文字组成,以按钮的形式定位于网页的某一位置,比横幅式广告尺寸小的网络广告称为()A、旗帜广告B、按钮广告C、弹跳广告D、电子邮件广告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消费者”为()A、为生产、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B、为生产、生活需要而购买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C、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品的自然人D、有偿取得商品和服务,满足生产消费或者物质、文化消费的单位和个人10、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通过网络销售者乙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易拉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选项关于索赔表述最正确的是()A、丙只能向乙索赔B、丙只能向甲索赔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11、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包括()A、网络隐私有不被他人了解的权利B、自己的信息由自己控制C、个人数据如果有错误,拥有修改的权利D、以上皆是12、陈某在网上聊天时,假冒本班同学张某的名字,捏造本班同学孙某有小偷小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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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复习
2010年12月本次考试采用半开卷的方式进行。
期末复习要求同学们紧扣课本复习。
一、复习的重点
1、书后的练习题,特别是选择题和判断题;
2、电大老师在网上布置的两次作业;
3、期中考试的考卷。
二、考试题型
一、单选(每题1分,共15分);二、多选(每题2分,共10分);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
五、简答题(20分);六、案例题(20分)。
三、部分复习重点举例
(一)名词解释
1.电子签名 2.电子代理人 3.电子合同 4.《电子示范法》5.电子商务的认证机构6.PE7.支付结算 8.在线交易消费者9.ICP10.电子支付 11.商标权 12.税率
(二)简答题
1.简述网上作品著作权的常见侵权形式。
2.简述域名的法律特征。
3.简述网络交易中心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4.简述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5.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及所涉及的商务范围。
6.简述消法对在线交易的消费者的权利保护。
7.简述域名与商标的区别。
8.影响电子合同生效的情况有哪些?
9.简述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商标法律保护带来新的问题?
10.简述电子商务中的刑事责任的内涵及特征。
(8分)
(三)案例题
案例(1)
赵某是国内著名拍卖网站的注册用户。
1999年10月1日晚上,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网站正在举办“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于是在阅读了拍卖公告后就参与了竞拍。
经过一番竞价,赵某以最高价竞得3台电脑,并且该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中确认拍卖成交。
过了国庆假期,赵某汇款1万余元打算取得拍来的3台电脑。
赵某称当时他在这家网站的“买家须知”中看到拍卖周期是 10月1日至10月5日,但是在10月8日他再次上网时,发现该网站仍在进行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而且截至日期改为了10月10日,他已经拍卖成交的3台电脑正在以他的拍价为底价继续拍卖,10月9日公布了第二次拍卖结果。
对该著名拍卖网站出尔反尔的做法,赵某当即提出抗议,认为网站违约,必须承担责任。
于是赵某把这家网站的主办者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和某国际拍卖公司等多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给付他拍得的3台电脑费用,赔偿电脑贬值损失1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某电子技术公司对此事辩称: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原定时间为10月6日9时至10月10日9时,但是由于网站出现故障,导致拍卖系统自动启动,但是拍卖截至日期并未改变,网站以10月10日9时前出价最高者为最终买受人,而且公司未与赵某签订成交确定书,因而对他的应价不予认可,网站不构成违约。
问题:
1.赵某拍得的3台电脑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赵某与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的电脑买卖合同不成立,谁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案例(2)
原告刘京胜1995年翻译出版了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名著《堂吉诃德》。
2000年10月,原告上网通过搜狐网站提供的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内容时偶然发现,通过被告搜狐网站与其他三个网站的链接,任何用户都可以全文浏览或下载三个版式的该译著;而原告从未授权或者许可包括搜狐在内的任何网站上载《堂吉诃德》一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因此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题:
1.何谓著作权?“搜狐”网站通过何种方式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2.“搜狐”网站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何种责任?
3.可采用何种技术措施对网络著作权进行保护?
案例(3)
一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
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
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
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其子刚刚
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不是此男童。
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
1.男童可否通过网络订立网络购销合同?为什么?
2.男童父亲李某拒付货款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中网站和男童父亲李某是否都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
4.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4)
海南经天公司1998年投资180万元完成开发并出版发行的《中国大法规数据库》,被海口网威公司2000年将其解密后,复制到其经营的《司法在线》网站上。
经天公司将该侵权的网上法规数据库下载,经过公证后将其作为证据,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1.网络著作权是否应给予保护?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2.本案中,海口网威公司通过何种形式侵犯海南经天公司的著作权的?
3.海口网威公司应怎样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