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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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PPT(第一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PPT(第一章)
透明度和国际合作,如欧盟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等。
03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的定义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 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会计职业中的具体体现,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 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
下章预告
下一章将重点介绍会计职业道德 的实践与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 例来加深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解
和应用。
还将介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的相关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的基 本概念、目标、原则和方法等。
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内容,将有 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 综合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
下坚实的基础。
THANKS
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 会计关系的重要保证
在会计工作中,广泛存在着各种关系 ,这些关系都是建立在经济利益基础 上的。利益关系协调的关键是利益的 分配,要正确妥善处理利益分配关系 ,除依靠国家的财政制度和政策规定 外,还必须通过会计职业道德来调整 利益分配所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经济利 益关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完成 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体现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互动关系。
02 03
案例二
某会计师事务所为争取客户,低价揽客,并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意见,后被监管部门查处,体现了财经法规对会计职 业道德的制约作用。
案例三
某企业为少缴税款,采取虚报职工人数的手段,被税务部门查处后,企 业负责人和相关会计人员受到法律制裁,体现了会计职业道德对财经法 规的遵循和落实。
课程目标
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 概念、原则和主要内 容。

《财经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讲义

《财经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讲义

《财经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讲义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的概念: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注意与会计行政法规概念的区别)会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会计法指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会计法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一、会计法律1.制定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注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2.代表性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地位:层次最高,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制定时间:1985年1月21日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订,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

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今年教材中未出现这项内容,可以只作简单了解。

【例题·单选题】(2010年)会计法律是指由(C )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A.国务院B.财政部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二、会计行政法规1.概念: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制定部门: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注意:国务院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3.代表性法律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4.法律地位:低于《会计法》,以《会计法》为制定依据【例题·单选题】(2011年)(B )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用以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A.会计法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制度D.会计规章【例题·单选题】(2011年)(A )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09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讲义(全)

09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讲义(全)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要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处理各种经济关系,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来规范.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法》的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例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如,2000年5月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背诵讲义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背诵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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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从业人员掌握 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 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从事会 计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晋 升会计专业职务的优先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科目
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大纲
税收种类包括流转 税、所得税、财产 税、行为税和资源
税。
流转税是以商品生 产流转额和非生产 流转额为课税对象 征收的一类税,包 括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是以所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为课税对象征收的 一类税,包括企业 所得税和个人所得
税。
流转税法制度及其规定
流转税法制度的 概念和特点
增值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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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处分的程序:包括立案、 调查、处理决定、执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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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处分的法律责任:对于财 政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行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职业道德规范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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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则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诚实守信:保持 诚实、守信,不 做假账,不虚报 财务数据。
客观公正:以客 观、公正的态度 处理会计事务, 不受利益干扰。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法律制度及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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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包括违 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 为、违反国家财政支出管理规 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 分配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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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 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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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92p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92p

第六节 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陕西省一国有企业,会计李某认为工资太低, 要求辞职。人力资源部在其没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 为其办理了辞职手续。随后以工作需要从车间将统计员王 某(无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财务科任出纳,并兼任会计 资料保管工作。 请根据有关规定回答: ①会计李某辞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不,必须办 理交接手续。 ②对王某的任用是否合法,为什么?不,必须有从业证。 同时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③对甲公司的上述行为如何处罚? A 限改,任用合格人员,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统一指导 分级管 理)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统一指导 分 级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1)《会计法》明确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以 精神或物资奖励 (2)3年一次 10名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指导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统一指导 分 级管理)
4.会计监督检查 中国会计学会接受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地方会计学会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统一指导 分 级管理)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社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中国会计学会 判断:所谓会计工作的自律就是会计人员自我约束、 自我控制的过程。( × )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内部 1.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 真实、完整 2.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从证, 会计师,3年以上。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2.对象:经济活动 3.要求:四个明确※ 相关职责、重要事项、财产清查、内部审计 4.职权(1)拒绝或纠正 (2)账实不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4版)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4版)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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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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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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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道德的概念 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
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职业道德的特征 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和多
样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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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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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服务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 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有: (1)强化服务意识; (2)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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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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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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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 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会计人员施加系统的 会计职业道德影响,促使会计人员形成会计职业道 德品质,履行会计职业道德义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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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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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包括: (1)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会计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与约束; (3)激励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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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一)接受教育的途径
接受教育的途径主要有: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二)自我修养的途径
自我修养的途径主要有: (1)慎独慎欲; (2)慎省慎微; (3)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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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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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重点勾画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重点勾画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重点勾画版)注:此资料是本人根据最新版教材,大纲,整理而成(含参考答案),掌握本资料重点,考试必过。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层次制定机构包括内容法律地位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低于《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财政部(部长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效力低于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部(文件形式)《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市场管理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

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范畴。

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讲义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讲义

前言一、课程解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职业道德指第一、二、三章指第四章具有:他律性(强制)自律性(自觉、自愿)成文条款内心的意识和信念体现依法治国体现以德治国“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二、考试题型(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判断结果正确的得l分,判断结果错误的倒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提示:1.考试分数线60分2.先学《会计基础》,然后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三、教材基本框架及重要层次: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重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5分左右)概述及4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分左右)主管部门,制度的制定权限,人员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负责人及会计机构、人员的职责)4个问题;第三节★★会计核算:(平均15分左右)财务报告的目标、会计基本假设(4条)、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条,重点是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财产清查及档案管理10项;第四节★★会计监督:(13分左右)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对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4方面;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3分左右)会计机构设置,不设机构和人员的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总会计师岗位设置,从业资格规定,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及会计人员工作交接规定9方面;第六节★★法律责任:(8分左右)法律责任的概念,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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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

(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共七章52条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6.21国务院发布)《总会计师条例》(1990.12.31国务院发布)(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2.15。

B.规范性文件:由财政部门制定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10.30。

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4)地方性会计法规。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如《深圳市会计条例》由广东省人大制定、《四川会计管理条例》注意:《江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由江苏省财政厅非人大制定)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不是“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其他职能部门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会计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工资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会计制度仅指会计核算制度。

(2)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说明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但并不能否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能作用。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法人代表);二是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按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单位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不是单位负责人。

三、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一)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权责发生制(应计制)——收付实现制(现金制)(二)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注意理解)客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原则★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即实际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经济活动)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以假充真。

如:假工资表、假发票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如:对金额、数量的涂改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以假乱真。

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伪造行为的特点:无中生有;变造:以假乱真。

(四)会计电算化的所有数据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五)会计核算的内容(同会计基础第二章)(六)会计年度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

(七)记账本位币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只能为人民币。

即采用非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也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八)会计记录文字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②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不是必须使用民族文字,如果认为没必要,也可只用中文)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说明: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九)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更正,应有原出具单位重开。

(8)原始凭证的审核处理: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9)原始凭证的保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2、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的内容(2)记账凭证的填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按规定方法更正。

(十)会计账簿1、登账的依据为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不是单纯的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4、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账目核对: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表相符。

注意:如在会计基础中考对账应为三方面,不包括账表核对。

(十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它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不需要可以不编。

★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编制要求、报送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向不同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编制依据编制基础应当一致。

★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5、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十三)会计档案1、会计档案种类①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②会计档案的种类A、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B、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C、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D、其他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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