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理“旧账”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新官必须理旧账

龙源期刊网 新官必须理旧账作者:何勇海来源:《共产党员·上》2019年第02期据媒体报道,前不久,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这一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
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据说在全国各省市同类法规中,黑龙江此举是首创。
我们必须为这一首创点赞,这一做法也应该得到广泛复制,因为“新官不理旧账”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
新官为啥不理旧账?或者是新官上任总想立新功,而旧账理好了则是前任的政绩,理不好反而耽误自己的时间;或者是旧账利益关系盘根错节,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吃力不讨好,未必理得了、理得好;或者是“官本位”思想浓厚,不将规划重调,不让建设重搞,就显示不出自己的领导才能与魄力。
无论打着怎样的“小九九”,“新官不理旧账”都是不具备正确政绩观的典型体现。
政贵有恒,既要“继往”——理旧账,又要“开来”——谋新篇,只有一任接着一任干,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才有一个科学、持续、长期的发展。
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接力好上一任,承接好下一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样才不会浪费发展资源,贻误发展机会,拖累地方发展。
人事有代谢,对一个地方的发展贡献不能分你我。
近年来,随着舆论对“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呼吁增多,随着相关部门开始对这一沉疴痼疾予以警醒与治理,一些新官已经开始理旧账了,但离群众的要求恐怕差得还远,而且并没有形成气候。
因此,像黑龙江那样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大有必要,这是让旧账受到法规保护的举措。
“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也能倒逼新官维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府誠信、敬畏法律底线。
“新官理旧账”继任者当义不容辞

“新官理旧账”继任者当义不容辞作者:潘苏子来源:《中华魂》2018年第11期辽宁省严查招商引资中的“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服务不到位、吃拿卡要乱作为等行为。
今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偿还政府欠款110余亿元。
近年来,辽宁省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招商引资承诺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始终严肃追责问责。
(8月28日新华网)政府承诺就该一诺千金,践诺的责任不以官员的调换而改变,这应该是现代政治常识。
但现实中,“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却并不少见。
“新官”一来,前任领导班子对投资企业许诺的优惠政策没了,谈好的条件变了,做成的规划废了,签好的合同意向搁置了。
这一现象的存在,是目前一些地方给公众留下营商环境不佳印象的原因之一。
今年初,國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措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会议指出,政府要严守承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搞地方保护。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在这一背景下,辽宁今年已经累计偿还政府欠款110余亿元,可以说是以实际行动示范了“新官理旧账”。
“新官理旧账”,继任者当义不容辞。
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都有一个过程,一个项目还没完全落地,当初推动招商引资或给出承诺的官员就离开了,这个现象其实挺常见。
但继任者如果抱着“我不了解”“与我无关”的态度,对前任的“账”一味推诿塞责、置之不理,那么,矛盾问题就无法化解,“旧账”就有可能“发酵”,问题由少到多、由轻到重,势必会影响和阻碍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发展。
其实,“新官理旧账”,是一种使命担当。
在其位,必须谋其政、负其责,不论“新账”“ 旧账”,都可能是强发展、强经济的账、强转型的账。
经济建设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靠现任干部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要靠现任干部来解决,这是岗位赋予的职责,不能推,也推不掉。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新官要有“理旧账”的接力思维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新官要有“理旧账”的接力思维2月8日,山西官方正式宣布,山西大同市市长耿彦波将调往太原市任代市长。
面对耿彦波调任后大同民众对政策延续性的担忧,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大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李俊明承诺:政府工作是连续的,政府要说话算数,新官要理旧账,并承诺做到“五个凡是”。
(2月17日新华网)这“五个凡是”就是五颗定心丸,确保了大同市发展规划的延续性,让当地民众的心踏实了。
诚然,这“五个凡是”不一定是完全科学的,但是“五个凡是”中所体现出来的新官的“接力思维”,却是完全正确的。
新官上任,固然应该烧三把火,但更应该理旧账,更应该有“接力思维”。
在现实中,有些新官上任后,急于干出一番事业,急于展现自己与众不同的理念,很容易盲目地改变、搁置甚至否定前任的工作思路,这样,新旧官员之间的很多工作就会断档、割裂、扭曲,就无法承上启下、顺利衔接。
尤其是官员轮换频繁的地区,新官动辄改弦易辙俨然就是折腾。
而有些新官对于前任留下的问题矛盾,则抱着“问题是前任的,解决好了是前任的政绩,解决不好是自己的问题”的自私心理,予以逃避、推脱、掩盖,致使矛盾越积越深,致使解决矛盾的困难越来越大。
这种新官不理旧账的思维,严重妨碍了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其实,新官上任烧三把火,与理旧账不仅不矛盾,反而是一致的。
新官理旧账,不是简单地全盘照收,而是科学地区分和处置——对于前任通过民主程序、法定程序做出的比较成熟的决定、决策,以及制定的比较完善合理的规划、制度,坚持贯彻落实;对于前任工作思路中的不妥之处,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地调整。
至于前任留下的矛盾,并不是他个人留下的矛盾,而是一级政府或一个政府部门留下的矛盾,官员可以轮换,有新旧之说,但政府职责不能轮换,没有新旧之说。
因而,新官接手并妥善处理前任留下的矛盾,是一项必然的义务。
新官如果能够理好旧账,能够拿稳前任的接力棒,能够在前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展提升,就既烧旺了前任的火,也烧旺了自己的火。
“新官不理旧账”的“法”“政”并行解决机制

“新官不理旧账”的“法”“政”并行解决机制“新官不理旧账”的共性可抽象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了一个或多个行政合同的模式。
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代表行政主体违反行政合同义务需承担类似于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责任分配及内部责任的构建对于解决“新官不理旧账”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难题。
只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法治化机制,让违约责任和政治法治化机制两者并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难题。
标签:新官不理旧账;行政合同;违约责任;法治化机制;解决机制长久以来,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中,我国政府诚信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新官不理旧账”不仅会极大地透支政府的信用,使得政府的行政能力和行政伦理遭受质疑,严重影响政府的外部形象;还会严重地侵害公众的合法权益,给社会治安带来极不安定的隐患。
根据“重庆晨报上游新闻”2017年4月的一项统计,全国失信人的名单中有470个乡镇以上的政府部门,其中20个县级及市级政府竟然有22次登上失信名单。
这个数字令人担忧,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政府都不恪守信用,何谈普通公众。
这对我国而言,不仅是个不幸,更像是个危机。
就此,本文试图从行政违约这一角度出发,构建出一套法律和政治并行的“新官不理旧账”连锁解决机制,为行政相对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利益,进而使新官达到不敢不理旧账,不能不理旧账,不想不理旧账的效果。
一、“新官不理旧账”的行政合同形式“新官不理旧账”这一规则已经成为我国官场公开的秘密。
“旧官留下来的烂摊子,凭什么让我新官来收拾;谁当时签的字,找谁去落实去……”这一系列看起来似乎很合理但实际上漏洞百出的言语经常出自新上任官员的口中。
官员领导代表的是国家政府的意志,行政机关所行使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会也不应该会因个别领导的更换而产生效力的影响。
浅谈新官要理旧账

新官要理旧账有一种说法:“新官不理旧账”。
这是不可取的。
新官,无论一个地区的还是一个单位的,或是一个部门的,其接手的工作大都不是未开发的“处女地”,而是前人耕耘多年的“老地”。
在这片“老地”之上,既会有高楼大厦,也会有茅屋陋室;既会有沃土良田,也会有薄地坑坎;既会有财富金矿,也会有荆棘沙砾。
一句话,其接手的工作很难十全十美。
这就是现实。
即便是光亮无比的太阳,也有黑子。
作为新官,就要面对现实,既记新账,又理旧账。
新官理旧账,体现了一种自信。
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能统揽全局、掌控大局、稳住局面、继往开来。
所谓继往,就是承认现实,好账、坏账都收;所谓开来,就是立足现实、开创未来,让好账更好、坏账变好。
新官理旧账,体现了一种担当。
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
毕竟,前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靠“在位”之人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要靠“在位”之人解决。
这是“在位”之人的责任。
这种责任,不能推,也推不掉。
作为“在位”的新官,理应担当起继往开来的责任。
新官理旧账,体现了一种自强。
建高楼,离不开强基固本;干事业,离不开“强身健体”。
旧账不理,是个“病灶”。
“病灶”不除,“体健”堪忧。
只有把旧账处理好了,才能身康体健、轻装上阵,免除后顾之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新官理旧账,有利于总结经验、记取教训。
旧账,特别是其中的烂账、坏账,其产生有因,其发展有由。
弄清其中的“因”,弄明其间的“由”,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对于新官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实践证明,善于学习前人经验的人,干起工作来常常会如虎添翼;善于记取前人教训的人,常常能少走乃至不走弯路。
新官理旧账,有利于把握规律、增强能力。
这种能力,不仅表现在对旧账的解决上,而且表现在对旧账的认识上。
一般来讲,旧账的表现形式往往比较复杂,形成旧账的原因也常常多种多样。
从多种原因中找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理出头绪,找出“病根”,就能摸到规律,收到失一得万、举一反三的效果,新官的能力自然能随之增强。
新官不理旧账 法治意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新官不理旧账法治意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用于新官不理旧账和法治意识主题的概述:新官不理旧账是一个广为人知的格言,意味着新上任的领导或官员应该放下过去的纠纷和争端,以公正的法治原则来处理问题。
法治意识则强调了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并接受法律的裁决。
在一个社会不断变迁的背景下,领导层的更替对社会秩序和公共政策的实施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新领导层上任之初,他们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选择:是继续处理旧有的纠纷和问题,还是放下过去,以法治原则为指导,采取全新的立场和行动。
这个选择体现了一种新官不理旧账的思维方式,强调了公正、客观和法律的权威。
法治意识是一个社会的基石,它建立在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的原则上。
法治意识能够促使领导者和公民遵循法律,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一个拥有强大法治意识的社会中,人们相信法律能够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权利和保护,而不会受到地位、财富或背景的影响。
新官不理旧账的实践案例表明,当领导层能够以法治意识为指导来处理问题时,可以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然而,新官不理旧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包括公众对领导层的不信任、旧有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普及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新官不理旧账的含义和重要性,通过实践案例了解其应对挑战的方式,并提出培养和提升法治意识的方法。
最后,我们将评价新官不理旧账的效果,并讨论如何推广和普及这一理念,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的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新官不理旧账和法治意识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为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文章结构: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共计3个章节。
下面将对每个章节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引言部分(Introduction)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目的和总结四个方面。
1.1 概述(Overview)在概述部分,将简要介绍新官不理旧账和法治意识这两个概念,并说明它们的重要性和关系。
【署名文章】“新官理旧账”应是责任担当

“新官理旧账”应是责任担当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再次就“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出警告,强调“有些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账,政贵有恒,不能把合同当废纸,对此我们是坚决制止的,而且要予以处罚。
”现实生活中,“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积弊已久,不少群众因此深受其害。
其实,“新官”不理“旧账”,缘于一个“怕”字:一则怕问题麻烦。
“旧账”多是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解决起来往往需要耗费过多的精力、财力、人力,其最终结果还不一定能尽如人意,与其劳心劳力不讨好,不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前任揽下的工作、遗留的问题皆置之不理。
二则怕影响政绩。
“新官”上任,难免会将其与前任进行一番对比,因此对前任留下的“旧账”,总怀着一种“干得好是前任政绩的继续,自己不过是捡了个便宜;干不好则显得自己没能力,反而影响今后仕途发展”,于是乎,宁愿“新官上任三把火”另起“炉灶”,也不愿去接“旧账”这个烫手山芋。
不管什么原因,不理“旧账”的“新官”,都不是群众满意、组织认可的好官。
不论是怕事不敢理,还是懒政不愿理,决不是推诿扯皮的问题,说到底是政绩观出了偏差,不负责不担当,只想邀功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愿出力。
殊不知,“旧账”不清算,新绩也难出。
地方政策大多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倘若“新官”上任不理“旧账”,那“旧账”就会拖成呆账、坏账、烂账、死账,短期看是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的一时发展,长期则是对政府的权威与公信埋下了隐患。
所谓“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官”,任何一个官员都不可能在一地长久任职,但党和国家的事业是接续不断的,地方经济社会也是需要持续发展的,是一任接着一任干出来的。
官员更换常有,但政府施行的政策、作出的承诺、承担的职责,决不允许随着人事的变动而终止。
对党员干部来说,既要敢于“接棒”,又要持之以恒完成整个“接力赛”,这是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更需担当作为。
账目有新旧之分,而责任却无区别。
【工作建议】“新官不理旧账”的局该如何破

“新官不理旧账”的局该如何破
不可否认,新官上任要有新气象、新开端、新进步,大刀阔斧开展工作是勇于开拓、敢于担当的表现,但凡事有一个度,需要审时度势、科学研判,切不可抱着“旧账与我无关”的心态把问题踢给前任,让旧账成为无人疼爱的“弃婴”。
旧账之所以成为“弃婴”,其原因在于官员患有“政绩冲动症”。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
新任领导走上新岗位后,为了证明自己有能耐,一门心思琢磨干“出彩的事”,希望在短时间内用“改天换地”“旧貌换新颜”的轰动效应引起上级关注。
加之不少旧账都是烂账、糊涂账,其中各种复杂因素盘根错节、一团乱麻,干好了是前任的政绩,干坏了就是自己无能。
于是对前任的作为秉持一种“一笔勾销”的态度,另起炉灶,实施自己的新思路、新目标,有的不惜将实施过半的战略来个“兜底翻”。
让旧账得到新官的“垂青”,要改革政绩评价体系,把旧账清理纳入对新官的绩效考核之中,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一条硬杠杠,促使其秉承“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意识,在烧旺“三把火”的同时,接好前任的“接力棒”。
否则,新官就会为了施展拳脚不顾地方实际决策,盲目上项目,成为另一个“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旧官”。
“政贵有恒”。
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举措理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这是客观规律使然,只有在保持连续性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稳定性,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贻误发展。
唯有把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到实处,为官员戴上“紧箍咒”,倒逼其既接权力又接责任,既谋新事又理旧账,才不会因“人来政改、人走政息”,出现旧账不除又添新账,也不会让公众免费观看一场场“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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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党建
Party Building
认识和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需要管理智慧。
从一般的人性角度考虑,“新官”有趋利避害的理性人特点,不理“旧账”,在干干净净的一张白纸上绘制蓝图,干出事业,似乎“情有可原”。
“旧账”可能是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一桩追不到、清不了的“三角债”官司,也可能是一个建不起、拆不掉的“烂尾楼”。
“理旧账”就等于“找麻烦”,谁管谁“麻烦”,吃力不讨好,吃亏又受气,群众不满意,领导不待见。
“新官不理旧账”在认识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涉嫌违纪、违规甚至违法
“新官”是公务员,如果规避难题,不理该理的“旧账”,实属违反既定政策和党纪政纪行为。
所谓“新官”只是新近被组织选拔任用的公务员,公务员的权利来自组织任命或组织推荐、人大批准,以授权领导和管理一方的公共事务。
所以,“新官”不是自主设立的组织负责人,不是私营企业主,必须执行上级指示、完成规定动作、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新官”参加的是团体接力赛,不是个人项目。
在中国,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行政管理,以及各方面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发展和完善。
新任者必须具有继往开来的精神和能力,接过前任者肩上的担子继续赶路。
在这一点上,与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政党之间的政治博弈实现权力重新配置的模式完全不同。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国家层面和地方各级层面的权力相对独立,分别通过政治性竞争的选举获得,没有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当一个政党或利益集团取代另一个政党或利益集团获得公共事务管理权力时,批判和否定前任、改变或终止前任主持制定的政策成为一种常态。
“新官”理“旧账”,必须全面接盘。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一旦受到组织信任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担任重要的领导职务,就应该担当职责,负起全部责任,不可“拈轻怕重”“挑肥拣瘦”。
“旧账”不理,问题会越积越多,越拖越严重,可能把个别问题变成多发问题,使局部问题扩大化,蔓延到辖区以外,从而增加治理成本,造成更大损失。
因此,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风险,应该成为新时代党政领导干部的新风貌新素质。
“新官”理“旧账”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王建民
【摘要】“新官不理旧账”在认识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涉嫌违纪、
违规甚至违法。
“新官”必须执行上级指示、完成规定动作、接受纪
检监察监督。
“新官”参加的是团体接力赛,不是个人项目,“新官”
理“旧账”必须全面接盘。
出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有主观原因,
也有“旧账”边界不清、责任错位、有理无据或无理无据等客观原因。
需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完善制度机制,有效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关键词】“新官”“旧账” 公共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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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旧账”无法理清头绪,个别“旧账”无理又无据
观察和研究发现,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发生“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有少数“新官”认识错误、能力不足等主观原因,也有“旧账”本身边界不清、责任错位、有理无据甚至无理无据等无法处理的客观原因。
中国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代,政策规定、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在改革变迁和创新创造中不断优化与完善。
公共管理制度的变革和设立,意味着各方面各层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利和义务会受到调整,在大多数人利益增加的同时,难免有少数人的利益受损,从而引发不满和矛盾;随着矛盾的积累,就可能形成一些无法理清头绪、难以解决的“旧账”。
有一些“旧账”可能连主体和诉求都不容易界定;有一些“旧账”解决的责任主体根本就不在“新官”,“新官”可能没有过问和处理的权限,比如本属于司法诉讼问题,找党政主管部门是无法解决的。
还有一些“旧账”所涉及的问题有道理,但于现行政策不符,无法得到落实,属于历史遗留又无法解决的问题。
更有个别人引发的“旧账”,既无理又无据,而利益受损者有机会就“闹”,“闹”而不止,长期平息不了。
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完善制度机制,有效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新官不理旧账”主观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学习教育,转变认识和强化能力加以解决,但是客观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在调查了解之后再下判断,确定是否真实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
可以肯定,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组织工作的管理质量会越来越高,新近选拔任用的“新官”发生不理“旧账”问题的几率会大大降低。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使所有的“新官”都积极地理“旧账”,但还有哪些“旧账”必须理、尽快理,哪些“旧账”不该理、要上报或转交,还有如何既理好“旧账”又不耽误立“新功”等若干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科学界定岗位职责,明确向继任者的“旧账”交接。
确定岗位要求,便于在任职选拔中提供依据,测评、遴选到最适合岗位要求的任职者。
我们在确定党政干部领导工作岗位时,应该按照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工作分析和工作设计方法,
对岗位能力要求和任职资格进行明确界定和表述。
“新官”对前任的离职审计,不仅要重视财务账目审查,而且要进行既定工作规划进展情况评估,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以及新近开展的较大或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评估,要列出清单通过组织部门向其转交。
这样,既能够保证“旧账”处理有交接,又可以明确“新官”任职的初始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推动重大项目的落实制度化。
要完善针对党政干部的绩效考核制度,在指标设定方面增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执行当地既定发展规划情况等项目,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帮助新任职者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绩效考核指标的行为导向作用很强,理性的被考核者一定是考核什么就准备什么,因此,必须考核对岗位继任者处理前任交接的难题或艰巨任务的解决和推进情况。
政府工作要加强任期责任制管理,凡是人大审议通过的法规、“五年”发展规划等重大事务,不应该随着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的变动、新上任等情况随意变化。
保持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新官必须理旧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合理调派不同任职期限的干部,保持权力结构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组织部门出于培养年轻干部的需要,或者为了应对特殊的工作任务,常有不按照一个领导班子的任期调任干部的情况,比如一届班子的任期是五年,有的干部工作一年、两年就离任。
不管什么原因,一届领导班子中的成员,特别是主要成员和关键岗位成员的变动,对于集体领导力和执行力的形成与稳定,有没有影响、影响有多大,需要引起组织部门的重视,建议在评估后再作出调派的决定。
考虑到稳定地方治理中的权力结构有利于保持和促进地方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调派干部要注重合理性,更应避免出现“半截子”工程和“烂尾楼”等令继任者无法处理的“旧账”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战略人才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
责编/张忠华 美编/宋扬
人民论坛/ 2019年09月上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