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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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

根据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关于突出重点

(一)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动基层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在弱势群体场所、居民家庭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年内全区安装不少于500个。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前期排查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洗浴场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再次核查,督促隐患整改。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

3.开展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许可、

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逐一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各易燃易爆单位。

4.开展午托班、培训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教育部门牵头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对无证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符合准入条件的,限期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对不申报、不办证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办理、不符合准入条件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坚决依法取缔。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5.开展“五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教育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卫生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民政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对2015年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完成时限:9-10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教体局,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湛河消防大队。

6.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安全疏散、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成时限:11-12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

(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1.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意见,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完成时限:9月;责任单位:湛河工商分局,湛河质监分局,区工信委,区住建局,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

2.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宣传力度,推进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湛河规划分局,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

(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整治

开展彩钢板建筑“回头看”行动。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

理,对照前期发现隐患进行复查,努力消除存量、不增新量。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1.提请政府新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结合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督促销案。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关于补齐短板

(一)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区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调研,查找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措施,出台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区综治办,湛河消防大队。

2.推进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监管网格化排查体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探索乡镇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年内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完成时限:12月;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安监局,湛河消防大队。

3.开展基层消防管理人员消防业务培训。成立消防讲师团,巡回开展乡办消防专管员、社区行政村“一长三员”(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和联络员)全面培训。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湛河消防大队。

4.提高乡镇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依托全省开发的应用数字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手机APP(应用程序)终端,在基层积极推广使用。

完成时限:10月;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5.将消防工作纳入“一村一警”工作范畴。公安机关要结合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包村(社区)和网格民警工作范畴,督促利用每周到所包村(社区)和网格工作时间,履行对管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能。要加强对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将消防工作纳入入警培训、岗位集训、日常轮训内容,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北渡公安分局,姚孟公安分局,轻工路公安分局。

(二)升级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1.发展壮大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年初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配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工资增长机制,大力提高队员工资待遇,确保队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完成时限:8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年内所有社区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

完成时限:12月;责任单位: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提请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市政消防水源建设三年规划建设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湛河区二中队开工建设。

完成时限:12月;责任单位:湛南新城管委会,湛河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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