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概况
1GMDSS概述

第三节 GMDSS九大功能
1.发送船到岸的遇险报警,至少使用两个分别独立的设备,每个设备应 使用不同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2. 接收岸到船的遇险报警;
3. 发送和接收船到船的遇险报警; 4. 发送和接收搜救协调通信信息;
5. 发送和接收现场通信信息;
6. 发送和接收寻位信号; 7. 发送和接收海上安全信息 (MSI);
INMARSAT系统
INMARSAT-A: 模拟,电传、电话、传真、中高速数据(9.6kb/s、64kb/s)遇险报警 1m抛 物面/方向性强 INMARSAT-B: 数字,电传、电话、传真、中高速数据(9.6kb/s、64kb/s)遇险报警 1m抛 物面/方向性强 INMARSAT-M: 数字, 电话、传真、中高速数据(9.6kb/s、64kb/s) 0.6m抛物面/方向性 强 INMARSAT-C: 数字,电传、“传真”、低速数据(600b/s) 、E-MAIL遇险报警 固态全方 向 INMARSAT-E/1.6GHz(L波段)-EPIRB: 数字 船→岸遇险报警 INMARSAT-F:数字„„
搜救雷达应答器 工作频率为9GHz 寻位系统,指示救生艇位置。 当发生海难事故时,搜救雷达应答器可人工或 自动地开启,应答器进入待命状态,等待对搜救 导航雷达的询问作出响应。 雷达显示器的荧光屏上显示出由20或12个光 点组成的独特信号。
第五节 海区的划分
A1海区:至少在一个VHF /DSC报警能力的岸海电台无线电话
高频是唯一的远距离通信手段 4、6、8、12、16、18、22、25MHz频带
DSC是GMDSS中遇险报警和安全通信的重要 手段
DSC仅可以完成遇险和安全报警呼叫 在DSC报警呼叫之后可利用无线电话和窄带直接印 字电报(NBDP)来完成遇险和安全通信.
船舶通信系统概述.doc

1 第 1章船舶通信系统概述第一节船舶通信系统基本概念船舶通信系统主要指GMDSS 系统,GMDSS 是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的英文缩写。
GMDSS 是在现代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基础上,为适应海上搜救与安全通信,满足海上通信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遇险和安全通信系统,该系统也满足船舶的常规通信业务。
多年来,船舶通信系统经过了多次的变革。
由于现代数字通信与导航技术的发展,包括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微处理技术的发展,使新型的海上通信系统的建立不但必要而且也成为可能。
国际海事组织( IMO )于 1988 年 11 月在伦敦总部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作为现行系统法律依据的《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1979 年 SOLAS 议定书》的修正案,即SOLAS 公约 1988 年修正案。
修正案把 GMDSS 引入了公约,并在 SOLAS 公约中规定了 GMDSS自然生效的条款,使公约生效(即GMDSS 开始实施)的日期选定为1992 年 2 月 1 日(所谓“自然生效”即为若无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国或占世界船舶总吨位50%以上的船东对公约提出疑义,则在规定之日自然生效,无需再召开另一次会议做出决议)。
决议规定:为保障海上人命安全,改善海上遇险和安全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协调组织相结合,建立一个采用最新通信技术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GMDSS 建立的主要目的是,当船舶遇险时能够向岸上的搜救协调中心( RCC)发出报警,救助协调中心能立即协调搜救行动。
按照国际搜救公约有关规定,所有船舶有义务援助任何其他遇险的船舶。
在 GMDSS 实施前,当遇险船舶发出遇险报告之后,要等附近的其他船舶前来援助;这种依靠近距离船舶通信系统的方法,在航行船舶较rtep1 ahC船舶通信系统多的海区证明有效,但在航行船舶较少的海区却有某些不足之处;另外,在世界某些地区,岸上当局提供的援助也有局限性。
第二讲 GMDSS概述

GMDSS概述
3、1982年,IMCO第32次无线电分委 员会将“FGMDSS”改名为“GMDSS”。取 消了“未来”两个字,至此新系统实施已 经临近; 4、1986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宣布 自1986年---1992年为新系统的过渡阶段, 1992年---1999年为其实施阶段;
GMDSS概述
GMDSS概述
6、常规无线电通信功能(Routine Communications) 7、驾驶台与驾驶台之间的通信功能 (Bridge to Bridge 四、设备配备原则 五、设备配备要求 七、GMDSS对值班要求 1、安装有VHF无线电装置的船舶, 应在DSC—70频道上保持连续值班; 2、安装有MF无线电装置的船舶,应 在DSC遇险和安全频率2187.5kHz上保持 连续值班;
GMDSS概述
八、GMDSS对维修要求 九、GMDSS无线电人员的适任证书 十、GMDSS实施的过程
GMDSS概述
4、安装有INMARSAT船舶地球站的船舶, 应对卫星岸对船的遇险报警保持连续值班。 5、每艘船舶在海上时,应在该船舶航行 区域发布海上安全信息的适当频率上,对 海上安全信息的广播保持无线电值班。
GMDSS概述
6、到1999年2月1日或到海上安全委 员会可能确定的其他日期止,每艘在海上 的船舶,如可行,应在船舶通常驾驶的位 置,在VHF的16频道上保持连续守听值班。 7、到1999年2月1日或到海上安全委 员会可能确定的其他日期止,要求配备无 线电话值班接收机的每艘船舶在海上时, 应在船舶通常驾驶的位置保持连续值班。
第二讲 GMDSS概述
柳邦声
GMDSS概述
一、全球海上安全遇险系统的由来 1、1973年IMCO第八届大会做出A283 号决议案“关于发展海上遇险呼救系统的 建议” 2、1979年,IMCO通过了A420决议案, 为建立“未来全球海上遇险及安全系统” (即FGMDSS)而设立工作组,准备建立 全球通信网,新系统应符合IMCO制定的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第一章 GMDSS概论

第一章GMDSS概论总序:GMDSS: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第一节GMDSS的功能和海区划分一、GMDSS的功能GMDSS氏一个全球性通信网络。
主要目的:最大限度的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
具有9大功能。
1、发送船到岸的遇险报警,至少使用两个分别独立的设备,每个设备应使用不同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2、接收岸到船的遇险报警。
3、发送和接收船到船的遇险报警。
4、搜救协调通信。
5、现场通信。
6、寻位。
7、海上安全信息的播发。
8、常规无线电通信。
9、驾驶台对驾驶台通信。
遇险报警是GMDSS的首要功能。
二、GMDSS海区的划分。
A1海区——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海岸电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A2海区——除A1海区外,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海岸电台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A3海区——除A1,A2海区外,由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INMARSAT静止卫星所覆盖的区域。
A4海区——除A1,A2,A3海区外的区域。
附:在所有的航行海区中,若船舶发生紧急情况,要求使用连续的DSC报警。
即,DSC是GMDSS首选的报警系统。
我国上海海岸电台为第7搜救区,完成太平洋西区域的全球高频DSC值守台之一。
第二节:GMDSS中使用的通信系统。
GMDSS的主要功能是遇险船舶能共用各种手段及时可靠的发出报警,并且被搜救机构收到。
满足GMDSS系统的功能主要有两大通信系统组成(地面通信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
一、地面通信系统。
MF系统——用于近距离及中距离报警与通信,使用地波。
HF系统——用于远距离的报警与通信,使用天波。
VHF系统——用于近距离的报警与通信,使用空间波。
二、卫星通信系统。
卫星通信系统包括INMARSAT国际海事卫星通信系统和COSPAS—SATSAT低级地轨道卫星系统。
1、INMASAT系统由INMARSAT—A、B、C、M、E等分系统组成,用于南北纬70度以内内的报警和通信。
系统具有电话和电传双向通信功能,L波段的1.6GHZ卫星紧急示位标EPIRB用于遇险报警。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简介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简介
为了保障海上航行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已从1992年2月1日全面实施。
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GMDSS的组成和功能
GMDSS由海事卫星通信系统、低极轨道卫星搜救分系统、地面通信分系统、海上安全信息播发分系统、陆上搜救通信分系统组成。
具有以下通信功能:
1、遇险报警:向能提供协调援助的单位迅速成功地报告遇难事件,这类单位可以是救助协调中心(RCC)或在事故地点附近的船舶。
遇险报警。
应指出遇难船舶的识别、地理位置以及事故的性质和其他可能有利于救助行动的信息。
遇险报警有船到岸、船到船和岸到船3个方向,通常以卫星和地面两种方式传送。
2、搜救协调通信:指在继续遇险报警之后,协调参加搜救行动的飞机和船舶所必要的通信,包括RCC和遇险事件海区任何“现场指挥者(OSC)”或“海面搜寻协调人(CSS)”之间的通信。
这类通信经常使用无线电话和直接印字电报进行。
3、现场通信;是遇险船与现场救助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系,通常使用无线电话或直接印字电报,在中频或甚高频指定用于遇险和安全通信的频率上通信。
4、定位信号:是寻找遇险船舶/飞机或其救生艇(筏)或幸存者的信号,由遇险船只和它的幸存者用9GHZ的搜救雷达应答器完成,当搜救单位的9GHZ雷达收到搜救雷达应答器的询问信号,就显示出遇险船只和幸存者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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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DSS概述--讲稿文字--学生

GMDSS----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简介(一)概述一、发展概述•1979年,IMO决定, 建立一个采用最新技术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1986年12月定名为“GMDSS”•1988年11月《SOLAS1974 1988修正案》法律上通过•1992年2月1日开始实施•1999年2月1日全面实施•GMDSS:用于遇险、安全和救助行动、日常通信的综合通信系统二、GMDSS的功能•海上航行的所有船舶,无论其航行在哪个海区,必须具备以下九个功能: –(1)发送船到岸的通险报警,至少使用两个分别独立的设备,每个设备应使用不同的无线电通信业务;–(2)接收岸到船的遇险报警;–(3)发送和接收船到船的遇险报警;–(4)发送和接收搜救协调通信;–(5)发送和接收现场通信; (6)发送和接收寻位信号;–(7)发送和接收海上安全信息–(8)在船和岸上无线电系统或网络之间发送和接收常规无线电通信;–(9)发送和接收驾驶台到驾驶台的通信。
三、海区划分•A1海区:25-50 NM(可由各沿海国政府确定)•A2海区:100-150 NM (可由各沿海国政府确定)•A3海区:70°N-70°S(76) ,INMARSAT静止卫星的覆盖范围之内•A4海区:一般指两极地区四、GMDSS的组成1、通信分系统–地面通信系统/地通(Terrestrial Communications)–卫星通信系统/卫通(Satellite Communications)2、MSI(Maritime Safety Information )播发、接收分系统–NA VTEX (Navigation Telex 航行警告电传,地面广播)–EGC(Enganced Group call,增强群呼系统, 卫星广播)3、寻位和定位分系统–极低轨道卫星(COPAS SASAT)–SART(Search and Rescue Transponder,搜救雷达应答器)4、搜救系统……五、GMDSS通信系统(Terrestrial Communications)1、地面通信系统•三频率–甚高频(VHF)----A1156-174MHz–中频(MF) -----A2300-3000KHz(3MHz)–高频(HF) -----A33MHz-30MHz:4,6,8,12,16,18,22,25•三业务– 1. 近距离业务: VHF– 2. 中距离业务: MF– 3. 远距离业务: HF•三终端–DSC (Digital Selective Calling ,数字选择性呼叫)–NBDPT ( Narrow Band Direct Printing Telegraph,窄带直接印字报)–R/T (Radio/ Telephone, 无线/电话)2、卫星通信系统(Satellite Communications)INMARSAT系统—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INMARSAT-B:数字,电传、电话、传真、中高速数据(9.6kb/s、64kb/s)遇险报警1m抛物面/方向性强•INMARSAT-M:数字, 电话、传真、中高速数据(9.6kb/s、64kb/s) 0.6m抛物面/方向性强•INMARSAT-C:数字,电传、“传真”、低速数据(600b/s) 、E-MAIL遇险报警固态全方向•INMARSAT-E/1.6GHz(L波段)-EPIRB (Emergency Position IndicatingRadio Beacon) :数字船→岸遇险报警•INMARSAT-F: 数字……六、GMDSS的实施和设备配备要求•适用对象:–300GT以上的货船–国际航行的一切客船GMDSS船用设备总述•88年SOLAS公约修正案第C部分–规定了GMDSS船舶应配备的设备要求,以及在各个不同海区航行的船舶应配备的不同设备要求。
GMDSS

GMDSS第一章、GMDSS的基本概念GMDSS(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的缩写,及全球海上遇险及安全系统,它是一个服从于《1979 年国际海上搜救公约》的全球性通信网,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为建立有效的搜救程序,并进一步完善海上通信手段而构建的一整套综合通信系统,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
IMO: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一、GMDSS的功能和作用GMDSS系统的基本作用是船舶遇险时能迅速有效地报警,岸上的搜救机构和遇险船附近的其他船舶能够立即获得遇险船的报警信息,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协调救助,从而加大搜救的成功率;系统还提供紧急、安全通信和播发海上安全信息,以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同时系统还满足传播常规业务通信的要求。
具体来说,GMDSS系统有以下7 方面功能。
1.遇险报警(基本功能)立即有效向岸基救助协调中心(RCC)和附近其他船舶发送遇险信息,包括遇险船识别、船位、时间、遇险性质及其它。
船对岸、船对船、岸对船三个方向RCC: Rescue Co-ordination Centre2.搜救协调通信接收到遇险报警后,RCC与遇险船、参与救助的船舶、飞机和其它有关搜救机构间的协调搜救通信3.现场通信遇险船、搜救船、飞机之间通信,多用MF/VHF频率4.寻位指救助船、飞机发现并找到遇险船舶、救生艇或幸存者。
EPIRB/SART. EPIRB:Emergency position indicating radiobeacons SART:Search And Rescue RadarTransponder5.海上安全信息(MSI)的播发和接收为保证航行安全,系统发布航行警告、气象警告和预报及其它海上紧急安全信息,通过NAVTEX,Inmarsat 的EGC系统,MF(HF)NBDP方式播发,船台接收并打印。
GMDSS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无线电通信
莫尔斯手键电报 数字选择性呼叫(DSC) 数字选择性呼叫(DSC) 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 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 单边带无线电通信(调幅通信) VHF甚高频无线电话 VHF甚高频无线电话 海事卫星通信系统(INMARSAT) 海事卫星通信系统(INMARSAT) COSPAS/SARSAT搜救卫星系统及其信标 COSPAS/SARSAT搜救卫星系统及其信标
GMDSS的实施 GMDSS的实施
船舶无线电人员的等级
一级无线电电子证书 二级无线电电子证书 普通操作员证书 限用操作员证书
实施日期
1999年 1999年2月1日,所有船舶按照GMDSS要求配备 日,所有船舶按照GMDSS要求配备 无线电设备。
1988年4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决定,从1992年2月1日在 全球范围内实施《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全球范围内实施《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即由上述 时间起在遇险和安全通信方面将以现代化通信手段和方式取代传统的 莫尔斯电报通信。
该系统的目的是,保障海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尽 保障海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快获得船舶、飞机遇险消息,测出它们的精确位置, 快获得船舶、飞机遇险消息,测出它们的精确位置,及时 通告有关搜救部门, 通告有关搜救部门,使岸上搜寻和救助部门以及遇险船舶 附近的航行船舶迅速获得遇险事故的报警, 附近的航行船舶迅速获得遇险事故的报警,能够以最短的 时间帮助协调搜救工作, 时间帮助协调搜救工作,并能提供包括气象预报在内的紧 急和安全通信并传播海上安全信息。
7.驾驶台对驾驶台的通信 驾驶台之间的通信是有关航行安全等避 让信息的传递,属于VTS方面的通信,这种 让信息的传递,属于VTS方面的通信,这种 通信在狭长的水道和繁忙航道航行中是非 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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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概况一、GMDSS 的产生最早的海上无线电通信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但当时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商业信息的传输。
随着航海活动日趋频繁,人们逐渐认识到无线电通信在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开始制定包括遇险报警信号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以确保紧急情况下船舶的正常通信。
1912 年发生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事件,让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海上无线电通信的首要目的应该是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
1915 年,海运国家首次制定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针对船舶无线电通信,第一次提出将 500kHz 作为遇险和呼叫频率、每艘船舶应有固定的船舶呼号、船舶应配备由蓄电池供电的应急无线电收发信机等强制性要求,并建立了船舶报务员的值班制度。
1948 年,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国际海事组织前身)制定了《1948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 年又通过了新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981 年和 1983 年,IMCO 分别召开两次海事协商大会对公约进行了修正,形成的两个公约修正案相继规定将 2182kHz 和 156.8kHz 作为无线电话遇险报警频率。
GMDSS 出现之前的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就是以 1974 年的 SOLAS 公约及其 1981 年和1983年修正案的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
GMDSS 之前的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特点是以海上为中心,船舶根据吨位的大小配备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救助方式主要依靠船舶之间的互助,遇险报警使用 MF/VHF 收发信设备,无线电话、莫尔斯电报是其主要的通信方式,航行中的船舶必须在遇险频率上守听,收到遇险船舶的报警信号后,应给予应答并前往营救,同时岸台在收到遇险报警信号后,也有营救遇险船舶及人员的义务。
虽然人们通过长期的努力,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备的海上遇险通信体制,但在实施过程中,其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主要工作在中频和甚高频波段,难以实现远距离遇险报警。
尽管也配备了高频通信设备,但受短波传播条件的限制,不能实现有效和可靠的全球通信;(2)人工发送和值守遇险报警存在人为差错的可能;(3)以莫尔斯电报为主的通信方式,一方面效率低、可靠性差,另一方面也逐渐不能满足船舶通信业务量和业务种类的发展需要;(4)没有建立起全球统一、协调的全球搜救体系,缺少一套合理统一的搜救程序,导致国际间难以开展广泛且有效的搜救协调工作,各国与此相关的机构和设施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受限于当时的通信技术,原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尽管存在着诸多缺陷,但人们也只能进行局部的改善,在整个通信体制上难以实现实质性的突破。
然而,自上世纪 80 年起,随着现代通信技术和手段的不断出现,重新构建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已逐渐成为可能。
1973 年,IMCO 第八届大会形成了“关于发展海上遇险呼救系统的建议”的第 A.283 号决议,正式开启了新的海上通信系统的研究。
1979 年,IMCO 通过了第 A.420 号决议,决定为建立“未来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FGMDSS)而设立工作组,准备建设全球通信网,并规定新系统应符合IMCO 制定的 1979 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1982 年,IMCO 第 32 次无线电分委会将“FGMDSS”改为“GMDSS”,去掉了其中的“未来”(Future)一词。
1986 年,IMO 宣布 1986 年至 1992 年为新系统的过渡阶段,1992 年至1999 年为实施阶段。
1988 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召开缔约国外交大会,通过了《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 年的修正案(GMDSS),也称为 SOLAS 74/88。
1989 年,国际电信联盟(ITU)召开无线电行政大会,对无线电通信频率的划分进行调整,以满足 GMDSS 的需求。
至此,一个崭新的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诞生了。
SOLAS 74/88 对 GMDSS 的具体要求如下:(1)建立岸上搜救协调中心(RCC),可以对船舶发出的遇险报警迅速做出响应,协调岸上和遇险船舶附近的船舶开展搜救工作;(2)向海上航行的船舶播发海上安全信息;(3)能够进行正常的全球范围的无线电通信;(4)整个系统高效、可靠,设备实现计算机控制和自动化操作。
二、GMDSS 的概念和功能GMDSS 系统是一个全球性的、采用最适宜的通信技术和工作方法的系统,该系统以岸基为中心,陆上负责搜索和营救的主管部门和遇险船舶附近的船舶协同行动,一旦有遇险事件发生,能迅速地报警和被报警,并迅速有效地展开搜索和营救工作。
GMDSS 系统建立在先进的卫星通信技术、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取代了已在海上应用了近百年的传统的人工莫尔斯电报和无线电话通信系统,在船舶遇险时,不仅能向更大的范围更迅速、更可靠地发出救难信息,还能以自动、半自动的方式替代此前的人工报警方式。
此外,GMDSS 系统不但提供海难发生后的搜寻与救助,还可提供紧急、安全通信,并且播发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等海上安全信息(MSI),最大限度地避免海难事故的发生。
GMDSS 实现了海上无线电通信的自动化,极大地改变了船舶的通信条件,更加充分地保障了海上船舶搜救与航行安全,是海上无线电通信的一次革命。
根据SOLAS 公约的规定,GMDSS 船舶必须具有以下 9项通信功能。
(1)发送船至岸的遇险报警船舶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系统(DSC)、卫星通信系统以及紧急无线电示位标系统发送船至岸的遇险报警。
(2)接收岸至船的遇险报警主要是指船舶电台接收岸上有关部门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或卫星通信系统向其转发的遇险报警。
(3)发送和接收船至船的遇险报警主要指遇险船舶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MF DSC 或 VHF DSC)向其附近的船舶发送遇险报警,遇险船周围的船舶接收相关的报警。
(4)搜救协调通信功能指的是在遇险报警之后,搜救协调中心(RCC)与遇险船舶、参加搜救的船舶或飞行器以及陆上有关搜救单位之间进行的通信。
(5)现场通信功能主要指在遇险现场,遇险船舶或救生艇筏与救助船舶或飞行器之间的通信,以及搜寻和救助单位之间的通信等。
(6)定位和寻位功能定位功能指的是相关机构或救助单位在收到遇险船舶报警设备发出的信息后,直接确定或分析得出遇险船舶位置的功能。
寻位功能是指搜救过程中,遇险船舶或救生艇筏发送引航信号,救助单位通过引航信号来确定其方位并前去救助。
(7)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与接收功能GMDSS 专门设有一套完整的播发体系,用来播发海上安全信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船舶必须具有相关的接收功能。
(8)常规无线电通信功能主要指除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以外的公众通信及船舶营运通信。
(9)驾驶台与驾驶台之间的通信功能主要指在船舶通常的驾驶位置上进行的船舶之间的安全通信。
这种通信一般利用驾驶台上的 VHF 无线电话进行,所以称之为驾驶台与驾驶台之间的通信。
三、GMDSS 的组成GMDSS 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综合的、全球性的通信搜救网络,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卫星通信系统、地面无线电通信系统、定位和寻位系统,以及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
(1)卫星通信系统图:GMDSS 系统概念图卫星通信系统主要指 Inmarsat。
Inmarsat 最早是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该组织成立于 1979 年,总部位于伦敦,主要职责是运营国际海事卫星通信系统,为海上用户提供遇险安全通信和常规卫星通信服务。
随着通信业务向陆地移动用户和航空用户扩展,1994 年,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更名为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 Mobile Satellite Organization),但仍保留 Inmarsat 的英文缩写,同时也使用IMSO。
1999 年,该组织转制成为有限公司,由一个政府间组织转变为商业化公司,即国际移动卫星通信公司(The Mobile Satellite Company TM),但其标识不变,仍然为 Inmarsat。
Inmarsat 系统由空间段、地面段和移动站三部分组成。
其中,空间段又分为三部分,即 Inmarsat 卫星、跟踪遥测指令站(TT&C)、卫星控制中心(SCC);地面段包括网络控制中心(NOC)、网络协调站(NCS)和地面站(CES),主要作用是对通信过程包括信道分配、信道的建立与拆除,以及计费进行协调和控制;移动站是 Inmarsat 的最终用户,分为陆用、海用和航空用移动站,陆用、海用移动站的缩写为MES(Mobile Earth Station),航空用移动站为 AES (Aeronautical/ Aircraft Earth Station)。
Inmarsat 海事业务的移动通信终端有 Inmarsat-A、B、C(包括Mini-C)、M(包括 Mini-M)、F77、F55、F33 和E 终端,符合 GMDSS设备配备要求的有Inmarsat-A、B、C、F77 和E 终端,其中 GMDSS 要求强制配备的终端只有 Inmarsat-C。
Inmarsat 系统是 GMDSS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岸基中心”思想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
GMDSS 实施后,船舶遇险救助以岸上的搜救协调中心为核心,船舶一旦遇险,岸上的有关部门和遇险船舶附近的其他船舶能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有效的救助,主要得益于 Inmarsat 系统可以实现快速可靠的远距离通信。
Inmarsat 系统在 GMDSS 中主要发挥的作用有遇险报警、协调通信、现场通信、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与接收、常规通信,以及驾驶台与驾驶台之间的通信。
(2)地面无线电通信系统地面无线电通信系统是指由 MF/HF/VHF 通信设备组成的通信系统,主要包括船用MF/HF 设备、船用 VHF 设备和DSC 遇险安全频率值守机。
船用 MF/HF 设备由MF/HF 收发信机和相关终端设备组成,终端设备又包括 NBDP、DSC 终端以及无线电话。
船用 VHF 设备由甚高频收发信机和相关终端设备组成,终端设备包括 DSC 和无线电话终端。
MF/HF/VHF DSC 遇险安全频率值守机分别独立地在 MF/HF 和 VHF 波段的 DSC 遇险与安全呼叫频率上值守。
船用MF/HF 设备和 VHF 无线电话设备是船舶进行遇险报警、遇险通信(包括遇险协调通信和遇险现场通信)、紧急通信、安全通信以及常规通信的重要设备。
(3)定位和寻位系统GMDSS 定位系统主要是指 COSPAS-SARSAT 系统,寻位系统主要由 SART 组成。
COSPAS-SARSAT 系统原称为“低极轨道搜救卫星系统”,由于该系统又引入了静止卫星作为遇险报警信号的转发器,因此现在该系统的名称更改为“国际搜救卫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