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处室文件
文化素质-欢迎光临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文化素质学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第二课堂作用,使得文化素质活动实施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文化素质学分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模块的一部分,整体安排1学分。
第三条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部负责全校文化素质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部负责本学院文化素质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化素质活动包括文化艺术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竞赛活动、能力认证四大类。
第五条评分细则:
第六条语言能力认证包括普通话测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托福考试(TOFEL)、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
雅思)等各语种考试;
技能培训包括学生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或企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或技能培训,并取得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如:人力资源管理师、外销员资格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秘书资格证书、物流师资格证书、驾驶证、会计证等1800多类。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和团委共同解释。
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 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的通知

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期满前 1 个工作日办理续假手续 (与请假手续相同),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教职工请假期满或 提前回校工作,应及时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单位和批假部门办理销 假手续。
第十三条 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学校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并经 所在单位审核后方能生效。其中: (1)在学校医院就诊,病假时间 7 个工作日以内者须经主 治医生开具病休证明;7 个工作日以上者须经学校医院院长签字 盖章。 (2)转校外医院就诊者,需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未履行 转诊手续者,校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急诊除外)。病休时 间 7 个工作日以内的须经学校医院主治医生签字,7 个工作日以 上以及急诊的病休证明须经学校医院院长签字盖章。学校医院应 对校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教职 工所在单位报学校医院备案,待教职工返校后一周内交学校医院 院长审核批准。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2.连续病假六个月以内,短期上班又病休的,病假时间连续 计算。 3.教职工连续病假满六个月时,病假人员所在单位须向学校 医院提出作长病假病情鉴定(必要时请校外医院进行病情鉴定), 病情鉴定由学校医院院长审核签字并交病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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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享受探亲待遇。 (2)符合探亲规定的未婚教职工,当年未享受探亲待遇,到
其父母所在地结婚,按原探亲的规定给假和报销往返路费,不再 给婚假。
(3)干部离休后,可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 (4)教职工丧偶或离婚后未婚者,可享受本规定的未婚教职 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夫妻双方当年内有一方已享受了探望配偶待遇的; (2)学徒工、见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 (3)已退休、退职(包括返聘)的教职工; (4)教职工结婚当年,已享受婚假的; (5)教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6)女教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 30 天 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但可报销其往返车、船费。 4.假期规定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以报一次探亲路费;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以报一次探亲路费; (3)己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以报一次探亲路费; 5.探亲假待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学 校负担; (2)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百分之
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暂行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着力突出优秀业绩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发挥激励机制的管理效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活力和创造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奖励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在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奖励范围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业绩突出且取得一定成果,或受到厅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奖项设置类别及条件第四条教学类奖(一)获国家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按1∶0.5配套奖励。
(二)获国家部委表彰的优秀教材每部奖励0.5万元;特色教材每部奖励0.3万元(具体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三)国家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实验中心、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项目,每个奖励0.5万元。
取得突破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每个奖励1万元。
(四)指导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主办的省级及以上的各种竞赛(包括“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各种专业技能竞赛等),获得国际级竞赛奖,按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7万元、其它奖0.4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竞赛奖,按特等奖0.5万元、一等奖0.3万元、二等奖0.2万元、三等奖0.1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竞赛奖,按一等奖0.2万元、二等奖0.1万元。
以学校名义组团参赛的,按团体获奖名次酌情给予奖励。
(五)对获得学生评教优秀等级的教师,按照教师当学期实际接受学生评教课时数10%的标准计算奖励课时,并根据其教师职称兑现奖励课时津贴。
第五条科技类奖(一)科技论文及学术专著奖励1、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
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被SCI收录的,按照JCR进行分区(具体由校图书馆负责审核),其中一区1万元/篇,二区0.6万元/篇,三区0.3万元/篇,四区0.2万元/篇。
电子政务平台

电子政务平台使用手册安徽农业大学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认识篇一、基本情况二、登录系统三、系统界面四、列表常用功能五、角色和权限第二部分操作篇一、制发文件办理(起草公文—成文分发)二、收文阅文办理(接收公文—传阅办理)三、收文阅文快速办理第一部分认识篇一、基本情况“育软电子政务平台”是一套针对教育系统行政工作需求设计开发的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具有高效率、快节奏的协同工作特点,能够适应教育部门组织机构和结构的调整。
为教育系统量身定制的文件管理功能是本系统的一大特色,即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完成日常办公收文、发文及其他文件处理的过程,可大大缩短文件上传下达的时间,提高办公效率。
我省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教育厅、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建工学院、安徽省电大等高校已于前期先后启用该套软件,实现了公文网上办理。
校电子政务工作组通过调研认为,“育软电子政务平台”对软硬件环境要求不高,使用后不仅可以满足我校工作要求,同时可与省教育厅及其他高校实现有效对接,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由于我校软件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际操作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希望大家积极进行操作实践,尽快熟悉软件的功能。
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有关同志将竭诚为大家提供咨询和服务。
为顺利使用该软件,电子政务系统客户端需要用到以下软件:1、Office 2003 Profession2、EdoasoftToolSetup-new.msi3、Edoas2Tip4、Adobe Acrobat Reader下载地址:登录电子政务系统后,在“电子政务/校务公告”中可以下载上述软件。
二、登录系统登陆方式:登陆电子校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111111。
使用本系统时,用户应及时修改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其操作方法是:进入“系统管理”模块,点击子菜单中“更改口令”按钮,进行修改;或直接通过菜单上的快捷键修改。
安徽农业大学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农业大学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实行电子公文双向流转的通知》(皖教秘〔〕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信息化建设实际,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实施电子政务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的客观要求。
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实现学校内部公文流转、公文办理、信息查询、会议安排等主要办公业务网络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促进管理创新。
二、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安徽农业大学教育电子政务工作组。
电子政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现代教育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技术支撑和培训工作。
三、建设内容.软件建设。
在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系统软件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做好“安徽农业大学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硬件建设。
配备电子政务专用服务器及其他必要设备。
.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年月日至月日,电子政务系统测试和培训阶段.进行组织机构名称认定,用户界定,确定角色及权限;制定公文等模板,建立公文、信息等起草、发布流程;做好模块开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制作不同用户的系统使用说明。
.选取试点单位进行测试。
.制定分类培训方案。
.各单位秘书第一轮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培训。
第二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电子政务系统试运行阶段.从年月日起,学校的公文,除涉密文件和其他必须使用纸质文本的文件外,均采用纸质和电子双轨方式运行。
.对校领导及部分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秘书进行第二轮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培训。
第三阶段:年月日至月日,电子政务系统完善阶段.根据教育电子政务系统使用情况,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
.对中层干部和各单位秘书进行第三轮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培训。
第四阶段:年月日开始,电子政务系统全面实施自年月日起,除涉密文件、信息外,学校内部公文流转、公文办理、信息查询、会议安排等主要办公业务全部通过网上办理,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学分实施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学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素质的培养,保证学生科研活动评定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活动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模块的一部分,整体安排2学分。
第三条大学生科研活动管理由教务处总负责,具体管理由校团委负责。
第四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普及与推广活动,支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
学生科技活动的内容包括:参加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级、校级的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参与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五条评分细则:类型项目获奖等级学分备注科技普及与推广活动学术科技类讲座、培训等活动(科研型、科普类、学术指导型等)参与0.5/次每听一场讲座要有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手写)科学研究活动发表论文国家级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 2第一作者以下依次乘系数80%、60%、40%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省级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 2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第一作者 1.5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报纸(理论版)第一作者1-2院级刊物(理论版)第一作者0.5 编撰正式出版的图书 2.0调查报告参与省级及以上的科研调查活动 1.5形成6000字以上调查报告。
省级科研调查报告需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调查活动0.8科研项目主持项目校级及以上 2须通过结题院级 1参与研究校级以上0.8院级0.5参与教师科研 1科技转让、科技制作、发明及其它类型专利技术转让 2已被采用、注册为认定标准开发转让 2专利 2一般性研制 1科技学术竞赛省级及以上获任何奖 2经选拔后参赛未获奖 1.5 市级和校级特等奖 2一等奖 1.5二等奖 1.2三等奖0.8经选拔后参赛未获奖(纪念奖、鼓励奖、优秀奖等)0.4 学院级特等奖和一等奖 1.0二、三等奖0.5鼓励奖或优秀奖0.3参加未获奖0.2第六条在一学年中,一名学生参加多项科技活动所得的课外学分可以累加。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05]43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行学分制等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所在街道或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超过两周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凡属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校对其进行身体健康复查。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对其中患有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患有不属于前述范围的疾病的新生可回家治疗一个月。
一个月后经复查如仍未康复需继续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由本人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原因及困难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本人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报到,按收费标准缴费并办理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费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并获批准后方可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未经请假,两周内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新生入学注册经复查合格后即取得学籍。
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对外语水平要求的实施意见

校学位字【2018】2号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对外语水平要求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安徽农业大学实施办法》(校行字〔2017〕28号)、《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7号),在广泛征询意见后,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对外语水平与成绩的要求1.我校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原则上需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考试成绩达到360分(含360分)及以上者。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时应试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本科生,可根据自己学习的语种,参加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视为合格,具体标准如下:(1)参加国家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
(2)参加国家大学法语四级(CFT-4)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
(3)参加国家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
(4)参加国家大学德语四级(CGT-4)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
3.我校艺术类专业学生,根据其所学的外语语种,其在校内学习相应的大学外语类课程,平均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
4.我校外语类专业学生,如参加全国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视为合格,具体标准如下:(1)英语、英语(专升本)、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参加英语专四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者。
(2)英语、英语(专升本)、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参加英语专八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
(3)法语专业学生,参加法语专四考试成绩达到51分及以上者。
(4)法语专业学生,参加法语专八考试成绩达到48分及以上者。
(5)日语专业学生,参加日语专四考试成绩达到57分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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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处室文件
组字【2012】2号
关于王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经研究决定:
王成同志任办公室秘书(正科),免去其经济技术学院党总支秘书兼学生部副主任(副科)职务;
王桂兰同志任纪委、监察室、审计处财务审计科科长,免去其纪委、监察室、审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林煦东同志任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免去其动物科技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曹雷同志任宣传部校报编辑部主任(正科),免去其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利明同志任宣传部网络新闻管理中心主任(正科);
陶佳同志任人事处秘书(正科),免去其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任冬冬同志任人事处职称办公室主任(正科),免去其人事处秘书(副科)职务;
徐峰同志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科
员职务;
赵学球同志任教务处考务科科长,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陶伟同志任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科长,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宋文成同志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科长;
胡传美同志任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谈应权同志任科技处秘书(正科),免去其科技处秘书(副科)职务;
于德同志任科技处推广科科长,免去其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职务;
赵冠艳同志任科技处知识产权科科长;
姚辰松同志任研究生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免去其组织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永红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秘书(正科),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程玉磊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职务;
周涛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孙蕾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科科长,
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钱慧同志任招生就业处招生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招生就业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姬惠惠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创业培训科科长,免去其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关银锋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事科科长,免去其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冯峰同志任团委秘书(正科),免去其团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志平同志任团委学术科技部主任(正科);
张璐同志任团委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正科);
巫娟同志任植物保护学院党总支秘书兼团总支书记,免去其植物保护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村侠同志任园艺学院团总支书记;
吴永梅同志任园艺学院教学秘书(正科),免去其园艺学院教学秘书(副科)职务;
单国雷同志任园艺学院行政、科研、研究生秘书(正科);
徐文俊同志任林学与园林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免去其林学与园林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高军同志任动物科技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免去其研究生处(学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沈周高同志任茶与食品科技学院茶科所、科研、研究生
秘书(正科),免去其科技处科技推广科副科长职务;
赵良侠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免去其农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潘雨群同志任工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免去其工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职务;
周铃同志任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免去其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姚洪章同志任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团总支书记;
李南飞同志任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免去其团委秘书(副科)职务;
徐光翔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科研、研究生秘书(正科),免去其经济管理学院科研、研究生、行政秘书(副科)职务;
李红珍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行政秘书(正科),免去其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现代农业管理与技术学院教学管理部副主任职务;
张仁玲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秘书(正科);
王光应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思政部教学秘书(正科),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凌洁同志任经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主任(正科),免去其经济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副科)职务;
房文娟同志任经济技术学院教务处主任(正科),免去其经济技术学院教务部副主任(副科)职务;
马泉同志任经济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正科),免去其经济技术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杜亚娜同志任正科级辅导员。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月16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职务任免王成等通知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2012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