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方案及应急救援方案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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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农场至嫩江公路伊春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K60+000-K115+000)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前嫩公路B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分级负责,保障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局人民政府和驻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 、健全体制,预防为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健体系。

3 、制定预案,明确职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防火工作指挥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责任,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保障防火工作有序运行。

4 、掌握信息,快速反应。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组织扑救,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应对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和驻施工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 、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地(乡、镇)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人民政府请求,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共同参与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 、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乡镇和驻地单位护林员要充分利用高山、了望台(哨)加强地面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事发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事发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后要在1 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告县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需向市森防办报告的重大信息,县森防办在接报后1 小时内上报。

2 、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研判全县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把握和判断,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 、森防指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充分利用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平台和资源,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

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扑救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天气状况和监测情况,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发布黄色及其以上级别预警信号后,林业部门及防火相关单位要在林区、火灾易发区设立预警标志,加强宣传管理;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林业部门及各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对进入林区及火灾易发区的人员、车辆逐一登记并严禁其在野外使用火源;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林业部门及其各管理单位要实行24 小时值班,各防火相关单位要检查器械,进入战备状态。

七、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1 、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因灾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

损失程度,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启动本预案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乡、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2 、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驻地单位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乡镇人民政府或驻地单位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八、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 、先期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

村队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森防办。县森防办要及时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驻地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县森防指,并及时将县森防指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送达到事发地人民政府或驻地单位及有关部门。

2 、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县森防办提出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森防指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县森防指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应当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

3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县森防指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 、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扑火组、医疗组。综合协调组由县武装部长、林业局长、林业防火专家、事发地乡镇政府或驻地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综合协调、通信联络、兵力部署;扑火组由县公安局、林业局分管领导和事发地乡镇政府或驻地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随时掌握火情,具体指挥灭火;医疗组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救治。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火灾原因、危害程度及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否成立火灾原因调查组、现场灾情处置组、救灾物资筹备发放组等工作机构。

5 、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先期处置单位情况报告,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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