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7.1-1-7)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企业生产秩序,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和外来劳动者,在企业范围内从事生产、作业、维修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所有员工在生产、作业、维修等过程中,坚守安全底线,严禁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企业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员工自发参与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六条针对“三违”行为,企业要实行严肃问责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安全规定第一条所有员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任务,不得随意改变操作顺序和场地布置。
第二条所有员工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损坏或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作业、维修等工作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尖锐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工作区域。
第四条所有员工禁止在作业、维修等工作时使用没有经过检测和验收的工具和设备。
第五条所有员工禁止在作业、维修等工作时违章使用电气设备,严禁擅自改变电气设备的线路和用途。
第六条所有员工禁止在作业、维修等工作时进行吸烟、打火机等火源,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第七条所有员工要禁止私自搬动、挪动、更改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操作。
第八条所有员工要遵守安全生产排班制度,不得违反排班制度私自调动工作岗位。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一条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条新员工入职时,企业要进行安全培训,明确安全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新员工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流程。
第三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事故的员工,企业要进行追责和警示教育,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内部“三违”行为的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三违”行为指的是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制度应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定违反行为第七条安全生产规定违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擅自拆除、更换或损坏安全设备设施。
2.未经批准在生产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
3.不按规定进行消防检查、消防演练。
4.擅自更改原料配料、工艺流程。
5.擅自调整设备参数或操作程序。
6.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私自使用危险化学品。
8.不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规定违反行为,首次违反将给予警告,再次发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如果安全生产规定违反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第十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旷工、迟到、早退、离岗不归。
2.私自离岗或无故不作业。
3.未经批准请假、旷工。
4.工作中与同事发生争吵、冲突。
5.泄露企业机密。
6.盗窃、损毁企业财物。
7.非法私下接受礼金、红包。
8.故意拖延工期。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重影响到企业工作秩序和效益的,可能会被辞退。
第四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第十三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泄露企业商业机密。
2.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不尊重客户,不履行合同义务。
4.传播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形象。
5.索贿、受贿、行贿。
6.虚报、隐瞒工作成果。
7.利用职务之便传授业务机密给他人。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一、总则安全生产事关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和发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反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和职责、管理内容、管理流程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以帮助企业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求发展。
2. 预防为主原则:防患于未然、预防胜于事后治理,注重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3. 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安全是全员的责任,所有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共同维护安全。
4. 管理科学化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监督落实安全措施和管理运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3. 合作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确保与本企业的合作活动符合安全规定。
4. 全员员工: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出问题和建议。
四、管理内容1. 安全生产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对各部门和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3. 安全设施保护:保证安全设施完好可用,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设施。
4. 违规行为处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规人员。
五、管理流程1. 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上报安全生产部门,并进行备案。
2.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部门按季度计划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现场审核和文档检查,向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生产工作人员3、术语和定义“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4、“三违”的范围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4.1.1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4.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4.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4.1.5习惯性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4.1.6未按岗位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4.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4.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4.2.2生产、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4.2.3不采纳安全员或工艺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4.2.4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4.2.5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4.2.6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4.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3.1上班之前饮酒的;4.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4.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4.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5.1公司安全体系内人员领导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各车间“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防范和避免“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二、术语定义1. “三违”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
3. 操作规程:指企业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特点制定的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三、“三违”行为的分类及处罚根据“三违”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轻微违章、严重违章和重大违章,具体处罚如下:1. 轻微违章:轻微违章行为通常是指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轻微违反,危害程度较低。
处罚为口头警告,同时通报相关部门,记录入员工档案。
2. 严重违章:严重违章行为通常是指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严重违反,危害程度较高。
处罚为书面警告,并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同时通报相关部门,记录入员工档案。
3. 重大违章:重大违章行为通常是指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极为严重违反,危害程度极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处罚为停职、开除,并通报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记录入员工档案。
四、“三违”行为的预防和管理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a.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建立安全监督机制:a. 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监督员工的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b.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强化安全奖惩措施:a. 对于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
b. 对于发生轻微违章的员工,进行适当处罚,并进行教育和警示。
c. 对于严重违章和重大违章的员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 制定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a. 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
是一种以预防和惩处“三违”行为(违章、违规、违纪)的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和损失,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纪律的能力。
“三违”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 违章行为:指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工作程序,在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的行为,例如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擅自绕过设备安全装置等。
2. 违规行为: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规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行为,例如不按要求使用工具、不穿适当的防护服装等。
3. 违纪行为:指工作人员违反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纪律等行为,例如偷工减料、擅自调离工作岗位等。
针对“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三违”行为的范围和具体的行为标准。
2. 确定对“三违”行为的纪律处罚措施,明确违规行为的违纪级别和相应的处罚。
3. 实施监督和检查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三违”行为的查处。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对“三违”行为的警觉性。
5. 进行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出现“三违”行为的工作环节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通过建立和执行“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三违”行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倡导标准化作业,杜绝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象,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职工和外委、外协单位的所有员工3. 术语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或造成他人违章作业的指挥行为。
凡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有有关领导研究措施、作业规定或亲临指挥,却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
3.3违章行为:是指包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尚未发生操作、设备、人员伤害的事件。
4、违章行为类型4.1 A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4.2 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4.3 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和不构成人身伤害的一般违章行为。
5.职责5.1品质保障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各类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接收到的违章信息进行核实和提出处理意见(《激励审批表》报总经办)。
5.2 总经办负责将《激励审批表》提交相关领导审核后负责通报。
5.3 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违章检查控制、考核、登记。
5.5 生产班组负责始终把守规章、纠违章作为班组安全工作重心,对班组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考核、登记。
6 .管理内容与要求6.1 为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对事故按《事故、事件,绩效管理制度,激励管理办法》考核外,对各类违章按危害程度划分为A、B、C三类(见《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类考核细则》),根据不同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6.2 为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理念,对公司级(含上级)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在考核的同时,实行违章当事人积分(A类违章记12分、B类违章记6分、 C类违章记3分)脱产接受安全再教育办法(具体积分学习方式见表),经再教育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上岗。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加大反“三违”的考核力度,减少或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制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3 制定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细则》
4 术语
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5 工作职责
5.1 安全办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三违”行为。
5.2 其他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
5.2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执行本制度。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6.1 相关单位要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6.2 车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的现象。
6.3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
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6.4 各部门、各单位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全办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办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
《“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
4.机构与职责
4.1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
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5.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6. 检查与考核
6.1安全办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6.2相关车间、科室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6.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科室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综合管理科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综合管理科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一月内同一车间累计5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连挂车间领导。
6.5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举报人保密,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被举报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
7 相关记录
附件1: “三违”的行为种类
附件2: “三违”行为处罚单
8 附则
8.1本制度所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修订后,按新颁发的标准和文件执行。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三违”行为种类》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职业禁忌症者为及时调换工种;
(13)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16)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7)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8)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9)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20)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1)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22)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23)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4)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25)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26)随意倾倒炽热金属物品;
(27)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28)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2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30)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31)机动车辆行驶时,上、下抛掷物品;
(32)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33)检修电器设备(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3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35)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3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7)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二)违章指挥行为: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现场;
(4)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1)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12)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附件二:
“三违”行为处罚单
备注:1、各车间(部门)必须加大现场“三违”行为治理,要求每月对“三违”行为进行一次登记。
2、“三违”台账记录必须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