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美国IPO上市VIE架构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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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VIE架构搭建与拆除过程

分众传媒VIE架构搭建与拆除过程

分众传媒VIE架构搭建与拆除情况VIE架构原理介绍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即“VIE 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这种安排可以通过控制协议将境内运营实体的利益转移至境外上市实体,使境外上市实体的股东(即境外投资人)实际享有境内运营实体经营所产生的利益,此利益实体系指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

分众传媒VIE架构搭建与拆除的过程介绍一、分众传媒VIE架构的搭建过程1、香港公司FMCH的设立2003年4月,FMCH于香港设立,设立时FMCH分别向Bosco Nominees Limited及Bosco Secretaries Limited发行1股股份,向FMHL发行9,998股股份。

2003年4月,Bosco Secretaries Limited将其持有的1股FMCH 股份转让至FMHL。

2003年4月,Bosco Nominees Limited 将其持有的1股FMCH 股份转让至余蔚先生;同日,余蔚先生与FMHL签署了一份信托声明,约定余蔚先生作为受益人FMHL的受托人为FMHL的利益持有1股FMCH 股份。

2005年1月,余蔚先生将其作为受托人持有的1股FMCH股份转让至FMHL。

转让完成后,FMHL持有FMCH的100%股权。

2、境内公司分众传媒、分众数码的设立2003年6月,FMCH设立分众传媒,并持有分众传媒100%股权。

2004年11月,江南春、余蔚设立分众数码,股权比例分别为90%、10%;2004年12月,分众传媒收购江南春持有分众数码的90%股权,分众传播收购余蔚持有的分众数码10%股权。

(2009年10月,分众信息技术收购分众传播持有的分众数码10%的股权,分众数码成为分众传媒100%控股的企业。

vie架构港股上市的案例

vie架构港股上市的案例

vie架构港股上市的案例vie架构是指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境外的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该公司持有在境外上市的股份,从而实现境内企业间接上市的一种方式。

港股作为全球最具活力的股票市场之一,吸引了众多企业选择vie架构进行上市。

下面列举了十个港股上市的vie架构案例。

1. 腾讯控股:腾讯控股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于2004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腾讯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公司,该公司持有腾讯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港股的上市。

2. 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于2014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阿里巴巴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 公司,该公司持有阿里巴巴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港股的上市。

3. 美团点评:美团点评是中国领先的本地生活服务平台,于2018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美团点评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 公司,该公司持有美团点评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港股的上市。

4. 小米集团:小米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智能手机和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于2018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小米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公司,该公司持有小米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港股的上市。

5. 瑞幸咖啡:瑞幸咖啡是中国领先的咖啡连锁品牌,于2019年在纳斯达克上市。

瑞幸咖啡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公司,该公司持有瑞幸咖啡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纳斯达克的上市。

6. 京东集团:京东集团是中国领先的电子商务公司,于2014年在纳斯达克上市。

京东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公司,该公司持有京东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纳斯达克的上市。

7. 网易:网易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于2000年在纳斯达克上市。

网易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公司,该公司持有网易中国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纳斯达克的上市。

8.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于1997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通过设立一个位于开曼群岛的SPV公司,该公司持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在港股的上市。

VIE架构相关内容介绍

VIE架构相关内容介绍
缺点:在ODI审批完成前,境内机构投资者不持有开 曼公司股权,需要在设计投资架构及投资文件中设置相 应安排保护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股东权利;境内机构投资 者的投资成本未能体现在开曼公司层面,未来退出时可 能会导致投资成本无法确认税基问题。
境内持股VIE公司+境外直接持股 未办理ODI审批的投资架构 案例三:北京双湖投资宝宝树集团(股份代码:1761,2018年11月27日上市)
8、VIE存在的风险
第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违约风险,即境内公司违反其合同义务的风险。境外上市壳公司与国内签署的 利润转移协议完全出自合同签订双方的意思自愿原则,即使境外企业采取一些风险应对措施,但是并不能根 本消除此项风险。
第二,政策监管漏洞存在的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源于中国法律即政府监管政策的变化。所有采用 协议控制模式的境外间接上市,其所涉及的行业根据中国法律都限制和禁止外资进入,作为变通做法的VIE 结构的合法性,完全取决于中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一旦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相应的规定,可能会对采取VIE 结构的公司造成影响。
目前尚不存在以VIE架构申报科创板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的企业。
(九号机器人作为科创板申报企业中以VIE架构申报 的唯一一家企业,目前的审核状态仍在问询中。交 易所审核委员会针对其VIE架构进行详细问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VIE 架构的态度是在充分披露原则的基础上对VIE架构的 合法性、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个案审核。在联交所 发布的2018年4月修订后的HKEX-LD43-33(“VIE新 指引”)中,对VIE架构赴港上市提出了核心规则 “严格限定”(Narrowly Tailored)——VIE架构 须在外资限制范围内适用,属于中国外商限制/禁止 类企业的拟上市企业才能搭建VIE架构,且上市申请 人必须在提交上市申请前按照外资可持最大权益取 得监管批准。根据联交所这一监管规则,VIE架构的 红筹企业在联交所上市时,对采取VIE架构的必要性 可能会产生影响。

VIE结构的法律实务要点解读

VIE结构的法律实务要点解读

一、什么是VIE结构VIE是英文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的缩写,翻译为中文是“可变利益实体”,公司谋求海外上市时,一般会使用VIE结构。

先举个例子进行说明,A公司是境内的一家实体公司,谋求海外上市,本来最直接的方法就是A这个主体直接去海外IPO然后上市,但此时遇到一个瓶颈,即海外直接上市需要证监会批准,这个批准的难度很大。

因此A公司需要寻求变通的办法。

最直接的变通办法,就是A公司的股东甲去境外(例如开曼)去设立一家公司B,然后B作为外国公司,直接收购A公司100%的股权,然后由B公司在境外IPO并上市,这样就变相实现了A公司的海外上市。

但此时还是会遇到障碍,第一、根据外商投资负面清单,A公司所处的行业,可能是禁止外国公司100%持股的,这样就无法完成B公司对A公司100%的持股;第二、即便B公司能够100%控股A公司,由于B公司的股东甲是中国国籍,B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也在境内,B公司海外IPO并上市,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需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有鉴于此,只能继续变通,即B公司在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公司A1,由A1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系列合同,使A1公司取得对A公司100%的控制权及100%的利润分配权,按照上市地的法律(例如美国的会计准则),A公司的财务数据能够完全合并到B公司中。

有了这样的财务基础,B公司即可在海外IPO并上市。

在上述架构中,A公司就是所谓的“可变利益实体”,上述架构就称为VIE结构。

至于A1公司与A公司之间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形成事实上的控股关系,是否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规定,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目前处于被默许的状态。

由此可见,采用VIE结构是公司不得已的选择,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对境内公司海外上市有严格限制,其次在于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有限制性规定(详细可查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修订)》)。

国内比较著名的百度公司、阿里巴巴公司,因为其经营的增值电信服务等,属于外商投资限制类或禁止类,因此其海外上市均是采用的VIE结构。

什么是VIE架构

什么是VIE架构

什么是VIE架构VIE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Architecture)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和经济架构,最早在中国大陆兴起并被广泛应用于企业投资跨国市场的实体。

它是中国大陆企业通过合资和合作方式,通过设立离岸主体公司来满足国内外法律的相互制约和限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架构。

VIE架构的核心思想是通过特殊的合同安排,使中国大陆企业可以借助离岸主体公司在境外的投资活动中享有控制权和经济利益,从而规避中国大陆法律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和监管。

具体而言,VIE架构由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构成:2. 离岸主体公司(offshore entity):离岸主体公司通常在境外注册,由境外投资者持有股权。

它与中国大陆公司之间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或投资协议来建立关系。

3. VIE协议(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 Agreement):VIE协议是VIE架构的核心合同,通过建立中国大陆公司与离岸主体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使得离岸主体公司能够获取中国大陆公司的经济利益。

VIE协议通常涵盖关联方交易、投票权委托、经营管理、资本收益与亏损分配等方面的约定。

4. 上市结构(listing structure):VIE架构通常与境外上市结构相结合,使得离岸主体公司能够通过境外市场融资并实现股权交易。

这样,中国大陆公司可以利用境外资本市场的资源和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VIE架构的主要优势包括:1.规避法律限制:中国大陆有许多行业对外国投资设立的限制和规定,例如禁止外资控股或限制外资在特定行业的投资比例等。

通过VIE架构,中国大陆企业可以规避这些限制,通过离岸主体公司间接获取境外投资机会。

2.境外融资:VIE架构可以为中国大陆企业提供境外融资渠道,通过境外上市融资,实现规模和速度的提升。

境外融资的优势包括更为便利的资本市场和更高的估值水平。

3.引进外国投资者:通过VIE架构,中国大陆企业可以引进外国投资者作为离岸主体公司的投资者,从而获得资金和资源的支持。

【架构搭建】如何搭建VIE架构

【架构搭建】如何搭建VIE架构

【架构搭建】如何搭建VIE架构?如何轻松运用开曼、BVI、中国香港公司搭建海外上市多层架构?目录一、引言二、什么是VIE架构三、如何搭建VIE架构四、设置VIE架构的主要目的五、VIE架构下利润如何转移?一、引言新浪运用VIE架构成功实现海外上市的成功案例。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效仿新浪,搭建VIE架构实现海外上市,包括互联网巨头BAT均采用了VIE架构。

究竟什么是VIE架构?如何搭建VIE架构?如何利用VIE架构进行利润的转移呢?二、什么是VIE架构VIE架构即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Interest Entities;VIEs),也称为“协议控制”,即不通过股权控制实际运营公司而通过签订各种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的合并。

VIE架构最开始运用是为了规避国内监管对外资准入的限制,现在主要运用于企业实现海外上市融资。

VIE架构虽然运用已久,但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目前的我国法律并未对VIE架构做出定性。

三、如何搭建VIE架构在BVI或者开曼群岛设置离岸公司,该离岸公司与境内上市实体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将境内实体公司绝大部分利益转移到离岸公司,并通过协议控制境内实体公司的所有权。

具体如何操作呢?VIE架构搭建步骤解读:1.每个创始人以个人名义单独设立一个BVI/开曼公司,一般情况下会选择注册BVI公司;PS:为什么要选择设立BVI公司?BVI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海外离岸投资中心之一,设立BVI公司主体主要是因为在BVI层面转让股权所得,基本不用缴纳任何税收,将来创始人或财务投资者退出时的税收负担基本为零,而且成立简单,高度保密;2.所有创始人的BVI/开曼公司共同成立一个离岸公司(开曼/BVI);3.这个离岸公司和投资人共同投资成立开曼公司(VC/PE的投资款进入开曼公司);4.由开曼公司成立中国香港壳公司;PS:为什么要成立中国香港壳公司?设立中国香港壳公司能更好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新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的境外PE获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需要在中国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税收协定另有优惠的除外)。

VIE结构是什么

VIE结构是什么

VIE结构是什么VIE结构,全称为"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是一种用于规避国外投资者对中国禁止外资进入一些经济行业的一种特殊投资结构。

该结构在中国境内公司中运用广泛,尤其是在互联网和其他高科技行业中。

VIE结构的操作方式比较复杂。

首先,中国实际创办人或投资者设立一个空壳SPV公司,通常设立在境外,旨在满足中国禁止外国投资者进入敏感行业的法律规定。

随后,该SPV与VIE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如资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协议等,将实际的经营控制权和经济利益转移到SPV上。

之后,SPV可以通过将其股权上市或以其他方式融资,从全球资本市场获取资金。

最后,SPV利用这些融资资金向VIE公司提供财务支持,以促进其在中国境内的运营。

1.规避法律限制:中国对外资进入一些高科技和互联网行业存在限制,通过VIE结构,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与本土实际控制者建立合同关系,绕过这些限制。

这使得境外投资者能够进入中国市场并参与中国互联网和高科技领域的竞争。

2.保护国内资源:VIE结构实际上是通过合同保护中国的核心资源和技术,使国内公司能够在境外融资,同时保持对核心资源的实质控制。

这种做法可以避免核心技术和资源被境外投资者掌控并滥用或转移。

3.配套的法律框架:VIE结构经过多年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包括境外投资主体的设立、合同安排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监管等。

这使得VIE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法律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然而1.法律风险:尽管VIE结构在中国有一定合法性,但是它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也没有相关立法明确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因此,相关的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2.信任风险:VIE结构依赖于合同关系和信任的维持,一旦出现合同纠纷或合同违约行为,VIE结构可能面临解散或资产流转的风险。

特别是在中国法律和监管机构对VIE结构的监管加强的情况下,这种风险会进一步增加。

VIE架构详解

VIE架构详解

VIE架构相信很多了解企业上市的都知道这个名词,因为VIE架构可以间接或直接使企业成功上市,那么VIE架构到底是什么呢?就由恒通小编给各位详细介绍吧~VIE框架是为了达到目标企业上市的目的,在国内实际经营企业和海外融资主体之间设计的协定管理,通常是指由海外上市公司间接管理的中国国内子公司(简称WFOE )和在中国国内注册设立的经营实体(OPCO )和股东达成一系列协议,实现由海外上市公司通过上述协议来管理OPCO的目的,其诞生主要是为了国内公司避免两个实质性的障碍。

1、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在境外上市时存在的障碍2、国内在政策上禁止或限制在某些领域内的境外投资人进入市场的障碍而VIE架构就可以避开这两个障碍,使企业达到上市的目的;境外上市搭建VIE架构步骤:1、设立海外第一层权益主体—离岸公司2、设立海外第二层权益主体—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3、设立海外第三层权益主体—境外壳公司4、境外壳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公司(WFOE),并与国内公司签署一系列协议而开曼公司作为海外上市主体,与通过WFOE上市的公司签订了一系列控制协议,主要涉及经营管理控制权、资金注入和利润出口三个方面;1 .借款协议WFOE向国内公司的股东贷款,股东向企业发展业务注入资金。

2、垄断性购买出资权的协议如果在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未来允许收购国内企业,WFOE (或其他海外主体)将享有购买国内企业所有权的权利3、投票权委托协议国内公司股东将国内公司投票权委托给WFOE或其指定代表,保证WFOE对国内公司人员构成和决策的控制力4、垄断性咨询和服务合同通常,WFOE承诺向国内公司提供独家咨询和服务,国内公司以支付服务费用的名义将营业利润转移到WFOE,以红利的形式向海外出口5、股票抵押协议由WFOE担保国内公司股东所有的所有权,保证上述协议的履行根据上述协议,国内公司财务报表可以并入上市公司开曼公司。

在国内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过程中,相关的招股说明书往往明确了VIE结构的风险,并分析了采用VIE结构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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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国IPO上市VIE架构搭建
香港美国IPO上市VIE架构搭建。

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是中国境内公司到海外上市经常会用到的架构。

根据我们的统计,2015年至2017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公司有43家,其中采用VIE架构的公司有34家。

从统计数据来看,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公司釆用VIE架构是比较普遍的。

另外,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境内公司有些也会搭建VIE架构。

那么中国境内公司在上市架构上应该怎样选择,什么是VIE架构?什么情况下才应该选择用VIE架构?在构建VIE架构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都是企业在准备上市重组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海外上市的模式和架构
现今中国企业一般是以H/N股形式或红筹形式在海外市场上市。

H/N股形式是指中国注册的企业经相关部门和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发行H/N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需时较短,手续较直接,也不需要为搭建海外架构而进行大量的公司重组。

可是H股上市实体为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公司在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限制较多,而且全流通目前还仅在有限的试点进行。

红筹形式上市则是指境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之后通过该离岸公司所设立的境内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WOFE)返程收购自己在境内的实体企业,再以离岸公司为平台实现境外融资或上巿。

红筹形式上巿最大的好处是股票全流通,资金管理较有弹性。

但是于2006年,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当中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

该规定成为境内企业或自然人搭建红筹架构的重大障碍。

境外上市结构分为三种类型:
(1)H股模式
(2)红筹结构
(3)和VIE(可变利益实体)结构。

一、
H股适用于国企,后两种构架适用于民营企业,境外IPO常见投资模式。

H股模式:是旨境内注册的实体企业直接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或外币普通股。

由于H股主要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因此得名H股(Hong Kong)。

多数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采用的都是H股架构。

在H股上市后还以美国存托股份(ADR或ADS)的方式在美国挂牌交易(通常是纽约证劵交易所)。

也称N股。

(上市公司或证劵公司将H股存托于美国商业银行托
管之下,美国银行出具代表存托股份所有权的存托凭证。

该存托凭证可以在美国市场上流通交易。


二、红筹结构
红筹(Red Chips):控股公司在境外,运营实体在境内的中国企业。

行业限制、财务门槛(无连续三年盈利)而无法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实现海外上市。

(1)在免税天堂(如开曼群岛和百慕大)设立控股公司,以此作为上市主体。

(2)在免税天堂(如不列颠处女群岛,也称为BVI)设立项目控股公司。

(3)以项目控股公司收购国内实体运营企业,使之成为外商独资企业。

(4)搭建红筹结构的过程涉及境外项目公司收购境内实体企业,而企业创始人在境外一般没有美元资金来完成这一收购。

(5)实际操作中,上市主体可以在境外以过桥贷款、可转换债卷或可转换优先股等形式向投资者融资。

(6)私募就在这个融资阶段介入企业。

三、VIE结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简称VIE,红筹变种,为规避法律10号文演变而来。

VIE案例,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都是采用VIE架构。

(1)VIE结构的核心在于,在境内设立纯内资公司作为名义运营(即VIE,“壳”)。

(2)名义运营公司从事外商禁止或限制投资的业务,如电信增值业务。

(3)和红筹结构一样,VIE 结构的上市主体和中间控股公司都注册于境外。

(4)名义运营公司将其产生的收入转移给上市主体控制的外商独资企业(Wholly-Owned-Foreign Enterprise,WOFE),并由后者承担全部运营成本。

由此名义运营公司的收支总是平衡,代替海外上市主体持有国内业务。

来源于/html/zlzx/8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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