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船舶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纠纷案[001]

宁波市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宁波鼎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恒泰(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船舶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纠纷

(本案例来源于中国法院裁判文书库)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民申字第128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宁波市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六妹,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宁波鼎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加兴,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HANGTAIINDUSTRY (HONGKONG)LIMITED【恒泰(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乐均,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宁波市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宁波鼎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祥公司)与恒泰(香港)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船舶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纠纷一案,三方当事人均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浙海终字第1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恒泰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称:2006年7月18日,恒泰公司作为买方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签订《船舶购销合同》购买“泰和”轮。因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的原因,船舶迟延5个月11天交付,且船舶的实际舱容仅为4,438立方米,比合同约定的5,140立方米短少702立方米。在船舶营运期间,船舶出现漏油、内舱膨胀等质量问题。恒泰公司认为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作为卖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赔偿损失共66,807,948元人民币。

宁波海事法院一审查明:恒泰公司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签订《船舶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恒泰公司购买东方公司建造的载重吨为4,999吨、货油舱容5,140立方米(以国家船舶舱容计量站北京计量处为准)、装载闪点大于60℃的沥青(包括燃料油)的钢质货船两艘(实际履行一艘),该船由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直接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实际上该图纸早在2005年5月12日,由案外人浙江宁大海运有限公司(一审判决笔误为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委托上海佳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豪公司)设计,并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开始建造】;船舶总价格为5,620,000美元,恒泰公司分四期支付,鼎祥公司应在收到恒泰公司第一笔款项之日起

14个月内交船。恒泰公司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都在合同上盖章和签字。

恒泰公司为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委托宁波镇海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东东莞泰和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向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支付了部分船款。此后,2007年4月19日恒泰公司与东方公司签订了有关退还宁波镇海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东东莞泰和沥青产品

有限公司预付购船款1,320万元人民币的“协议书”;2008年1月29日恒泰公司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对《船舶购销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变更,分别签订有关船舶质量保修以及停航损失等内容的《关于<船舶购销合同>个别条款修正的特别协议》、《关于船舶实际舱容与合同标的舱容差异的特别协议》、有关项目更改的增减费用以及逾期付款补偿后总的合同款项结算的《结算协议书》、有关交船日期及三个补充协议效力的《特别补充协议》;2008年2月4日签订涉案船舶“泰和”轮(以下简称泰和轮)实际交接的《交接协议书》。2008年3月13日恒泰公司与鼎祥公司签订了有关美元与人民币款项往来及出口退税的《补充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结算,船舶总价款580万美元,恒泰公司均已实际支付。

船舶交付后,恒泰公司委托广州联洋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船的经营管理。2008年2-4月份,该管理公司发现泰和轮出现多处故障,其中内舱还出现膨胀变形、漏油等现象。恒泰公司函告东方公司交涉要求派员检查并修理。由于双方对保修项目的理解存有异议,东方公司未派员维修。该轮于同年5月6日停靠中东(舟山)港

务有限公司码头。恒泰公司于2008年5月10日通过岱山高翔海运有限公司委托岱山县高亭船厂(以下简称高亭船厂)对泰和轮保修项目进行修理,支付修理费用272,480元人民币和内胆清洗费用311,000元人民币。由于泰和轮货舱膨胀变形,已不能继续营运并造成损失,而双方又不能就船舶修理等达成一致意见,恒泰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赔偿其(1)修理费9,104,508元人民币(含空气管增加工程42万元人民币、修理船检费4,508元人民币),船舶综合服务费60万元人民币(2009年2月5日至7月13日);(2)诉前支付的修理费用272,480元人民币、诉前内胆清洗费用311,000元人民币、诉讼中内胆清洗费用205万元人民币;(3)怠于修理的停航损失19,681,920元人民币(自2008年5月6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4)退还舱容减少部分的船价6,146,032元人民币,赔偿舱容不足造成的两年的经营损失4,964,000元人民币;(5)诉前码头靠泊费用1,155,000元人民币(自2008年5月6日起至9月2日止);(6)逾期交船违约金120万元人民币;(7)《船舶购销合同》第和条约定的违约赔偿金2,000万元人民币;(8)停航期间船员台班工资、管理费等损失1,323,008元人民币。合计总诉请为66,807,948元人民币。

在一审诉讼期间,经各方当事人申请,一审法院委托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以下简称上海CCS)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期间,恒泰公司与舟山原野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野公司)、舟山市恒达洗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订立船舶清洗承揽合同,由恒达公

司对货舱实施清洗。清洗费用205万元人民币(包括原野公司收取的45万元人民币管理费用),从各方设立的共同账户中先行支付。

依据上海CCS鉴定报告和查明的相关事实,一审法院确认泰和轮在营运期间发生故障,货油舱保温层的损坏型式主要集中在顶板、侧板、底板普遍凸起变形以及在纵、横壁上、下凳与内胆其他部分连接部位出现裂纹。该轮货油舱(包括污油舱)内胆变形损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内胆与船体结构之间的密闭空间内的空气受到货物温度影响后膨胀,在该密闭空间内产生较大的内部压力所致。内胆变形产生的应力以及内胆构件在货物温度下产生的热应力是在内胆结构应力集中区域出现焊缝开裂的原因。而恒泰公司系正常使用该轮,尤其是装载货物的最高温度均没有超出该轮核定的允许最高温度180摄氏度范围。

鉴定报告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在法院协调下不能就修理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恒泰公司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原野公司为该轮进行修理,实际支出修理费用910万元人民币(包括增加的通气管费用42万元人民币)。

一审法院另查明:(1)《船舶购销合同》签订时,涉案船舶图纸委托方浙江宁大海运有限公司是东方公司股东之一。(2)根据“结算协议书”及各方当事人当庭陈述,为使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能够尽快交船,恒泰公司协助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派出施工队对少部分管道工程施工。(3)2007年12月11日,经国家船舶舱容计量站北京计量处计量,该轮各舱总容量为4,立方米。各方当事人对船舶舱容是

否符合合同约定存有争议,于2008年1月29日签订《关于船舶实际舱容与合同标的舱容差异的特别协议》,就实际货油舱舱容与合同约定的舱容的争议,从恒泰公司支付的购船款中提取250万元人民币共同开设一个联名账户进行管理,留等上海CCS认定后再进行处理。(4)恒泰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与中国中远南方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期租船舶合同,前者将该船舶出租给后者,租期2+2+1年,租金第一年每天6,700美元,第二年按人民币结算,第三年不大于7,000美元每天。该轮发生上述故障时,正在履行该定期租船合同。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涉港船舶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均在宁波,宁波海事法院享有管辖权。各方当事人都依据中国内地法律进行诉辩,故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一审法院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并评析如下:

一、恒泰公司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恒泰公司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之间是船舶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且恒泰公司是船舶购销合同的买受人(甲方),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是共同的出卖人(乙方),东方公司还是涉案船舶的制造商,具体理由如下:

1、从合同的形式和约定的内容上,恒泰公司与鼎祥公司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恒泰公司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签订的《船舶购销合同》首部当事人身份栏左上方载明:甲方为恒泰公

司;右上方载明:乙方为鼎祥公司和制造商为东方公司。尾部与首部对应,左下方载明甲方,右下方载明乙方和制造商,各方分别签字和盖章。另外,该合同的权利义务方均为恒泰公司和鼎祥公司,东方公司仅为购销合同约定船舶的制造商,并无具体的权利义务条款。故单从该合同的形式和约定的内容分析,购销合同的双方可以视为恒泰公司和鼎祥公司,而东方公司并不是合同的出卖方,仅是购销合同标的物(船舶)的制造商。

2、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的关系以及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形上,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应是共同的出卖方。对于涉案船舶,东方公司抗辩其仅作为恒泰公司与鼎祥公司共同指定的制造商,并非出卖方,其与鼎祥公司是委托建造合同关系,但东方公司未能在一审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所谓的委托建造合同;而鼎祥公司既不能向法院说明其与东方公司之间是何合同关系,也不能向法院提供相关合同。相反:(1)从恒泰公司提供的2008年9月3日鼎祥公司的工商资料看,鼎祥公司是东方公司设立的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显然,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有高度的关联性;(2)东方公司认为,其与鼎祥公司系船舶建造合同关系,但涉案船舶最后造价高达580万美元,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船舶委托建造合同和相应的款项往来证明;(3)如果按《船舶购销合同》表面载明,东方公司仅作为制造商,恒泰公司或鼎祥公司至少一方或双方与东方公司之间有船舶建造合

同关系,否则,东方公司承建船舶的合同权利义务无法确定;(4)恒泰公司一直主张将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与东方

公司、鼎祥公司之间是购销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也没有向恒泰公司释明本购销合同中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之间的关系;(5)合同签订当时,鼎祥公司还没有成立(鼎祥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成立,而该合同早在同年7月18日签订),鼎祥公司和其惟一投资人东方公司对此都不能说明原因。

3、恒泰公司主张是买卖合同关系,鼎祥公司抗辩是委托建造合同关系。一审法院认为,鼎祥公司抗辩的当事人对合同名称的误解和图纸由恒泰公司提供没有证据证明,不予采信。派员监督建造,分期付款等,在特定大件货件买卖中也较为常见,并非加工承揽合同所特有。就本案而言,应当认定为船舶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恒泰公司是买受人,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是共同出卖人,而且东方公司还是该船舶的制造商。

二、船舶质量及责任主体。

(一)船舶受损原因及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1)持有船舶检验合格证书并不表明该船无质量瑕疵。根据上海CCS鉴定结论,泰和轮在营运期间发生故障,货油舱保温层的损坏型式主要集中在顶板、侧板、底板普遍凸起变形以及在纵、横壁上、下凳与内胆变形损坏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内胆与船体机构之间的密闭空间内的空气受到货物温度影响后膨胀,在该密闭空间内产生较大的内部压力所致。内胆变形产生的应力以及内胆构件在货物温度下产生的热应力可能是内胆结构应力集中区域出现焊缝

开裂的原因。而恒泰公司提供证据显示系正常使用该轮,尤其是装载

货物的最高温度均没有超出该轮核定的允许最高温度180摄氏度范围,鉴定报告也对此予以确认。相反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恒泰公司使用船舶不当。因此,一审法院确认泰和轮在营运期间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该轮货油舱(包括污油舱)内胆变形损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内胆与船体结构之间的密闭空间内的空气受到货物温度影响后膨胀,在该密闭空间内产生较大的内部压力所致。内胆变形产生的应力以及内胆构件在货物温度下产生的热应力是在内胆结构集中区域出现焊缝开裂的原因。(2)关于恒泰公司自己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按“结算协议书”载明,恒泰公司协助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派出施工队对管道工程施工,仅扣减20万元人民币。对涉案580万美元的船舶而言,恒泰公司协助的工程量很少,而且恒泰公司仅仅是协助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早日完成船舶建造,故工程质量仍应当由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负责。(3)关于图纸设计缺陷。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图纸是恒泰公司提供,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按图施工而不承担责任。《船舶购销合同》第条“本船由乙方直接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船舶设计按照油船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技术设计经送CCS上海审图中心审核批准,并由乙方负责委托施工,并严格按设计施工。”按此条规定图纸由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委托设计并提供,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又不能证明该图纸实际上由恒泰公司提供或恒泰公司委托设计,且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该船舶已经在建造之中,故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对此的抗辩,证据和理由均不充分,不予采信。综上,涉案船舶质量存在问题,不论是设计问题还是建造

问题,可以确定的是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达不到标的物正常的用途要求,应当对恒泰公司(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舱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责任主体。

一审法院认为,从涉案船舶的设计图纸、施工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看,对于舱容问题,各方当事人存在着理解不一的情形。但是,佳豪公司所解释的初步送审舱容图中的液货舱总舱容数据(5,140立方米)是按设计常规定义为理论型容积,仅供规范要求的相关破舱稳性及其相对应强度设计指标,不应作为实际建造舱容来核定的说法,缺乏证据支持,难以采信。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的计算错误,并没有得到该设计单位的确认,故恒泰公司主张船舶舱容减少且不符合合同约定,证据和理由充分,应予采信。

可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交付的船舶,违反了《船舶购销合同》所具体约定的船舶舱容要求。根据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和《》第一百五十五的规定,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交付的船舶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对恒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恒泰公司的损失及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的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的认定和争点分析,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着违约行为,按《船舶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和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对由其违约行为造成恒泰公司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恒泰公司所主张的合理的修理

费用、经济损失等,应予以支持。一审法院对恒泰公司提出的各项诉请逐一进行甄别:

(一)恒泰公司诉讼前产生的费用。

1、诉讼前支付高亭船厂的修理费用272,480元人民币。一审法院认为,恒泰公司在船舶发生故障后通知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但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没有及时进行检修,恒泰公司有权委托高亭船厂进行修理,该修理项目和费用的清单明确,且恒泰公司已经实际支付该费用,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没有提供相反证据,故予以保护。

2.诉前内胆清洗费用311,000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是否需要洗舱及洗舱费用应经上海CCS评估确认。一审法院认为,该项内胆清洗费用是由岱山高翔海运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恒泰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高亭船厂的修理项目必须要对内胆进行清洗,而舟山市银舟船舶洗舱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311,000元人民币收款收据并

非正式发票,没有提供相应的清洗货舱的合同;此外,在诉讼期间,按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单位上海CCS的要求对货舱进行了洗舱,并支付了205万元人民币,恒泰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先前委托舟山市银舟船舶洗舱服务有限公司对货舱的清洗程度以及对鉴定需要的

清洗工作的影响。考虑到恒泰公司实际支出该费用,且恒泰公司在货舱受损不明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又不及时上船实地勘验的情形下,适当地通过清洗内胆可发现具体的受损程度,一审法院对该项费用酌情保护15万元人民币。

3、停靠费用1,155,000元人民币,恒泰公司主张的停靠期间为2008年5月6日至9月2日(共118天)。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该停靠费用不合理,恒泰公司没有尽到减损义务,是扩大损失部分,应由恒泰公司自行承担,一审法院认为,船舶发生故障后,应尽早安排检修,恒泰公司因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交涉船舶修理事宜而将船舶长时间停泊在中东(舟山)港务有限公司码头,该项停靠费用系扩大损失部分,主要责任在于恒泰公司自身,故对该实际支出停靠费用,酌情保护20万元人民币。

4、2008年5月6日至9月期间的停航期间船员台班工资、管理费等损失195,560美元,折合1,323,008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停航期间船员台班工资、管理费等包括在租金之中,且与本案无关联性。一审法院认为,对该实际支出的费用,亦酌情保护20万元人民币,理由同上。

(二)诉讼期间的费用。

1、因船舶内胆修理支付给原野公司的修理费868万元人民币,内胆透气管增加工程款42万元人民币,修船检验费4,508元人民币,计9,104,508元人民币。

关于船舶修理问题,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恒泰公司选择的原野公司其修理价格高出市场价格200余万元人民币,不应采信。一审法院认为,涉案船舶的修理问题,包括对修理船厂的选择和船厂报价的审查,在该院多次协调过程中,东方公司、鼎祥公司都不积极配

合,最后恒泰公司通过选择相对报价较低的原野公司修理,应当是合理的。具体分析如下:

(1)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原野公司的实际修理费用偏高,其中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还提出修理使用的木方、绝缘材料高出原来的价格差价达百余万元人民币。一审法院认为,原野公司根据鉴定报告确定的修复项目进行修理,最后结算修理费用为868万元人民币,基本合理,而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恒泰公司使用材料的不合理及不同材料具体差价的证据,且恒泰公司已经实际支出该项修理费用,故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对该部分费用予以保护。

(2)内胆透气管增加工程款42万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原图纸没有透气孔,费用太高。一审法院认为,鉴定报告已经明确密闭空气受热压力过高导致货舱受损,且鉴定人当庭接受质询认为安装透气管是解决密闭空气受热压力过高的一种方式。可见,涉案船舶安装透气管对解决货舱受损是较合理的方法,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费用太高,没有相反证据,故对该项费用予以保护。

(3)修理船检费4,508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没有异议。一审法院予以认可。

2、船舶综合服务费60万元人民币(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7月13日)。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该项费用没有依据,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恒泰公司与原野公司、恒达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签订的清洗货舱承揽合同中,由恒达公司实施清理,原

野公司在两期的清洗工程中,已经分别收取了20万元人民币和25万元人民币的管理费用,现恒泰公司再主张船舶综合服务费有重复计算之嫌,且该费用证据不充分,故不予支持。

3、诉讼中内胆清洗费用205万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认为清洗费用偏高且原野公司收取45万元人民币管理费不合理。一审法院认为,沥青清洗难度较大,且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清洗费用存在不合理,对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的抗辩不予采信,恒泰公司与原野公司、恒达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签订的清洗货舱承揽合同中,原野公司对洗舱负有合同责任,而且在鉴定及洗舱期间船舶实际停靠该公司,原野公司收取45万元人民币管理费用合理,予以支持。

(三)船期损失。

恒泰公司主张租金损失,从2008年5月6日到2009年7月13日,按每天6,700美元,计2,894,400美元,按汇率1:折合19,681,920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2008年1月29日与恒泰公司签订的《关于<船舶购销合同>个别条款修正的特别协议》中载明其不赔偿恒泰公司因保修引起的停航经济损失,且恒泰公司所主张的租金没有扣除船员工资、燃油等成本,2009年年底租金市场已经下跌,停靠时间过长是由于恒泰公司没有及时安排修理所致,系扩大损失部分,应由恒泰公司自负。

一审法院认为,特别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对船舶购销合同的补充,应当予以遵守,船舶实际修理期间的停航损失难以支持。但是,在诉

讼期间,一审法院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协调各方尽快就船舶鉴定、修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而减少停航损失,由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未能积极配合,导致船舶未能及时检验和修理,停航期间进一步扩大,故对该非修理期间的停航损失应适当予以考虑。至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提出2008年年底航运市场租金已经下跌的抗辩,因恒泰公司于2007年9月19日与承租人订立的定期租船合同第4条明确约定,“租船期采取2+2+1年(由租船方选择)的形式,租船方必须在交船后的首两年租期到期前至少90天内宣布他的决定。”第8条“租金第一年按比例每天为6,700美元,……。第二年的租金按照交船后一周年后第一个工作日内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的中间兑换率计算。但是在整个期租合同中,调整幅度不得大于每天7,000美元。第三年的租金由双方另行商议。”,故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不能成立,涉案船舶的租金按每天6,700美元计算较为合理。一审法院认为,该项停航损失的确定,应当基于以下三个因素:(1)相关的停航期间,指主要由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的原因导致船舶鉴定、修理延误的时间,从2008年12月9日一审法院召集各方当事人及鉴定单位协调确定鉴定地点时起至2009年7月13日恒泰公司与原野公司签订船舶修理合同时止,扣除2008年12月26日恒泰公司与他人订立清洗货仓承揽合同至2009年4月14日对鉴定报告进行质证的期间,计107天;(2)该船在停航前正在履行的定期租船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为每天6,700美元;(3)停航期间减少的营运成本,但恒泰公司有对燃油消耗等营运成本的减少进行举证,故一审法院认为以租金的60%计算营运成

本的减少相对合理。按此计算,该期间的停航损失为286,780美元。由于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未能积极配合鉴定、修理,对此造成的停航损失负主要责任,故一审法院酌情保护120万元人民币。

(四)逾期交船违约金。

恒泰公司主张逾期交船违约金120万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1)鼎祥公司收到的第一笔款项并不是恒泰公司交付的,不存在违反“收到第一笔款付款日的十四个月内交船”规定的问题;(2)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存在多次修改设计以及恒泰公司延期付款等客观、主观原因,交船日期有所延长;(3)在“结算协议书”和“特别补充协议”中,均提到2008年2月4日前交船,且双方对船舶进行了总决算,包括项目增减、逾期付款利息(512,元人民币)等,对交船日期与《船舶购销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情况,恒泰公司并无异议,因此也能表明和印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认可交船日期的变更。

一审法院认为,各方当事人于2008年1月19日签订的“特别补充协议”规定:“乙方保证在2008年2月4日前将泰和轮合格交付甲方,如乙方和制造商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付,则同日三方签订的《结算协议书》、《关于船舶实际舱容与合同标的的舱容差异的特别协议》和《关于船舶购销合同个别条款修正的特别协议》作废,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办理交接手续不能认为乙方和制造商原因,办理临时国籍证书和佳豪公司剩余手续以及付清船款为甲乙的责任。”从该特别补充协议可以理解,各方对于交船时间重新约定为2008年2月4日,而该

船实际也于该日交接,故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理由第(2)、(3)点可以采信,恒泰公司主张逾期交船的违约金120万元人民币的诉请,证据和理由均不充分,不予支持。

(五)舱容损失及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恒泰公司主张船舶实际交付的舱容少于合同约定的舱容的事实可以确认,但主张退还舱容减少部分的船价6,146,032元人民币,赔偿舱容不足造成的两年的经营损失4,964,000元人民币以及2,0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理由并不充分。对此,在交船前,各方对舱容问题有分歧,特别签订了有关舱容的补充协议,并扣留恒泰公司应付款中的250万元人民币作为解决舱容争议的保证金。从合同关于舱容约定的条款理解,第条应理解为,在舱容减少在1-2%范围的,赔偿合同价格的3%;而舱容减少2%以上的,则恒泰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恒泰公司解除合同,则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应当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恒泰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符合合同订立双方的意思表示。如果在2%以上的,且恒泰公司不解除合同而接收船舶的,则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恒泰公司实际损失,这样较为合理公平。按恒泰公司观点,涉案船舶交付前恒泰公司明知存在舱容差,而船舶总价仅为580万美元的情形下,接收船舶并可获得2,000万元人民币的高额赔偿,有失公平。

本案中,因恒泰公司选择接收船舶而没有解除合同,恒泰公司可以主张实际造成的损失。由于恒泰公司对于舱容减少对实际载货的影响(因受载重吨位的限制)而造成实际营运损失和船价减少的举证和

说明均不充分,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舱容减少1-2%按合同总价3%

计算方法来确定违约金。考虑到,即使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抗辩的船容减少仅%成立,也应当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总价3%计算该违约损失,该违约金应当适当提高。鉴于本案实际舱容虽然少于合同约定舱容达%,但恒泰公司不能证明在现有舱容下不能满载装载沥青,也不能证明舱容减少对船价具体的影响程度(恒泰公司仅按舱容比例计算船价降低6,146,032元人民币,而没有考虑船舶设备等均符合合同要求),且各方当事人在交船前已经就舱容争议设立了250万元人民币的共同保证金。故,恒泰公司因舱容减少可保护的损失(包括可能对船价的影响)可在合同约定的舱容小于2%赔偿船舶总价3%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酌情认定舱容损失为船价580万美元的6%即万美元,折合为万元人民币(按恒泰公司主张1:汇率标准计算予以认可,因“结算协议书”约定的船款结算的1:8汇率标准计算高于恒泰公司的主张),予以保护。

综上,恒泰公司诉讼合理部分予以支持。根据《》第﹑第第一款﹑第﹑第,《》第第一款、第之规定,一审法院于2010年5月19日判决:一﹑东方公司﹑鼎祥公司赔偿恒泰公司船舶修理费﹑洗舱费﹑船期损失﹑舱容损失以及其他经济损失等15,543,388元人民币。该款项扣除已经从双方共同设立的账户支付2,050,000元人民币,余款13,493,388元人民币,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应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二﹑驳回恒泰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恒泰公司﹑东方公司﹑鼎祥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另认定:东方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股东为严保兴、王平飞、朱振华。其后股东经历多次变更,先后有浙江宁大海运有限公司、严林剑、陈迪锋、邹日强、金良省、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等。鼎祥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股东为严保兴、陈迪锋、金良省。2008年4月经变更,东方公司成为鼎祥公司唯一股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并无不当。依照《》第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二审判决:驳回恒泰公司及东方公司、鼎祥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恒泰公司均不服一、二审判决(以下简称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

东方公司认为:1、原审判决依据东方公司与鼎祥公司之间存在投资关系,认定东方公司为共同出卖方,系认定事实错误。东方公司和鼎祥公司作为母子公司,均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不存在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2、原审判决判定东方公司对货油舱内胆变形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东方公司系建造商,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存在违反设计的行为,且原审判决已认定内胆变形问题是设计缺陷,并非建造责任;3、东方公司按照上海CCS图纸施工,舱容与设计图纸相差不超过2%,符合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据此,东方

公司请求本院裁定再审本案,撤销原审判决,驳回恒泰公司的诉讼请求。

鼎祥公司认为:1、原审判决关于货油舱内胆变形问题责任的认定,证据不足,事实认定不清。鼎祥公司是以双方协议认可的JH506图纸为设计及建造依据,因此鼎祥公司不应承担设计缺陷的责任;2、原审判决关于舱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依照约定的货油舱容5,140立方米建造的船舶总载重吨将超过合同约定的4,999吨,因此合同约定违反了船舶建造规范。据此,合同关于舱容的约定无效,鼎祥公司不应承担责任;3、原审判决判令鼎祥公司赔偿损失是错误的,且损失计算过高。据此,鼎祥公司请求本院裁定再审本案,撤销原审判决,驳回恒泰公司的诉讼请求。

恒泰公司答辩认为:1、原审判决认定东方公司、鼎祥公司交付标的物有瑕疵,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原审判决对舱容减少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3、原审判决依照《船舶购销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判定东方公司、鼎祥公司承担损失,证据充分,于法有据,但判赔数额不足。恒泰公司答辩同时提出再审申请,认为:1、原审判决否定舱容损失4,964,000元人民币及违约金2,000万元人民币没有依据;2、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东方公司、鼎祥公司逾期交船属于违约的事实状态,一、二审适用关于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驳回恒泰公司的违约赔偿请求,属适用法律不当。据此,恒泰公司请求本院依法再审。

船舶买卖合同

船舶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____”轮_____ 散货 ___ 艘,双方在友好公平、互利有偿的原则下,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船舶名称:“____” 船舶概:总长:____米,型宽:____米,型深:____米,参考载货量:____吨,总吨:____吨,净吨:____吨,主机型号:____,功率:____KW 二、船舶成交价:人民币____万元(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付定金____万元(____________整);同意甲方派员驻船;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 2、“____”轮第____航次(____)完成,即货卸空后。甲方付人民币____万元(____)船款给乙方。 3、余款等甲乙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____万元人民币(____整) 四、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地点:____ 2、交船时间:于第____航次到达____港前三天告知甲方。

3、船舶所有技术资料、证书在船舶交接。除船舶人员私有财产外,属船舶的都随船。现船舶经营所用的备用金归乙方所有。 4、交船时乙方留给甲方燃料油____吨,0#柴油____吨,滑油____桶,经计量后,在船的剩余燃料油、0#柴油、滑油按当日当地市场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交接时将剩余燃料油、0#柴油、滑油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交船前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____年船舶挂靠费年____万元,安全管理费(体系)____万元,保险费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五、债务、债权、税务 1、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该船所发生的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派出所、村、镇、老人协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支付购船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归乙方所有;若乙方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移交船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不然乙方将双倍的定金额返付给甲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甲方办理该船登记手续,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有关复印件,乙方给予提供。

货物买卖合同(范本)

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名称:________ 2. 品种:________ 3. 规格: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第二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______。 2. 交货地点:________。 3. 运输方式:________。 4. 保险:________。 5.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1. 验收时间:________; 2. 验收方法:________; 3. 验收标准:________;

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 5.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保密

房屋买卖违约协议书范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房屋买卖违约协议书范本 篇一:房屋买卖欠款协议 房屋买卖欠款协议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与乙方就根据小区楼单元室(储藏室号)达成了买卖交易,交易总额为元(人民币),由 于乙方无法一次性付全款,在办理房产证过户前,首次付给甲方元(人民币),剩余所欠房款元(人民币)乙方在取得过户后日内办理房贷,并在日内将剩余所欠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如果乙方因无法贷款或者是肆意不贷款超过约定付款期限,乙方将承担违约金;全部交易款付清后甲方把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交易完成;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并赋予本协议强

制执行效力,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协议期内由乙方提供担保人一名,如到期后乙方无法将资金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其担保人提前为其垫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协议自房款全部付清之日起失效; 甲方(卖房人签字): 卖方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签字): 买房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篇二:房屋买卖协议样本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福建省渔业船舶买卖合同新编范本

文件编号:TP-AR-L7698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渔业船舶买卖合 同新编范本

福建省渔业船舶买卖合同新编范本 使用注意:该合同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xx年xx月xx日在(地点)签订: 甲方(出卖方)(甲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乙方(买受方)(乙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的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渔船(船名)(以下简称“渔船”)

的买卖事项,订立本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渔船基本情况 1.1买卖渔船及其设备概况 船名 渔船编码 总长 船长 型宽 型深 船体材质 船舶类型 总吨位 净吨位 建造日期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级:_________;总长:_________;船宽:_________;船深:_________;总吨:_________;净吨: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建造厂家: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_;登记地点:_________;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1、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2、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 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 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账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981-35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卖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 买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 2、品种:_____

3、规格: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⑴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房屋买卖合同常用条款解读范本

一、关于买方申请贷款的条款 “乙方(注:买方)通过贷款银行申请人民币N元整贷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房价款,乙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备齐贷款资料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并支付一切相关费用、申请办理借款抵押合同公证手续(若需)。如乙方之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银行审批通过或审批通过金额不足,则任何不足部分均由乙方于甲(注:卖方)、乙双方申请该房产过户交易前支付至房产,待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某房产转付甲方。 ” ■律师分析: 1、由于该条款对买方贷款审批没有限定具体的时间,因此,对买方是比较有利的。买方如果因为贷款审批金额的问题,在某一家银行无法足额审批完成,他有足够的理由向另外的银行申请贷款,而不需要承担“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银行审批通过或审批通过金额不足”现金补足的问题。 2、同时也因为没有约定具体的买方贷款审批的时间,买方往往以贷款处于审批中,来延缓买卖过户交易的进行。 3、又,条款没有约定“乙方之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银行审批通过或审批通过金额不足”的举证责任,卖方无法了解买方贷款审批的进程,无法举证证明“买方的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银行审批通过或审批通过金额不足”,要求买方现金补足,加快交易进程的合理诉求。 因此,该条款对买方是有利的,卖方要加快交易进度,及时过户收取房款,可以提出下列两项合理要求: 1、对买方贷款审批的时间进行合理限制,督促其限期完成贷款审批;否则应当现金补足。 笔者认为,合理时间可以以两个月为最大限度。买方在买房前,首先应当咨询银行,明确可以贷款的合理限额,防止贷款审批不能或者超期,对贷款资信要有合理的预期,防止发生贷款违约。 2、买方贷款审批进程的告知义务。买方贷款申请往往由其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对贷款的进程卖方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卖方可以要求买方书面向卖方提交贷款银行的名称、分支机构、贷款银行经办人、贷款金额,以便于卖方核实,更主要的是卖方可以处分确认贷款的进度,防止人为拖延。 3、约定买方逾期办理贷款手续的违约责任,督促其办理贷款审批。 同时,为加快贷款速度,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否则买方免责。

船舶买卖合同(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0078 船舶买卖合同(合同范本)

船舶买卖合同(合同范本)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B.通讯系统;C.中央空调主机;D.救生设备;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转让价格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_________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前期准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交由乙方管理,

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电费、码头费、人工费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期间,“______________”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 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______________”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给乙方时,须确保 “______________”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乙方发现 “______________”号轮设施不全,且合法弥补,导致“______________”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号轮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导致“______”号轮不能办过户手续,甲方只需返还万元定金给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前,“______________”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

船舶买卖合同标准范本_1

协议编号:LX-FS-A19381 船舶买卖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船舶买卖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立契约书人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

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一般货物买卖合同范本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一般货物买卖合同范本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甲方)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邮编: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 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 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 2. 计量单位和方法:。 3.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 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 3. 运输方式:(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 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第五条验收: 1. 验收时间:。 2. 验收方式: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总价:(明确币种及大写)。 2.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货款的支付方式:;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328-64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就有关“____”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船舶 船名:____ 总吨:____ 船舶种类:____净吨:____ 船籍:____ 总长:____ 船级:____型宽:____ 建造厂家:____型深:____ 建造年份:____载重量:____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____”船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____。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完毕,所有船舶档案移交给买方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看验船 卖方应为买方安排看船。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并确定具体的看船时间和地点。 卖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为买方安排了看船时间。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_____地点进行交接。移交船舶期限:签订交接协议后卖方应及时将船舶移至交船地点。 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

货物买卖合同范文

货物买卖合同范文 Model contract for sale of good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货物买卖合同范文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 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 4.保险: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三方

编号: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卖方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协议为市号(原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第一条关于签约主体真实性的约定 1. 为确保证件真实性及与其身份的一致性,在签订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前,甲、乙双 方应出示如下证件。

⑴甲方:本人身份证件 ⑵乙方:该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公证委托书 2. 甲乙丙三方认可:丙方为乙方指定代为履行该房屋交易行为的第三方,乙方就《房屋 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全部及于丙方,且丙方对乙方的违约、 赔偿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条关于甲方购买乙方家具、办公设备并对装饰装修进行补偿的约定 1 ?甲方购买该房屋须连同家具、办公设备一并购买。 2. 甲方同意对乙方该房屋内原有装饰装修进行补偿。 第三条对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第1款补充约定 1.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购买家具、办公设备及装饰装修补偿款的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大 写:)。 2?上述款项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总款 项)。 3. 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元(大 写:元)于本协议签订后直接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产权登记的约定 1. 甲方支付购房款的前提条件 (1)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且无抵押、扣押、查封等行为及其他任何债务纠纷等任何争议。

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 │品名│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 │││││││ ├────┼─────┼─────┼─────┼─────┼─────┤ │││││││ └────┴─────┴─────┴─────┴─────┴─────┘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

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怎样的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怎样的 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与一般的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一样的。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 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 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 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 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2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二、购房合同违约的情形 1、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 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 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 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 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 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 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

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2、买方拒绝接受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三、合同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 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1、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船舶买卖合同协议范本模板--通用

船舶买卖合同协议范本 模板--通用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编号:_____________船舶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机驳有偿转让给乙方,船长_________米,船宽_________米,型深_________米,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将船商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购船款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确定此船的图纸档案后,乙方再付甲方购船款人民币:元整,船到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必须将船舶(所有权、无抵押证及营运证)注销证办好交于乙方时,当天乙方再支付购船余款人民币:元整。 三、交船地点、时间及责任: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搬家,必须将船送到岳阳指定码头顺利交于乙方,在行驶途中甲方确保船舶设施、设备及船体不得损坏及海事纠纷问题,一切由甲方承担。 四、交接时责任: 合同签订时,乙方当日支付甲方购船款人民币:元整。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好该船所有的船舶注销手续,如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IC卡、最低配员证书、内核船舶吨位证书、船舶交易费发票及船舶买卖交接文书等手续。甲方必须办理好交与乙方,相关注销一切费用及船舶买卖交易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注销证等相关手续后回当地海事局自己办理登记上户,上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尽快催促相关海事部门将此船的所有船舶登记档案和船检档案办理好寄到乙方上户海事局,确保乙方尽快顺利上户完成。如果此船舶档案欠缺或拖延档案邮寄时间,而造成乙方长时间上户不成功或不顺利,影响乙方运输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损失赔偿责任,甲方不可推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适用介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适用介绍 Introduction to the application of liquidated damages in housin g sales contract disput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适用介绍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当下常见的一种纠纷,而围绕其中 的违约金适用问题展开的争议更是多不胜数。那么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如何适用呢? 《合同法》第11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 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法律只是赋予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将不能获得支持。 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向违约方同时主张 违约金和定金。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

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故,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的 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这里规定的就是解约定金。从本条规定可见,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二者可以并用。关于这一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26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违约,对方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定金性质,一方违约,对方虽然不能同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但是同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 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何判断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高低呢?

船舶买卖协议范本

船舶买卖协议范本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 B、通讯系统; C、中央空调主机; D、救生设备; 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转让价格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协议定金。余款_________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前期准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

电费、码头费、人工费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期间,“______________”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 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 “______________”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给乙方时,须确保“______________”号轮具备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乙方发现“______________”号轮设施不全,且合法弥补,导致“______________”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号轮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导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违约金×××元/天。(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房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该商品房应于年月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合法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并且被告房屋至今未竣工,导致至今原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房屋并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立即交付房屋并赔偿原告无法收房造成的损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The latest model of ship sale and purchase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

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级:_________;总长:_________;船宽:_________;船深:_________;总吨:_________;净吨: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建造厂家:_________;建造年月: 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_;登记地点:_________;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