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个体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个体货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结合个体货运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个体货运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3. 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2. 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3.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4. 不得擅自改装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5. 行车过程中,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距离,遇紧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和货物安全。
6. 驾驶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遇事故或故障,及时停车、报警、救助伤员。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驾驶员应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 驾驶员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车辆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2. 驾驶员应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对发现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后,个体货运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2. 事故发生后,个体货运经营者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
3. 事故处理过程中,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吸取教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七、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体货运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体货运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个体货运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前言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是一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行业,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十分必要。
本文将为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提供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以确保货运经营的安全和顺畅。
一、基本要求1.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个体户必须对货车、驾驶员等进行全面检修,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以便后期管理。
3.个体户必须保证货车装载货物符合规范,避免超载、超速等危险行为。
4.个体户必须为驾驶员提供充足的驾驶技能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货车管理1. 车辆检查1.每辆货车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施完好,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车辆使用登记簿上。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2. 车辆装载1.确保车辆装载的货物质量、数量、体积符合国家规定及本企业规定。
2.确保货物堆积稳定,防止货物倒塌、滑动或者移动。
3.确保货物不挡住安全标志和灯光,防止影响驾驶员的视线。
3. 驾驶员管理1.确保驾驶员具备从事货运经营的相关资格证书,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体条件。
2.确保驾驶员驾驶车辆前,具备必要的行车准备和检查程序,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
3.确保驾驶员的日常工作、出车、回车、接车等记录完整、准确。
三、应急措施1.货物装载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包括调动人员、车辆等资源,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处置和清理,并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处理。
2.在货车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客户报告,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其他1.个体户必须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和演练。
2.个体户必须通过专家技术分析和评估,查找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并采取预防措施。
以上是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希望广大个体户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个体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个体货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个体货运经营者、驾驶员和货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体货运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个体货运经营者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 驾驶员为车辆操作人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责。
3. 货主应积极配合个体货运经营者,确保货物安全运输。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驾驶员应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2. 车辆安全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驾驶员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货物安全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加强对货物的检查,确保货物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2)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货物安全,防止货物损坏、丢失。
4. 事故预防与处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经营者。
(3)个体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体货运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体货运经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3. 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个体货运经营者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个体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个体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个体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个体运输经营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 个体运输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如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等。
2.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3. 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应急处置措施,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迅速采取措施。
4. 押运员应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货物安全。
5. 个体运输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个体运输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货物、驾驶员等进行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3.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个体运输经营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六、安全生产投入1. 个体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2. 个体运输经营者应购买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3. 个体运输经营者应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个体运输经营者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个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货运

一、总则为了确保个体货运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个体货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个体货运经营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驾驶员、装卸工等从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自身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教育(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从业人员应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定期对车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从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个体货运经营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应急预案(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保障1. 车辆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驶员应持证上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2. 装卸作业(1)装卸工应穿戴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2)严禁违规操作,防止货物损坏和人员受伤。
3. 安全防护设施(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2)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自身安全保障。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个体货运经营者负责组织实施。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修改。
个体货运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模版(3篇)

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个体货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个体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运输货物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个体货运车辆行业的驾驶员,包括货车、小货车、面包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1. 驾驶员是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2. 驾驶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体货运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及维护。
3. 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清洁整洁,遵守车辆使用规定,谨慎驾驶,杜绝疲劳驾驶和酒驾现象。
4. 驾驶员应当熟知运输路线和所运输的货物性质,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行车方案,确保安全运输。
5. 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违法变道等违规操作。
6. 驾驶员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装卸设备,确保货物装载平稳,防止货物掉落和损坏。
7. 驾驶员应当熟悉使用消防器材,确保驾驶室内有防火设施和应急疏散通道,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 驾驶员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应当果断采取适当措施并及时报告,积极参与救援工作,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四、管理措施1. 个体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2. 个体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组织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3. 个体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并及时更换损坏的防护用品。
4. 个体货运车辆驾驶员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和超载货物,严禁倒卖运输货物,不得从事非法运输业务。
5. 个体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定期对个体车辆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保存证据。
货运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运行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货运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货运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货运行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货运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货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六条货运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货运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八条货运车辆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驾驶员应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第十条货运企业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货运企业应制定车辆装载、运输、卸载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货运企业应建立健全货物装载、运输、卸载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三条货运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货运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对货运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七条货运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后,货运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货运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
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个体货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工作。
2. 个体货运经营者:负责遵守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三、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制度1. 运输车辆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禁止使用无牌、无证、超载、超限、拼装、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
(3)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
2. 驾驶员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选用具备合法驾驶证、行车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章记录的驾驶员。
(2)驾驶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驾驶技能。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货物装载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按照货物性质、重量、体积合理装载,确保货物装载牢固、平稳。
(2)禁止超载、超限装载货物。
(3)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货物与其他货物混装。
4. 运输途中管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确保车辆行驶在规定的路线、时间,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时间。
(2)驾驶员应保持车距,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及时停车维修。
5. 事故处理(1)个体货运经营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2)个体货运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个体货运经营者应承担事故责任,赔偿损失。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体货运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个体货运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个体货运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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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填制说明:1、企业法人、商户负责人需在该制度文本的每页签字,已有工商执照的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加盖公章;2、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必须填写,否则视为无效;3、签名必须是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此文本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递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业户概况业户名称,通信地址,邮编,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拟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一)负责人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⑴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⑷保持车容整洁。
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⑴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⑵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⑶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⑷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
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⑹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⒈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⒉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⒊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⒋例会内容:⑴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⑵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⑶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⑸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⒌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⑴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⑷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⑸其他安全内容。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⒈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⒉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⒊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⒋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⒌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
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⒍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⒎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要点)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
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要点)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