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
民事再审申请书(实用6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实用6篇)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
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书包范文为小伙伴们整编的民事再审申请书(实用6篇),希望能够对小伙伴们的写作有一些帮助。
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申请人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__市中级人民法院_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一、依法撤销一、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由贵院提审或指定__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判决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中“重置价值”的理解和认定有误。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正如原审法院所认可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即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这项约定是确定保险价值(计算方式)的一种形式,虽没有具体数额的约定,但可以视为对保险价值已经作出约定,故应当被认定为定值保险合同。
对于定值保险合同,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则保险人只要按照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或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进行赔偿即可。
虽然这有可能造成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出现“以旧换新”的局面,在表面上违背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但是这是保险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予以尊重。
同时,2023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对于保险金额或保险价值大大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保险人也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保险合同。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10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模板10篇民事再审申请书篇1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事实和理由:(主要阐述申请人对原裁判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之处,以及所作出的判决结果不公之处。
)此致人民法院附:原审书抄件(或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年月日民事再审申请书篇2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
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贴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
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
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6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6篇第1篇示例:致XX法院: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申请事由:对判决的不服及再审请求尊敬的法院领导:本人XXX系原审被告,原审案件编号为XX。
经过XXX法院一审、二审的审理,最终判决XXX胜诉。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本人并不认同,因此特向贵院递交此再审申请书,请求再审。
具体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对相关证据的调查不充分,认定事实不实,判断不准确,导致对本人的判决不公正。
二、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规定方面存在错误,遗漏一些重要法律条款,致使对本案的法律适用出现偏差。
三、原审判决关于本案事实认定不符合实情,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在原审诉讼过程中,存在证据未能提交,未能得到合理审查等情况,致使审理程序不公正。
请贵院审慎考虑上述理由,同意我方的再审请求,重新审理本案。
本人诚恳希望贵院能够依法审理,还我清白,并公正处理此事。
再次向贵院提交此再审申请书,恳请审查。
特此申请。
第2篇示例: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申请人××,因被上诉对象××在××案件中作出的××判决不服,特向贵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和理由,望贵院审慎核查,依法处理。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系×××××××纠纷,经××法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了××判决,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1. 事实不清:原审判决的裁定存在事实不清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导致对案情的认定存在争议。
2. 法律适用错误:原审判决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未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3. 应用法律不当: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不当,导致裁定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
4. 法定程序违法:在原审审理程序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民事再审申请书四篇范本

民事再审申请书四篇篇一: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男,1968年3月8日生,汉族,身份证XX,居民,住XX,手机XX,邮编XX。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男,1961年5月11日生,汉族,身份证XX,居民,住建XX,手机XX,邮编XX。
共同委托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住XX,邮编XX,电话XX,手机XX。
再审被申请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XX。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被申请人:XX(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男,汉族,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址同上。
手机XX,邮编XX。
再审被申请人:XX(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男,汉族,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址同上。
手机XX,邮编XX。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5月29日(20XX)盐商初字第0005号、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年11月7日(20XX)苏商终字第0335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本案主要存在三个突出的错误:1、案件定性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2、证据采信错误,导致认定事实错误;3、认定附条件尚未成就错误。
再审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200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和第205条的规定,依法提起再审。
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盐商初字第0005号、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苏商终字第0335民事判决书;2、请求按再审申请人原审请求,判决再审被申请人支付企业出售合同转让价款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赔偿再审申请人的损失、返还不当得利;3、本案再审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原审法院认定所附条件尚未成就错误。
原审法院无视再审被申请人不正当地故意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成就的法律规定。
原审法院认定商标转让费100万元不符合支付条件,待条件成就后,可另行主张的判决,显属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7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7篇第1篇示例: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原审被告(被执行人)××,就××一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希望法院依法予以审查、支持。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我是××,现居××,身份证号码××。
××一案系因(简要案情)。
我对原审判决不服,故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审查。
二、再审事实和理由1. 直接证据不全在原审过程中,有关××证据不全,对案件审理和判决产生了直接影响。
而这些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并未充分展示,导致判决结果存疑。
2. 法律适用错误原审判决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明显错误,未能充分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使判决结果丧失了公平和合理性。
3. 重大事实新证在原审判决后,我发现了关于案件的重大事实新证,证据确凿、充分,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的结论。
这些新证能够证明××,为法院作出更合理公正的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再审请求鉴此,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特此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审查并支持本次再审请求。
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审理,依法作出合理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以上就是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的内容,希望贵院能够审慎处理,依法公正裁决。
第2篇示例: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人XXX,因XXXXXXXXXXXXXXXXXX一案,于XXXX 年XX月XX日,XXX法院做出了判决,我方对此判决持异议,特向贵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一、案件事实及理由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材料,我方提出以下事实及理由:1.我方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存在关键性错误。
XXX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未能充分调查、审理证据,导致对事实认定出现偏差,故请求贵法院重新审视相关证据。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11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11篇)民事再审申请书1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汉族,xxxx 年10月30日生,现住xx县x镇x村,x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xx县xxxx公司,住所地:xx县x镇,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认为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0月21日作出的(20xx)x民终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事由,特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一、请求撤销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民终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二、判令驳回被申请人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决;三、责令被申请人承担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第二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xx是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她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被申请人公司属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两审法院也都已查明xx 是被申请人公司的员工(原告即便不是被申请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在被申请人处定期领取报酬,与被告形成了人身隶属关系,也当然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xx无疑是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民事再审申请书4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4篇民事再审申请书篇1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______,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_____,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___,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___,男申请再审人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__年5月25日作出的(20__)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20__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__)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_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申请再审人______对被申请人______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精选7篇)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精选7篇)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精选7篇)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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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篇1民事再审审申请书主要针对民事案件领域。
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时使用的文书。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X,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申请再审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5日作出的(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20xx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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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那么你知道2017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为你整理的2017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2017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篇1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镇敖包山村。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及____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____中级人民法院(2011)__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和____县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一、请求撤销____县人民法院(2011)巴民初字第95号、____中级人民法院(2011)__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1990年初,我所在的____镇南山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九组地头北现王振承包的土地南的3、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期限二十年。
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90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许峰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年后,1991年和1992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93年我见该地坑洼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
____年当时的村书记朱华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给村主任张广300元(有张的证实),后来,朱华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给朱华600元(有证据证实)。
____年12月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2011年7月份,王振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
后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我与村里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现我提出再审。
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一事实不清(一)我与____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____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____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西至崔德房东大道,东至二龙灌渠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
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个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
此沟底最宽处有50多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
荒沟北坡是张洪与李贵的承包地,而荒沟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地。
3自王承包以来,对其荒沟从未治理过,沟里长了一些树毛子,至今未裁过一棵树。
从上述的四至也证明:(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至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这说明只有第二块地适宜造林。
而这块地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我与村委会的合同第六项记载甲方(村委会)发包给乙方(本人)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龙地头渠边,西至道口,南至九队(一组)地,北至渠沟。
四至清楚无争议。
说明: 1我与王的承包地并不重合,双方只是北部搭边。
王承包的是沟底的面积,申请人是南至一组地,北至渠沟,到实地勘查就会看到,两份合同所指的四至并不重合。
申请人承包的是荒沟的斜坡,最宽处有7米,最窄处有2米,合计为3、7亩。
2自1990年至____年虽然与村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则当时农村土地管理不规范,二则申请人多年来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于____年交了承包费。
我与村里形成了事实上的承包关系。
____年因延长合同期限之事,村里与我签订了合同书。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与王虽同为一村,但不在一个组。
____年合乡并村时,我所在的南山村九组划归现在的敖包村一组,而王振所在的南山村十组划归现在的敖包村二组。
无论是以前的南山村抑或是现在敖包村,各组之间的土地所在权是独立的,并且各组土地界限明确,多年来,各组从未发生过土地纠纷。
各组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统一由村里管理。
各自的承包合同没有重合部分,哪里来的侵权之说。
(二)被告敖包山村委会不承认与我没有承包合同对该认定没有证据证明一、二审法院在未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主观武断地认定被告敖包山村委会不承认与被告高建国之间有承包合同。
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中清楚记载被告敖包山村委会自一审和二审均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更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敖包村委会不承认与我之间有合同。
但奇怪是一、二审法院却认定敖包山村委会不承认与我之间有承包合同,实在荒谬。
证据是法院查明事实的法律依据。
没有证据,法院一句话就可以凭空将申请人二十来年的心血化为乌有,这样判决怎么能让人口服心服呢。
况且二审法院认定我保存于____县林业局的合同系复印件,且该合同复印件上注明如有争议合同作废,其意为,即使提供原件也是作废的。
二审法院没有认真审查合同其它条款,只注意对申请人不利的地方。
怎么就没有看到四至清楚无争议这样的条款呢。
况且申请人的合同并没有与任何人发生争议。
一、二审法院偏袒王振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复印件也不是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根据证据规则第二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
况且对于我与村委会的合同来说也确实是无争议,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拿出一份与我重复承包的合同书来。
二、程序违法(一)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到实地勘验,但法院没有履行职责,丧失了查清本案事实的机会(二)王振向法院申请调查证人,而一审法院却支持了其这一要求。
根据证据规则第十七条(三)项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难道对证人进行调查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吗?需要法院代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吗?另外,根据证据规则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该证人并未出庭。
违反法定程序提供的证言,不经质询,法院可直接采信;而我提供的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询,却不被采纳,那么哪一个证明效力更高呢,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三)一审被告敖包山村委会不出庭,法院根据原告申请调查村委会负责人然后作为对我不利的证据,首先不说其是否对错,但就这一点二审法院就不能认同,村委会作为被告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他们等于自己给自己作证,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证言能够采信吗?而且两份证言只证明王承包河滩地的事实,并没有否认我承包合同的事实,法院真是空穴来风。
三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由于本案事实不清,导致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真正的侵权人是王振,而不是我,一、二审法院本末倒置,判决我侵权,与事实和法律相悖。
综上所述,原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无论是在事实上的认定,还是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的错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特提出再审申请。
垦请人民法院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特申请将此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再审。
此致____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2017年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篇2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男,1957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电话: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女,1953年3月5日出生,蒙古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宅基地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事项:一、请求依法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恳请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二、维持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
三、一审、二审、鉴定费用、再审费用等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本案事实1995年11月13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依据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申请,颁发编号为3-36号宅基地使用证;1997年3月19日经科左后旗人民政府批的宅基地,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比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丈夫陈洪奎)早11天取得。
2001年6月15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以吉政裁2001(1)号行政裁决书收回了再审申请人和被再审申请人建设用地指标。
再审申请人与2001年10月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归再审申请人所有。
2001年9月25日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政府批地说明: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合法取得本案争议的宅基地。
2001年11月23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房屋。
被再审申请人不服再审,(2002)后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撤消了(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2003年1月16日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做出陈洪奎、李国梁住宅用地使用权确权面积示意图但是再审申请人李国良没予认可。
再审申请人不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通民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再审判决,2003年9月16日被再审申请人,另案请求再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准建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销,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中止了本案。
2004年4月1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以后政决字第1号行政决定书撤销了科左后旗人民政府2002年9月10日颁发再审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证件号),再审申请人不服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
通辽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04)第1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书,2005年1月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单方委托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宅基地进行了测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程序违法。
2005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现依照法律规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其鉴定结果重新鉴定。
经2005年5月13日以(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后,再审申请人取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通民终字第528号裁定如下:撤消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驳回被再审申请人陈洪奎的起诉。
被再审申请人陈洪奎不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06)通民再终字第20-1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判决第20号民事判决生效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0日作出(2009)内民申字第15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