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电生_2007_18号-附件1: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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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迁改协议书

电力迁改协议书

电力迁改协议书甲方(迁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力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原因)需要对乙方管理的电力设施进行迁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迁改范围及内容1.1 迁改的电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迁改的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迁改后电力设施应满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迁改工程的实施2.1 迁改工程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2.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进行迁改。

2.3 迁改过程中,甲方应确保不影响乙方正常供电和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三条迁改费用及支付方式3.1 迁改工程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____%的预付款,余款在迁改工程完成并通过乙方验收后____天内支付完毕。

第四条工程验收与质量保证4.1 迁改工程完成后,甲方应通知乙方进行验收。

4.2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

4.3 迁改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年,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合同

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合同

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主体1.1.1 甲方(供电方):指负责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供电公司。

1.1.2 乙方(施工方):指具备相应资质,承担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的单位。

1.2 合同宗旨1.2.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3 合同依据1.3.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工程内容2.1 工程概述2.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塔架、变压器等设备的拆除、迁移和重新安装。

2.2 工程范围2.2.1 乙方负责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工程期限3.1 工程开始时间3.1.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进场施工。

3.2 工程结束时间3.2.1 乙方应在工程开始后的______日内完成施工。

第四章工程质量与验收4.1 工程质量标准4.1.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电力设施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4.2 工程验收4.2.1 甲方应在工程完成后_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4.3 验收不合格处理4.3.1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五章工程价款及支付5.1 工程价款5.1.1 本合同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5.2 支付方式5.2.1 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款的______%;(2)工程进度达到______%时支付进度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5.3 支付期限5.3.1 甲方应在支付期限内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

第六章工程变更与索赔第七章保险与安全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九章争议解决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十二章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三章合同的转让与变更第十四章法律适用与管辖第十五章其他约定第六章工程变更与索赔6.1 工程变更6.1.1 若因甲方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电力线路改迁协议书

电力线路改迁协议书

电力线路改迁协议书1、电力线路迁改协议书甲方: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联系人:某某联系电话:乙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05号联系人:某某联系电话:丙方: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联系人:某某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廊坊曙光道支行帐号:廊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河北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根据廊沧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对廊沧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内的电力线路设施进行迁改。

依据《合同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对甲方负责建设的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内交跨的乙方所辖的高压输电线路进行迁改。

二、甲方承担所涉及线路的迁改费用。

三、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该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迁改线路所需工程费用;2、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廊沧高速公路路由占地界和相关数据资料;3、负责线路迁改所涉及到的新建塔基征地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新建线路施工通道赔偿、拆除原有线路的青苗补偿等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社会稳定并协调对高速公路建设期间迁改线路的杆塔基础养护工作提供方便;4、在廊沧高速公路施工时,不得出现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提前做好线路的停电工作;2、按照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迁改线路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迁改线路提出整改要求;3、督促监督丙方按时保质完成线路迁改工作,负责对迁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监督和验收。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受甲方委托,负责线路迁改施工;2、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廊沧高速公路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3、应确保按照线路迁改工程的设计图纸完成施工,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满足廊沧高速公路施工和运行要求;4、在线路迁改施工中建立安全质量保障体系,设立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七、线路迁改工程内容迁改工程设计文件中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占地界内涉及乙方所属的35kV后信线路,110kV康新一回、康新二回、张清线路、张王线路、张城线路、广尚线路、广留双回线路,220kV霸康双回、等9处输电线路设施的迁改工作。

电力工程规范、标准

电力工程规范、标准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规范、规程及文件国网公司27项基建通用制度清单吉北公司标准其他监理依据性文件安全目标本条内容为固定格式不需修改。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质量目标本条内容为固定格式不需修改。

(1)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2)工程“零缺陷”投运;(3)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4)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国网公司质量要求;(5)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进度目标本条内容根据监理合同填写计划竣工时间,特殊情况如无监理合同的可先拟定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造价目标本条内容为固定格式不需修改。

工程总造价控制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水保目标现场施工实现安全文明“六化”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施工验收时,区域环境达到环保、水土保持相关验收标准。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标段)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标段)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标段)中城建第五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标段)北京华阳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五标段)北京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标段)。

天竺回迁安置房涉及高压线路迁改工程

天竺回迁安置房涉及高压线路迁改工程

3
绝缘配合选择
4
防雷、接地
5
金具选择
6 7
铁塔选型 基础选择
表3
序号 1 2 塔型
孙国、孙机 110kV 线路迁改工程铁塔技术条件一览表
呼称高 (m) 30 21 设计档距 水平 450 350 垂直 700 450 转角度数 60°~90° 0° 单基重 (t) 24.63 15.20 使用基数 2 5
2
3
绝缘配合选择
4
防雷、接地
5
金具选择
6 7
铁塔选型 基础选择
表6
序号 1 2 塔型 1E2-SZ3
丽竺、丽机 110kV 线路迁改工程铁塔技术条件一览表
呼称高 (m) 33 33 设计档距 水平 500 450 垂直 700 700 转角度数 0° 60~90° 单基重 (t) 10.77 26.88 使用基数 4 4
1E2-SJK4
备注:直线塔 4 基,转角塔 4 基
表 7 丽竺、丽机 110kV 线路迁改工程材料使用量表
序号 1 2 项目 导线 导线 型号 JL/G1A-400/35 NRLH60/ G1A-240/35 单位 t t 材料耗量 10.2 11 12 13 14 15 16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华街北侧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2015 年 6 月 9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业 44
0.26%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概况 拟建天竺回迁安置房涉及高压线路迁改工程由孙国、孙机 110kV 线路迁改(天竺回迁 安置房) 工程、 丽竺、 丽机 110kV 线路迁改 (天竺回迁安置房) 工程和丽竺温支、 丽国 110kV 线路迁改(天竺回迁安置房)工程 3 个子项目组成,具体项目组成情况参见表 1。 表1

配电网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

配电网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
本标准对“配电网”的定义为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络。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妥之处,恳切希望广大专业人员提出宝贵 意见和建议,便于今后完善。
《北京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 编制委员会 2007年12月
北京电力公司 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
设计篇之
配电网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
(2007年版)
3、按照分区供电的原则,开闭站应作为区域内变电站 10kV 母线在负荷中心 的延伸,当进线电源为两路时,可来自区域内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或来自区域 内不同的变电站;当进线电源为三路时,其中两路电源若来自同一变电站,则第 三路电源必须来自不同的变电站。在开闭站供电区域内,采用双放射式串带配电 室方式进行低压供电。
北京电力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前 言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属于北京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 计篇。
一、典型设计的指导思想 典型设计是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模块化设计思路,结合北京电网高可 靠性供电要求的特点,在总结北京电力公司多年配电网设计经验的基础上, 组织设计单位、配电专家和运行单位共同编写了《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 计》。 典型设计内容包括设计细则和模块化设计方案。设计细则中在明确接线 方式、设备选型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站内照明、通风、消防、设备标 识等标准化的要求,将北京电力公司红旗站要求落实到典型设计中;在模块 化设计方案中,除采用了典型的双电源接线方式外,还考虑了解决老旧开闭 站重载问题的三电源开闭站接线方式;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解决因系统波动 和倒闸操作给居民造成的停电问题,在朝阳供电公司开展低压合环倒闸操作 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规范了低压合环的详细技术要求,为此项工作的推广创 造了条件。 二、典型设计的目的 将北京电力公司规划、设计、以及设备选用方面的技术原则落实到典型 设计中,统一10kV开闭站配电室的建设标准和设备规范,加快配电网的建设 步伐,发挥规模优势,提高整体效益。 三、典型设计的原则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作为北京电力公司开展配电网设计工作 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新建配电网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典型设计进行,若有不符 合典型设计的内容必须由公司典型设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经过公司生产 技术部的确认,也请公司所属各设计单位和各供电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实际工 作中严格把关,保证典型设计的有效执行。 四、典型设计的组织形式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下,由生产技术 部组织,供电设计院广联惠设计公司的陈强、阎林妹、陈尚等同志按照国网 公司模块化设计的思路,制订了典型设计初稿,工程管理中心在卢立君总工

架空配电线路入地工程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之欧阳科创编

架空配电线路入地工程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之欧阳科创编

架空配电线路入地工程改造实施细则(试行)1.2.总则2.1.本细则根据《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北京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设备选用原则》、《配网技术标准和设备选用原则》等有关技术标准和原则制订;2.2.在满足供电能力要求、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后,工程实施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新工艺,并注重降低工程造价;2.3.各单位应根据有关政府和部门的要求,同架空入地改造的需求方进行洽谈,应根据实施架空入地工程改造的道路具体情况制订和实施改造方案。

方案应综合考虑线路负荷、网络结线结构、设备选型、管井建设和土建设施等因素,方案应具备可实施性。

3.工程实施的基本原则3.1.应尽可能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与大修更改、业扩报装等工程结合进行,减少停电损失和停电时间;3.2.电杆上架设的公司产权的通信线缆应同步实施入地改造。

路灯配电设施应同步实施入地改造;3.3.在实施改造的道路十字和丁字路口处,向延长和交叉方向的干道延伸100米以内,非干道路延伸50米的范围内,架空线路应实施入地改造。

4.管井建设和电缆敷设的要求4.1.应尽可能结合市政工程的实施,同步进行电力沟道、管井等电缆附属设施的建设;4.2.在实施架空线路入地改造时,原则上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两侧均应建设管井;4.3.对于重要的直埋段电缆线路,可将电缆穿入螺纹碳素管后敷设,螺纹碳素管上方应设置水泥盖板保护;4.4.应同步进行通信管孔的建设,管孔的型号和数量满足公司通信线路的业务需求。

5.电缆工作井和设备电缆夹层5.1.开闭器、预装式配电室宜采取预制水泥底板的方式固定。

预制水泥底板应满足承受全部设备静荷载的要求,安全系数为2。

根据土壤特性,底板下预铺0.2~0.4米的垫层;5.2.确有必要时可建设设备电缆夹层(以下简称夹层)。

有条件时夹层可与电缆工井合建,并应满足所有电缆施工和检修的要求;5.3.建造工井和夹层时应避免可燃气体、热力等管线穿越。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有年份,出版修改)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有年份,出版修改)1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2014-06发布 2014-06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V I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 总则 (1)2 监督管理 (1)3 监督网络和职责 (2)第一章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5)2 监督范围 (6)3 监督内容 (7)4 技术资料管理 (21)附录A (22)附录B (24)附录C (26)第二章绝缘监督实施细则 (3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2 监督范围 (33)3 监督内容 (34)4 技术资料管理 (52)附录A (53)附录B (66)附录C (68)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实施细则 (72)1 规范性引用文件 (72)2 监督范围 (73)3 监督内容 (74)4 技术资料管理 (85)附录A (87)附录B (88)附录C (88)附录D (91)附录E (92)第四章热工监督实施细则 (9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95)2 监督范围 (96)3 监督内容 (97)4 技术资料管理 (101)附录A (102)附录B (105)附录C (106)第五章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1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0)2 监督范围 (111)3 监督内容 (111)4 技术资料管理 (116)附录A (117)附录B (120)附录C (121)第六章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124)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4)2 监督范围 (124)3 监督内容 (125)4 技术资料管理 (134)附录A (135)附录B (139)附录C (141)第七章电能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4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5)2 监督范围 (145)3 监督内容 (145)4 技术资料管理 (149)附录A (150)附录B (151)附录C (152)第八章水工监督实施细则 (15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55)2 监督范围 (156)3 监督内容 (156)4 技术资料管理 (160)附录A (161)附录B (169)附录C (175)附录D (179)第九章水轮机监督实施细则 (18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85)2 监督范围 (186)3 监督内容 (186)4 技术资料管理 (191)附录A (192)附录B (193)第十章励磁监督实施细则 (197)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97)2 监督范围 (197)3 监督内容 (198)4 技术资料管理 (204)附录A (205)附录B (207)第十一章水电企业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21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0)2 监督范围 (210)3 监督内容 (211)4 技术资料管理 (213)附录A (214)附录B (215)第十二章风电企业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218)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8)2 监督范围 (218)3 监督内容 (218)4 技术资料管理 (220)附录A (221)附录B (222)第十三章风电机监督实施细则 (22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25)2 监督范围 (226)3 监督内容 (226)4 技术资料管理 (232)附录A (233)附录B (243)附录C (245)附录D (247)前言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49-2007《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3-2007《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4-2007《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5-2007《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中国华电水电制〔2013〕301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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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工作,加强电网资源管理,在确保北京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根据《北京电力公司供电设施迁改管理办法(试行)》(京电办〔2005〕30号)的规定,结合公司机构调整后部门职能变化,对原《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电力设施迁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对应”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因用户需要提出并出资的对公司所属的运行和备用线路(包括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线路走廊、电力管沟等电力设施进行迁改移或入地的项目,由公司出资实施的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按照公司生产改造工程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章电力设施迁改基本原则
第五条四环路以内地区、四环以外规划市中心区以内主要街道两侧、海淀中关村发展区、上地、科技园、亦庄、酒仙桥电子城等高科技园区及奥运场馆周边地区,需要对现状架空线路迁改的,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应按照架空线路入地的要求进行入地,具体要求如下:
1、220千伏主网环网线路及重要下送通道迁改时不允许采用局部电缆方式。

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两端保留架空线路,中间实施局部入地”方案。

2、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入地应以隧道方式敷设电缆,现状没有隧道的应同步建设隧道。

3、35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入地应以管加井方式敷设电缆,现状没有管井的应同步建设管加井。

4、10千伏及以下架空入地的电缆原则上不进入现状主隧道。

5、变电站出线架空线入地应建设出站隧道,必要时应同步改造变电站内设施。

6、选用电缆的载流量应大于相对应架空线路的载流量,并满足线路终期容量N-1,其中220千伏电缆截面应不小于1000平方毫米,110千伏电缆截面应不小于630平方毫米,35千伏电缆截面应不小于240平方毫米。

7、电缆经过迁改必须保证原有的运行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不能降低。

原则上电缆迁改不能增加新的交叉互联段或接头。

8、电力隧道改迁应与现状隧道顺接,隧道高程不得有垂直跌落。

9、配电架空线入地应同时执行京供生〔2002〕5号文《关于北京规划市中心区配电设施建设及改造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区域,原则上不选用对现状35千伏及以上线路实施入地方案,不宜对10千伏架空线采用入地方式。

第七条原则上不允许对住宅区的现状电力设施进行迁改。

第八条架空线路和电力隧道改迁时,应同时考虑架空线路上和电力隧道内光缆的改迁,并同期组织实施。

第九条新的迁改方案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要严格执行《北京电网建设“首都标准”》(京电规〔2005〕139号)和《北京电网设备选型选用原则》(京电生〔2005〕94号)文件规定。

第三章电力设施迁改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条用户申请迁改项目必须按照《北京电力公司供电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京电规〔2005〕1号)的要求,进行供电可行性研究,形成成果作为电力设施迁改的咨询报告。

第十一条咨询报告的评审应包括生产运行、调度、设备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设施迁改。

第十二条对用户申请拆除停运电力设施的,迁改的咨询报告要按照该设施的重建规模编制,按重置价格编制估算;对拆除停运架空线路的,可以根据规划需要,在咨询报告增加架空入地方案。

第四章工程管理原则
第十三条生产技术部是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被迁移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是迁改项目的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迁改工程项目要按照“五制三算”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中的物资、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补偿款纳入公司资金平台统一管理。

及以上迁改项目咨询报告报公司审核;10千伏及以下迁改项目咨询报告由各区县供电公司自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发展策划部、调度通信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部门(单位)审核电力设施迁改咨询报告。

第二十五条经审核同意迁改的,生产技术部通知运行维护单位与申请单位签订《电力设施迁改补偿协议书》(见附件5:电力设施迁改补偿协议书),收取补偿款,同时明确建设任务。

各建设单位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建设任务书,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向生产技术部申请用款。

公司财务部依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用款计划,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流程,向各建设单位拨付迁改工程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电力设施迁改的建设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迁改同一资产项目涉及两个专业的(线路或电缆),以新建工程规模大的运行单位作为建设单位;
2、迁改项目涉及公司220kV基建工程项目的,由公司基建部作为建设单位。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负责配合电力设施迁改申请单位办理新建电力设施的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和环评报告。

第二十八条各建设单位负责迁改工程的设计和监理委托、材料定货、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固定资产清理等全部工作。

第二十九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审核迁改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并出具审核意见(不含列入220kV基建工程的项目)。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核意见分别与设计、监理、
施工、物资公司或材料厂家等单位结算。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按照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竣工结算和资料归档工作。

迁改工程的相关文件包括用户申请迁改的公函、电力设施迁改补偿协议书、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报告、开工许可证等资料同时归档。

第六章电力设施迁改的财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各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向用户收取的电力设施迁改补偿款,并将补偿款上交公司财务部纳入公司资金平台统一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单位收取电力设施迁改补偿款时,向用户开具北京电力公司服务业专用发票。

第三十四条电力设施迁改项目中对原有电力设施拆除时,应由拆旧资产所在单位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进行资产清理,并将扣除相关税金后的补偿款收入与拆旧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净值相抵后,净损益计入本单位当期损益。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一)基层单位收到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经费户(补偿款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财务-迁改资产补偿款
同时,借:其他应付款-公司财务-迁改资产补偿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二)基层单位计提补偿款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其他同时,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其他贷:内部往来-公司财务-经费公司财务收到通知联后
借:内部往来-××基层单位-经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其他(三)基层单位上交补偿款时
借:内部往来-公司财务-经费
贷:银行存款-经费户(补偿款金额)
公司财务收到补偿款后
借:银行存款-经费户
贷:内部往来-××基层单位-经费(四) 基层单位对原有资产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五) 基层单位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经费户
(六) 基层单位资产清理结束,出现净收入时,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出现净损失时,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第三十五条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同时涉及两个专业的(线路或电缆)运行单位时,由与用户签署协议并收取补偿款的单位,将收取的补偿款扣除计提的税金后转入本单位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不再按照资产比重进行收入分割。

第三十六条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按照公司技改工程进行管理,公司财务部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工程任务通知对各单位进行资金拨付。

第三十七条迁改工程新建项目同时涉及两个专业的(线路或电缆)运行单位时,由建设任务文件中明确的建设单位作为迁改项目新建资产的工程组织单位,负责对新建项目进行工程管理;待工程完工后依据工程实际支出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并根据竣工决算资产明细申请相应的资产调拨。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的资产调拨申请,经公司生产技术部确认后,公司财务部履行相应的资产调拨程序,进行资产调拨。

第三十九条以公司基建部为建设单位的220kV电压等级迁改项目,
相关会计业务处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北京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实施细则》(试行)(京电生〔2006〕4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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