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紧急预案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三篇)

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例____年环境保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民身体健康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第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技术事故、恶意破坏等原因引起的、具有以下特点的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对社会公众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第四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条应急工作应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科学施策的原则。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第六条本应急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意见。
第七条本应急预案分为预案编制、应急组织、应急处置、后续处置和评估五个部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程序。
第十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并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应急组织第十一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由环境保护部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设立临时指挥部。
第十二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相关人员、专家和救援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确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配和使用。
第十三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通告,组织指导公众的避险和防护工作。
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四篇)

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是供水系统中可能发生的一种突发事件,为了有效应对此类事件,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下面是一个应急预案的示例,供参考:1. 情况分析- 快速了解水质污染的原因、范围和程度;- 确定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供水区域及人口数量。
2. 组织指挥- 成立应急指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紧急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3. 水源调度- 临时停用受污染水源,并封闭进水管道;- 启用其他可靠水源,确保供水安全;- 加强水质监测和检测工作。
4. 水质净化处理- 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水质净化处理;- 尽快清理污染设备和管网。
5. 紧急供水- 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紧急供水;- 确保受影响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
6. 应急公告- 及时发布水质污染预警信息;- 向受影响居民发布供水安全使用指南。
7. 协同合作- 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应对事件;- 积极与媒体沟通,及时宣传状况和应对措施。
8. 事故调查和总结- 对事件原因、处理措施和救援效果进行调查和分析;- 进行应急演练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具体的预案制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同时,加强对供水系统的管理和监测,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二)1. 报警与通知:一旦发现二次供水水质存在污染问题,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包括供水公司、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消防、媒体等。
2. 紧急防护措施:建立临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水污染事件进行评估与分析,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不会造成进一步的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3. 水源控制与切换:切断有问题的水源,同时启动备用水源,确保居民的日常用水需求。
对可能受到污染的供水管道和设施进行封堵和隔离措施,防止污染源进一步扩散。
4. 水质检测与评估:及时对供水系统中的水质进行检测和评估,确定污染源和污染范围,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

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1为改善我县农村卫生环境面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二、建设任务(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三、实施计划(一)计划实施目标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
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 简介本方案是针对突发的水污染事件所制定的应急预案,旨在快速、有效的应对水污染事件,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
2. 应急预案流程2.1 紧急反应阶段•步骤一:报警当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部门,向公众发出相关警报,引导公众做好自我保护。
•步骤二:现场处置出动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处理、调查、勘察污染源,采取措施遏制扩散污染。
•步骤三:采样检测在现场采样、检测、分析并确立污染物及其污染程度。
根据污染程度,,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步骤四:发布通告根据检测结果,向公众发布相关通告,提醒公众尽量避免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并且不得开展农业生产、渔业养殖等活动。
2.2 应急处置阶段•步骤五:疏散公众如有必要,安排公众疏散,确保公众生命安全。
•步骤六:水源保护对所有可能被无序排放污染源污染的水源进行保护,设置隔离带防止污染扩散。
•步骤七:暂停用水停止受污染水源的供水,采取应急调配净水设备或运用已有的备用水源满足用水应急需求。
•步骤八:清洗消毒对受污染的自来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步骤九:污染治理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并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理清理,确保尽快恢复生态环境。
3. 应急资源保障3.1 水质采样检测设备保障专业队伍及现场人员所需的水质采样检测设备,确保及时准确地检测污染源及其污染程度。
3.2 应急净水设施现场设置、调配净水设备,满足公众紧急用水需求。
3.3 专业队伍充分发扬消防应急的团结协作精神,动员医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 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专业队伍、政府机关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应急演练,积极探索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增强应对能力的方法和途径,确保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使用。
5. 应急预案评估持续跟踪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并在事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及反馈,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同时,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
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概述水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水体受到污染,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二、报告制度1. 报告范围(1)因工业、农业、生活、交通、医疗等人为活动导致的水污染事故;(2)因自然灾害(如洪水、泥石流等)导致的水污染事故;(3)因水体自净能力不足,导致水质恶化,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水污染事故。
2. 报告时限(1)发生水污染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水污染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个人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 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2)事故涉及的水体名称、污染物质、污染程度;(3)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4)事故单位或个人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4. 报告方式(1)电话报告:事故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拨打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值班电话报告;(2)书面报告:事故单位或个人应在报告时限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三、应急预案1. 应急组织(1)成立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设立事故调查组、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信息宣传组等专项工作组。
2. 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现场处置组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3)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障人员生命安全;(4)环境监测组对污染物质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5)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3. 应急处置(1)控制污染源:采取隔离、封堵、清理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2)清理污染物质:对污染物质进行清理、回收、处置,消除污染;(3)监测水质:对受污染水体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4)救治受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障人员生命安全;(5)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4. 本地区相关水环境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超标,造成水体污染;2. 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水体污染;3. 水库、湖泊、河流等水体突发性水质恶化;4. 其他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3.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4. 安全第一、保障民生。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
(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污染物的收集、处置和转运。
(3)监测评估组:负责对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4)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应急处置流程1. 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2. 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现场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对污染源进行封堵,防止污染物扩散。
4. 监测评估组对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5. 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6. 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治理,恢复正常水质。
7. 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8. 恢复应急处置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是指突发发生、短时间内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污染的事件。
面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至关重要。
以下是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一些措施。
建立应急机制。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针对不同类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应当建立起联动协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助。
加强监测和预警。
建立和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水质状况和污染源的扩散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从而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
迅速切断污染源。
一旦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避免污染的进一步扩散。
这可能包括拦截管道、封堵溢出口等临时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切断污染源后,还需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应急处置措施。
对于污染物的处理可以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例如吸附、沉淀、过滤等。
还需要对继续污染的水源进行紧急处理,净化水质,恢复水环境。
第五,疏散和救援。
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于受到威胁的人员需要及时疏散,确保其安全。
应加强对受污染域内的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的救援和保护工作。
进行事故后评估和恢复。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相应的报告中。
还需要制定恢复水环境的措施和计划,包括水质监测、水源恢复等,以尽快恢复受污染水域的生态环境。
在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大家应加强水环境保护意识,做到预防为主,尽量避免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也要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水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和水环境管理水平。
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组长:副组长:成员: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
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三、事故报告: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各级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总负责的前提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及时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对水源的影响,减轻污染损失,减少污染危害,提高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1.2 适用范围
南京市范围内城南水厂、北河口水厂、江宁区水厂、上元门水厂、城北水厂、浦口水厂、扬子、南钢的自备水厂、六合区第二水厂等供水水源地发生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
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
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故。
上游河流污水下泄;污水处理厂运行事故、威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
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按已有的水工程调度方案执行。
2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I 级)、重大水污染事件(II级)、较大水污染事件(III级)和一般水污染事件(IV级)四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I级)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水污染造成南京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可能或造成饮用水源地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4)区域水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5)因突发性水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2.2 重大水污染事件(II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污染事件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突发性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水污染事故;
(3)区域水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5)在饮用水源地附近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2.3 较大水污染事件(III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但不影响生活取水水源地供水的事件。
2.4 一般污染事件(IV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但不影响生活取水水源地供水的事件。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领导机构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局长任组长,分管水资源和防汛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成员包括水资源、工管(防办)、水文、工程管理单位、物资、事件发生地的水利(务)局、基层水利站和工程管理单位等部门和单位。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市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南京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水利系统应急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水利工程应急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地区报告水质监测和水利系统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落实应急所需的人员、车辆、物资、经费等;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应急处置任务。
3.2调度指挥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度办公室。
针对不同水源地、水污染事件类型分别制定水利工程应急调度预案。
在各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水利工程应急调度方案,落实启动备用水源的措施。
3.3 应急监测
水利部门应急监测工作组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厉传进、南京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万新、事故发生地的水利局分管局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解决处置应急事故监测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水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的组织。
3.4综合协调
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档案;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和协调;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信息;协调解决上下游矛盾和事故的善后处理等。
4 信息传递
4.1预防事故措施和预警监测
对已确定水源地附近化学物品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1)使用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免出现事故。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
各使用单位必须设有化学危险物品专柜,并设专人管理,负责发放实验室实验用化学物品,用后立即将剩余化学物品收存起来。
(3)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4)危险化学品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人员或灭火设备以及通风、报警装置。
(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废液进行妥善处理、分类集中,不能随意倾倒。
对于酸碱废液必须进行自然中和后方可排放。
(6)对于过期及无标牌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集中装箱、登记造册报环保部门,由环保和公安等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找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7)装载危险品的船舶过境应建立报告制度,并由专门的海事或公安船舶引航过境。
市、所辖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托现有水文站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
各级水文测站将现状水质感观指标列入常规观测内容,发现水质感观异常应及时上报南京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并送样化验,南京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根据掌握的初步水质结果,确认污染性质,及时组织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
相关水厂要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水厂要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做好取水口和出厂水的水质监测;在取水口适当位置,要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应把水质感观指标作为水利工程管理中监测要素,列入基本观测项目,要特别关注年度第一场洪水的水质变化。
水政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做好专门记录,发现污染隐患和水质感观指标突变,必须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并立即上报。
各基层水利站要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预警作为工作内容之一,及时了解掌握当地范围内污染事件发生情况。
遇可能造成水源地水污染事件应及时上报。
4.2 信息报送
首先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省、市领导小组。
110、120、119、新闻热线等接到公众举报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指挥机构转报。
对于已经发生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事发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的同时,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发现突发性水质变化后1小时,同时通告沿途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⑴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⑵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⑶造成水源污染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⑷造成水源污染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⑸造成水源污染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⑹需要有关单位协助事故挽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⑺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3 应急监测
按南京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的监测方案执行。
4.4 信息发布
特别重大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像记录的必须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信息发布,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定发布内容,由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5 组织事故调查和修订预案
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做到事故调查坚持实事求是,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根据突发性污染事件总结监测、调度、供用水安全、灾害原因、损失评估、赔偿补偿方案、经济补偿等对事件处理总结报告。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修订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