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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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2•【字号】湛府规〔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章项目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第四章监督要求与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6〕3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政府设立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施集中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非经营性项目,是指:(一)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四)市政府指定实行代建的其他非经营性项目。

2017年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综合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3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2.09%,比上年末提高0.65个百分点。

全年出生人口12.5万人,出生率17.15‰;死亡人口4.7万人,死亡率6.42‰;自然增长人口7.8万人,自然增长率10.72‰。

初步核算并经广东省统计局核定,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24.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5.30亿元,增长4.5%,对GDP增长贡献率为11.9%;第二产业增加值1094.71亿元,增长7.6%,对GDP增长贡献率为42.3%;第三产业增加值1204.03亿元,增长7.2%,对GDP 增长贡献率为45.7%。

三次产业结构为18.6﹕38.8﹕42.6,第一产业占比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与上年持平。

在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长3.3%,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5%,金融业增长5.4%,房地产业增长12.0%。

在现代产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7.29亿元,增长3.5%;先进制造业增加值306.88亿元,增长8.1%。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612.28亿元,增长8.4%。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469.79亿元,增长5.3%。

民营经济增加值1818.22亿元,增长7.7%。

2017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8744元,按平均汇率折算为5738美元,增长6.4%。

全年来源于湛江的财政总收入583.80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00亿元,比上年增长21.0%。

税收收入7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9%。

其中,增值税17.44亿元,增长15.0%;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11.93亿元,增长17.4%;个人所得税3.25亿元,增长22.7%;企业所得税6.32亿元,增长28.8%。

14110_工程预算指标(全部)

14110_工程预算指标(全部)

8836496.46 4074155.15 9494650.77 328370.2 33273799.03 7234666.52 463968.59 17751485.7 1971841.43 12066078.1 5635885.83 13221935 4030526.05
6388 4042 7269.14 208.1 32563.93 8497 579.1 11270.22 2185.1 10650 8014.5 19548.22 5042.97
占定额工 金额(元) 料机% 54.97 53.08 40.52 54.11 57.82 35.93 35.77 41.01 56.14 22.16 38.27 55.60 36.33 45.08 42.46 55.73 1184289.4 406693.16 179118.74 130549.18 393685.28 402764.79 399836.09 2633387.89 937771.66 8328.16 208039.67 299910.6 5023643.4 102979.72 1163607 2121848.7
19548.22 14865.6 2545.16 2181.32 7173.15 7354.69 3735.49 46350.83 16384 5512 2474.23 18486 53752 1445.57 10399.58 25553.24
676.38 1193.07 898.20 1104.46 712.47 1018.51 1050.27 1250.44 821.03 936.01 1096.05 2286.78 1246.34 1156.14 790.87 1290.75
经济指标 屋面工程 金额(元) 184646.11 107588.78 66914.89 18543.48 78154.35 123013.06 50945.78 254557.83 95021.82 1535182.2 22394.13 511687.67 435374.12 29047.94 341233 114139.01 占定额工料 机% 1.73 0.84 3.72 0.99 1.92 2.10 1.67 0.63 0.87 38.14 1.04 1.42 0.84 2.07 4.46 0.42 178308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20•【字号】湛府〔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0日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居民建设住宅,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居民在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所确定用地范围内进行自住住宅建设的活动。

中心城区是指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区域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所包围的重要地区。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内居民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中心城区内居民建设住宅到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派驻各区的规划分局申请报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中心城区外居民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中心城区外居民建设住宅向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下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申请报建,由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资源、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房管等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居民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民建设住宅应当服从城乡规划管理,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居民建设住宅分为新建、重建、改(扩)建、维修加固等四种形式。

湛江地区开发报建收费一览表

湛江地区开发报建收费一览表
元/平方米
具有立项资质的单位
江门诺诚
宏正咨询
董建华:

预放线费用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元/平方米(用地面积)
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麦队:

市政设施配套费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基建按投资额的4%收取,详见《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14版
湛江市规划局
廖科:

放线验线费用
办理规划验收
元/平方米
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元/平方米
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
鸿达测量林老板:

环境评价咨询费
州环境设计院
蒙聘:
国寰环保
谢美伟:
湛江环科所
卢燕:

建筑施工排污费
办理环评批复
湛江市环保局
环境监察分局
杨培伟:
序号
费用名称
用途
费用计收和标准
征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节能评估及立项申请报告编制费
办理节能批复及立项批复
%
中标价1000-3000万元一下部分
%
中标价3000-5000万元一下部分
%
中标价5000万-1亿元一下部分
%
中标价1亿元以上部分
不收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契税、印花税
办理国土证
契税:土地出让金3%
印花税:土地出让金%
赤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窗口

现状地形图费用
(宗地图)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分宗)
湛江市房产测绘所
彭震:
湛江地区开发报建收费一览表
序号
费用名称
用途
费用计收和标准

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xx

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xx

16~18
框剪
19~21
框剪
22~24
框剪
25~27
框剪
28~30
框剪
31~33
框剪
3740 3800 3860 3910 3960 4010 4060 4110 4160 4210
一、附建搁架柜 台,另加造价 (如柜约400~ 2000元/㎡)。 高档装修,另增 加900元/平方米 。 医院医技楼全套 通用安装工程, 另增加1200元/ 平方米。 二、室外配套等 编制说明所有说 明不含的工程内 容均未列入。 (一)也不含医 疗设备。 (二)不含屏蔽 防护、洁净及污 水处理、医用气 体系统。 (三)不含专门 为医疗设备而作 的建安工程。 (四)不含为医 院项目工程专门 配备的电力工程 和公立医院社会 应急配备。
28~30
31~33 34~36 37~39 40~42
框架 框架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剪力墙 剪力墙 剪/筒
4650 4160 4360 3750 3640 3830 2800 2860 2920 2970 3020 3070 3120 3170
3220
3270 3330 3390 3450
22~24
框剪
3420
25~27
框剪
3470
28~30
框剪
3520
序 号
工程名称
建筑高度
(地上层数)
结构类型
造价指标
(元/平方米)
1~6
框架
3050
7~9
框架
8 教学楼
10~12
框剪
3110 3170
13~15
框剪
3220
备注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湛府规〔2017〕1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湛府规〔2017〕1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6日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管理力度,打击违法建设,妥善处理违法建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有关规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市区中心城区内违法建筑提出如下处理方案。

第一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面摸底、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自本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起,用5年时间,依法依规、分类分步完成违法建筑的清理查处工作。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违法建筑,是指1990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已建成或在建但已停工的违法建筑。

第三条违法建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依法拆除。

(一)占用城市规划“四线”、基本农田建设的;(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未能整改消除的;(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地,压占地下管线,而无法采取措施改正的;(五)其他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依法应当拆除的。

2011年湛江经济指标(土建)

2011年湛江经济指标(土建)

框架
1240 1570
毛坯房
12~13
框剪
1405 1740
毛坯房
3
住宅楼、 商住楼、 公寓
14~16
框剪
1510 1850
毛坯房
17~19
框剪
1625 1965
毛坯房
20~23
框剪
1795 2135
毛坯房
24~26
框剪
1965 2310
毛坯房
27~29
框剪
2080 2420
毛坯房
30~33
框剪
2185 2525
1680 1840 1945 2055 2290 2515 2645 2840 3050 3265 3485 1415 1545 1620 1785 1875 1980 2210 2435 2560 1290 1415 1490 1650 1745 1440
4
商务楼
20~26 27~29 30~33 34~39 40~45 46~51 52~58 1~6 7~9 10~11
12~13 5
办公楼
14~16 17~19 20~26 27~29 30~33 1~6 7~9
6
教学楼
10~11 12~13 14~16
7
公共食堂
1~6
第 2 页,共 4 页
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11版)
序 号 工程名称 建筑高度
(层数)
结构类型
造价指标
(元/平方米)
备注
1~6 7~9 10~11 12~13 14~16 17~19 20~23
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11版)
序 号 1 2 工程名称
平房 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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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投资估算,应按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和估算编制办法编制;若借用本指标估算建安工程 费,须结合项目定位、装修档次、人材机价格浮动因素,乘以适当的调整系数,并用类似工程建安费指标予以复核修正。 设计概算(概算价)应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编制。 施工图预算(预算价)若借用本指标作简易 计算,应考虑暂列金额(乘以1.08~1.13的系数)。
31~33
框剪
2910
34~36
剪力墙
2970
37~39
剪力墙
3030
40~42
剪/筒
3090
42层以上的,3层为一步距,每增加一步距加 造价59元/m2,不足3层按3层计算。
1~6
框架
2350
7~9
框架
2410
10~12
框剪
7
办公楼
13~15
框剪
2480 2540
16~18
框剪
2600
19~21
框剪
42层以上的,3层为一步距,每增加一步距加 造价60元/m2,不足3层按3层计算。
1~6
框架
2600
7~9
框架
2660
10~12
框架
2730
13~15
16~18 11 门诊楼、住院楼
19~21
22~24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2790 2850 2910 2970
未含专用医疗设备 和医用机屏蔽防护 、洁净、医用气体 系统等及其特殊装 修安装工程,造价 另计。
6.本指标缺项的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由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另作技术解释。
1~6
框架
2250
7~9
框架
2310
10~12
框剪
2380
13~15 16~18 19~21
框剪 框剪 框剪
2440 2500 2560
一、兼作商场的, 对商场部分的建筑 面积另增加600元/ 平方米。
22~24
框剪
4
商住楼
25~27
框剪
28~30
框剪
2620 2680 2740
二、毛坯房,按建 筑面积每平方米减 650元。
31~33 34~36
框剪 剪力墙
2800 2860
三、公寓楼,另分 别增加300元/平方 米。
37~39
剪力墙
2920
40~42
剪/筒
2980
42层以上的,3层为一步距,每增加一步距加 造价58元/m2,不足3层按3层计算。
1~6
框架
2570
7~9
学生公寓
5
10~12
(学生宿舍楼)
13~15
框架 框剪 框剪
人工单价86.5元/工日),仅供参考使用。具体工程的预(结)算应按规定编制。
2.除注明外,本经济指标“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完整单项工程的土建、中档装修装饰和安装工程的内容,但不含深基坑支 护护壁桩工程和室外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3.附建式地下室、地上房建工程,各自分别套取相应经济指标。
4.带配电房工程,另增加安装工程1250元/KVA。
2630 2700 2760
16~18
框剪
2820
1~6
框架
2360
7~9
框架
2420
10~12
框剪
2490
13~15
框剪
2550
16~18
框剪
2610
19~21
22~24 6 商务楼、写字楼
25~27
28~30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2670 2730 2790 2850
兼作商场的,对商 场部分的建筑面积 另增加600元/平方 米。
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17版)
序号
建筑高度
造价指标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地上层数)
(元/平方米)
备注
1
平房
1
混合
920
–1
地下室
2
–2/–3
(单建式)
–4/–5
–1
地下室
3
–2/–3
(附建式)
–4/–5
3800 3300 3500 3000 2900 3100
未含专用人防工程 的结构加固、配套 设备设施等,造价 另计。
2660
22~24
7
办公楼
25~27
28~30
1~6
7~9
8
教学楼
10~12
13~15
公共食堂 9
(师生食堂)
1~6
1~6
7~9
10~12
13~15
16~18
19~21
22~24
10
宾馆、酒店
25~27
28~30
31~33
34~36
37~39
40~42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架 框架 框剪 框剪
框架
框架 框架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框剪 剪力墙 剪力墙 剪/筒
2720 2780 2840 2310 2370 2440 2500
2410
2630 2690 2760 2820 2880 2940 3000 3060 3120 3180 3240 3300 3360
未含厨房专用设备 和通风空调安装工 程,造价另计。
四星、五星级标准 的,另分别增加 1600、3000元/平 方米。
25~27
框剪
3030
28~30
框剪
3090
31~33
框剪
3150
12
别墅1~428501 Nhomakorabea框架
1800
车间、厂房、仓 13

2~6 7~9
1
框架
框架 钢结构 (简易)
1670 1800 900
附注:
1.
本经济指标根据2016年我市部分房屋建筑工程预(结)算资料综合取定(其中材料为2016年5月-12月湛江市区信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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