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换证、升级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换证、升级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换证、升级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可登录下载)要求:1、请申请单位填写“材料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提供电子文档。
2、在鉴定评审组到达之前,准备好各种见证材料。
3、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一、自查提供:《自查综合报告》一式四份(首次会用);二、设计单位概况填写下表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办公地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组织机构框图。
6、专利和专有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设计装备提供设计装备(含软件)及必备、常用必备标准、规范配备表设计装备表(含软件)硬件包括:网络服务器、台式计算机、手提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绘图仪、晒图机等。
软件包括:设计计算软件、绘图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必备、常用标准、规范配备表(至少有1套正式版本)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安装、检验、验收、元器件、材料等标准。
四、压力管道设计历史状况(认证单位不填此表)提供: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状况列表说明(参见下表);注:“设计岗位”一栏填写“设计或校核或审核或审定”。
审核、审定人员填写证书编号。
提供:1、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人员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
退休返聘需提供返聘文件或劳动合同。
6、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要社保红章)。
六、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求:1、换证单位的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1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设计管理体系及业务培训、考核。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D3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研讨资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资格许可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以下简称《决定》,制定本规则。
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始于1996年原劳动部第140号文颁布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并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实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制度。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于2000年正式颁布实施了《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2003年国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同时,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第一百条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压力管道换证情况汇报

压力管道换证情况汇报
近期,我公司对压力管道进行了换证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换证背景。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压力管道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换证工作,以确保
其安全运行。
我公司作为管道的使用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按时进行换证工作。
二、换证范围。
本次换证工作主要涉及我公司生产车间内的压力管道,涵盖了生产线上的各类
管道,包括输送原料、排放废料等不同类型的管道。
三、换证过程。
1. 管道检测,首先,我们对所有压力管道进行了全面的检测,包括外观检查、
压力测试、泄漏检测等,确保管道的完好无损。
2. 检测报告,检测完成后,我们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对管道
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和认证。
3. 换证手续,根据检测报告的结果,我们及时办理了压力管道的换证手续,确
保证件的合法有效。
四、换证效果。
通过本次换证工作,我们确保了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有效地防范了管道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生产线的正常运转。
五、下一步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压力管道的安全性,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管道的定期检测和维护
工作,及时处理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六、总结。
通过本次换证工作,我们不仅满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了生产线的安全运行,也提升了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就是我公司压力管道换证情况的汇报,请领导批示。
江苏省质监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江苏省质监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一、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二)依据、条件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67号)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三)程序、期限1.申请。
须进入江苏省质监局网上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位于/zjxx/(江苏质监信息网)首页中部;书面申请的到特设局许可办(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行政许可大厅,联系电话:025-)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
自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自收到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试设计。
申请人对所申请的设计范围没有相应设计经历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试设计。
4.鉴定评审。
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年内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
申请换证、增项、升级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年内、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
逾期不完成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终止。
5.审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产品试制、型式试验和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符合许可条件的,于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四)需提交的材料目录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具体附件见下载表格)表格下载地址:/-下载专区-表格下载2.相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质保体系人员、设计校核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具体人员数量及要求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社保中心养老个人月账户信息单及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清单及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保网查询系统个人缴费明细。
TSGR1001-2008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单位条件第三章设计许可程序第四章增项和变更第五章换证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附件A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附件B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附件C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容附件D 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基本条件附件E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模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围从事许可围的设计工作。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谈锋鸳瀣黼象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因需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否则逾期不申请或未通过换证审查的,即失去相应的资格,由原发证机构注销资格。
那该证的有效期是几年呢?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由原4年有效期现调整为8年有效期,调整方式具体如下。
(一)对于新申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行政许可的,颁发有效期为8年的许可证书。
(二)对于许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1.按原许可日期,将4年有效期延长至8年。
8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延续。
2.原核发4年有效期的许可证书,届满前无需再办理许可延续。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可携相关材料(见附件,下同)至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超过原许可有效期目末办理此次换证手续的单位,如继续从事许可事项有关活动,需重新申请相关许可。
3.已提交了许可延续申请,尚未完成许可延续程序的,可携相关材料至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直接办理换证手续。
综上可以看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有效期为8年,但需要注意的是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否则一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发现存在提交虚假信息、不符合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撤销、吊销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鉴定评审工作流程

1、按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要求完成规定文 件的收集提交;确定试制产品的并制作。 ◎若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体内容请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查看申请条件及准备 受审文件材料; ◎若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具体内容请按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与监督管理规则》查看 申请条件及准备受审文件材料; 2、 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程序及流程,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中 “第三章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申请单位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并提交以下资料: 1、2份《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原件盖公章); 2、1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盖公章); 含: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单位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4)特种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质量手册。 3、1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原件盖章)
鉴定评审机构 1、在接到申请单位材料准备齐全的告知后,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特 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2、组织鉴定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一般3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申请单位 1、根据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撰写整改报告。 鉴定评审机构 1、收到整改报告后,进行确认。 2、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含:报批报告、鉴定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10个工作日完成)。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接收审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审核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制证,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邮编: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10-82261764、010-82261762(锅炉、容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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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认证、换证、升级
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可登录下载)要求:1、请申请单位填写“材料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提供电子文档。
2、在鉴定评审组到达之前,准备好各种见证材料。
3、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一、自查
提供:《自查综合报告》一式四份(首次会用);
二、设计单位概况填写下表
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地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组织机构框图。
6、专利和专有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设计装备
提供设计装备(含软件)及必备、常用必备标准、规范配备表
设计装备表(含软件)
硬件包括:网络服务器、台式计算机、手提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绘图仪、晒图机等。
软件包括:设计计算软件、绘图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必备、常用标准、规范配备表(至少有1套正式版本)
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安装、检验、验收、元器件、材料等标准。
四、压力管道设计历史状况(认证单位不填此表)
提供: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状况列表说明(参见下表);
注:“设计岗位”一栏填写“设计或校核或审核或审定”。
审核、审定人员填写证书编号。
提供:
1、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人员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
退休返聘需提供返聘文件或劳动合同。
6、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要社保红章)。
六、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要求:
1、换证单位的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1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
范、设计管理体系及业务培训、考核。
2、认证单位的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取认证前每人至少2次业务培训、考核,1次相关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设计管理体系的培训、考核。
提供:
1、有效期内各年度的培训计划。
2、与压力管道相关的培训记录。
3、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年度考核记录。
4、新上岗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
七、有效期内的人员变动情况(认证单位不填此表)
有效期内人员变化情况
要求:表中需填写人员姓名。
八、质量保证体系
压力管道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附件C的要求。
提供:
1、压力管道设计质量手册。
2、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
3、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4、设计管理、技术有关记录表、卡
九、申请单位压力管道设计成果统计或试设计
要求:1、设计成果应符合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要求。
有效期内设计成果汇总表
2、试设计应符合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二十条的要求。
换证单位有效期内压力管道设计产品台帐
有效期内设计成果统计表(认证单位可为近四年内)
升级或增项的单位试设计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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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单位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管道平面布置图及相关文件),要求:
1、所申请的每一类别、级别、品种的压力管道至少有1套有代表性的设计文件,资料必
须完整(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工艺设计条件、工程规定、设计图纸、计算书、管道等级表、材料表、校审记录和质量评定卡等);
2、对认证或增项或升级单位,均需提供试设计文件等相关材料。
十一、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获奖情况
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单位为近四年内)
十二、近五年内投产项目的回访情况(应包括用户、制造安装和监督检验单位)
提供:相应的回访见证材料。
十三、压力管道年度综合报告
提供:有效期内每年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的年度综合报告(对认证单位提供认证前的压力管道设计工作总结)。
十四、整改情况(认证单位无需此要求)。
提供:
1、上次鉴定评审时鉴定评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和鉴定评审机构的整改报告。
3、整改后的相应见证材料。
上述十四项材料在察看现场后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