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分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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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体制的结构图

领导体制的结构图

二、中国领导体制的历史演变
、—年,为领导体制的基本确立阶段。这是从 分散的根据地政权到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集中 领导的领导体制 、-年,为领导体制的探索与调整并走向集权化 阶段。 、年-年,为领导体制的混乱与畸形阶段。 、-现在,为领导体制的改革发展阶段
第四节 我国领导体制的改革
权力过于 集中
体制 弊端
所谓一长制,是指一个系统或者组织的领导机 关内部,其法定的最高决策权力完全集中在一位 行政首长身上的领导体制。
所谓委员会制,是指在一个系统或者组织的领 导机关内部,其法定的最高决策权力由两位或者 两位以上的行政负责人共同行使的领导体制。
三、完整制与分离制
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行政领导机关的指挥、控制方式与程度 的不同,可以将领导体制划分为完整制与分离制。
素 动态性:领导者自身的素质要随着社会实践
质 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改善。领导者素质更新是
所谓职能制,是指在一个领导机关中在横向上平行地设 置若干个职能部门,辅助领导机关实施领导。各个职能部 门所管辖的范围都以本领导机关的整体为对象,只是工作 的性质与内容不同的领导体制。
第三节 领导体制的历史变迁
民主集中制 分权制衡制 君主专制制 原始民主制
行政
一、西方领导体制
• 、经过政党来集中统治阶级的意志,协调 统治阶级内部各个不同集团的矛盾与利益, 指导政府机构的活动。
四、层级制与职能制
根据组织系统内部各机构的职责权限的性质与范围的不 同,可以将领导体制划分为层级制与职能制。
所谓层级制,是指将一个领导机关在纵向上划分为若干 个层级,每一个下属层级对上一个层级负责,从指挥中心 到基层形成一个类似金字塔式那样的指挥系统,每一个层 级的领导业务范围基本相同,但管辖的范围与规模随层级 的降低而逐渐缩小的领导体制。

公务员职位分类与薪资待遇

公务员职位分类与薪资待遇

公务员职位分类与薪资待遇一、公务员职位分类公务员是一种具有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的特殊职业,在国家政务领域起着重要的角色。

根据不同的职能和职责,公务员的职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管理类:这类职位主要包括政务处长、院长助理、行政主任等。

他们负责协助领导进行行政管理工作,监督部门的日常运作,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

2. 执法监督类:这类职位主要包括检察官、法官、法警等。

他们负责执法和司法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正,并监督行政部门的合法行为。

3. 经济管理类:这类职位主要包括财务主任、统计员、经济师等。

他们负责财务、统计和经济分析等工作,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4. 外交事务类:这类职位主要包括外交官、领事等。

他们负责处理国际事务,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5. 社会事务类:这类职位主要包括教育主任、劳动局长、社工等。

他们负责教育、就业和社会福利等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二、公务员薪资待遇公务员的薪资待遇是吸引人才从事公务员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务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等组成。

1. 基本工资: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是根据职位等级和工龄确定的,职位等级越高,基本工资越高。

工龄的增长也会带来基本工资的增加。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基于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的奖励机制。

工作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获得额外的绩效工资。

3. 津贴:公务员还可以享受各种津贴,如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这些津贴的金额和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府机构而异。

除了以上的薪资待遇,公务员还可以享受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

这些待遇的具体情况也因地区而异。

总的来说,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相对稳定且比较优厚,但并非所有公务员都能获得高薪资。

薪资水平的高低与职位级别、工作表现以及所在地区等因素密切相关。

同时,公务员的薪资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公务员招录与晋升公务员招录是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的,统一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和管理。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与要求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与要求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与要求公务员是负责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在政府部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能够进行科学有效的人员招聘和管理,公务员职位拥有一定的分类与要求。

本文将介绍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与要求,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公务员职位。

一、职位分类公务员职位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可以进行细分。

根据行政级别的高低,公务员职位可以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等不同层次。

根据专业领域的不同,公务员职位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经济发展、教育文化、科技环保、卫生医疗等多个领域。

此外,还有不同职位级别的划分,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等。

这些分类的设置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务管理的专业化和分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职位要求公务员职位的设定不仅仅是为了公务员的管理,更是为了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不同的职位分类具有不同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公务员职位普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根据工作性质和专业需求,对学历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教育文化领域的公务员通常需要具备教育学、文学、历史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

2. 专业要求:某些职位对特定专业有严格的要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例如,科技环保领域的公务员职位需要具备工程技术、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3. 综合素质要求:公务员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包括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

对于领导岗位的公务员职位,还需要具备较高的领导才能和决策能力。

4. 考试要求:公务员招聘普遍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包括笔试和面试等。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等,考察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5. 政治要求:作为国家公务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是必要的。

申请人需要具备爱国主义情怀,坚守党的纪律和原则,维护国家利益。

三、发展与晋升机制公务员职位还具有一定的发展与晋升机制。

公务员升迁路线图

公务员升迁路线图

公务员升迁路线图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道路大家都懂,但到底有多少级别的官员呢?那可是个复杂的活。

识局发现,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路晋升至省部级官员的公务员,要经过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八级台阶。

根据计算,从一个普通科员成长为一位正厅局级官员,大约需要25年。

如果你不能在35岁升到正处,45岁升到正厅,那么你的仕途很可能将从此止步。

这是一个通常的路径,当然,如果有背景、有关系等,则或许步伐快了点,这也是为何部分没有背景的人在政府系统里感觉前途渺茫的原因。

老顽童做记者的时候曾采访过一位感觉升迁无望的官员,其心态非常平和,笑眯眯地和老顽童聊天谈国家大事,“官场就这样,不要和自己过不去”。

《人民论坛》杂志曾经有一篇文章名为《基层官场生态的冲突与变异》,里面就特别提到“(公务员)年纪稍大便感觉前途渺茫”。

老顽童个人观点,不一定正确,如今的升迁,能力+人脉非常之重要,缺一不可。

STEP1:考上公务员公务员起步:22岁升迁比例:1.45%升迁关键:在国考大军中突围取得公务员资格这意味着你要加入国考大军。

2012年123万,招募比例1.45%,也就是平均68个人中,就有一个人被录取,某些热门职位你只需要淘汰4895个人就可以上岗了。

你可以和近千人抢夺一个热门职位,也可以选择一个冷门职位。

热门和冷门的区别,你懂的。

按规定还有一年的试用期,转正后,你就从临时工变成科员了。

STEP2:科员到县处级干部正科级:28岁升迁比例:4.4%升迁关键:以尽量短的时间完成副处到正处的升迁只要你好好“为人民服务”,按规定3年就可以从科员升至副科级,再3年到正科级。

大部分人到此为止了。

如果你真心想当“领导”的话,需要获得组织的培养。

全国科级干部有90万人,组织部门要从中选出4万人作为县处级干部的后备人选,升迁几率小于4.4%。

如果你很幸运得到升迁,你至少需要7年的时间做到正处级。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三年可升级”是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也有7年之后还是副科甚至科员的。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念、程序至上的合法行政理念。树立科学开放的公务员考核意
识,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法律规定。
(二)充实我国公务员考核主体
1.增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作为考核主体。公务员的上级业
务主管部门对机关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最有发言权,无论是在岗位
认知还是具体的工作中,主管部门对于下级单位中的公务员在工
作中的表现及工作成绩较为熟悉,将其增加为考核主体由助于为
式主义,对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将被服
务对象接受政府服务的频率作为选入考核主体的依据,便于对考
核对象做出客观而全面的评价。
(下转第 55 页)
2013 · 2(中)
◆法制园地
的效率,也能起到监督行政机关执行的作用,也从制度上解决了 法院自身又是参与者又应是中立者的窘境。为此,法院对其审定 执行的范围和内容与形式也将进一步明确。但是在具体实践中, 如何将法院的行政执行审查与司法审查区分,在程序上与内容形 式上如何做到合理区别对待。这将又是个大难问题。再者如果 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在当前执行制度背景下,行政机关又将陷入 尴尬的境地。似乎又回到了审查与执行未分离的起点。
考核提供有效的依据,让考核有理有据,客服评价主体对对象的
主管随意性,保证考核有章可循。
2.增加被服务对象作为考核主体。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理
念和精神对于公务员考核有着借鉴和知道作用,将公务员的服务
对象纳入考核的主体,不仅可以让被服务对象对考核过程进行监
督;而且可以让政府的行为在阳光下运行,避免公务员考核的形
公务员考核制度,广泛的吸收和借鉴其他领域及国外的相关理论
和经验。在公务员考核中,引入企业的绩效考核相关的经验,将
企业的竞争和淘汰机制中的有效部分应用于我国的公务员考核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一张图看懂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一张图看懂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
职务晋升(任 免)
职级晋升
一张图看懂公务员职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 厅局级正职
4年 一级巡视员 厅局级副职
二级巡视员
公务员分类
3年 一级调研员 县处级正职
二级调研员
2年 三级调研员 县处级副职
四级调研员
2年 一级主任科员 乡科级正职
二级主任科员
2年 三级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
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 二级科员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 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 二级科员2年以上。
广大公务员考生
专业技术员 空
晋升年限限制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 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 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一级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 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 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 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 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 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 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 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 上;
广大公务员考生
张图看懂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
公务员分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

一级总监
督办
二级总监
一级高级主办
一级高级主管
二级高级主办
二级高级主管
三级高级主办

国家组织机构图介绍

国家组织机构图介绍

首先说一下这些都是政府网站上面可以找到的东西并且已经公布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以及相关条文。

经广大朋友们提醒,再说明一点有些部门领导已经更换有些资料相对滞后~但这个日志主要是让大家了解组织架构,除了这个,如果有什么错误请大家吐槽,谢谢~中国人提起部委,往往会加上“中央”两字作为前缀,因其往往掌握一个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大权。

中央的诸多法规和决策,背后多是部委意见,只是后来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发出,戴上了中央的帽子。

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部委资源分配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有“跑部钱进”之说,也由此国家发改委才会被称为“小国务院”。

实际上,部委是统称,其实也分三六九等。

其本身地位在官方系统内就有明摆着的不同,至于实际权责之下的民间影响,则更是千差万别。

首先是隶属于党中央的“部”: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中联部。

这些党口的“部”,一般来说规格都比其他部委高。

像中组部和中宣部,部长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而统战部部长则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也是副国级的高级官员。

党的部门比如中组部、中宣部是不挂牌子的,而且凡是党的部委门口必有武警站岗,不许拍照。

其次的一些部委,按照官方表述,是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实就是“内阁”部门。

这些部门很多我们平时很熟悉,诸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司法部、环保部、文化部等。

国务院的部委很多没有武警,行人可于门口拍照。

“内阁”部委之下,是一个孤单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

给予这个“直属特设机构”的名称,是表示对国资委的重视,因为国资委管着100多家大型央企。

除了这些“部”和“委”之外,接下来是很多部级的“总局”和“总署”,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安监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它们就不是“内阁”部门了,而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同样是正部级,但是和“内阁”部委在权力上却有很大区别,当初国家环保总局就为了升格为环保部奋斗多年。

具体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只负责执行,不能参与决策。

公务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制度

公务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制度

公务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制度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执行公共事务的职工,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职责。

为了明确公务员的职责和任务,并确保其工作效率和便于管理,岗位分类与职级制度被引入公务员管理体系中。

本文将针对公务员的岗位分类和职级制度进行探讨。

一、岗位分类公务员的岗位分类是对不同职能和性质的工作进行划分和归类,以实现科学管理和人员配置的目的。

根据我国公务员管理法规定,公务员岗位分为四类:领导岗位、参照岗位、执法岗位和内勤岗位。

1. 领导岗位领导岗位是指具有管理、决策或监督职能的岗位,主要负责机关的组织、领导、决策工作。

这些岗位担负着重大的行政任务,需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2. 参照岗位参照岗位是指研究、分析、咨询、统计等岗位,主要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和方案,提供决策支持和专业咨询。

这些岗位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科学的建议和意见。

3. 执法岗位执法岗位是指执行执法、监督和调查职责的岗位,主要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推进法治进程。

执法岗位需要具备严谨的执法标准和法律知识,能够公正、公平地执行法律和监督政策的实施。

4. 内勤岗位内勤岗位是指提供行政支持、事务处理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岗位,主要负责机关的基础保障和行政管理。

这些岗位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细致的工作态度。

二、职级制度公务员的职级制度是为了明确公务员的等级、权力范围和晋升条件,以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职级分为九级。

1. 副科级副科级是公务员的基本职级,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副科。

这一职级主要负责基层的基本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是公务员队伍中最底层的职级。

2. 正科级正科级是公务员的中级职级,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正科。

这一职级主要负责机关的中层管理工作,承担着行政决策和政策落实的任务。

3. 副县级副县级是公务员的高级职级,包括初级副县级、副县级和高级副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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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重点内容介绍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职务任免
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
第十三章辞职辞退
第十四章退休
第十五章申诉控告
第十六章职位聘任
一、职务任免
1、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

(38条)
2、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主要针对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95条)
3、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42条)
二、交流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63条)
1、调任(64条)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2、转任(65条)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3、挂职锻炼(66条)
挂职锻炼,是指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三、回避
1、任职回避(68条)
A、任职回避亲属
①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B、回避职务
①(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③(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地域回避(69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回避。

(70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辞职辞退(80—81条)
1、辞职
①辞职程序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②不得辞职情形
a.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b.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c.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辞退
①予以辞退的情形(83条)
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b.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c.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d.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e.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②不得辞退的情形(84条)
a.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五、退休
1、强制性退休(87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自愿提前退休(88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①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六、申诉控告
1、申诉(90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①处分;
②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③降职;
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⑤免职;
⑥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⑦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2、控告(93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3、补救措施(103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后,经有关机关调查,确认有关机关人事处理确属错误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确侵犯该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应当撤销对该公务员错误的人事处理,恢复其名誉,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对于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注意:
一、公务员的范围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

此次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现在的范围不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同时具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人员,都列入公务员范围。

至于具体有哪些人员将列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公务员法未一一列举,将来在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中具体规定。

二、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是机关通过合同选拔、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规定了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但十几年了一直没有推行。

《公务员法》里专门规定了一章,部分职务可以进行聘任。

并同时规定,聘任就要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进行管理。

哪些职位实行聘任制呢?一是专业技术比较强的,有些职位对专业性要求较高,而且机关急需要,比如金融、财会、法律、信息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二就是辅助性职位,比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数据录入员等等这样一些辅助性职位可以进行聘任。

但涉及到国家秘密不能搞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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