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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规章制度

机关食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机关食堂的正常运营、提供健康、卫生、营养的餐饮服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用餐时间第二条: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三餐,用餐时间分别为:1. 早餐:早上7:00-8:302. 午餐:中午11:30-13:003. 晚餐:晚上17:30-19:00第三章:用餐顺序第三条:在用餐高峰期,员工应遵守用餐顺序,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进餐,不得插队。
为了节约时间,可使用快速刷卡支付等便捷方式。
第四章:用餐环境第四条:机关食堂提供整洁、卫生的用餐环境,员工在用餐时应注意保持餐桌卫生,不乱丢垃圾,妥善处理剩余食物。
禁止在用餐区内吸烟、喧哗或进行其他会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五章:食品安全第五条:机关食堂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明码标价,杜绝假冒伪劣食品。
员工在用餐时应关注食品安全,对于个人餐食有异样或怀疑情况时,应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反馈。
第六章:餐饮服务质量第六条:机关食堂致力于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员工对于餐饮服务质量有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向食堂管理部门提出,并将及时处理并反馈给员工。
第七章:禁止事项第七条:为了保证用餐秩序和用餐环境的良好,以下行为严禁:1. 餐后不及时清理餐桌、餐具等物品;2. 私自带外食进入机关食堂就餐;3. 将机关食堂的餐食带出食堂外;4. 盗取他人餐食或餐具;5. 恶意浪费餐食;6. 擅自改变器皿位置或餐桌布局;7. 以任何形式干扰他人用餐。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食堂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用餐资格等处罚措施。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对所有机关职工适用。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有权根据餐饮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章:结语在机关食堂规章制度的指导下,我们相信将能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便捷和健康的用餐环境,为机关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一、食堂管理概述机关食堂是为机关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和就餐体验,机关食堂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食堂安全卫生管理、食材采购管理、用餐流程管理以及员工岗位职责管理四个方面来详细介绍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卫生管理1. 食堂卫生清洁:食堂内外环境定期清洁卫生,每日清理座椅桌面、打扫地面,保持整洁。
2. 食品储存管理:食材储存要求分区分层,做到肉类与蔬果隔离,储存温度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材新鲜。
3.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厨房人员需要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帽子和口罩,操作规范,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4. 用餐器具消毒:餐具清洗消毒要求高温消毒,确保员工用餐器具的卫生安全。
5. 食品安全检测:对食材进行定期抽检,确保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三、食材采购管理1. 供应商选择:食堂应选择具有资质、品质可靠的食材供应商,确保食材来源安全可靠。
2. 食材验收:食堂接收食材时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材符合要求。
3. 储存管理:食材储存要分区分层,设定食材保质期,及时进行库存管理和食材更新。
四、用餐流程管理1. 用餐时间安排: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避免就餐高峰时段员工排队等待时间过长。
2. 餐食多样化: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选择,满足员工不同的口味需求。
3. 餐次安排:根据员工人数和用餐时间,科学合理安排餐次数量,避免浪费和大量留餐。
4. 就餐环境舒适:保持就餐环境整洁、通风,提供良好的就餐氛围。
五、员工岗位职责管理1. 厨师和后厨人员:厨师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食品加工技术,后厨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
2. 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接受礼仪培训、健康知识培训,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 卫生保洁人员:负责食堂、餐具、厨房等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整个环境的卫生清洁。
六、总结机关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和提供良好的就餐体验而建立的。
机关餐饮管理制度

机关餐饮管理制度
一、概要
为保障机关单位职工的饮食卫生和营养健康,提高职工的生产工作效率和减少
饮食浪费,制定此机关餐饮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
1、食堂运营
1.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2.食堂应按要求配备专业营养师、厨师等食堂管理人员。
3.食堂应每日对菜品检查合格证书、原材料检验表、厨余垃圾处理记录、
食品卫生检查记录等文件的完备性进行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
2、就餐规定
1.上班时间内,职员应当在公司食堂就餐。
2.外出工作人员和部分特殊职员可在用餐前向公司食堂预订工作日餐。
3.食堂应在餐桌上放置易于清洗的餐巾纸或洗碗巾。
3、菜品配给
1.食堂负责人应结合职工的实际需求和期望,制定出菜谱。
2.菜品应合理放置,既考虑食物的种类,又要考虑食物的营养成分搭配。
3.每次就餐的分配应考虑就餐人数、需求及节约。
4、就餐费用
1.公司的食堂是公用事业,由公司出资,员工仅需支付食品原值成本的
部分。
2.就餐费用密切关系到员工便利和财政预算节省,应持续优化管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食堂垃圾应按照相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的要求另行分类,降低对环境的
影响。
2.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参加食品卫生处理培训,提高食品质量管理能力。
3.随时记录机关食堂的报销情况和员工反馈,及时改进。
四、尾声
本机关餐饮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启动了全员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文化建设的进程。
我们期待着能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控制措施,使得机关单位职工的餐饮安全得到更加有效的约束和保障。
机关食堂 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堂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职工和来访人员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服务为先、安全第一、合理经营。
第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就餐环境卫生。
第二章食堂管理机构第六条机关食堂的管理机构应当成立餐厅管理委员会,明确主要职责和成员构成。
第七条餐厅管理委员会由机关主要领导和食堂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及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餐厅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餐厅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流程和标准。
第十条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采购。
第十二条食品采购应当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验货,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加强对食品的储存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库存台账和保质期监控制度。
第四章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第十六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应当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操作规范。
第十七条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并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食品加工环节不受传染病及其他传染源影响。
第十九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和标准作业程序,落实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规范。
第二十条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当进行定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员工的营养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的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食品安全第一、员工需求为重、绿色环保”原则。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员工的饮食健康需求。
第二章机关食堂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机关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机关食堂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食堂管理员、厨师、餐具清洁员等岗位,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机关食堂应当每日按时开餐,确保员工的饮食需求。
第八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第九条机关食堂应当按照员工的饮食需求,制定合理的营养菜谱。
第十条机关食堂应当定期对员工饮食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不足。
第三章机关食堂的卫生管理第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卫生清洁,确保餐厅的整洁。
第十二条机关食堂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用具,对食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卫生人员,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章机关食堂的用餐管理第十六条机关食堂应当定期制定餐厅用餐时间,保证员工的饮食需求。
第十七条机关食堂应当按照员工适量、合理、均衡的食品安排,保证员工的营养需求。
第十八条机关食堂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合理调配菜品种类和口味。
第十九条机关食堂应当及时了解员工的饮食需求,提供满足员工需求的菜式。
第二十条机关食堂应当对员工的用餐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了解员工的饮食需求,提高菜品质量。
第五章机关食堂的餐具管理第二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当保证餐具的清洁和卫生,确保员工用餐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机关食堂应当定期对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杜绝交叉感染。
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就餐人员和来访人员。
第三条机关食堂以“服务至上、安全第一、健康为本”为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四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条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第七条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第八条食堂必须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九条食堂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厨房、餐厅有防鼠、防蝇、防尘和污水排污等卫生设施。
第十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前、便后要洗手,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发、长指甲。
第十二条食堂必须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餐具等清洁卫生。
第四章食堂服务管理第十三条食堂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开饭,确保就餐人员及时用餐。
第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情、礼貌、周到地为就餐人员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食堂必须按照规定价格收取餐费,严禁乱收费。
第十六条食堂必须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成本,确保食堂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机关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二条机关食堂管理办公室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
校园单位食堂管理制度

校园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及身体健康,促进校园单位食堂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单位食堂是指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内为师生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校园单位食堂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就餐安全。
第四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就餐服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建立负责任的院士食品安全管理团队,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好全程监控。
第六条校园单位食堂的食品采购要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七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监控,确保食品加工卫生安全。
第九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采购来源、加工过程、销售情况等信息,定期进行备案核查。
第十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加强食品库存管理,定期清理过期食品,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第三章食品卫生管理第十一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规范食堂内卫生工作,保障食堂环境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校园单位食堂应每日进行食堂卫生清洁工作,确保餐桌、餐具、地面等卫生情况良好。
第十三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接触面进行消毒处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摆放食品,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加强自查自查自除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第四章就餐服务管理第十六条校园单位食堂应规范就餐服务流程,提高师生员工的用餐体验。
第十七条校园单位食堂应建立清晰明确的菜单,合理搭配食品,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需求。
第十八条校园单位食堂应提供优质的餐具和茶杯,保障就餐者的饮食安全。
高校行政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高校行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满足师生员工餐饮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行政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服务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食堂管理职责第四条食堂主任负责全面管理食堂工作,确保食堂安全、卫生、质量、服务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食堂主管负责具体执行食堂管理工作,对食堂日常运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食堂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确保食堂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七条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检查。
第八条食堂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条食堂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设施,如冷藏设备、消毒设备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应整洁。
第十四条食堂操作间、储藏室、餐具清洗消毒间等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满足师生员工口味需求。
第十七条食堂应确保菜品质量,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第十八条食堂员工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师生员工咨询,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九条食堂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陪餐制度第二十条学校领导应定期参加食堂陪餐,了解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陪餐人员应认真评价饭菜质量、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并及时向食堂反馈。
第七章奖惩与考核第二十二条对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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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餐丨院校、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大全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二、粗加工管理制度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四、配餐制度五、食品卫生“五四制”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九、食品供应制度十、食品留样制度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十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粗加工管理制度(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
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食品卫生“五四制”(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 厘米)存放。
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
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供应制度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
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食品留样制度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
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
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
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
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