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考试行政篇——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 所谓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 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 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 物的行政行为。 特点: (一)强制性 (二)无偿性 (三)法定性
二、行政征收的种类 (一)税 是国家税收机关凭借其行政权力,依法无 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只能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税务 机关和海关负责征收。 (二)费 即各种行政收费,是一定行政机关凭借国 家行政权所确立的地位,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 定的公益服务,或授予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 权而收取的代价。
【评析】本案涉及行政征收合法性问题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 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具有无偿性、强 制性、法定性。 我国征税主体有两类:税务机关和海关。本案A镇C村干部 与镇派驻干部根据镇政府要求,以A镇政府名义收缴车船税, 属于行政征收主体不合法。其依据是B市政府(94)107号文 件,而这类规范性文件并不能设立征税主体,也不能作为征 税的依据,属于依据违法。 本案中,秦某将借用其弟于1995年8月16日购车发票及已 向税务机关交纳车船税30元的证明交于村干部,足以证明该 车不属于秦某。而A镇政府在扣车后得知此情况,并未采取措 施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而要求不拥有车辆所有权的秦某缴 纳税款,属于缴纳主体不适格,理应撤销。
三、行政征收的作用 (一)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 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 各阶层的利益 (三)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其财政 支出需要的保障
四、行政征收的原则 (一)行政征收法定原则 (二)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及时、足额征收并尊重行政相对人财产权 的原则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积累: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积累: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行政相对人金钱或其他财产的行为。
其最终的法律效果
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行政征收的特征包括处分性、法定性、强制性、非对价性。
2.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依法强制获得公民、法
人财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或劳务,并给予其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征用的特征包括应急性、强制性、补偿性、非处分性和限制性、法定性。
3.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的区别
1.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法律关系的直接基础不同:
(1)行政征收多是基于法律、法规事先确定的缴纳义务而生;而行政征用
则多是为公共利益的临时需要而向国家有偿提供自己的财产和劳务,并非基于先
定的财产缴纳义务。
(2)行政征收多是缴纳义务人以上缴的费用为代价而换取资源资金等的使
用权和相关利益;行政征用则不存在相对人以提供财务或劳务而获取相应利益的
问题。
2.在最终法律效果上,行政征收表现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专归国家;而行
政征用则可能是财产使用权的暂时让渡也可能是在使用权效用发生过程中实现财
产所有权的转移。
3、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般限于财产;而行政征用的标的除财产之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4、在补偿方面,宪法是否表达了征收和征用都必须给予补偿的意思尚存在争议。
但传统理解上的征收是国家强制无偿取得相对人的财产,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但是如果行政相对人获得多于一般的行政相对人的公益服务,则应支付一定费用),而征用则是必须予以补偿的。
北京大学生村官:2014年大学生村官面试热点之以房养老走进现实不容易

北京大学生村官:2014年大学生村官面试热点之"以房养老"走进现实不容易北京大学生村官:2014年大学生村官考试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其中最近的社会热点焦点往往是大学生村官考试的热点,大学生村官网为了方便考生更好地备考更新了最新时政热点,希望能给广大考生带来帮助。
热点概述近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以房养老”这种模式其实在业界探讨已久,而且近年来,国内多个地区都有过相关尝试。
相关评论任何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都是要以公平为前提。
如果在现在这种语境之下贸然实施“以房养老”制度,则意味着政府在推卸社保责任的同时,剥夺着公众对私有产权支配权,也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
“以房养老”是一项值得推广的工作,需要取决于三个前提。
但是,如果不能有效消除推广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这项改革更多的也可能是一个摆设,很难发挥有效作用。
模拟题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对此你怎么看?参考解析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迫近,“以房养老”话题再次成为了舆论的关注焦点,各方动作频频,也增加了民众对这一新型养老模式的期待。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所限,造成这一模式久推不进。
分析其原因:首先“倒按揭”对中国传统养老观念的冲击、房屋70年产权限制制度对这种模式产生影响。
其次传统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也让公众很难从心理上接受“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形势。
大部分中国老人更愿意把财产留给子孙,而不愿意交给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
很多老年人也认为,如果需要用房子养活自己,不仅自己内心会有挫败感,在外也会觉得自己和孩子都无颜面。
最后我国缺乏相配套的制度建设,而要做好这一点,仅金融机构一方则太势单力薄了。
为了加快“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实行,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个人要对这种模式进行了解,改变传统养老观念,认识这种模式的优点。
北京大学生村官:2014年大学生村官面试热点之户籍改革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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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述上周末的一则消息引发公众高度关注——23日,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将全面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一是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条件;二是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三是全面放宽中小城市(城镇)落户政策。
一系列改革步子令人振奋,对于以千万计的“新广东人”可谓重大利好。
当然,对中国的户籍改革持续关注的人也不难发现,这一系列具体举措,更多意义上仍属国家层面有关政策在广东的“落地”。
201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便已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如“只要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等规定,早已成为全国性大幅度户籍改革的先兆。
广东作为外来人口大省,在改革的牵涉面上更为复杂,难度也可想而知,而值得欣慰的是,此次透露出的改革计划步子迈得很“给力”。
中国发展到今天,户籍改革早该触及硬骨头了。
首先,这是以人为本发展趋势的声声呼唤。
二元割裂的城乡关系,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户籍的僵化与不平等。
其曾经的功过得失,讨论久矣,无需赘述。
但毫无疑问,时至今日这种僵化与割裂,已然与时代发展严重脱节,也对经济发展形成反作用力。
新型城镇化唯有实现人的城镇化,弥合城乡差距、提升人在城中的归属感和幸福度,方能论及其他。
从2002年元旦起新制发的广东省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不再加注户口性质,到2013年广东将非户籍人口子女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广东作为外来人口大省、经济强省、改革先行区,一路探索而来,户籍改革破冰频频。
第七章-行政征收(1).

公共利益目的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 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 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 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 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011年01月23日03:14舜网-济南日报
五、行政征收的补偿与救济 (一)行政征收的补偿
行政征收行为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遭受特别损害,应当由国家承担补偿责任。 注意:针对有偿行政征收,平衡私人利益与公共利 益
五、行政征收的补偿与救济
(二)行政征收的救济
行政征收作为政府强制取得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 行为,其对公民造成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是损益性的具体 行政行为,因此必须通过立法设定相应的救济途径,这是保 障私有财产权的最后屏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 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征收相关概念与区别
行政征购:行政主体以合同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 一种行政方式。 区别: 1)行政性质。行政征收是一种单方的强制的行政行为;行 政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在征购关系中,尽管相对方的意 思表示受到一定限制,但双方还是能够意思达成一致。 2)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征收主体是管理者,被征收主体是 被管理者,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征购是一种合同方式,征 购合同成立后,双方权利义务基本是对等的,行政主体在取 得向对方财产时,必须依照约定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
行政征收篇 ppt课件

–2)由平等原则推导出公用负担平等原则
–3)建立社会Leabharlann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价格并不一定就是一个公平的价格!
–公平补偿标准要求被征收人的生活不因征 收而受到不利影响
–【例15】北京一对贫困的老夫妇的16平方 米住房面临征收拆迁,引发补偿标准争议 (按市场价格只值30万元,但该对夫妇用 这30万元在北京买不到任何房子)。
• 【例12】某市出租车管理部门为了对出租车 行业进行改革,在所有出租车公司的营运证 即将到期时,作出如下规定:所有出租车公 司持有的营运证将来只能转让给开出租车的 司机,不得再转让给投资者。因此,该市营 运证价格由原来的50万元/个降为20万元/个 。本案中政府的行为是否构成征收因而必须 给出租车公司补偿?
• 推论3:如果行政事实行为对财产的用途构 成特别限制、产生特别损害,可能构成事实 征收
• 结论3:征收与征用都是具体行政法律 行为或者行政事实行为,在实施之前
已经有明确的行政相对人。
• 【例11】在美国南卡罗琳纳海岸委员会案中 ,一当事人于1960年代购买了两块土地,这 两块土地毗连一条人造盐水运河。他一直没 有对土地作出任何改善,到1991年当他提出 在自己土地上建造防水墙的申请时,两块土 地的大部分都已变成了潮间地或重要的盐水 湿地。南卡罗琳纳海岸委员会拒绝授予其开 发土地的许可。于是,他主张政府拒绝许可 的行为构成征收(taking),因而要求补偿 。那么政府的行为是否构成征收呢?
• 【问2】政府紧急征调劳动力修建军事 设施是否属于“征用”?
• 【问3】《档案法》规定,集体或者私 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 档案依法应经批准才能出卖,已经出卖 的,可以征购。这里的“征购”是否属 于征收?
大学生村官考试试题:综合试题及答案解析(三篇)
大学生村官考试试题:综合试题及答案解析(三篇)答案解析:1.哪些机关有权发放种子经营许可证?正确答案为D,根据《种子法》第26条规定,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婚姻法中规定了相互之间有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亲属关系有哪些?正确答案为XXX,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以及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为保障农民地种收入,减少自然灾害损害,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正确答案为A,三农保险政策旨在保障农民的种植收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害。
4.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合理利用和保护哪些自然资源?正确答案为BCD,根据《农业法》第57条规定,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哪些土质不适合种植甘蔗?正确答案为AD,沙土和黏土都不适合种植甘蔗。
6.全会认为,到哪一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确答案为A,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1) 税收是国家通过强制征收的方式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等特征,这些特征是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不同的基本标志。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而不包括时效性。
2) 《种子法》规定,如果种子质量问题给使用者造成损失,赔偿款应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精神损失并未被提及,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3)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都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D。
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B和C两种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
北京大学生村官:2014年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公共行政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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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构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自身内部事务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一)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
所谓公共行政主体,是指执掌公共行政权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主要分为:(1)职权性公共行政主体。
一般为政府部门,有着结构严密、分级有序、分工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着十分广泛的社会事务;(2)授权性的公共行政主体。
授权性行政组织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具有公共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主体。
(二)公共行政的客体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自身内部事务。
(三)公共行政的基础公共行政是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的。
(四)公共行政的目的满足公共需要,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为社会成员共享的资源与条件。
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表现为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
(五)公共行政的功能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排他性是指一部分人对于某一产品的消费能阻止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
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于某一产品的消费能减少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
公共产品的涵义非常广泛,既可指有形的物品,如: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道路交通,也可指无形的产品和服务,如:社会治安、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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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行政征收
三、行政收费的原则 受益原则:谁受益便向谁收费。根据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谁受益便向谁收费。根据受益原则,不 受益的就没有交费的义务, 受益的就没有交费的义务,一定的费与受益人所获的利 益有对称性,从而与税的无偿性原则完全不同。 益有对称性,从而与税的无偿性原则完全不同。 补偿原则: 补偿原则:收费是为了弥补成本支出或为了平衡利 益关系, 益关系,应限于为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所产生的物资消 耗和相关成本费用。因此, 耗和相关成本费用。因此,行政收费与包括补偿成本和 一定利润的市场价格不同,它不以盈利为目的。 一定利润的市场价格不同,它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三节 行政收费
一、行政收费概述 行政收费存在的最根本理由在于特别支出必须由特 别收入来满足,即特别受益者付费制度。 别收入来满足,即特别受益者付费制度。与行政税收这 种“普遍性收入”不同,行政收费是一种“特别收入”, 普遍性收入”不同,行政收费是一种“特别收入” 是 由于行政机关在针对个别人提供特别服务产品过程中的 特别支出引起的。 特别支出引起的。
三、公益征收补偿的范围 公益征收补偿对具有财产价值的一切权利造成的损 害,不仅包括被征收之“权利”损失(对标的之价值给 不仅包括被征收之“权利”损失( 予 实质补偿) 实质补偿),也包括因征收所引起的其他财产上之不利 益(又称后果补偿),例如迁徙费。此外,在给予实质 又称后果补偿),例如迁徙费。此外, 后果补偿),例如迁徙费 补偿和后果补偿后, 补偿和后果补偿后,仍然不能避免被征收人因征收而导 致生活状态(尤其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 致生活状态(尤其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处于更加不 利的地位时,许多国家还规定可给予特别不利补偿(又 利的地位时,许多国家还规定可给予特别不利补偿( 负担补偿) 称负担补偿)。
四、限定行政收费的范围、完善我国行政收费立法、清 限定行政收费的范围、完善我国行政收费立法、 理不合理收费。 理不合理收费。 《行政许可法》的建树 行政许可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某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某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定,今年年底所有出租车司机在办 理年检时,都必须交纳5000元年检费。 5000元年检费 理年检时,都必须交纳5000元年检费。请分析该收费规 定的合理性。 定的合理性。
行政征收
二、行政征收的特征
❖ (一)主体特定性。 ❖ (二)公共目的性。 ❖ (三)单方意志性。 ❖ (四)无偿取得性。 ❖ (五)内容财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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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征收与有关概念的区别
❖ (一)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收与行 政征用的主要区别是:第一,范围不同。第 二,法律后果不同。第三,能否取得补偿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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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所要解决的是什么样的立法主体可以设定 什么范围的行政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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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征收的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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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征收的方式
❖ 行政征收的方式包括行政征收的行为方式和 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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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征收的程序
❖ (一)行政征收的一般程序。行政征收的程 序是指行政征收行为应采取的步骤、方式和 顺序。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行政征收程序法, 相关规定散见于单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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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征收的分类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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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征收的分类
❖ (一)以行政征收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为标准,行政 征收可以分为四类:
❖ 1.因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行政征收。 ❖ 2.因行政相对人对国有资源、资产的使用而产生
的行政征收。 ❖ 3.因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征
收。 ❖ 4.因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规制而产生
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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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征收的分类
❖ (二)以行政征收的内容为标准,行政征收 可以分为两大类:
❖ 1.税。 ❖ 2.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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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考试行政篇——行政征收
北京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考试为参加大学生村官考试的考生们总结了《行政征收》,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预祝广大考生能在大学生村官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其特征有:(1)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单方具体行政行为;
(2)其实质在于行政主体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
(3)其实施必须以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
二、征收的内容与分类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征收的内容主要有:(1)税收征收;(2)建设资金征收;(3)资源费征收;(4)排污费征收;(5)管理费征收;(6)滞纳金征收。
以行政征收发生的根据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1)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
资源费、建设资金征收可以归人此类。
(2)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
税收、管理费的征收均可归入此类。
(3)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
排污费、滞纳金的征收可归入此类。
三、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的区别
(1)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为:
①征用的范围包括相对人的财产和提供的劳务;而征收只限于相对人的财产。
②征用是对财产暂时性地使用,它是使相对人对财产的使用权发生转移;而征收是对财产的永久占有,是将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
(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的区别: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而征收是典型的单方行政行为,无需同相对人协商。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北京大学生村官/html/cunguan/?wt.mc_id=bk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