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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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三级计划体系

碧桂园三级计划体系

三级计划制度体系01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项目计划编制、执行反馈、调整及考核要求,提高项目进度计划的准确性,促进项目开发效率的提升,特制定《集团三级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02计划术语与定义第二条一级计划:指集团统一规定节点,并由集团运营中心负责监控的项目开发计划。

第三条二级计划:指集团统一规定节点,并由区域工程技术部监控的,含各专业专项完成工作时间的项目开发计划。

第四条三级计划:指集团统一拟定计划模板,由项目部具体执行的项目开发计划。

第五条项目专项计划:是指依据项目总体开发计划要求编制的各专业工作控制计划,如前置专项计划、设计专项计划、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等。

03三级计划适用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区域的项目计划管理。

04三级计划主要职责第七条集团运营中心职责(一)组织项目一、二级节点计划模板的讨论确定与更新。

(二)组织项目三级计划参考模板的编制与更新。

(三)组织、督促项目各级计划的编制。

(四)组织项目运营目标书模板的编制与更新。

(五)组织项目一级计划的评审。

(六)跟踪监控项目一、二级计划的执行,审核一级计划调整申请。

(七)负责定期对各区域项目的计划达成情况进行排名和考核。

第八条区域工程技术部职责(一)组织区域内项目一级计划、二级计划的评审。

(二)组织项目运营目标书的评审。

(三)跟踪监控项目二、三级计划的执行,并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四)负责对区域内项目的计划达成情况进行排名。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职责(一)负责项目计划模板编制项目一、二、三级计划(二)负责根据模板编制项目运营目标书。

(三)组织项目编制专业职能部门的项目专项计划。

(四)参与项目一、二级计划评审会并做汇报。

(五)负责推动项目三级计划的执行,确保项目一二计划的实现。

第十条计划审核/审批权限(一)集团领导提出对项目运营目标书及重要节点时间的要求。

(二)集团总裁审批项目一级计划。

(三)区域总裁审批项目运营目标书及项目二级计划。

房地产公司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办法模版

房地产公司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办法模版

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严格、有效的控制项目进度,确保项目的按期交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经营部是各项目进度计划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评价各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各项目部是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单位。

第三条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在“项目立项”后,公司总经理组织计划经营部、营销中心、工程管理部、项目部负责人等共同研究项目总进度计划。

会后由计划经营部拟定《项目总进度计划》。

《项目总进度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予以下发。

第四条分项计划(1)《项目总进度计划》批准下发后,各部门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制订分项计划。

分项计划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销售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等。

其中——《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由项目部拟制;《销售计划》由营销中心拟制;《工程进度计划》由工程管理部拟制;(2)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资金保障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不确定因素。

(3)各分项计划要彼此协调一致,衔接紧密。

第五条年度经营计划(1)各项目部负责编制、报送本项目的年度计划,计划经营部负责拟定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项目年度计划是编制项目年度资金预算、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考核项目及项目部经理绩效、与项目经理签署《年度开发经营责任书》的依据。

公司的年度生产计划是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的依据。

第六条季度进度计划(1)计划经营部根据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与项目经理协商制订项目的季度进度计划。

(2)季度进度计划在报经总经理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季度进度计划是对项目及项目经理进行当期绩效考核和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七条计划的调整(1)因客观原因导致计划延迟的,项目部应在下一季度予以找补。

项目经理对项目有进度控制调整权。

(2)调整后的计划须报送公司计划经营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工程进度控制(1)项目部应在公司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下科学、有效地编制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和与之配套的各项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各单项工程、售楼处(样板房)的重大节点计划。

碧桂园的管理制度范文

碧桂园的管理制度范文

碧桂园的管理制度范文碧桂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营运理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碧桂园各级组织、岗位的职责和权责,明确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和管理层,包括总部部门、分公司、项目团队等各级组织和岗位。

第三条遵守法律法规碧桂园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一律受到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级组织架构碧桂园设有总部部门和分公司两个层级的组织架构。

总部部门负责中央决策、战略规划和总体控制,分公司负责地面经营、项目运作和销售工作。

第五条项目团队每个分公司下面设有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设定相应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项目团队成员由分公司根据需要招聘,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决策层级碧桂园采用分权管理的原则,分公司在项目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对于重大决策和事项,需要上报总部部门进行审批和指导。

第三章职责权责第七条公司职责总部部门负责公司的整体规划、战略制定、决策和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品牌建设等工作。

分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销售工作和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岗位职责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员工根据自己的所在岗位,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每个岗位都有一定的权责和权限,员工应根据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合理行使权责。

第九条薪酬激励机制碧桂园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根据岗位的级别和绩效,给予员工相应的薪酬待遇。

薪酬制度要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与公司的经营目标相匹配。

第十条绩效考核碧桂园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打分,对员工的绩效进行量化和排名。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激励和晋升提拔的参考依据。

碧桂园工程施工进度安排(3篇)

碧桂园工程施工进度安排(3篇)

第1篇一、项目概述碧桂园集团作为我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致力于为业主打造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以下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二、施工进度安排1. 项目前期准备(1)勘察设计:在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团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地质、水文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同时,根据勘察结果进行详细的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投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开进行招投标,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2. 施工阶段(1)土建施工:主体结构施工、砌筑、屋面、装饰装修等。

- 主体结构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是关键环节。

按照设计要求,确保混凝土、钢筋等原材料质量,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 砌筑: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砌筑施工。

严格控制砂浆配比,确保砌体质量。

- 屋面:屋面施工包括防水、保温、隔热等。

选用优质防水材料,确保屋面防水效果。

- 装饰装修:室内外装饰装修,包括涂料、瓷砖、地板、门窗等。

选用环保材料,确保装修质量。

(2)安装工程: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等安装工程。

- 水电工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水电管线布置,确保水电安装质量。

- 暖通工程:选用优质暖通设备,确保供暖、通风、空调等系统运行稳定。

- 消防工程:按照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安装,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 智能化工程:安装智能家居系统,实现家庭生活智能化。

3. 竣工验收(1)自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组织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监理验收: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

(3)政府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符合要求。

三、进度保障措施1.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工程进度。

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加强与监理单位、政府部门等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9版)

1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9版)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交楼联合验收 按集团 400+工期要求执 1.交楼联合验收通过;
2/2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行
2.项目、营销及客服完成交楼准备;
3. 开荒 清洁完成。
(二)一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为确保总体开发计划 达成的 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三)二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多专业 协同完成 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作。
区域运营
3
4.协助集团运营中心每月对区域各项目里程碑节点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准,负
管理部
责每月对区域各项目一、二、三级及专项计划进行考核。
5.监控区域各项目主项计划执行情况,确保计划按时上线和节点及时审批,
并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6.按照 12123 管理法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区域计划管理专题会议,对区域内
土地获取
获取日
2.合作或收购项目:工商变更完成时间、我司自有资金 投 入时间(不含共管资金、不含订金)孰早。
3.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1.项目总签发基础施工开工令;
开工
展示区:摘牌次日
2.桩基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3.可实施的基础工程施工图纸; 4.土方/桩基连续施工(不含临水、临电、临设开工); 5.获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政府建设部门颁发的准许
开工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规划获得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并公示通过,取得市规 最晚于开售前 1 个月
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展示区开放
区域营销总经理(或项目营销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的 至少提前开售日 2 周
凭据。
开售
开售日
1.工程进度达到形象进度要求;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碧桂园地产集团 施工管理 项目工程策划管理细则

碧桂园地产集团  施工管理  项目工程策划管理细则
工程策划
运营中心│ 40
前置策划(策划先行、组织保障、高效落地、过程管控) 四抢四保(抢临设保畅通、抢地下保地上、抢主体保装修、抢立面保室外) 科学穿插(合理穿插、流水施工、劳动均衡、净工期合理) 品质提升(样板先行、一次成活、过程验收、成品保护)
爬架
PVC墙纸 楼层截水
SSGF
新体系 选用
铝模 拉毛
甲 方 办 公 室
运营中心│ 61
办公及生活区BIM效果图 劳务生活区
甲方项目部 中建七局项目部
运营中心│ 62
17-11-15 开工
30天+40天
基础+地下工程 18-1-25
(第70天)
230天
主 体-无冬歇 18-10-20
(第300天)
30天
砌筑抹灰 18-12-25
(第330天)
关键线路
2019-8-28
(第460天) 不含2个冬歇期及政府管控
新工艺
运营中心│ 63
28#楼在26#27#楼开始20后开始施工;29#30#31#楼在28#楼开始30天后开始施工。 运营中心│ 64
标准层施工进度安排
运营中心│ 65
穿插施工,即是要在主体施工后将后续工序分层合理安排,实现主体—户内装 修—公区内外装修—外围各工种分段分层流水施工完成,从而达到提高质量、提高 效率、缩短工期的目的。结合北方地区增加外保温、地暖工艺,编制合理详细的穿插 施工计划(合理穿插、流水施工、劳动均衡、净工期合理)。
墙板
整体卫浴
高精地面
PC构件
全现浇及结构拉缝
自愈合防水
全穿插施工
屋面 安装屋面吊篮
20 20层安装中间吊篮
17 精装修施工开始

(完整版)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

(完整版)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

附件1: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项目计划编制、调整及考核要求,提高项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同时根据集团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以考核与激励并举的方式促进项目计划管控效率的提升,特对《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版)》进行优化修订(修订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2018年进度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概要》),形成《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2018年1月1日起碧桂园集团国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项目计划分类一、项目主项计划:是指在项目整个开发过程中由主要工作项所组成的开发节点计划(从项目立项至结算完成)。

主项计划由以下不同层级的计划构成:(一)项目里程碑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节点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具体节点见下表及附件3《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表(2018年版)》。

达成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三)二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多专业协同完成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四)三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操作层面重点关注的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二、专项计划:是指依据项目主项计划要求编制的各专业工作控制计划,如设计专项计划、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报批报建专项计划、展示区专项计划等。

第四条工期一、开放工期:展示区从获取日至开放日的工期。

二、开盘工期:展示区及首期货量区从获取日至开盘日的工期。

三、交楼工期:项目批次从开工日至交楼联合验收日的工期。

四、停工期:春节假期或北方因冬季气候原因暂停施工工期。

第四章计划管控原则第五条节点层级划分原则基于“抓一级、控一级、看一级”的逻辑思路,采取分层分级管理模式,聚焦碧桂园开发模式,按照集团“432”的目标落实各层级的管控要求。

第六条各类节点的管控层级第五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职责第六章计划工期第八条新项目开放/开盘工期的确定一、适用范围:所有新摘牌项目、旧项目新摘牌地块(要求地块内单独设置含有售楼部、体验馆、样板房等要素的展示区)。

L_碧桂园集团成本策划工作指引V3.0

L_碧桂园集团成本策划工作指引V3.0

碧桂园集团成本策划工作指引V3.0(2018年1月)一、目的《项目成本策划工作指引V2.0》自发布以来得到各区域的高度重视,各区域成本策划和前置管控专业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为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对成本策划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前置成本管控工作的作用,现予修订。

二、适用范围集团所有新摘牌项目、存地开发项目与收购项目。

三、成本策划等级管理3.1.等级划分3.1.1成本策划正式会的召开,根据区域成本策划工作水平和综合能力实行分等级管理。

区域等级划分与准入条件、降级机制见表1;表1:3.1.2季度末月16日,集团根据准入条件与降级机制公布下一季度的区域等级划分。

3.2等级管理根据区域等级,集团成本策划正式会免开项目范围如表2.表2:3.3 抽检管理3.3.1对免开集团成本策划正式会的项目,集团成本管理部组织不定期进行抽查。

3.3.2抽检形式:区域策划会议旁听:集团随机确定项目/期区由总部人员参与旁听;策划正式会议抽检:集团随机确定项目/期区由总部组织正式会议;策划成果资料抽检:集团随机确定项目/期区资料全面抽检与分析。

3.3.3抽检数量:原则上,各区域集团季度正式会议抽检数量≥ 1个项目/期区;原则上,各区域集团季度成果资料抽检数量≥ 3个项目/期区。

3.3.2 抽检程序:由集团成本管理部区域对接人根据“项目成本策划月度计划”选定抽检项目;区域对接将选定项目报片区负责人和大区负责人确认,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区域。

3.3.3正式会议抽检项目相关资料,区域应按4.4.2预约集团召开时间与提交会前资料。

3.4特级区域3.4.1特级区域的项目成本策划由区域主导,集团不组织成本策划正式会。

3.4.2成本策划成果应在正式会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备案,项目成本策划时效及成效纳入集团考核范畴;3.4.3成本策划成果资料按3.3.3抽检。

四、策划会组织4.1策划会时间4.1.1成本策划预备会召开时间为项目开工前。

4.1.2成本策划正式会召开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开工前,最迟不得迟于开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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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项目计划编制、调整及考核要求,提高项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同时根据集团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以考核与激励并举的方式促进项目计划管控效率的提升,特对《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版)》进行优化修订(修订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2018年进度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概要》),形成《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2018年1月1日起碧桂园集团国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项目计划分类一、项目主项计划:是指在项目整个开发过程中由主要工作项所组成的开发节点计划(从项目立项至结算完成)。

主项计划由以下不同层级的计划构成:(一)项目里程碑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节点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具体节点见下表及附件3《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表(2018年版)》。

达成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三)二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多专业协同完成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四)三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操作层面重点关注的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二、专项计划:是指依据项目主项计划要求编制的各专业工作控制计划,如设计专项计划、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报批报建专项计划、展示区专项计划等。

第四条工期一、开放工期:展示区从获取日至开放日的工期。

二、开盘工期:展示区及首期货量区从获取日至开盘日的工期。

三、交楼工期:项目批次从开工日至交楼联合验收日的工期。

四、停工期:春节假期或北方因冬季气候原因暂停施工工期。

第四章计划管控原则第五条节点层级划分原则基于“抓一级、控一级、看一级”的逻辑思路,采取分层分级管理模式,聚焦碧桂园开发模式,按照集团“432”的目标落实各层级的管控要求。

第六条各类节点的管控层级第五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职责第六章计划工期第八条新项目开放/开盘工期的确定一、适用范围:所有新摘牌项目、旧项目新摘牌地块(要求地块内单独设置含有售楼部、体验馆、样板房等要素的展示区)。

二、三四五线城市项目计划开放/开盘工期按以下几种情形最短工期进行确定:(一)原则上所有三四五线城市新获取项目均需按照“456”要求执行—4个月开盘、5.5个月资金回正、6个月资金再周转;(二)集团投资决策意见表上承诺的开盘时间(投资决策意见表作为新增计划审批流程的必要附件);(三)集团营销供货需求计划确定的开售时间。

三、一二线城市项目计划开放/开盘工期原则上可参照以下几种情形最短工期进行确定(必要情况下一事一议):(一)原则上所有一二线城市新获取项目均需按“678”要求执行—6个月开盘、7个月资金回正、8个月资金再周转;(二)集团投资决策意见表上承诺的开盘时间(投资决策意见表作为新增计划审批流程的必要附件);(三)集团营销供货需求计划确定的开售时间。

四、项目开放/开盘工期起算点按以下三个原则的最早时间确定:(一)土地获取时间;(二)我司自有资金已实质投入超过(含)3000万的时间;(三)项目实质性开工时间。

如以上情形无法涵盖,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第九条总工期的确定一、总工期是指项目批次从开工日至交楼联合验收日的累计总时间(包含集团规定的停工期),净工期是指不包含集团规定的停工期的净时间。

二、集团统一制定了不同层数时住宅产品的项目开发基准工期(2018年版,详见附件4),项目均须按此标准上报并经运营中心审批确定项目批次总工期,若存在非标准建筑可一事一议。

三、超高层项目目前参照已有的在建或完工项目总工期执行。

第七章计划编制第十条里程碑计划的编制原则及要求一、批次划分(一)除展示区以外,原则上同一批次中尽量设置总工期周期相近、具备独立交付的产品(主要分为别墅、多层洋房、小高层洋房、高层洋房、商铺等)。

(二)项目里程碑计划中某批次产品类型的计划总工期不能超出该类型产品总基准工期的范围。

若同一批次中,含不同产品类型(如含高层洋房18层、24层、30层三种),取最大“总基准工期”为该批次的计划总工期(即取该批次中高层洋房30层对应的总基准工期为该批次的计划总工期)。

(三)项目必须严格重视交楼批次规划,确定哪些货量归为一个交楼批次(以“有利于日后统一竣工备案、有利于日后合理的市政配套、有利于日后合理的分批次交付业主”为原则)。

(四)区域运营管理部须按以上要求,对区域所辖各项目交楼批次划分的合理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工期匹配(一)项目里程碑计划严格按计划工期确定原则(第六章)编制。

(二)里程碑计划各节点完成时间须满足集团规定的标准要求。

三、新项目里程碑计划编制要求(一)新项目一旦获取(以投资策划中心发布的项目获取信息公布日为准),即启动里程碑计划区域上报及集团签发工作(不考虑收地拆迁、高压线迁移、工商变更、规划未定、土地抵押等情况)。

(二)为促进实现各项目“摘牌即开工”的集团指示,要求项目第一负责人(摘牌前15天)组织编制好里程碑计划,上报区域运营管理部(摘牌前10天)组织区域的营销、财务、客户关系管理、工程技术、招标、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程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经区域总裁审批(在摘牌前5天)通过后,在摘牌前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核。

(三)集团运营中心审核区域上报的里程碑计划后进行签批。

(四)区域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二三四五线城市项目均统一为获取信息发布后10天内)完成里程碑计划的最终审批(以通过集团运营中心负责人终审为完成标志),获取信息发布后13天内同步完成集团计划管控系统上线工作;若区域项目未按期确定或不符合要求的,集团运营中心有权视情况根据规定及集团领导指示直接编制该项目里程碑计划,并直接下发至区域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执行考核。

(五)对于未按期确定里程碑计划的项目处罚措施:1.对未能按时完成里程碑计划签订或者未能及时完成上线的项目,分别按照5%/项目对区域当月的计划节点完成率进行扣减,且不设置扣减上限;2.对于里程碑计划签订逾期情况严重的项目(如:里程碑计划签订逾期超过10天),将直接取消项目当年评选集团卓越项目部资格并在集团高管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3.在项目获取信息公布后超过20天仍未签订里程碑计划,运营中心有权按照投资决策意见表及集团要求直接签发该项目里程碑,且实行前述的双倍处罚。

第十一条主项计划模板一、集团统一制定了主项计划编制模板,项目可根据“第六章第八条新项目开放/开盘工期的确定”中的原则确定好计划开放/开盘工期后,选择相应的模板进行编制;区域运营管理部可在主项计划模板基础上,匹配区域实际需求对二、三级节点进行删减。

二、主项计划编制模板的注意事项:模板已将每个工作项的工期固化,实现了主项计划编制的自动化,大大加快计划编制的速度;对主项计划各工作项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梳理,确保计划编制的质量及计划的可执行性;强调计划的协同性,职能中心/部门根据工程进度的松紧度来协同工作。

三、主项计划模板已经固化在“碧桂园集团计划管控系统”中,具体详见附件5《项目主项计划模板(2018年版)》。

第十二条主项计划的编制与上线一、主项计划的分类根据项目推进的不同阶段,将主项计划编制分为:(一)定案版主项计划:即从“新地块摘牌前2个月或定案通过之日”起至摘牌日期间所执行的主项计划,主要侧重摘牌前的前置工作项的完成。

(二)审定版主项计划:即项目获取信息发布后正式经集团审批通过并执行的主项计划,主要侧重于摘牌后的实施工作项的完成。

二、编制要求:(一)主项计划编制和审批在“碧桂园集团计划管控系统”进行。

(二)在审定版主项计划未正式发布前,各区域项目需通过定案版主项计划对项目的前置协同工作(设计、招标、采购等)进行管控,促使集团、区域、项目、职能、子公司做好协同,真正做好前置工作。

三、定案版主项计划编制(一)定案版主项计划的审批、监控由区域运营管理部统筹实施、区域总裁终审,集团不定期对定案版主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要求所有定案项目或获取可能性极大的未定案项目,在项目定案通过后5天内或摘牌前2个月(未定案),由区域运营管理部牵头组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前期跟进人)主导,根据“第六章第八条新项目开放/开盘工期的确定”中的原则确定好计划开放/开盘工期后,选择相应的模板编制“定案版主项计划”,并提交区域总裁审批。

各职能中心/部门、子公司须基于定案版主项计划协同工作。

(三)区域运营管理部必须在定案版主项计划编制工作中承担牵头职责,确保定案版主项计划按时保质编制完成并上线执行。

(四)对于未及时编制定案版主项计划,导致各职能中心/部门、子公司无法及时协同的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由区域项目自行承责。

(五)定案版主项计划审批流程:①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前期跟进人);②区域运营负责人;③区域总裁。

四、审定版主项计划编制(一)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摘牌前15天)组织各部门启动审定版主项计划的编制(可与里程碑计划编制的时间并行),并(摘牌前10天)报区域运营管理部审核。

(二)区域运营管理部在项目上报审定版主项计划后,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会,呈区域总裁审批(摘牌前5天)。

(三)区域审定版主项计划中涉及的里程碑节点时间必须与集团签批的里程碑计划匹配。

第十三条项目专项计划编制一、专项计划是主项计划得以充分执行的重要补充,专项计划的审批权、监控权、考核权由区域/项目(或职能中心/部门)主导。

二、项目第一负责人可组织相关部门以项目主项计划要求为依据编制各专项计划,如设计专项计划、工程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市政配套专项计划、报批报建专项计划、营销专项计划等。

三、各类专项计划在编制之初是可控制性、指导性的,并在过程之中不断进行细化与调整。

四、各专项计划由区域运营管理部审核,经相关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执行,仅须报送集团运营中心备案即可。

第八章计划的执行标准第十四条计划的执行要求一、计划的严肃性(一)项目各项计划一经确定,区域、项目及相关职能中心/部门必须坚决按计划执行,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二)涉及项目部主责的各工作项的时间约定是项目部对集团、区域的承诺,必须严格遵守。

(三)涉及集团职能、区域职能及子公司主责的工作项时间约定是项目部的协同需求,职能中心(部门)和子公司须无条件协同执行。

二、计划执行原则(一)各区域根据主项计划管控要求,制定区域内部计划管理制度,按照“12123”管理法开展进度计划检查、考核和排名,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排名结果和会议纪要须及时上报集团运营中心备案。

(二)项目第一负责人每周召开由项目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参加的例会,就项目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讨论和决策,重点关注突发的、需纠偏的工作项。

(三)集团职能中心、区域各职能部门、子公司须对项目工作大力支持,根据主项或专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配置相应的工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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