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班教学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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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修班教学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修班的管理,提高重修班的教学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要求

1.上课

重修班的课堂教学时数一般为原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教师应针对重修学生的具体情况,着重课程基本概念、基本方法、重点难点的讲解,采用教师讲解、演示,学生课堂训练与课外作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作业

作业是重修课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重修班的任课教师应与平时上课一样重视这一教学环节,必须布置和批改作业;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作业。3.答疑

重修班的任课教师课后应安排答疑(可以和非重修班同时安排)。二、成绩记载

重修班(理论课)成绩由卷面成绩、出勤成绩和作业成绩三部分综合计算而成,总评成绩=出勤15%+作业15%+卷面成绩70%。出勤成绩和作业成绩满分分别为15分,抽查1次不到课扣3分,缺交作业1次扣3分。无故缺课超过课程学时1/3次或抽查旷课5次或缺交作业不得参加考试。

实践环节重修班的成绩评定方法参照该课程原来的评定方法。

三、工作量(酬金)计算

重修班与正常课程一样的方法计算工作量,人数不到标准班人数的按标准班人数计算。计算结果涵盖了出卷、阅卷和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是否批改作业作为酬金中教学质量奖发放的依据。专职教师暑期重修班同外聘教师拿酬金,学期中的重修班可选择计算工作量或拿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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