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概论》课程笔记-冯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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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5)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5)

第四章档案事业及其构成 选:档案⼯作从⼴义上讲包括档案管理、档案⾏政管理、档案教育、档案科学研究、档案宣传等⼯作、档案国际合作与交流⼯作。

名:档案管理⼯作:⽤科学的原则和⽅法管理档案,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服务的⼯作。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与征集、整理、鉴定、保管、编⽬与检索、编辑与研究、统计和利⽤服务。

名:档案的鉴定⼯作:为了使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能够得到优先保管,并能发挥作⽤,以满⾜社会利⽤需要,就形成了档案的鉴定⼯作。

名:档案的统计⼯作:为了掌握了解档案⼯作的基本情况,分析档案⼯作的规律性,提⾼档案管理的⽔平,需要对档案和档案管理的状态进⾏数量观察和分析研究,这就形成了档案的统计⼯作。

选:档案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实际上可以划分为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1、档案基础⼯作2、档案提供利⽤⼯作。

档案基础⼯作为提供利⽤⼯作创造条件;提供利⽤⼯作则反映了档案基础⼯作的成果。

名:档案⾏政管理⼯作:以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为⽬标,对全国以及地⽅档案⼯作进⾏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制度、监督指导的活动。

选:我国档案教育始于20世纪30年代。

34年私⽴武昌⽂华图书馆专科学校设⽴档案管理特种教席。

选:50年9⾄51年1⽉原武昌⽂华图书馆专科学校开设档案训练班。

51年北⼤图书馆专科办过档案专科班。

选:52年11⽉15⽇中央决定⼈⼤设⽴档案专修班,85年成⽴档案学院。

简:我国档案教育结构: 从宏观上看,我国档案教育体系⼀般包括⾼等、中等、在职继续教育和社会教育4个部分。

档案⾼等教育是我国档案教育的核⼼部分。

它包括研究⽣、本科⽣和专科⽣3个教育层次。

档案在职教育是对已从事档案⼯作的⼈员进⾏档案专业知识的提⾼性教育。

包括2⽅⾯: 1、对受过档案专业教育的⼈员进⾏继续教育,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法的传授作为主要⽬的; 2、对未受过档案专业系统教育的档案⼈员进⾏培训,以档案基础理论、基本管理⽅法的普及作为主要⽬的。

档案学概论的主要内容

档案学概论的主要内容

档案学概论的主要内容3、《档案学概论》主要内容一、档案概念与档案现象1.1档案的定义及其分析1、档案的定义档案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

2、档案的本质特征——原始纪录性3、档案概念的理解社会性、历史性、确定性、原始纪录性——档案的本质属性1.2档案与相关事物的关系1、档案与信息档案与信息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档案是信息的一种。

2、档案与文献档案与文献的逻辑关系是内涵不同,外延有大面积交叉重合。

二者核心含义不同。

3、档案与文书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实存形态上的直接转化关系。

从逻辑上讲,二者内涵不同,外延有大面积交叉。

4、档案与图书●档案是社会实践的记录;图书是系统认识的产品。

●二者的社会功能不同●二者内容上的交叉重合部分,其特点也明显不同。

5、档案与资料从逻辑上讲,这两个概念的外延有大面积重合,且资料的外延一般说来要大于档案。

但其内涵上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

6、档案与文物从逻辑上讲,档案与文物在内涵上有部分交叉重合。

1.3档案的种类1、公共档案与私人档案这是从档案形成领域的公、私属性角度对档案进行分类认识所形成的两个相对性概念,它主要可解决档案的归属即所有权问题。

2、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这是从档案形成时间的早晚以及档案作用角度对档案进行种类划分所形成的两个相对性较强的概念。

历史档案是指形成时间较早,离现在较久远且主要起历史文化作用的档案。

现行档案是指形成时间较晚,离现在的时间距离较近且主要起现时性查考作用。

3、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这是人们自然而然地逐渐形成地三个概念。

文书档案实际上是指行政管理档案,即在社会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由各种行政性或曰政治性公文转化而成的档案。

科技档案是指人们在科技、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由纯业务性的科技文件材料转化而成的档案。

专门档案是指除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之外的,所有在专门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中国形成的归国家所有的档案革命历史档案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归国家所有的档案。

档案学概论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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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档案事业及其构成【本章要点】●介绍我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行政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档案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主要内容。

●说明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形成过程及其基本内容构成。

●介绍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及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发展沿革情况。

第一节档案工作的内容档案工作,从广义上说,包括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等。

一、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是指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服务的工作。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与征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统计和利用服务。

二、档案行政工作档案行政工作是以国家各项事业的需要为目标,对全国以及地方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的活动。

三、档案教育工作(一)我国档案教育的历史与现状档案教育是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档案事业建设需要发展档案教育,培养档案专业人才。

(二)档案教育结构档案教育结构是指档案教育的诸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档案教育的目的是造就不同水平、不同层次的各类档案专门人才。

档案教育结构是一个多层次、多系列的复合结构。

四、档案宣传工作(一)档案宣传的涵义档案宣传是向人们传播档案、档案工作有关信息、思想,从而影响人们行为的过程。

(二)档案宣传的内容1、宣传档案2、宣传档案工作3、宣传档案人员(三)档案宣传的形式1、口头宣传2、运用大众传播媒介3、档案陈列与展览4、档案专业报刊5、档案网站五、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以下简称档案科研),是通过调查、观察、实验、比较、分析等手段,把档案工作实践的感性材料加以研究、提炼,上升为理性成果的一项创造性工作。

六、档案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档案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档案事业的外部条件。

同时,它又属于国家外事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外文化与科技交流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7)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7)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7)简:档案室的性质:作为档案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业务机构,主要有3方面性质:1、是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2、是保存档案的过渡性机构;3、主要任务是服务于本机关。

简:档案室的作用有2方面:1、是机关内具有参谋、咨询作用的部门,是机关工作的助手,为机关管理和机关职能活动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支持。

2、是全国档案工作的基础。

是国家档案不断补充的源泉,是档案形成后首先提供利用,并大量发挥现实作用的阵地;是先期保管具有长远价值档案的过渡性机构,为档案馆工作创造条件。

简:档案室的任务:其基本任务是:集中统一地管理本机关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服务,并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其具体任务:1、对本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和相关资料,并积极组织提供利用;3、定期把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向档案馆移交。

简:我国档案室的类型:由于我国档案室在职能划分上的复杂性,有的除要完成上述基本与具体任务以外,还负有一定的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职能。

因此可将档案室分为2类:1、单纯的档案保管机构。

2、具有双重职能的档案室,如中央和地方一些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还负责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这部分工作实际属于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

名:档案信息中心:也称信息中心。

一些大型企业单位正在试行档案、图书、情报的一体化管理,即在原有图书、档案和情报等机构的基础上设立的统一的信息管理实体机构。

这种组织形式便于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现代化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对信息资源的联合开发利用。

名: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是党和国家指导和管理档案工作的部门。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既是党的机构,又是国家的机构。

简: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在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原则下,分层负责地掌管全国档案事务,对全国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档案学概论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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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概论笔记整理(总17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档案学概论笔记整理》第七章到第十章第七章档案法规与档案职业道德【知识点】●解释档案法律概念的涵义,明确档案法律的本质和特点。

●说明档案法律与档案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关系。

●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主要内容、属性特征、作用、实施及修改。

●说明档案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的概念、特点及类型。

●介绍档案职业道德的层次结构、特点、内容。

第一节档案工作法律概述一、档案工作法律概念档案工作法律,简称“档案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档案事业规定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各种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法律行为规范。

其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文。

二、档案法律的本质和特点1、直接性2、具体性3、综合性三、档案法律与档案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关系档案法律与档案行政法规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档案法律是国家与人民意志在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国家的宪法及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性的规范文件的总称。

简述档案法律与档案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关系:(简答题)档案法律是国家与人民意志在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集中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国家宪法及立法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

与法规的主要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

2、法律有广泛的行为约束力,是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重要依据,也是我们目前常见的档案行政法规的渊源。

行政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均以法律为准绳。

3、法律所调节的对象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特征;行政法规所调节的对象则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和专指性特征。

档案法律与档案行政法规的联系:1、它们的制定与实施的根本目的一致,都是为了有效地规范和调整档案事业建设与发展中的各种关系,以利于档案事业的正常工作秩序的建立与维护。

档案学概论

档案学概论

《档案学概论》教学大纲与指导教材:《档案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冯惠玲、张辑哲主编)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档案学概论是以档案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揭示档案现象的本质和规律为目标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是属于档案专业中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作为档案专业的基础性课程,它是从事档案专业的人员应该熟悉和了解的最基本的必备知识,它是与档案工作实际联系十分紧密的基础理论和经验总结。

其主要任务是在研究和揭示档案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档案管理的科学理论、原则、技术和方法,指导档案管理实践,提高档案管理科学水平,更好的为社会、组织及个人服务。

二、课程基本要求学习本课程应着重于加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识记和了解、加强基础理论的理解和应用。

通过本课程学习,掌握现代档案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并指导和应用于工作实际,认识档案在国家、组织以及个人当中的价值与作用,熟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基本方法和技能,了解国内外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

三、课程基本内容第一章档案概念与档案现象一、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1、熟悉档案的定义和本质,明确档案的基本特征。

2、初步了解档案与相关事物的关系以及档案的种类。

二、教学内容和重点知识解析主要讲授内容第一节档案的概念一、档案的定义和本质二、档案的特征三、档案的实存形态及其形成过程第二节档案与相关事物的关系一、档案与信息二、档案与文献三、档案与文书四、档案与图书五、档案与资料六、档案与文物与文物第三节档案的种类一、公务档案与私人档案二、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重点知识解析1、档案的定义和本质目前,档案界对于档案的定义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1)“原始记录”说。

认为档案是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性信息。

(2)“社会记忆”说。

认为档案是“社会记忆”或“人类社会文化的历史记忆”。

(3)“归档保存”说。

认为档案是有意识的“归档保存”或“保存备查”(4)“积累物”说。

完整版档案学概论课程笔记 冯惠玲

完整版档案学概论课程笔记 冯惠玲

“档案学概论”听课笔记论:对DA概念(定义)的理解:P51、社会性(或社会实践性):DA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其内容为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过程及结论的原始记录。

与自然界中自然形成的原始记录物不同,如年轮2、历史性(或后时性):从时态上讲,DA是过去已经形成的而不是正在形成或尚未形成的东西。

所谓“让过去告诉现在,让历史告诉未来”。

非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部,而是其中只有基础性支持意义的重要部分3、确定性:DA内容信息的清晰、确定性和其载体的固化、恒定性。

或:DA所记录的内容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而且这些清晰、确定的信息内容又是以固化的物质载体形式存在的,二者缺一不可。

这是DA区别于最为临近的事物一一文物的根本点。

4、原始记录性:这是DA的本质特性,是DA区别于其他事物尤其是相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本质所在。

简:DA的本质特性:P6“原始记录性”是DA的本质特性,是DA区别于其他事物尤其是相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本质所在,还从根本上决定着管理方法的基本取向。

对DA的管理无论怎样简便、有效,均不能以伤害DA的本质特性为代价,只能以充分实现其对以往历史事实的原始记录价值为轴心。

这是所有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管理方法必须维护被管理对象的本质特性。

因此现在各国均以“来源原则”(或全宗原则)为核心的历史主义方法作为DA管理(尤其是实体管理)的基本方法。

简:DA的实存形态:DA的实存形态是DA在现实中的具体存在形式。

在各种各样的事物中,只有具有DA属性者,才是DA.根据定义,尤其是DA的本质特性,其实存形态不是唯一的,而是多种多样。

目前DA 的实存形态主要仍是各种文书,尤其是文书的定稿一一唯一的且可信赖程度最高的稿本。

简:制作时是否有意,对档案的日后管理和档案的功能、价值具有不同的效应。

1、有意看作的优点:为久存,制作材料较好,格式规范,留存较齐全、完整。

缺点:内容往往难以做到客观、真实,常有虚假不实甚至有意作伪,易产生抑恶扬善、报喜不报忧等内容上的偏差、错误。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11)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11)

自考“档案学概论”笔记(11)简:档案法的修改原则1、慎改:稳定性与确定性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之一。

修改档案法不能“大刀阔斧”地进行,不能指望修改后的档案法可以解决档案事业管理中的全部问题。

对于现行档案法中能够肯定的内容要尽量肯定,对可改可不改的内容尽量不改,对于执法实践要求法律完善的内容尽量完善。

慎改,是修改原则的核心思想。

2、原则性与操作性统一的原则修改后的档案法应保持部门基本法的提纲挈领、原则性较强的特点,以体现档案法的权威地位,做到“疏而不漏”。

并给行政法规的制定留下应有的空间。

3、系统性在修改时要通盘考虑档案法与相应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互关系;注意档案法同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关系。

简:档案法的修改内容1、修改后的档案法对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具有国家与社会价值的档案或应当保密的档案,除了规定“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外,增加了“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批准”的新规定,较好地维护了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改为“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2、增加的新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3、对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较原法律条文更为明确,更具有实际效力。

体现在:1)执法主体的明确;2)违法行为的明确;3)更明确规定了对“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责任人的处罚问题。

简:档案行政法规其含义主要有:1、档案行政法规必须是国务院制定或由其批准与公布的。

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均无权制定与发布此类文件。

2、它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针对档案事业中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的,而不是对档案工作中某一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3、它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它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精神,不能同法律条文相抵触。

简:档案行政法规的类型主要有3种:1、对档案行政事务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的文件;2、对某一方面的档案行政工作作出部分规定的文件;3、对某一项档案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具体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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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概论》课程笔记-冯惠玲-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档案学概论”听课笔记论:对DA概念(定义)的理解:P51、社会性(或社会实践性):DA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其内容为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过程及结论的原始记录。

与自然界中自然形成的原始记录物不同,如年轮2、历史性(或后时性):从时态上讲,DA是过去已经形成的而不是正在形成或尚未形成的东西。

所谓“让过去告诉现在,让历史告诉未来”。

非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部,而是其中只有基础性支持意义的重要部分3、确定性:DA内容信息的清晰、确定性和其载体的固化、恒定性。

或:DA所记录的内容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而且这些清晰、确定的信息内容又是以固化的物质载体形式存在的,二者缺一不可。

这是DA区别于最为临近的事物——文物的根本点。

4、原始记录性:这是DA的本质特性,是DA区别于其他事物尤其是相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本质所在。

简:DA的本质特性:P6“原始记录性”是DA的本质特性,是DA区别于其他事物尤其是相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本质所在,还从根本上决定着管理方法的基本取向。

对DA的管理无论怎样简便、有效,均不能以伤害DA的本质特性为代价,只能以充分实现其对以往历史事实的原始记录价值为轴心。

这是所有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管理方法必须维护被管理对象的本质特性。

因此现在各国均以“来源原则”(或全宗原则)为核心的历史主义方法作为DA管理(尤其是实体管理)的基本方法。

简:DA的实存形态:DA的实存形态是DA在现实中的具体存在形式。

在各种各样的事物中,只有具有DA属性者,才是DA.根据定义,尤其是DA的本质特性,其实存形态不是唯一的,而是多种多样。

目前DA的实存形态主要仍是各种文书,尤其是文书的定稿——唯一的且可信赖程度最高的稿本。

简:制作时是否有意,对档案的日后管理和档案的功能、价值具有不同的效应。

1、有意看作的优点:为久存,制作材料较好,格式规范,留存较齐全、完整。

缺点:内容往往难以做到客观、真实,常有虚假不实甚至有意作伪,易产生抑恶扬善、报喜不报忧等内容上的偏差、错误。

2、无意制作的优点:无意中留下真实客观的记录,较好地体现DA的原始记录性。

缺点:制作材料的质地不好,耐久性差,书写格式往往不规范,且留存状况不好,不易齐全完整。

不利于DA的保存和日常管理使用。

论:准确理解DA的真实可靠性:DA,尤其是它内容的真实可靠性不是绝对的,准确、客观、真实、正确是相对的不能因此全盘否定DA的真实可靠性。

种种不客观、不真实、甚至伪造的DA本身也是一种历史的真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

DA的真实可靠性有至少2层含义:1、如DA的内容无失实、歪曲、作伪之处,对同一历史事实均有记载的各种信息中它就是最真实、可靠的。

因为档案是直接的原始记录,是第一手的原生信息。

2、如有失实、歪曲、作伪乃至伪造之处,其不实之客观事实,也恰是由DA这一实存形态来予以记录、固化并示之世人的。

DA只要其自身存在,就没有“假”的,“假”的也是“真”的。

简:DA与信息的关系:逻辑上是种、属概念的关系。

DA是一种最真实、可靠、最具权威性与凭证性的原生性固化信息。

从根本上体现着信息的确定性与可靠性。

而信息理论认为:信息的确定性与可靠性是信息的根基所在,没有或确定性、可靠性程度差的信息没有什么价值。

所谓“错误、混乱或不可靠的信息还不如没有信息人类社会对信息的依赖、需求程度越高,对信息的确定性与可靠性的要求程度也就越高。

从信息理论的角度看,DA是一种最重要的信息,是信息之根——确定性与可靠性的最高体现形式和实存形态。

简:DA与文献的关系:文献一般指前人留下来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内容较系统完整的信息记录。

二者的区别:1、本质即核心含义不同:这是根本的区别。

DA是社会实践的原始记录,是第一手的原生信息;文献则不论是否为原始记录。

2、文献注重历史文化价值,DA则既注重历史文化价值,又注重现实性的查考、实用价值。

3、文献内容一般较系统、完整,而DA则包括大量的片段性零星记录在内。

简:DA与文书的关系: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实存形态上的直接转化关系,但不能混为一谈。

区别如下:1、DA的实存形态不仅是过去的文书,还包括大量非文书类的原始性记录物。

文书只是原始记录性强、查考价值高且文书处理程序完毕者才能转化为档案。

2、二者的概念内涵,尤其是本质不同。

文书虽有原始记录性,但原始记录性并非文书的本质所在,也不是人们制作使用文书的根本目的与追求。

它本质上是人们处理、解决现时性具体事务、问题的信息传递工具,主要是空间的传播。

DA的本质则是已往社会实践的原始记录物,主要是在时间上传递,让过去告诉现在,让现在告诉未来。

简:DA与图书的关系:区别:1、本质不同:DA本质上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

图书本质上是系统知识的结晶,是人类对自然及社会现象进行系统认识研究的结果。

2、社会功能不同。

这是由其不同的本质所决定的。

DA是历史的原始记录,可供查考…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历史。

人们看书则是为了学习系统知识,为了陶冶性情。

3、内容上的交叉重合部分特点也不同,DA中虽也有知识,但这些知识是不系统的知识片段,图书内容中虽也有对历史事实的记载,但这种记载却不是直接的原始记录,而是经过加工提炼后的系统性知识。

简:DA与资料的关系:资料是现实中与DA关系最密切的概念(事物)。

其外延有大面积重合,资料的外延>DA.但内涵有别:资料是一个相对性、动态性极强的概念,外延极宽。

只要对人们研究解决某一问题有信息支持价值,无论其具体是什么,均可视为资料。

DA 没有资料那样的相对性与动态性,DA可作为资料使用,资料却不能作为DA看待并使用。

简:DA与文物的本质联系:二者在内涵上是最为接近的概念(事物)。

文物是有文化价值的历史遗留物,其形态主要是过去人们直接使用的实用性物品。

在逻辑上二者的内涵有部分交叉重合。

DA,尤其是重要的DA,因其既有原始记录作用,又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作用,可视为文物,并作为文物收藏。

但绝大部分文物却不能成为DA.文物所记录的历史事实的内容信息是不清晰、不明确的。

内容信息的清晰性与确定性与否是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

DA中的“实物DA”确立的标准也是其所记录的内容、信息的清晰性与明确性。

另一必要条件是技术上的可存性第三节档案的种类选:一般认为,档案分类涉及三个层面:1、对档案的认识性或概念分类,即对档案的种类认识;2、档案实体的管理性分类或实体分类;3、档案内容信息的管理性分类或信息分类、检索分类。

按内容分类名:公务档案:法人或法人代表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其形成主体主要是公务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

名:私人档案:人们在私人生活中形成的档案,其形成主体主要为私人个人。

名:公共档案或官府档案:国家公务(政权性)机关形成的且被保存在各级国家机构中的档案。

公有私有指所有权简:公务档案与私人档案的作用这是从档案形成领域的公、私属性角度对档案进行分类认识所形成的两个相对性概念,它主要可解决档案的归属所有权问题。

公务档案是指法人或法人代表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其形成主体主要是公务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

私人档案是指人们在私人生活中形成的档案,其形成主体主要为私人个人。

公务档案归“公家”所有;私人档案归“私人”所有。

公有档案的概念≥公务档案;私有档案的概念≥私人档案。

公务档案与私人档案的概念有一个蹭地带不好处理:私有组织(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档案窨应算是公务档案还是私人档案。

公务档案不能仅仅理解为国家公务机关的档案,将其界定为社会组织即法人形成的档案似乎更准确些,而国家公务(政权性)机关形成的且被保存在各级国家机构中的档案,指官府档案。

名:历史档案;形成时间较早,离现在较久远且主要丰收历史文化作用的档案。

名:现行档案:形成时间较晚,离现在的时间距离较近且主要起现时性查考作用的档案。

简: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的区别与联系:这是从档案形成时间的早晚以及档案作用角度对档案进行种类划分所形成的两个相对性较强的概念。

历史档案是指形成时间较早,离现在较久远且主要起历史文化作用的档案;现行档案是指形成时间较晚,离现在的时间距离较近且主要起现时性查考作用的档案。

档案不仅有现实作用,而且还有精神文化作用;人们保存档案,不仅是物质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是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即档案形成之后,先有现实作用,后有精神文化作用。

或者说,先以现实作用为主,后以精神文化作用为主。

决定档案是否保存的理论标准也应该是两条:现实查考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

简: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的概念:这是中国档案界及社会上应用最为普遍的三个档案种类概念,但这不是一次划分的结果,而是人们自然而然地逐渐形成的三个概念。

文书档案实际上是指行政管理档案。

科技档案:不是人类自我管理活动的记录,而是人们在科技、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由纯业务性的科技文件材料转化而成的档案。

专门档案:除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之外的,所有在专门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如会计夫事、诉讼等档案、医院的病历档案、婚姻登记和工商注册登记档案等。

选:新型载体档案或声像、音像档案:非纸质或非文字形式的档案。

选:电子档案:计算机生成并主要中计算机中使用的档案文件。

简:文字和国家对于档案产生的作用:档案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它以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类交往的扩大以及文字发明为基础,而文字的出现又为文书记录提供了工具。

随着国家的出现和社会的继续发展,逐渐形成了比较有条理的文书,进而保存积累成较有系统的档案。

总之,档案是有史以来最早的文字信息记录,是社会发展中的第一代文献。

名:电子文件: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新名词,是伴随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产生的一种新型文件。

早称机读文件、数字文件,近年逐渐被电子文件所取代。

选:电子文件的特点:1、用计算机生成和读取。

2、用数字代码记录信息。

3、要符合文件的要求。

选:在国外学者的著述中,较多使用的是电子文件,但也有少数人使用具有档案性质的电子文件或电子档案的提法。

简:电子文件: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伴生物,具有与传统纸质文件完全不同的特征。

其特征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系统依赖性、信息与特定载体之间的可分离性、信息的可变性、信息存储的高密度性、多种信息媒体的集成性以及信息的可操作性等。

选: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不仅反映在档案的内容上,而且表现在档案的载体、形态等外在特征上。

简:档案的价值与作用:档案生命力的根基在于档案自身所特有的价值和作用。

档案价值是指档案对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有用性。

它是利用者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

档案价值作为一种关系,是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统一和结合。

客体的属性是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而主体的需要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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