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待遇一览表

合集下载

居民医保待遇支付一览表

居民医保待遇支付一览表

门诊大病
医保范围内费用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三级医院 老年居民其他居民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三级医院 学生儿童 二级医院
900元 500元 300元 500元 400元
住院 住院医疗费补助
一级医院 300元 起付标准以上 95% 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个人支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5%,补助金 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年。8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支付金额3万 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 元/人·年。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因精神病病种或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 生育 其他居民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 900元 500元 300元
符合生育保险 支付范围和标 准的费用 起付标准以上 起别 类别
老年居民其他居民
起付标准
就诊医院
社区医院 非社区医院 社区医院 非社区医院
费用段
基金支付比例
60% 50% 65% 55%
300元
普通门诊 80周岁以上居民
300-800
学生儿童 居民 学生儿童
/
社区医院 非社区医院 免起付标准
0-300
60% 50% 80% 85% 65% 85% 90% 80% 90%
基金支付比例 75% 85% 90%
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按40%支付,最高支付300元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 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 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所有劳动者和雇主需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还向特定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贴。

1.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

1.3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根据不同地区制定,一般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低收入人群可享受缴费减免或补贴。

1.4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按月缴费,由个人和雇主共同承担。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1 门诊与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疗项目的实际费用进行确定。

2.2 医疗康复与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也可报销医疗康复和药品费用,报销比例和范围由国家规定。

2.3 生育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还可报销一定比例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孕前检查、分娩和产后康复等。

3、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1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对象补充医疗保险为个人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3.2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根据个人的收入和保险计划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4、补充医疗保险待遇4.1 补充医疗保险可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医疗费用报销。

4.2 补充医疗保险还可提供额外的医疗服务,如专家门诊、特殊治疗等。

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法2、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提供给劳动者和其他参保人员用于支付一定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的保险制度。

2、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愿参加、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额外的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

3、缴费基数:用于计算个人和雇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基础金额。

4、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比例。

5、保险计划:补充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不同保障项目和额度的方案。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表

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暨南大学第 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华侨医院)、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第一军医大学南方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内享受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25%,满六个月不满一年享受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50%

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在每一社保年度内住院(含特殊病种门
诊自付费用累计超过起赔标准退休员工4000元,在职员工6000元)以上部分赔付90%,被保
险人自付10%,最高赔付额为:按1200元/月基数缴费的,每年1500元/月基数缴费的,每年
四、报销
市外住院 被保险人经批准转往市外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报销,报销时须提供《社会医
疗保险转诊申请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IC卡或金穗社咻卡、身份证(若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 份证)等资料。 五、异地 工作人员
经备案登记,常驻异地工作(送续1年以上)和退休后异地定居的被保险人,综合医疗的门诊费用包干使用,并在当地选三家公办医院作 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人员异地就医限急、危病症,可在当地公办医院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市内门诊结算办法报支。上述人员需住 院的,应住公办医院,并在住院一周内通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异地住院又需转院的,原则上转回市内约定医疗机构,确需转往当地其 他医院的,应由当地转出医院提出申请,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批准。
2500
3000
10
系统性红斑狼疮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一、住院起付额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

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000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及其他医院600元;市外转院1200元。

二、参保人转院就医参保人诊治疾病,应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应转往下列指定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已联网结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已联网结算)、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已联网结算)。

三、参保人转院手续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需由本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限传染病及皮肤病)、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疾病)、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主管医生开具市外转诊审批表,并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

本市无抢救条件的危重病人需及时转院的,可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或院长批准后转院,但约定医疗机构需24小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未办理转院报批手续的,医疗费用自理。

四、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的资料经批准转往市外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社保局医保科报销,报销时须提供《中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身份证(若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中山市农业银行存折等资料。

参保居民待遇保障政策一览表

参保居民待遇保障政策一览表
居民大病保险
按医疗费用额度报销政策
起付标准
1.4万元
个人负担合规费用
1.4万(含)—10万
10万(含)-20万
20万(含)-30万
30万(含)以上
报销
比例
60%
65%
70%
7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万元
特殊药品保障政策
省医保局确定的特殊药品纳入我市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含2万元),给予80%的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40万元。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
生育
医疗补助
参保居民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按孩次实行定额补助,一孩补助1000元,二孩补助标准1500元,三孩补助3000元。
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两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机制医疗费用、未成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居民一档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居民二档缴费、各类在校学生及未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
高血压
糖尿病保障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
70%
600元
糖尿病(含使用胰岛素治疗)
600元
同时患糖尿病、高血压的
1000元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机制
参保居民门诊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一档缴费的按40%的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按60%的比例支付。
未成年特殊疾病保障
300元
一档缴费
40%
二档缴费
60%
乙 类

2024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病待遇参考表

2024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病待遇参考表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病待遇参考表序号病种名称办理依据复审时间职工(省本级执行住院待遇标准,其余各统筹区参考制定)居民(全省各统筹区统一执行)支付比例年支付额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年支付额度起付标准1脊髓性肌萎缩症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脊髓性肌萎缩症”的诊断资料。

免于复审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70%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1200元2普拉达-威利综合征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普拉达-威利综合征”的诊断资料。

免于复审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70%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1200元3特纳综合征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特纳综合征”的诊断资料。

免于复审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70%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1200元4儿童中枢性性早熟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儿童中枢性性早熟”的诊断资料。

免于复审(满12周岁后停止待遇享受))———70%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1200元5肝豆状核变性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肝豆状核变性”的诊断资料。

免于复审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70%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1200元—1—6视神经脊髓炎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视神经脊髓炎”的诊断资料。

免于复审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按照统筹地现行待遇标准70%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1200元—2—。

2024松原市医保待遇一览表

2024松原市医保待遇一览表

松原市医保待遇一览表注释:1、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上表住院起付线特指本年度首次住院,本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50元,本年度第三次住院起付线再减50元,一个年度内最多减两次。

2、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3、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

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注释:1、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

2、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3、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

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4、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执行限额控制,执行单病种限额标准,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为6500元,限额达不到6500元按实际限额支付。

5、门诊特病待遇标准,参照住院起付线、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注释:1、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上表住院起付线特指本年度首次住院,本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50元,本年度第三次住院起付线再减50元,一个年度内最多减两次。

2、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3、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

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注释:1、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

2、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汇总表

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汇总表
门 类 别
企业职工 自由职业 在职 个人帐户 起付标准

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汇总 一类门特
0-8万
3.4%-4.4% 公务员加 公务员 在 300-400 职 企业退休 自由职业 退休 5.4% 公 基 本 医
特二门慢4000(恶性肿 门诊统筹 瘤对症治疗、血友病、 医院等级 标 准 再障6000) 一级 2500报75% 90% 二、三级 2500报65% 一级 5000报85% 5000报80% 3000报85% 3000报75% 6000报95% 6000报90% 6000报 92.5% 6000报 87.5% 不封顶报 90% 95% 单纯性老年 性白内障门 诊手术3000 (晶体限 800)全额 报销 重 症 精 神 病 全额 报销 90% 95%
(单位:元,百分值为报销百分比) 住 院
0-2万 94% 90% 97% 95% 99% 95% 99.5% 97.5% 99.5% 97.5% 自负比例减半 100% 同企业职工 同企业退休 2-4万 4-8万 8万以上
(不封顶)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 金额 一级 300 二级 600 三级 800 一级 150 二级 300 三级 400 一级 200 二级 400 三级 600 一级 100 二级 200 三级 300 一级 100 200 300 免除
95%
500
二、三级 一级
97.5%
400
二、三级 一级
95%
300
二、三级 一级
97.5%
建国前 老 5.4%+500 工人 高层人才
失业期间人员
200 二、三级 不变 不 变
95%
97.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账户用完后,自付800 800元后,符 个人账户用完后,自付400 400元后, 800 400
门 普通门诊 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 2000元以内 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 2000 2000 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待遇 报60% 60%,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 元以内报70 70%,若在定点社区卫生 60% 70 诊
本人持医保IC卡、诊 疗手册及本人有效身 份证明在全市定点医 院住院治疗时直接刷 卡使用
分段8%; 10001-40000元,报90%; 40001-80000元,报94%; 80001-350000元,报90%; 350000元以上部分不予结付。 起付线-10000元,报94 94%; 94 10001-40000元,报95 95%; 95 40001-80000元,报97 97%; 97 80001-350000元,报90 90%; 90 350000元以上部分不予结付。
起付线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 级医院900元,转上海和江苏1000 元,三级医院900元,转上海和江 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每次 苏1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 递减20%,但下限是该院首次起付标 起付线每次递减20%,但下限是该 准的50%。 院首次起付标准的50%。
医的报70% 70%。 70% 服务站就医的报80% 80%。 80% 直接刷卡使用。
个人账户用完后,可
享受特定 病种及三 类大病的 门诊待遇
个人账户用完后,符合规定的门诊医 疗费用,年度内特定病种在2500元以 内,三类大病在3500元以内报80% (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门诊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重症尿 毒症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 疗的,按住院待遇享受,一年支付一 次起付线60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2010年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2010年度) 年度
项目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在职)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在职)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退休)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退休) 备注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 个人账户可以在定点 老金收入总额的6.5%记入,并设 零售药店、定点医疗 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分年龄段 定下限,目前退休至70周岁以 机构【包括定点医院 个 人 账 分别记入:35周岁以下3.5%;36周岁 下,不足900元的补足900元;70 、定点厂矿卫生所 到45周岁4%;46周岁及以上5%。 户 周岁及以上不足1100元的补足 (室)、定点社区卫生 1100元; 服务站和定点口腔诊 所】直接刷卡使用。
个人账户用完后,符合规定的门 诊医疗费用,年度内特定病种在 2500元以内,三类大病在3500元 以内报90%(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 待遇); 门诊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重 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 抗排斥治疗的,按住院待遇享 受,一年支付一次起付线600元。
个人账户用完后,可 在定点医院、定点厂 矿卫生所(室)和定点 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 刷卡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