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工程设计规范》企业标准制订(工艺系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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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1. 引言火电厂燃煤引发空气污染问题,其中SO2是一种重要的污染物。

烟气脱硫工程是实现烟气净化的重要环节之一。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是一种常用的烟气脱硫工艺,本文将介绍该工艺的技术规范。

2. 工程设计2.1 设计原则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实施烟气脱硫应考虑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实现性。

- 设计要满足环保要求,确保排放的烟气SO2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 设计要合理安排设备布置,减少占地面积,以便节约土地资源。

2.2 设备选择石灰石-石灰-石膏法需要选择适当的设备,包括石灰石磨煤机、石膏磨煤机、浆液计量装置、循环泵等。

设备选择应综合考虑性能、稳定性、维护成本等因素。

2.3 工艺流程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的工艺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进料:将石灰石和石膏送入磨煤机进行研磨,形成细粉。

2. 干式除尘:将磨煤机产生的石灰石-石膏混合粉进入电除尘器进行干式除尘,收集大部分粉尘。

3. 湿式脱硫:将磨煤机产生的石灰石-石膏混合粉与烟气接触,进行化学反应,使SO2与石灰石反应生成石膏。

4. 液固分离:将湿法脱硫产生的石膏与废水进行分离,以便石膏的后续处理和废水的回用。

5. 输送与处理:将产生的石膏输送到石膏堆场进行储存或进一步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可以回用或排放。

2.4 工程布置考虑到石灰石-石灰-石膏法需要多个设备的配合操作,工程布置务必合理安排设备之间的距离和管道的连接。

同时,要保证设备的运维和维护空间。

3. 运行与维护3.1 操作规范为了保证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的正常运行,应遵循以下操作规范: - 各设备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指标,如石膏产量、废水浓度等,应进行监测记录,以便进行评估与分析。

3.2 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是确保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持续高效运行的关键。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原理及工艺流程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原理及工艺流程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原理及工艺流程摘要:文中主要对目前火力发电厂普遍使用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的化学反应原理及工艺流程进行了阐述。

为运行及检修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目前,我国的电力供应仍以燃煤的火力发电厂为主,并因此产生的大量SO2的排放而产生的酸雨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减少SO2的排放是我国大气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前,我国火力发电厂减少SO2排放主要采用的为烟气脱硫技术,其中石灰石—石膏湿法FGD技术由于最为成熟、可靠而被广泛采用。

一、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介绍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属于煤燃烧后脱硫,脱硫系统位于除尘器之后,脱硫过程在溶液中进行,脱硫剂及脱硫生成物均为湿态,脱硫过程的反应温度低于露点,故脱硫后的烟气一般需要经再加热后排出,或提高烟囱的防腐等级。

1 工艺流程介绍其工艺流程为:从锅炉出来的烟气首先经过电除尘器进行除尘,去除烟气中的大部分粉尘颗粒,经除尘后的烟气进入到吸收塔中,同时,浆液循环泵由吸收塔下部抽取浆液并提升到一定高度后,通过喷淋层内设置的喷嘴喷射到吸收塔中。

在吸收塔内烟气向上流动,浆液向下流动,两种物料在吸收塔内进行逆流接触混合,此时,SO2与浆液中的碳酸钙相接触,在空气作用下进行化学反应,并最终形成石膏(CaSO4•2H2O)。

为保证有足量空气使亚硫酸根离子的充分氧化,还需设置氧化风机进行强制氧化。

整个过程中,吸收塔内浆液被循环泵连续不断的向上输送到喷淋层,浆液通过喷嘴喷出,在喷嘴的雾化作用下,气液两相物质充分混合。

每个循环泵与各自的喷淋层相连接,形成多层浆液喷嘴,根据锅炉烟气量及烟气含硫量开启相应的喷嘴层数。

随着烟气中SO2的不断被吸收,在吸收塔中不断的产生石膏,因此必须将石膏排出,以维持物料平衡,故在吸收塔底部设置石膏浆液泵,将二氧化硫与石灰石浆液反应生成的石膏浆液输送至石膏脱水系统,形成可被利用的工业石膏。

05《石灰石_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05《石灰石_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随着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技术的实施,由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衍生 出湍流强化吸收、复合塔、双循环等新技术可提高脱硫效率,实现 SO2 的超低排放,但现有 规范对新技术均未涉及。
(2)原规范仅规定了火电行业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 收、运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修订后的规范扩展了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的适用 范围。此外,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能否适应重点行业各类烟气的特性,能 否稳定达标排放,均应对规范中的相关条文进行补充。
在整理调研材料和形成初稿的过程中,编制组发现国内的相关企业为达到新排放标准, 采取的脱硫技术措施各有不同,为了能在新规范中全面、实际地体现石灰石/石灰-石膏湿 法的多项技术措施,丰富规范在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运行与 维护等方面内容,编制组向环保部科技司提出增加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 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4 家编制单位的 申请。经科技司批准,新的编制组于 2015 年 4 月成立,调整后的编制组覆盖五大电力集团 下属的所有脱硫工程公司、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及火电行业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的编制单位,为编制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国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重视,201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第一条就提出加 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 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20t/h 及以上 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在该文件的引领下,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针对重点行业相继 制修订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加严了烟气中 SO2 的排放限值,例如:《火电厂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将烟气中 SO2 的排放限值降至 50mg/m3;《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将烟气中 SO2 的排放限值降至 180 mg/m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将水泥窑尾烟气中 SO2 的排放限值降至 100mg/m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将工艺加热炉烟气中 SO2 的排放限值降至 5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将燃煤锅炉烟 气中 SO2 的排放限值降至 200mg/m3。此外,2015 年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 164 号),提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将 SO2 的排放限值再次降低至 35mg/m3。

石灰、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

石灰、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
泡塔、喷淋塔等。
吸收塔外观
喷淋层的喷嘴
除雾器
脱硫机理及工艺流程
脱硫系统的工艺及设备
脱硫技术分析
四、石膏脱水系统
石膏脱水系统的作用 是将吸收塔底部抽出 的石膏浆液脱水成固 态的湿石膏。
石灰/石灰石烟—气石脱膏硫法技烟术气比脱选硫
脱硫机理及工艺流程
脱硫系统的工艺及设备
脱硫技术分析
五、工艺水、工业水和废水排放系统
能广泛应用各种规模 的多种行业,尤其适合 于脱硫要求严格的大 规模企业。
感谢观看!

气态SO2与吸收浆液混合、溶解
Ⅱ SO2进行反应生成亚硫根
Ⅲ 亚硫根氧化生成硫酸根

硫酸根与吸收剂反应生成硫酸盐
Ⅴ 硫酸盐从吸收剂中分离
脱硫机理及工艺流程
脱硫系统的工艺及设备
脱硫技术分析
石灰/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
脱硫机理及工艺流程
脱硫系统的工艺及设备 脱硫技术分析
石灰/石灰石烟—气石脱膏硫法技烟术气比脱选硫
工艺水主要为循环水,为脱硫系统提供各生产
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水量。
工业水主要为补充水,为脱硫系统的湿式球磨
机和真空皮带机提供正常的所需水量。 废水主要由石膏脱水系统产生,pH值范围4~6, 含有悬浮物及汞、铜、铅、镍、锌等金属污染物, 需要处理后才能排放。
石灰/石灰石烟—气石脱膏硫法技烟术气比脱选硫
工艺水的输送
脱硫技术分析
石灰/石灰石烟—气石脱膏硫法技烟术气比脱选硫
技 术
优势
劣势
适用工况
①技术成熟; 石 ②脱硫效率高 灰 (90%~98%); 石- ③脱硫剂来源广泛 石 且价格低廉; 膏 ④副产物脱硫石膏 法 可作为水泥添加剂

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

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
北 京 国电龙源 环保工 程有 限公 司 引进德 国斯坦 米勒 石灰 石 / 膏法 脱 硫技 术 , 括 初 步设 计 、 细 石 包 详 设计 、 备采 购 、 件 制作 、 备 监 造 、 建和 安 装 , 设 组 设 土 以及 调试 和验 收等 内容 。通过 消化 吸收 和实践 工作 的 积累 , 以及 近几年 的成 功运作 , 目前 已与北京 矿 冶 研究 总 院等单位 合 作 设 计 、 供货 和 安装 调 试 脱 硫 装
脱 硫势 在必行 。 目前 世界 上燃 煤或燃 油 电站所 采用
的烟气脱 硫工 艺 多 种多 样 , 数 百 种 之 多。在 这 些 达
脱 硫 工艺 中 , 的技术 较为成 熟 , 有 已经达 到商业 化应
用的水 平 , 的 尚处 于 试 验研 究 阶段 。 目前 世 界上 有 已投 人工业 应用 的烟气 脱硫工 艺有 : 石灰 石 ( 灰 ) 石 /
KEY ORDS:l so e y s m ;p we t t n l e g s d u f r a in W i t n ;g p u me o rsa i ;f a ; e l i t o u s u z o
环境保 护是 我 国的基本 国策 。随 着 国民经济 的 发展 与 国民环保 意识 的提 高 , 们 对 大气 质 量 的 要 人
( e igG n rl e ac nt ue nn n tl ry, e n 0 0 4 C ia B i n eea s rhIsi t Miiga dMe l g Br g 1 0 4 , hn ) j R e t au i
AB T S RACT: i a t l i to u e h rn il , t t s a d c a a t r t s o me t n — y s m u a e u — Th s ri e n r d cs t e p cp e s a u n h r ce s i fl s o eg p u f e g s d s l c i i c i l f r a in. p t t h e i n fa u e t c n l g c lf ws e t n q i me ts lc in o n l g p we t — ui t z o Ex a i e t e d g e t r ,e h oo ia o h e d e u p n ee t fTo g i o rsa as s l a o n

脱硫新定期工作标准

脱硫新定期工作标准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定期工作指导意见前言《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定期工作指导意见》是建立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之上的作业标准,是集团公司标准化体系的一部分。

制定本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系统脱硫系统运行和停备期间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等工作,提高脱硫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

考虑到集团公司系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类型较多,工艺设计和运行环境差异较大,本指导意见是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定期工作的最低要求,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增加定期工作内容,缩短定期工作周期,提高定期工作标准要求。

本指导意见未能列出的设备,各企业可参照同类设备的标准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设备定期工作标准。

指导意见中难免会存在错误和不足之处,请各单位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在今后的修编工作中补充和完善。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写,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大唐淮北发电厂、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指导意见主要起草人:魏刚曾光宁田兴英李刚孙海艳唐保银王桂珍赵秉政张宏杰刘乘丁德军孙丰民李雪斌赵凌志张正坤李洪峰王炜包文运夏家喜沈学军杨学良吴锐刘俊阳田志国黄先腾钱峻胡尧沁陈继录等本指导意见主要审核人:高智溥徐永胜王海晨本指导意见批准人:金耀华目录1 目的 (1)2 范围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定义和术语 (1)5 定期工作项目及标准 (2)5.1 脱硫烟风系统定期工作 (2)5.2 吸收塔系统定期工作 (9)5.3 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定期工作 (16)5.4 工艺水系统定期工作 (24)5.5 石膏脱水系统定期工作 (26)5.6 压缩空气系统定期工作 (33)5.7 废水处理系统定期工作 (35)5.8 控制系统定期工作 (39)5.9 监测系统定期工作 (41)5.10 脱硫系统定期分析 (43)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定期工作指导意见1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脱硫系统运行和停备期间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等工作,提高脱硫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

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

• 强化中和反应的措施:
• a)提高石灰石的活性,选用纯度高的石灰石, 减少杂质。
• b)细化石灰石粒径,提高溶解速率。 • c)降低PH值,增加石灰石溶解度,提高石灰石
的利用率。 • d)增加石灰石在浆池中的停留时间。 • e)增加石膏浆液的固体浓度,增加结晶附着面
,控制石膏的相对饱和度。 • f)提高氧气在浆液中பைடு நூலகம்溶解度,排挤溶解在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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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反应
• 吸收剂浆液被引入吸收塔内中和氢离子,使吸收液保持一 定的pH值。中和后的浆液在吸收塔内再循环。中和反应如 下:
Ca2++CO32-+2H++SO42-+H2O→CaSO4·2H2O+CO2↑ 2H++CO32-→H2O+CO2↑
• 中和反应的机理:
• 中和反应伴随着石灰石的溶解和中和反应及结晶,由于石 灰石较为难溶,因此本环节的关键是,如何增加石灰石的 溶解度,反应生成的石膏如何尽快结晶,以降低石膏过饱 和度。中和反应本身并不困难。
(3)中和反应 (4)其他副反 应
成石膏
吸收 原理
化学 过程
吸收反应
烟气与喷嘴喷出的循环浆液在吸收塔内有效接触,循环浆 液吸收大部分SO2,反应如下: • SO2+H2O→H2SO3(溶解) • H2SO3⇋H++HSO3-(电离)
吸收反应的机理:
吸收反应是传质和吸收的的过程,水吸收SO2属于中等溶解 度的气体组份的吸收,根据双膜理论,传质速率受气相传 质阻力和液相传质阻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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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福斯特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工艺针对于大中型锅炉的湿法烟气脱硫技 术,是采用德国 Babcock Borsig Power公司授权的石灰 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完成了多项 4×5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业绩。该技术具有以 下特点: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目录1总则2吸收塔质量验评范围3通用标准4塔体安装5内部件安装6吸收塔防腐1总则1.1为了规范脱硫工程吸收塔安装的质量检验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器具,保证吸收塔的施工质量满足使用的要求,特制定《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吸收塔验标》)1.2本标准使用于石膏湿法脱硫吸收塔质量检验和评定。

钢制事故浆液箱、石灰石浆液箱、滤液水箱等脱硫岛内箱罐及其他设备的施工、防腐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可参考本评定标准相关条目执行。

对本标准未涵盖项目,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本标准与国家或行业规定不完全一致时,按较高要求的标准执行。

吸收塔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后,应及时办理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的签证。

1.3吸收塔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后,应及时办理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的签证。

1.4吸收塔的质量验评范围划分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般应遵守《吸收塔验标》的规定,如《吸收塔验标》中无规定或规定标准的范围不合适时,应结合具体项目制定补充标准。

补充编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依据如下:1.4.1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有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

1.5本标准产品的原材料、焊接材料、油漆和保温材料,都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要附有出厂合格证书,对无合格证和检验证明的金属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分析试验。

对没有出厂证明的焊接材料、油漆、保温材料和外构件,也必须进行试验。

2吸收塔质量验评范围水试验3.6 平台、扶梯、栏杆沉降高度见土建设 计要求,如无明确灌水 48h 基础 的沉降观测 主要 mm要求,可按≤20mm 考虑且不均匀沉降 水准仪或玻璃管水 平仪≤3mm(任意两点最 大与最小沉降之差)序检验4.2垫板和垫铁安4.4.1检查数量:每层进行检查。

4.4.2检查标准及检验方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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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工程设计规范》---企业标准制订(工艺系统编制)1.术语1.1 工艺术语1.1.1 脱硫岛指脱硫装置及为脱硫服务的建(构)筑物。

1.1.2 吸收剂指脱硫工艺中用于脱除二氧化硫(SO 2)等有害物质的反应剂。

本工艺的吸收剂指石灰石(CaCO 3)或石灰(CaO )。

1.1.3 吸收塔是指脱硫工艺中脱除SO 2等有害物质的反应装置。

1.1.4 副产物指脱硫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SO2等反应后生成的物质。

1.1.5 废水指脱硫工艺中产生的含有重金属、杂质和酸的污水。

1.1.6 装置可用率指脱硫装置每年的总运行时间减去因脱硫系统故障导致的停运时间后,占总运行时间的百分比。

按计算: %100×−=A B A 可用率式中:A :脱硫装置每年的总运行时间,h 。

B :脱硫系统每年因故障导致的停运时间,h 。

1.1.7 脱硫效率指脱硫前后烟气中SO2的浓度差与脱硫前烟气中SO2浓度的比值,按计算: %100C CC 121×−=脱硫效率式中:C1:脱硫前烟气中SO 2在过剩空气系数为(燃煤:1.4;燃油燃气:1.2)时的折算浓度,mg/m 3;C2:脱硫后烟气中SO 2在过剩空气系数为(燃煤:1.4;燃油燃气:1.2)时的折算浓度,mg/m 3。

1.1.8 液气比(L/G);指循环浆液喷淋量(l/h)与吸收塔出口处烟气流量(工况,湿态,实际O2单位:m3/h)的比值。

1.1.9 钙硫比(Ca/S)量的摩尔比值。

指吸收剂消耗量与脱除的SO21.1.10 吸收剂纯度指CaCO或CaO的质量百分含量(%)。

31.1.8 增压风机为克服脱硫装置产生的烟气阻力新增加的风机。

1.1.9 烟气换热器为提高经脱硫后的烟气温度,以增加烟气抬升高度而设置的换热装置(GGH)。

2. 工艺系统2.1 脱硫装置工艺参数的确定2.1.1脱硫工艺的选择应根据锅炉容量和调峰要求、燃料品质、二氧化硫控制规划和环评要求的脱硫效率、脱硫剂的供应条件、水源情况、脱硫副产物和飞灰的综合利用条件、脱硫废水、废渣排放条件、厂址场地布置条件等因素,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1.2 脱硫工艺的选择一般可按照以下原则:1)燃用含硫量Sar≥2%煤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0MW及以上)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时,宜优先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率应保证在90%以上。

2)燃用含硫量Sar<2%煤的中小电厂锅炉(200MW以下),或是剩余寿命低于10年的老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时,在保证达标排放,并满足SO2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且吸收剂来源和副产物处置条件充分落实的情况下,宜优先采用半干法、干法或其他费用较低的成熟技术,脱硫率应保证在75%以上。

3)燃用含硫量Sar<1%煤的海滨电厂,在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并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后,可以采用海水法脱硫工艺;脱硫率宜保证在90%以上。

4)电子束法和氨水洗涤法脱硫工艺应在液氨的来源以及副产物硫铵的销售途径充分落实的前提下,经过全面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后,可以采用电子束法或氨水洗涤法脱硫工艺。

脱硫率宜保证在90%以上。

5)脱硫装置的可用率应保证在95%以上。

2.1.3新建电厂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工况宜采用锅炉最大连续工况BMCR、燃用设计煤种下的烟气参数,校核值宜采用锅炉经济运行工况(ECR)燃用最大含硫量燃料时的烟气参数。

已建电厂加装烟气脱硫装置时,宜根据实测烟气参数确定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工况和校核工况,并充分考虑煤源变化趋势。

脱硫装置入口的烟气设计参数均应采用脱硫装置与主机组烟道接口处的数据。

2.1.4 烟气脱硫装置的容量采用上述工况下的烟气量,不考虑容量裕量。

2.1.5 由于主体工程设计煤种中收到基硫分一般为平均值,烟气脱硫装置的入口SO2浓度(设计值和校核值)应经调研,考虑燃煤实际采购情况和煤质变化趋势,选取其变化范围中的较高值。

2.1.6 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煤质资料中应增加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成分[Cl(HCl)、F(HF)]所需的分析内容。

2.1.7 脱硫前烟气中的SO2含量根据公式计算:MSO2=2×k×Bg×(1-ηSO2/100)×(1-q4/100)Sar/100式中:Mso2-----脱硫前烟气中的SO2含量,t/h;K----- 燃煤中的含硫量燃烧后氧化成SO2的份额;Bg------锅炉BMCR负荷时的燃煤量,t/h;ηSO2-----除尘器的脱硫效率,见表;q4-----锅炉机械未完成燃烧的热损失,%;Sar-----燃料煤的收到基硫分,%。

注:对于煤粉炉K=0.85~0.9。

K值主要体现了在燃烧过程中S氧化成SO2的水平,建议在脱硫装置的设计中采用上限0.9。

除尘器的脱硫效率`除尘器形式干式除尘器洗涤式水膜除尘器文丘里水墨除尘器ηso2 % 0 5 152.1.8 烟气脱硫装置应能在锅炉最低稳燃负荷工况和BMCR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持续安全运行。

烟气脱硫装置的变化速度应与锅炉负荷变化率相适应。

2.1.9 脱硫装置所需电源、水源、气源、汽源宜尽量利用主体工程设施。

2.1.10 装设脱硫装置后的烟囱选型、内衬材料以及出口直径和高度等应根据脱硫工艺、出口温度、含湿量、环保要求以及运行要求等因素确定。

已建电厂加装脱硫装置时,应对现有烟囱进行分析鉴定,确定是否需要改造或加强运行监测。

2.2 吸收剂制备系统2.2.1 吸收剂制备系统的选择。

1 可供选择的吸收剂制备系统方案有:1)由市场直接购买粒度符合要求的粉状成品,加水搅拌制成石灰石浆液;2)由市场购买一定粒度要求的块状石灰石,经石灰石湿式球磨机磨制成石灰石浆液。

3)由市场购买块状石灰石,经石灰石干式磨机磨制成石灰石粉,加水搅拌制成石灰石浆液。

2 吸收剂制备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吸收剂来源、投资、运行成本及运输条件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当资源落实、价格合理时,应优先采用直接购买石灰石粉方案;当条件许可且方案合理时,可由电厂自建湿磨吸收剂制备系统。

当必须新建石灰石加工粉厂时,应优先考虑区域性协作既集中建厂,且应根据投资及管理方式、加工工艺、厂址位置、运输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为保证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及减少废水排放的含量宜高于90%。

石灰石的粒径越小则量,用于脱硫的石灰石中CaCO3其吸收剂的反应活性就越好,石灰石粉的细度宜保证325目90%过筛率。

当厂址附近有可靠优质的生石灰粉供应来源时,可以采用生石灰粉作为吸收剂,其生石灰纯度应高于85%。

2.2.2 300MW及以上机组厂内吸收剂浆液制备系统宜每两台机组合用一套。

当规划容量明确时,也可多炉合用一套。

对于一台机组脱硫的吸收剂浆液制备系统宜配置一台磨机,并相应增大石灰石浆液箱容量。

200MW及以下机组吸收剂浆液制备系统宜全厂合用。

2.2.3当采用石灰石块进厂方式时,根据原料供应和厂内布置等条件,不设石灰石破碎机,宜采用不大于20mm的石灰石块;当厂内设置破碎装置时,宜采用不大于100mm的石灰石块。

同时吸收剂的制备贮运系统应有控制二次扬尘污染的措施。

2.2.4当两台机组合用一套吸收剂浆液制备系统时,每套系统宜设置两台石灰石湿式球磨机及石灰石浆液旋流分离器,单台设备出力按设计工况下石灰石消耗量的75%选择,且不小于50%校核工况下的石灰石消耗量。

对于多炉合用一套吸收剂浆液制备系统时,宜设置n+1台石灰石湿式球磨机及石灰石浆液旋流分离器,n台运行一台备用。

2.2.5每套干磨吸收剂制备系统的容量宜不小于150%的设计工况下石灰石消耗量,且不小于校核工况下的石灰石消耗量。

磨机的台数和容量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2.6湿式球磨机浆液制备系统的石灰石浆液箱容量宜不小于设计工况下6h~10h的石灰石浆液量,干式磨机浆液制备系统的石灰石浆液箱容量宜不小于设计工况下4h的石灰石浆液量。

2.2.7每座吸收塔应设置两台石灰石浆液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2.2.8石灰石仓或石灰石粉仓的容量应根据市场运输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设计工况下3d的石灰石耗量。

2.2.9吸收剂的制备贮运系统应有防止二次扬尘等污染的措施。

2.2.10浆液管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对管道系统的腐蚀与磨损,一般应选用衬胶、衬塑管道或玻璃钢管道。

管道内介质流速的选择既要考虑避免浆液沉淀,同时又要考虑管道的磨损和压力损失尽可能小。

2.2.11浆液管道上的阀门宜选用蝶阀,尽量少采用调节阀。

阀门的通流直径宜与管道一致。

2.2.12浆液管道上应有排空和停运自动冲洗的措施。

2.3二氧化硫吸收系统及烟气系统2.3.1 二氧化硫吸收系统2.3.1.1 吸收塔的数量应根据锅炉容量、吸收塔的容量和可靠性等确定。

300MW及以上机组宜一炉配一塔。

200MW及以下机组宜两炉配一塔。

2.3.1.2脱硫装置设计用进口烟温应采用锅炉设计煤种BMCR工况下从主机烟道进入脱硫装置接口处的运行烟气温度。

新建机组同期建设的烟气脱硫装置的短期运行温度一般为锅炉额定工况下脱硫装置进口处运行烟气温度加50℃。

2.3.1.3 吸收塔应装设除雾器,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中的雾滴浓度(标准状态下)应不大于75mg/m3。

除雾器应设置水冲洗装置。

2.3.1.4当采用喷淋吸收塔时,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宜按照单元制设置,每台循环泵对应一层喷嘴。

吸收塔浆液循环泵按照单元制设置时,应在仓库备有泵叶轮一套;按照母管制设置(多台循环泵出口浆液汇合后再分配至各层喷嘴)时,宜现场安装一台备用泵。

2.3.1.5 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的数量应能很好地适应锅炉部分负荷运行工况,在吸收塔低负荷运行条件下有良好的经济性。

2.3.1.6 每座吸收塔应设置2台全容量或3台半容量的氧化风机,其中1台备用;或每两座吸收塔设置3台全容量的氧化风机,2台运行,1台备用。

2.3.1.7 脱硫装置应设置事故浆液池或事故浆液箱,其数量应结合各吸收塔脱硫工艺的方式、距离及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当布置条件合适且采用相同的湿法工艺系统时,宜全厂合用一套。

事故浆池的容量宜不小于一座吸收塔最低运行液位时的浆池容量。

当设有石膏浆液抛弃泵系统时,事故浆池的容量也可按照不小于500m3设置。

2.3.1.8 所有贮存悬浮浆液的箱罐应有防腐措施并装设搅拌装置。

2.3.1.9 吸收塔外应设置供检修维护的平台和扶梯,塔内不应设置固定式的检修平台。

2.3.1.10 浆液管道的要求按照2.2.10~2.2.12执行。

2.3.1.11 结合脱硫工艺布置要求,必要时吸收塔可设置电梯,布置条件允许时,可以两台吸收塔和脱硫控制室合用一台电梯。

2.3.2 烟气系统2.3.2.1 脱硫增压风机宜装设在脱硫装置进出口处,在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的情况下也可装设在脱硫装置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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