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2019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为了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宝贵遗产,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决定。
本决定所称大运河文化带,是指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确定的大运河江苏段范围内,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为引领,统筹推进大运河沿线文化、生态、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综合发展区域。
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应当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文化引领、统筹推进,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强化传承、创新发展,突出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将大运河文化带打造成高品位、高水平的文化长廊、生态长廊、旅游长廊,共建共享民生家园。
三、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审议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
有关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应当建立相应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以及与相邻行政区域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坚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按照“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发展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重大项目、重点主体、重要品牌、重点平台、重要支撑为抓手,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补上乡村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乡村产业体系,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样板区、乡村产业振兴排头兵。
到2022年,基本建成优质稻麦、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现代种业、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休闲农业、农业电子商务8个产值千亿元级产业,苏米、苏鱼、苏菜、苏猪、苏禽五大主导产业产能品质效益显著提升,一批地方特色产业、一批新兴产业、一批乡土产业集群集聚、蓬勃发展,高水平的农产品加工体系、广覆盖的冷链物流体系、全域化的农旅康养体系、高效便捷的农村电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现代种养业总产值达1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5万亿元,十亿元以上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左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升。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明确示范区(理事会)是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负责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和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2、如今,(昆山)又提出“下一站上海”,面向未来15年,建设城区东面的娄江新城,其重要依托便是西北工业大学和西交利物浦校区,为航空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与上海在产业链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3、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
4、在合肥,“科大系”企业多达几十家,涉及(人工智能)、高温超导、纳米材料、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5、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徽州民宿等多种业态蓬勃发展,七成以上村庄、十多万农民参与旅游服务,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泉水鱼)”成为我国首个纯渔业农业重要文化遗产。
6、2019年7月,(嘉兴)市委正式通过《关于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打造以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典范的决定》。
《决定》明确实施首位战略的总体思路:12410。
7、统筹推进省际之间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标识解析与(标准体系)构建。
8、目前,(宁波)成功获批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浙江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杭州湾新区获批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9、2020年中国GDP万亿城市(23)个?10、2004年,(合肥)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
2010年进入国家科技部的创新型试点市和国家发改委的创新型城市试点。
11、针对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88号)、《中央对地方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156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70 号)、《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和引导市县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标准,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方面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与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相衔接,共同支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各方面项目。
在资金分配上,避免重复安排和资源浪费。
第四条补助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公共文化发展有关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财力情况核定。
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支出责任,保障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费。
第五条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注重绩效的原则。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苏财规〔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16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会同原省文化厅和原省旅游局分别设有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和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大类。
为加强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上四大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一合并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联合制订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6月30日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扶持文化和旅游发展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文化和旅游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择优遴选、统筹兼顾、注重绩效”的原则,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
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产业升级,带动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力和新动能,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1﹒推进5G网络建设。
扩大5G建设投资规模,2020年计划投资120亿元,新建5G基站5.2万个,实现各市县城区、重点中心镇5G 网络全覆盖。
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完成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采购计划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给予支持。
加快推进5G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环保、智慧水利、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建设城乡一体化精品网络,开展“双千兆宽带城市”试点。
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单独装表建户,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供电,制定执行5G基站峰谷电价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降低建设单位用电成本。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2﹒加快推动5G网络设施延伸覆盖。
推动5G等网络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积极稳妥推动既有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建筑物、道路、市政绿化用地等公共区域以及路灯、杆塔等公共资源面向5G等网络设施免费开放。
加快建设城市智能杆及相关配套设施,推动智能杆在5G网络建设中的广泛应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负责)3﹒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
组织省内重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符合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推进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重点IT企业及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建立“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复制推广10个以上行业解决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进一步创新我省平台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破除平台建设路径依赖,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经济平台建设标准。
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
对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二、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
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
(省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指导督促网约车、网络货运经营等领域的政策落实,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三、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一址多照”改革探索,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允许使用行业组织认可且能够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行业用语,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四、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支持现代农业载体建设数字农业基地,促进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在农业各领域深度应用。
2020年各省市重大建设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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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898
游客中心主体封顶,外立面装修完成40%。窑湖度假酒工程主体基本封顶,砂窑酒店、员工中心二至三层浇筑完成
窑湖度假酒店、砂窑酒店、员工中心主体建成,室内装修完成50%,会展中心、茶园酒店工程土建完成70%
17
徐州大运河窑湾文化旅游综合开发
新建
规划面积360万平方米,核心区55万平方米,建设水上旅游、历史建筑群修缮及复建工程、旅游服务设施、大运河文化集中再现工程及美丽乡村
湖滨新区管委会
政府
2018-2020
60000
45000
15000
艺术公园、运动公园、植物公园区道路构筑物施工;漫步公园、坡地公园土建、景观构筑物施工
总体完工
二
在建项目
11
南京牛首山金陵文化创意园
新建
项目位于牛首山风景区以西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85万平方米,净建设用地面积58.8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以形成“一街--风雅长干街、一水--清溪雅韵、一禅--牛首山间第一禅、一堂--标杆性文化主题度假酒店、一馆--海国传奇馆、两湖--郑和湖、宝相湖的规划脉络,通过移步易景的场景变化再现游宴雅集、名士风雅的千年金陵风华
太仓熠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民企
2017-2021
490000
47000
100000
乐园单体桩基全面开工,部分主体已开工,6个单体±0以上施工;南北童话大街全面封顶,部分组团外立面装修完成并已达到使用条件
34个单体主体封顶,8个单体外立面完成;中心园林开放展示;童话大街投入使用
22
苏州狮山广场
新建
项目定位为苏州市的公共科技文化中心,占地80.91万平方米,建设苏州博物馆西馆、苏州科技馆、艺术剧院、苏州市工业展览馆、狮山公园等子项目。苏州博物馆西馆包含探索体验馆、通史陈列馆、苏作工艺馆、国际合作馆、临展厅等展示空间;科技馆、工业展览馆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科普教育中心;艺术剧院设有大剧院和多功能厅;地下公共空间主要包含峡谷公园、下沉式广场等特色建筑
博物馆西馆:内外装施工。科工馆:主体结构施工。地下空间:±0.000施工,桩基围护施工。艺术剧院:基础结构施工
23
吴江亨通苏州湾文化旅游开发
新建
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定位为“高端复合型主题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0.03万平方米,包括高端度假酒店群、温泉水乐园、主题式商业街、主题游乐、演艺中心、国际游艇港等内容
21
太仓恒大童世界乐园
新建
项目占地面积6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9万平方米。包含入口主城堡、璀璨中华区、魔幻西欧区、神秘古国区、探险南美区、漫游海洋区、穿越太空区等。以中国历史、名著、神话、传说,古希腊、古埃及、古阿拉伯、西欧等世界经典童话神话为背景,打造全室内、全天候、全季节的顶级文化旅游主题公园
平高四季置业(连云港)有限公司
民企
2019-2020
75000
20000
55000
前期各类手续已办理完成,目前项目正在按序推进
竣工
7
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
扩建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室内游乐设施“美猴王出世”、“大闹天宫”与室外轨道、旋转、飞行等游乐设备约21个,相关游客配套设施、商业服务、餐饮服务配套等
苏州永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民企
2017-2020
156100
132500
23600
农耕园二期北门商业用房设计方案确定。东街酒店群一期开业,二期启动施工。永丰村、蒋家村路网改造升级。农耕园南房屋拆迁
完成农耕园二期改造项目、东街酒店群二期改造项目、温泉度假酒店、江南水乡度假村等项目建设
5
南通大剧院
新建
项目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约1600座的歌剧院及附属用房、约1200座音乐厅及附属用房、约600座戏剧场及附属用房、400座多功能厅及附属用房、能源站、地下车库等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和土方开挖
15
南京老山生态旅游体验园(一期)
新建
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建设全天候、全气候的一站式大型娱乐综合体,蜂巢酒店及商业餐饮配套等,进行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上海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珍珠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民企国企
2015-2021
1000000
800900
152700
蜂巢酒店试运营,龙之谷主体建设
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国企
2017-2020
189000
123000
66000
主体建设完成80%
主体建设完工
6
连云港华邑酒店
新建
项目建设3栋5层酒店及裙房和设备、管道转换层,2组2层酒店行政用房,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39371.04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40.6%,建筑高度23.95米
龙之谷基本建成,部分场馆对外试运营
16
宜兴茗岭窑湖小镇(一期)
新建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0.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主要包含砂窑酒店、窑湖度假酒店、茶园酒店、游客服务中心、会展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小镇中心、小火车,温泉及部分商业街区等
江苏茗岭窑湖小镇旅游有限公司
民企
2018-2022
500000
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2017-2020
308418
200000
108418
园区主体结构封顶
园区土建施工完成,游乐设备设施进行联调
8
镇江大白鲸魔幻海洋世界
新建
项目位于三山风景名胜区内,占地面积11.60万平方米,其中极地旱雪占地面积为5.57万平方米,海洋世界占地面积为6.0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极地旱雪包括极地馆、室内商业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等;海洋世界包括海洋馆、魔幻海洋秀场、海洋探秘馆、室内配套游客服务设施与游客服务中心等
附件
江苏省2020年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
性质
建设起止年限
计划
总投资
从开工至2019年底完成投资
2020年计划投资
2019年底项目建设进度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建设进度考核目标
一
竣工项目
1
南京华侨城大型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2018-2023
612370
93000
50000
完成样板段昭明馆建设
样板区对外开放
12
南京江苏园博园(一期)
新建
项目包括园区主体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建筑主要由主展馆、服务性用房、精品园林建筑群、地质科普馆、半山酒店、黄花岸客栈等构成;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小火车道、广场、停车场、水体景观等
水、陆公园主体工程竣工
2
丰县刘邦故里文化景区提升工程
新建
完善景区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扩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宗亲接待室、家谱陈列馆、汉文化博物馆、刘氏名人馆等场馆
丰县金刘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国企
2013-2020
48000
40000
10000
一期建设完成
完成景区提升工程
3
苏州奕欧来购物村(二期)
新建
项目位于阳澄湖大道以北、星华街以东,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属于购物旅游类项目
14
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
新建
项目用地面积5.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5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总面积3.3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
南京旅游有限公司
国企
2018-2021
80000
11000
15000
完成桩基施工、土方开挖
焦溪古镇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国企
2018-2021
300000
100000
30000
开展古镇文化价值研究,部分建筑的测绘,申遗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古镇保护管理相关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古镇风貌及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古镇价值文化研究工作;与高校合作完成建筑测绘与修缮;完成申遗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焦溪古镇保护管理相关立法及古镇风貌及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企
2018-2021
1233000
340000
640000
开通天堑,完成三个出入口的贯通
园区主体建筑封顶,完成园区全部施工建设
13
南京强调人文、生态、低碳、智慧、创新的建设理念,以佛教文化为特色、以资源整合为路径、以重大项目为载体、以国际化为目标。打造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旅游度假区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典范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顺源政信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民企国企
2016-2020
108800
60000
48000
海洋馆完成约85%,部分设备采购安装,深海花园造景完成60%;极地馆旱雪设备、幕墙施工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安装,室内造景完成30%;室外配套工程瀑布桩基础完成、综合管网施工完成60%
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
民企
2019-2022
550000
80000
62000
桩基工程已全部完成。商业街主体框架完成。儿童反斗城、体验馆、游乐城建筑基础完成浇筑。酒店桩基完成
商业街竣工。儿童反斗城、体验馆、游乐城主体结构完成。酒店主体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