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产品储运防火
油库安全防火制度(三篇)

油库安全防火制度油库是储存大量石油和石油制品的场所,因此安全防火工作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油库的安全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油库安全防火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确保油库安全运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而制定的。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油库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油库的安全防火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和技术措施相结合,确保安全。
二、组织架构1.油库应设立安全防火工作机构,负责油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安全防火工作机构由油库管理人员、安全专家和员工代表组成。
3.安全防火工作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油库的安全防火问题。
三、油库布局1.油库的布局应满足消防部门的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油库的罐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等相隔一定距离,减少事故发生时的影响范围。
3.油库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指示各个区域的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设施1.油库的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置,包括灭火器、水带、消防器材等。
2.油库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喷水系统,及时发现并控制火灾。
3.油库的仪表仪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五、作业管理1.油库的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油库的安全防火知识和操作技能。
2.作业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3.严禁在油库内进行违法操作,包括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
六、火灾风险评估1.油库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2.对于高风险区域,油库应加强监控和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油库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有效应对火灾事故。
七、防火安全培训1.油库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的危害性、防火安全措施、灭火器材的使用等。
3.员工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消防演习1.油库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检验安全防火工作的有效性。
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目录第1章总则 (2)第2章术语 (2)第3章火灾危险性分类 (4)第4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4)4.1 区域规划 (4)4.2 工厂总平面布置 (6)4.3 厂内道路 (10)4.4 厂内铁路 (11)第5章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11)5.1 一般规定 (11)5.2 装置内布置 (12)5.3 泵和压缩机 (16)5.4 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17)5.5 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18)5.6 钢结构耐火保护 (20)5.7 其他要求 (21)第6章储运设施 (21)6.1 一般规定 (21)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21)6.3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24)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26)6.5 灌装站 (27)6.6 厂内仓库 (27)第7章管道布置 (28)7.1 厂内管线综合 (28)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28)7.3 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29)第8章消防 (30)8.1 一般规定 (30)8.2 消防站 (30)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31)8.4 消防用水量 (31)8.5 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33)8.6 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雾 (34)8.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34)8.8 蒸汽灭火系统 (35)8.9 灭火器设置 (35)8.10 液化烃罐区消防 (36)8.11 建筑物内消防 (37)8.12 火灾报警系统 (39)第9章电气 (39)9.1 消防电源、配电及一般要求 (39)9.2 防雷 (40)9.3 静电接地 (40)附录A 防火间距起止点 (40)本规范用词说明 (41)第1章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准储运设施设计防火标

6.2.3 储存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宜选用压力或低压储罐。
6.2.4 甲B类液体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6.2.4A 储存温度超过120℃的重油固定顶罐应设置氮气保护,多雷区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采取减少一、二次密封之间空间的措施。
6.2.5 储罐应成组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同一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也可同组布置;2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3 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同组布置;4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同组布置。
5 轻、重污油储罐宜同组独立布置。
6.2.6 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2 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时不应大于360000m3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及其与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内浮顶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240000m3;3 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4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5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中浮顶、内浮顶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
6.2.7 罐组内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含有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储罐时,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4个;2 当含有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且小于或等于50000m3的储罐时,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2个;3 当含有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且小于10000m3的储罐时,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6个;4 单罐容积小于1000m3储罐的个数不受限制。
6.2.8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2.8的规定。
表6.2.8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注:1 表中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单罐容积大于1000m3的储罐取直径或高度的较大值;2 储存不同类别液体的或不同型式的相邻储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3 现有浅盘式内浮顶罐的防火间距同固定顶罐;4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其防火间距按固定顶罐考虑;5 储存丙B类可燃液体的浮顶、内浮顶罐,其防火间距大于15m时,可取15m。
石油储运防火安全措施探析

石油储运防火安全措施探析摘要:石油储运过程中,防火安全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并需要积极对待此类重要问题。
本文主要集合石油、油气储运火灾危害特性、防火强化措施等问题展开了扼要探讨。
关键词:火灾安全石油能源由于石油化工产业的特殊性,防火安全问题炙手可热,且被社会各界人士所大力关注。
也就是说,在石油储运过程中,石油输送管道,由于需要加压、加热等一系列流程工序完成其整个输运过程,这一过程不出现意外防火安全事故则罢,一旦出现事故所带来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非常重大。
因此,集合目前石油储运存在的防火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对指导石油储运工作流程顺利的进行所具备的导向作用和现实意义很大。
一、石油储运火灾危害特性简述1.设备故障潜在危害性因素分析设施故障与日常维护、检修,包括设备的使用功能、特性等全面了解有着重要联系。
油气管道储运设计结构不科学,输运生产工艺不当,管网布设不合理及管线腐蚀、操作压力异常、以及高温、高热导致的容器管道破损等,都极易造成油气泄漏,甚至引起爆炸等灾害性事故。
如,采用塑料、橡胶质地管线时,会因为外部撞击、冷热不均、管道自然老化等潜在性因素导致管道内的油气发生侧漏或外泄,进而引起意外事故发生。
在设备故障及日常维护中,如果未能注意到密封垫圈老化、或意外导致其破损,也会促成油气泄漏。
此外,一旦是易燃性、高度挥发性可燃气体等出现外泄,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性扩散气体泄漏,也会导致人员大量伤亡。
2.不防爆设备潜在危害性因素分析石油产业工艺型生产设备及相关使用设备的线路如未能选用标准型号的防爆设备,或者未能正规处理好防爆,当油气泄漏出也必然存在着一定潜在性危害因素。
如,油气泄漏时受设备摩擦电火点燃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3.防静电措施不完善存在的潜在危害油气输运生产过程中,除了重要的潜在防火、意外事故预防措施处理得当外,对于防静电措施的完善也应重点对待,切勿忽视。
否则,油气管道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在一定条件下也会积聚静电,当静电不能及时排除,差生大量电荷积累,也会促成高危性火灾、爆炸事故。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29)-储运设施-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储运设施6.1 一般规定6.1.1 增加防火堤的耐火极限的要求,是为了防止油罐区一旦发生池火时,防火堤能够承受一定的高温烘烤,不易发生扭曲、崩裂,以便减少火灾事故的蔓延。
6.1.2 调研中了解到,可燃液体储罐和管道的外隔热层,由于采用了可燃的或不合格的阻燃型材料,如聚氨酯泡沫材料,而引起火灾事故。
如某厂在厂房内电焊作业中引燃管道及设备的隔热层,造成了一场火灾和人身伤亡。
所以规定外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6.2. 1 根据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实践经验,采用地上钢罐是合理的。
地上钢罐造价低,施工快,检修方便,寿命长。
6.2.2 浮顶罐或内浮顶罐储存甲B、乙A类液体可减少储罐火灾几率,降低火灾危害程度。
罐内基本没有气体空间;一旦起火,也只在浮顶与罐壁间的密封处燃烧,火势不大,易于扑救,且可大大降低油气损耗和对大气的污染。
鉴于目前浅盘式浮盘已淘汰,明确规定选用金属浮舱式的浮盘,避免使用浅盘式浮盘。
金属浮舱式浮盘包括钢浮盘、铝浮盘和不锈钢浮盘等。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甲B、乙A液体物料,如苯乙烯、酯类、加氢原料等易聚合或易氧化的液体物料,选用固定顶储罐加氮封储存也是可行的;对于拔头油、轻石脑油等饱和蒸汽压较高的物料;可通过降温采用固定顶罐储存或采用低压固定顶罐储存。
6.2.3 储存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除了采用压力储罐储存外,还可采用冷冻式储罐储存或采用低压固定顶罐储存,故将原条文中的“应”改为“宜”。
6.2.4 采用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储存甲B类液体时,为了防止油气大量挥发和改善储罐的安全状况,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其措施主要包括固定式冷却水喷淋(雾)系统、气体放空或气体冷凝回流、加氮封或涂刷合格的隔热涂料等。
对设有保温层或保冷层的储罐,日晒对储罐影响较小,没有必要再采取防日晒措施。
6.2.5 本条为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成组布置的规定。
第1款: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布置在一个罐组内,有利于油罐之间相互调配和统一考虑消防设施,既节约占地,又便于管理。
油库安全防火规定范本

油库安全防火规定范本油库是储存和运输各类石油产品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安全防火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油库安全防火工作的效果,下面是一份不含分段语句的油库安全防火规定范本,供参考。
一、安全防火组织及职责1. 油库应设立专门的安全防火组织,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2. 安全防火组织负责制定并完善油库安全防火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培训工作;3. 安全防火组织负责组织审核、指导和监督油库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安全防火设备和工具1. 油库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和器具,确保其完好有效;2. 油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栓和灭火泵等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 油库应配备适量的防护工具,如防静电衣、防火靴等,以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1. 油库应保畅通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并放置清晰的标志指示;2. 油库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保持无障碍,不得堆放杂物或进行其他占用;3. 油库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
四、油库储存区域的安全措施1. 油库储存区域内应设立合理的分区,并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隔离设施;2. 油库储存区域内的油罐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完好和防漏;3. 油库储存区域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或其他易引发火灾的工具和设备。
五、油库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火意识1. 油库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防火培训;2. 油库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意识,禁止在油库内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3. 油库操作人员在操作油罐等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六、油库日常巡查和检查1. 油库应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油库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够判断和处理常见的火灾隐患;3. 油库巡查人员要做好巡查记录和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整改。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3.0.2 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 规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的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危险性越大。
但可燃液体的蒸气压较低,很难测量。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可燃液体的闪点(闭杯法) 确定其火灾危险性。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在具体分类方面与《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是协调的。
5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表 2。
表 2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类别 A
甲 B
A 乙
B A 丙 B
名称 液化氯甲烷,液化顺式-2 丁烯,液化乙烯,液化乙烷,液化反式-2 丁烯,液化环丙 烷,液化丙烯,液化丙烷,液化环丁烷,液化新戊烷,液化丁烯,液化丁烷,液化氯乙 烯,液化环氧乙烷,液化丁二烯,液化异丁烷,液化异丁烯,液化石油气,液化二甲胺, 液化三甲胺,液化二甲基亚硫,液化甲醚(二甲醚) 异戊二烯,异戊烷,汽油,戊烷,二硫化碳,异己烷,己烷,石油醚,异庚烷,环 己烷,辛烷,异辛烷,苯,庚烷,石脑油,原油,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 苯,异丁醇,乙醚,乙醛,环氧丙烷,甲酸甲酯,乙胺,二乙胺,丙酮,丁醛,三乙胺, 醋酸乙烯,甲乙酮,丙烯腈,醋酸乙酯,醋酸异丙酯、二氯乙烯、甲醇、异丙醇、乙醇、 醋酸丙酯、丙醇、醋酸异丁酯,甲酸丁酯,吡啶,二氯乙烷,醋酸丁酯,醋酸异戊酯, 甲酸戊酯,丙烯酸甲酯,甲基叔丁基醚,液态有机过氧化物 丙苯,环氧氯丙烷,苯乙烯,喷气燃料,煤油,丁醇,氯苯,乙二胺,戊醇,环己 酮,冰醋酸,异戊醇,异丙苯,液氨 轻柴油,环戊烷,硅酸乙酯,氯乙醇,氯丙醇,二甲基甲酰胺,二乙基苯
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根据住建部公告整理)本标准是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并更名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本次修订增加了4.5、7.4节及2.0.35、4.1.9A、4.1.11、4.1.12、4.2.5A、4.2.6A、4.2.8A、4.2.8B、4.3.4A、4.4.9、5.2.10A、5.2.11A、5.5.17A、5.7.1A、6.2.4A、6.3.1A、6.6.7、7.2.17、7.2.18、8.2.3A、8.3.1A、8.4.8、8.7.6、8.11.9、9.1.3A条,主要修订了4.1.2、4.1.9、4.1.10、4.2.3、4.2.12、4.3.4、4.4.2、4.4.3、5.2.8、5.2.10、5.2.12、5.2.20、5.2.21、5.2.26、5.3.1、5.3.2、5.3.4、5.4.3、5.6.1、5.6.2、5.7.2、5.7.5、6.2.1、6.2.2、6.2.5、6.2.6、6.2.7、6.2.15、6.2.20、6.3.2、6.3.5、6.3.7、6.3.8、6.3.16、6.4.1、6.4.2、6.6.2、7.1.3、7.2.15、8.3.8、8.5.6、8.6.5、8.6.6、8.7.2、8.8.4、8.9.1、8.10.2、8.10.12、8.11.4、9.1.1、9.1.2、9.1.3条,取消了原8.8.5条。
其中,第4.1.9、4.2.12、5.3.4、5.6.1、6.2.6(1、2、3、4)、6.3.2(1、2、4)、6.4.1(2、3)、6.4.2(6)、8.3.8、8.7.2(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术语 (1)第3章火灾危险性分类 (6)第4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7)4.1区域规划 (7)4.2工厂总平面布置 (13)4.3厂内道路 (18)4.4厂内铁路 (19)4.5 厂际管道规划 (21)第5章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23)5.1一般规定 (23)5.2装置内布置 (24)5.3泵和压缩机 (31)5.4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34)5.5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34)5.6钢结构耐火保护 (39)5.7其他要求 (40)第6章储运设施 (42)6.1一般规定 (42)6.2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42)6.3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48)6.4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52)6.5灌装站 (55)6.6厂内仓库 (55)第7章管道布置 (57)7.1厂内管线综合 (57)7.2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58)7.3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 (60)7.4 厂际管道敷设 (62)第8章消防 (63)8.1一般规定 (63)8.2消防站 (64)8.3消防水源及泵房 (64)8.4消防用水量 (67)8.5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69)8.6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雾 (71)8.7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73)8.8蒸汽灭火系统 (74)8.9灭火器设置 (75)8.10液化烃罐区消防 (76)8.11建筑物内消防 (79)8.12火灾报警系统 (82)第9章电气 (84)9.1消防电源、配电及一般要求 (84)9.2防雷 (85)9.3静电接地 (85)附录A 防火间距起止点 (87)本规范用词说明 (87)第1章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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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产品储运防火
石油化工产品以油品居多,常用储存设施为油罐、油桶等。
运输方式通常以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为主。
一、储存设施防火
1
(表压),。
2.按储罐安装位置不同分类
一般可分为地上储罐、地下储罐、半地下储罐。
地上储罐是指建于地面上,罐内最低液面高于附近地坪的储罐,通常由钢板焊接而成。
这种储罐的优点是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日常维护和管理方便,是应用最多的储罐。
其缺点是占地面积大、油料蒸发损耗较大、火灾危险性大。
地下储罐是指罐内最高液面低于附近(周围4m范围
内)地坪0.2m的储罐。
半地下储罐是指罐底埋深不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且罐内最高液面不高于储罐附近(周围4m范围内)地坪3m的储罐。
其优点是油料蒸发损耗低、火灾危险性小、油料着火也不易危及相邻油罐,对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减少,有一定的隐蔽能力。
3.按储罐的材质分类
4
浮顶两种。
卧式储罐有圆筒形和椭圆形两种。
特殊形状的油罐有球形罐、扁球形罐、水滴形罐。
特殊形状的储罐在容量相同的情况下,液体蒸发面对所储油料的体积之比值较小,这些形状的储罐能将储罐产生的应力均匀地分布在金属结构上,应力分布较为合理,能承受较高的压力。
多用于储存高蒸气压的石油产品,如液化石油气、丙烷、丙烯、丁烷等。
(二)防火设计要求
1.罐区防火设计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
表
内浮顶罐卧罐
≤1000m3>1000m3
甲、乙类0.75D0.6D0.4D0.8m
丙A类0.4D
丙B类2m5m
注:表中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
表4-2-3?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
气柜
>
可燃气体水槽式气柜****0.5D0.65D
干式气柜****0.65D0.65D
球罐0.5D***0.65D0.65D
注:1表中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2.液氨储罐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应与液化烃储罐相同;液氨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执行;
3.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按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的防火间距执行;
4.液化烃单罐容积≤200m3的卧(立)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超过1.5m时,可取1.5m;
5.
2
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mm的钢质储罐,应装设避雷针。
浮顶罐或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导线做电气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