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安全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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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基础知识[1]

劳动保护基础知识[1]

劳动保护基础知识——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一章劳动保护概论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重要条件。

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保护逐渐形成了完整的科学体系,劳动保护科学已成为劳动科学的一个分支。

第一节劳动保护的意义和含义劳动保护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等方面,在法律、组织、制度、技术、设备、教育上所采取的一系列的综合措施。

劳动保护在我国也称为劳动安全卫生。

在国外也有的叫做职业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是一门综合性科学,其基本含义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什么说劳动保护是一门保护生产力的综合性科学?这是因为劳动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创造物质资料的能力。

生产力有三个要素,即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但其中最活跃并起着决定因素的是人,是具有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的劳动者。

因此劳动保护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受到伤害,同时也保护着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劳动保护的科学理论不仅涉及到社会科学也涉及到自然科学两大门类。

它所包括的内容十分丰富,其中主要的内容有:系统安全工程学、劳动保护法学、劳动保护管理学、劳动保护经济学、劳动生理学、劳动心理学、工业毒理学、工业防尘技术、职业病学以及各类工业卫生及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等。

第二节劳动保护方针方针是一个国家和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原则。

我国的劳动保护方针是我们的党和政府为此而确定的指导原则。

我国的劳动保护方针,过去叫做“安全生产”方针。

1987年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确立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那么安全生产方针是如何产生及发展的呢?安全生产方针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制定的。

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已修正)

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已修正)

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已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

本省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劳动保护工作依法实行国家监察;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劳动卫生(预防医学)依法实行国家卫生监督。

第五条各级计划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督促与帮助企事业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依法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管理。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下同)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职工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第八条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审查,职工代表大会有权作出同意或否决的决定。

第九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建立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制度,督促、协助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本条例。

对于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本条例,致使职工安全健康受到侵害的行为,工会组织应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予以制止。

第二章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在制订生产、科研等计划时应提出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事业单位,应将劳动保护列入租赁或承包合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行业长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行业长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1]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1949-1983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劳动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为使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再产生新的职业危害和不安全隐患,确保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凡公司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引进设备)项目时,必须遵循“主体工程与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竣工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二、分则1.劳动保护“三同时”审查、验收的主要内容:1.1初步设计审查建设(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的单位,在可行性论证基础上,在初步设计的同时,应编写《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其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总述:说明本设计国家、地方有关安全卫生标准、法规;项目将涉及的安全与工业卫生的主要内容。

(2)分别说明各种危险因素,危害因素及拟采用的防护与治理措施。

(3)所需投资及存在的问题。

1.2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经过试生产,设备和生产流程基本正常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报告中,应有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完成情况的内容,同事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或措施,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步进行。

2.劳动保护“三同时”审批权限2.1根据沈劳人发[1987]23号文件规定,劳动保护“三同时”审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项目是由哪级机关批复的,就由同级的劳动、卫生、工会组织执行审批验收。

中央、省下达的批复项目,一律由市劳动、卫生、工会组织执行审查验收。

2.2公司内“三同时”审批实行归口管理,制造部、工会为“三同时”审查验收的主要部门。

2.3凡上报市一级审批的项目,均须制造部审查后,方可上报。

3.劳动保护“三同时”管理程序:3.1初步设计审查3.1.1初步设计中《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等设计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剖面图等),应提前15天送公司主管部门初审,经公司主管部门正式审查后,建设单位填报《安全与工业卫生“三同时”审批表》(一式六份),经劳动、卫生、工会部门正式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劳动保护安全方针范文

劳动保护安全方针范文

劳动保护安全方针范文劳动保护安全方针是企业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护其安全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下面将从员工的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措施及培训、事故应急处理以及全员参与等四个方面探讨劳动保护安全方针的内容。

一、员工的权益保护在劳动保护安全方针中,员工的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企业要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工时安排、休假制度等方面。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符合员工权益保护的工资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此外,企业还应设立合理的职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工具和设备,并建立完善的员工奖励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安全生产措施及培训安全生产是企业劳动保护安全方针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事故统计分析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和培训,企业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事故应急处理在劳动保护安全方针中,事故应急处理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

对于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应预先划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明确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

同时,企业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

在事故应急处理中,企业要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快速响应和事后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四、全员参与劳动保护安全方针中,全员参与是落实保护员工权益和保障安全的关键。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参与机制,包括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察小组,组织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培训,设立员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

通过全员参与,可以增加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责任感,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保护安全环境。

全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考试试卷(标蓝色的是答案)

全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考试试卷(标蓝色的是答案)

全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考试试卷(标蓝色的是答案)全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考试题库(单选择题共100 分)1、劳动保护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目的。

A.卫生 B.安全健康及保护劳动生产资料 C.主要是生命2、我国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安全第一防护为主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理3、我国劳动保护从工作任务内容来分,主要包括劳动保护技术、劳动卫生工作()三个部分。

A.劳动保护管理B.劳动保护监督C.分级管理4、国家规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主体是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A、分管领导 B.法定代表 C.分管主席5、()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面责任。

A.工会法 B.劳动法 C.安全生产法6、事故责任的追究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A.刑事责任 B.经济责任 C.渎职责任7、《职业病防治法》于()正式实施。

A、2001年10日27日B、2002年5月1日C、2002年1月1日8、新《职业病防治法》于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修改。

A、2011年12日31日B、2011年5月1日C、2011年1月1日9、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B、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C、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理方针10、《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地方政府B、用人单位C、劳动者11、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

A、9类99种B、11类102种C、10类115种1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A、对从事接触危害不大的作业的劳动者不必B、应当按照有关规定C、在劳动者没感到特别不适的情况下不必13、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承担。

A、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由劳动者承担,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用人单位B、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由用人单位承担,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劳动者C、均由用人单位14、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纠正。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动保护,是指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四条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集团公司是指XX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劳动保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提高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技术工程部负责公司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本制度,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八条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本制度,遵守本单位劳动纪律、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劳动保护措施第九条各单位的作业环境、设施、使用的设备、原材料、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等和各种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各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各单位对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毒物、噪声等有毒有害因素和有坠落、坍塌、淹溺、物体打击、触电、爆炸等危险作业,应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可靠的防护措施,保证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三篇)

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三篇)

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来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门综合性科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机关、经济管理部门。

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都必须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生产条件,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尽量防止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或致病因素而使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避免人力、财力和物力不应有的损失,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职业安全卫生(也称劳动安全卫生),是安全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通常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也就是说职业安全卫生是指防止劳动者在职业岗位上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除特种行业如矿山、核工业等安全卫生,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特种职业如军人、公安人员的安全等以外的各种职业的安全卫生。

职业安全包括工作过程中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中毒、车祸、坠落,塌陷、爆炸、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职业卫生则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对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引起职业相关病症发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防范。

职业安全卫生、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美、日、英等国均采用职业安全卫生这种说法,并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法规体系,如美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和职业安全卫生法等。

而前苏联、德国、奥地利、南斯拉夫和我国等则称之为劳动保护,并将其定义为: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上述两个定义基本含义虽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基本一致,在各个国家实施时工作内容也基本相同,因而可认为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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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安全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安全方针。

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

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

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这个安全生产方针,强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个方针,其含义是:
1、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现代化生产,更不允许有所忽视,必须强化安全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安全生产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性质所决定的。

2、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
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

也就是说,企业领导者必须善于安排安全和生产。

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

否则,就会招致工伤事故,既妨碍生产,又影响安全。

这是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教训。

怎样理解安全和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呢?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所谓矛盾性,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与生产的矛盾。

要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时,就要增加支出,或影响生产进度。

所谓统一性,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后,改善了劳动条件,职工就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劳动热情,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

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这就是安全与生产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道理,也就
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

3、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一疏忽就会酿成重大事故。

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

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要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业在萌芽状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

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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