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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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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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篇:《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xx标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为了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打造精品工程,结合项目施工实际情况,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 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 号)以及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福安质〔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上级文件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各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指挥长任组长,分管质量安全的副指挥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2假等。

(三)《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

四、与本项目有关的质量安全管理红线及预控措施1.严禁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主体结构使用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预控措施:严格图纸会审制度,对班组进行系统的技术交底,向物质部门下达提料单时明确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地基处理过程中加强标高控制测量,逐层验收,逐层测量,逐层确认。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预埋件;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中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xx标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为了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打造精品工程,结合项目施工实际情况,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 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 号)以及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福安质〔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上级文件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各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指挥长任组长,分管质量安全的副指挥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各分部和梁场(厂)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标段内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日常工作。

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1.现场质量安全红线检查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每月负责组织对各分部(梁场)施工项目(工点)进行定期检查,重点针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及临近营业线施工质量安全;桥涵、连续梁、路基、无砟轨道、房建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负责对工程实体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或者日常检查。

2.建设行为红线管理检查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每月负责对各分部(厂)的安全风险工点施工方案、安全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梳理审查;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原材料、试验检测、检验批、沉降观测、工程日志等内业资料检查、对工程分包、转包等进行排查治理。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活动实施细则ujm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活动实施细则ujm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活动实施细则ujm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目录一、成立本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组织机构 P1二、工作目标 P1三、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项点 P2四、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程序 P2五、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考核 P3六、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处理 P3七、项目部与作业队、材料供应商、部门负责人签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红线承诺书式样 P3附件1 P4附件2 P16附件3 P27中铁五局南宁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建设〔2017〕310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宁铁建〔2018〕34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五局安质〔2018〕20号《关于发布项目建设十严禁十确保底线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实现项目安全、质量、工期、信用评价目标,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中铁五局南宁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一、成立本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工作目标1.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责任事故,杜绝 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2.杜绝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杜绝发生被通报的不良行为记录。

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3.进度工期实现进度满足工期要求;4.项目的信用评价排名达到局、公司下达的信用评价目标;5.确保工程施工分包依法进行,确保劳务队伍使用依法合规,实名制管理及招标平台及时有效;6.物资招标采购程序合规,实施双签收制度,确保材料进场验收合格。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版)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版)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杜绝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

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确保箱梁制架质量安全,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号]、xxx 公司《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xxx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安质部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日常工作并重点指导“五定、三统一、一查处”检查制度的落实,严格过程控制,制定自查方案和推进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按照规定的处理标准、处理程序对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条工区领导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岗位职责1、经理职责:组织带队,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频次组织对工区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

2、党支部书记职责:协助经理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红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红线宣传教育、培训学习等3、常务副经理职责:经理不在场时全面负责工区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红线检查。

4、副经理职责:根据当月施工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现场施工作业,并对关键性、重难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盯控,能够掌握现场施工具体内容。

5、安全总监职责:做好工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督促各部室作业队严格按照红线管理规定和方案开展活动,并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总工程师职责:做好工区技术以及质量管理工作。

督促工区技术部门严格按照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培训工作。

第三章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责任分工第六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1、偷工减料查处重点(1)钢筋绑扎尺寸、数量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责任部门工程部、安质部、作业队。

中铁济监管2018【44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铁济监管2018【44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升监理履职能力,打造精品工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公司相关部门和各监理站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各监理站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各监理站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监理在质量安全方面监控作用,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各监理站总监组成,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理站作为公司现场管理机构,负责监理管段内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日常工作。

各监理站分别成立以总监为组长,副总监为副组长,分站长、试验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三、红线问题(一)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1)未按规程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巡视以及旁站监理;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下发监理指令,对整改情况未按规定检查验收。

(2)未对主要物资材料的设计要求、采购合同、采购计划、技术规格书等检查核对;未核对道砟、钢材等重要物资生产单位是否为铁总或路局确定的合格生产商;未按验标要求的频次对进场材料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未对物资材料的存储条件及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认;现场监理在材料使用前未对该批材料的验收情况进行核实,出现未检先用的现象。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活动实施细则ujm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活动实施细则ujm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目录一、成立本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组织机构 P1二、工作目标 P1三、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项点 P2四、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程序 P2五、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考核 P3六、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处理 P3七、项目部与作业队、材料供应商、部门负责人签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红线承诺书式样 P3附件1 P4附件2 P16附件3 P27中铁五局南宁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建设〔2017〕310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宁铁建〔2018〕34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五局安质〔2018〕20号《关于发布项目建设十严禁十确保底线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实现项目安全、质量、工期、信用评价目标,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中铁五局南宁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一、成立本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工作目标1.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责任事故,杜绝 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2.杜绝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杜绝发生被通报的不良行为记录。

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3.进度工期实现进度满足工期要求;4.项目的信用评价排名达到局、公司下达的信用评价目标;5.确保工程施工分包依法进行,确保劳务队伍使用依法合规,实名制管理及招标平台及时有效;6.物资招标采购程序合规,实施双签收制度,确保材料进场验收合格。

三、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项点详见附表1四、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程序(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1.项目部是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对所管辖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工作。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包含防范措施)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包含防范措施)

关于印发《***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部各部门、项目分部:现将《****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提升铁路工程建设质量,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路局(****铁发〔2018〕*号)。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理念,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须坚持依法合规,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等,宣贯红线条款,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触碰红线处理程序,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通过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使全体参建人员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

第二章红线问题及防范措施,处理规定第六条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防范措施:(1)做好技术交底,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严禁钢架、钢筋数量不足、以小代大,使用瘦身钢筋;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边坡防护结构尺寸不足等。

(4)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构配件和原材料,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钢筋强度不符合规定;低等级螺栓代替设计高等级螺栓。

(5)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发〔2015〕38号)执行。

2.转包和违法分包。

防范措施:(1)必须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均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建设理念,认真执行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督察函〔201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2. 鼓励自查自纠原则。

鼓励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参建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未对建设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形成强大合力原则。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参建各方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4. 贯穿全过程原则。

将红线管理作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关键抓手之一,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到“源头有防控、过程有检查、问题有考核”,严格防范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发生,将隐患消灭在建设过程当中。

5. 预防为主原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要以预防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从思想上、行动上敬畏“红线”、远离“红线”,要从根本上预防触碰“红线”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为安全质量部。

其它部门根据业务分工,每月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相关内容汇总至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组织开展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3次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违反红线问题,并组织分析研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根椐规定处理,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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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和铁路总公司“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预防和控制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提高指挥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号)及苏北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黄线预控及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苏北安〔2018〕6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广州工程局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各部室、各分部的质量安全行为。

第三条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2. 鼓励自查自纠原则。

鼓励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参建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未对建设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 形成强大合力原则。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参建各方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4. 贯穿全过程原则。

将红线管理作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关键抓手之一,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到“源头有防控、过程有检查、问题有考核”,严格防范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发生,将隐患消灭在建设过程当中。

5. 预防为主原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要以预防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从思想上、行动上敬畏“红线”、远离“红线”,要从根本上预防触碰“红线”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娄贤龙)副组长:冯杰花山宏孙黎庞大伟成员:苏江波周士杰王春发张国庆王正平何雯君魏鹏王家贵蔡笃贵王林军乔飞林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为安全质量部。

其它部门根据业务分工,每月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相关内容汇总至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组织开展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3次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违反红线问题,并组织分析研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根椐规定处理,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2. 组织红线管理规定在公司管辖所有铁路建设项目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3. 监督指导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情况,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制订红线问题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

4. 制定公司管辖建设项目的周、月度、季度检查计划。

5. 定期向上级单位报送红线管理实施情况和整改情况。

第六条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负责铁路建设项目日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的督导,建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规定对红线问题责任单位进行究责。

第七条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1.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般规定”和“主控项目”要求的内容。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的全部内容。

第三章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分为工程实体问题和建设行为问题。

第九条工程实体问题包括:1.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 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 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 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 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 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 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第十条建设行为问题包括:1.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 转包和违法分包。

3.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执行铁路总公司和局集团公司关于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质量安全红线主要内容(一)工程实体方面1、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2、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3、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转包和违法分包。

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第四章源头防控第十一条在有关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纳入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相关规定。

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主要措施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见附件1)。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开工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控流程,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管理措施,并作为开工标准化评定的主要内容。

第三方检测单位进场后,应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控流程,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参建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和劳务工认真学习红线管理规定,引导全体参建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红线管理规定应纳入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和劳务工进场培训及考试内容,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十四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指挥部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将红线问题防控措施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程序,确保措施完善、可行。

第十五条参建单位应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要求,强化人员、工装设备配备,提高施工工艺水平。

坚持样板引路,开展首件评估,完善工艺参数,确保实体质量合格和建设行为规范,确保过程可控。

第十六条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将红线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内容。

落实源头防控措施,防范违反红线问题的发生,从源头杜绝红线问题。

第十七条各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能,针对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源头防控监理措施。

强化红线问题的源头和过程管控,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认真做好监理旁站、质量验收、平行检验等工作,按规定留存影像和书面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各参建单位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防控。

要结合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实际,细化质量安全管理红线问题防控措施及责任分工,落实人员责任,有效防范红线问题发生,要目前责任,细化分工。

第五章过程检查及问题认定第十九条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检查制度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五定”具体内容为: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

即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

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方式,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

1. 定人:由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成检查组,负责所管铁路建设项目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2. 定期:每月对所管项目各标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发现参建单位存在违反红线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现场核实问题整改情况。

3. 定岗、定责、定点:检查组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人员和职责分工,确定检查工点。

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

第二十一条“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

1. 统一部署。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制订并公布下月检查总体计划安排和检查重点要求。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根据月(季)度质量安全红线检查情况,按要求编写和报送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报告,月度工作报告于每月15日前报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季度工作报告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抄送建设管理处。

报告分为正文和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登记表两部分。

正文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本月(季)度红线管理情况(包含检查或检测时间、次数、工点部位,发现问题情况、处理情况等)、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纠正预防措施、有关意见建议、下月(季)度检查计划等内容。

2. 统一检查。

每月统一组织开展红线检查活动,对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以及内业资料采用随机抽查、取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检查。

检查时要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处理。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根据检查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对于红线问题,整改方案经监理单位、公司相应建设项目现场指挥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整改过程监理单位全程旁站,整改结果由公司相应建设项目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

3. 统一记录分析。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归口部门要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情况,组织有关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建立问题库,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第二十二条“一查处”,即严肃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规定对责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处理。

情节恶劣的,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第六章考核处理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公司对参建单位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1. 铁路总公司、局集团公司检查发现红线问题。

严格执行铁路总公司、局集团公司的处理决定。

2. 公司检查发现红线问题。

(1)参建单位:半年内发现6起以内的,纳入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和第三方检测单位诚信行为管理考核;半年内发现6~8起的,建议局集团公司暂停施工、监理单位6~12个月内参加更新改造、地方委托代建项目投标资格,暂停第三方检测单位规定期限内参加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半年内发现10起及以上的,建议局集团公司在2年内不得接受责任单位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且暂停施工、监理单位规定期限内(不少于3年)参加更新改造、地方委托代建项目投标资格。

(2)相关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半年内发现3起的,主要和重要责任人立即清出建设项目,且4年内不得进入公司建设市场;情节严重或半年内发生4起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检测项目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存在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公司相关部门、指挥部负有责任的,由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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