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在澳洲登记结婚领取澳洲结婚证中国承认吗受中国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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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国内法条汇总-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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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国内法条汇总《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民通意见》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179.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国际私法第七章案例

国际私法第七章案例

第七章案例国际婚姻家庭和继承的法律冲突法案例一:英国公民乔治与中国公民王芳在中国境内结婚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案情介绍】英国公民乔治生于1977年,于1995年他来中国,在北京某大学就读。

读书期间与本校中国籍学生王芳相识并产生恋情。

王芳于1976年出生。

1997年8月,王芳毕业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同年9月,王芳与乔治决定结婚,于是一同到王芳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办事处工作人员认为:王芳与乔治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应到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乔治与王芳于是到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乔治提供的证明材料后认为:乔治现年20岁,不符合中国《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而且没有按照民政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系证件不全,决定不予以登记。

【法律问题】(1)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与中国公民结婚应适用什么法律?(2)中国民政部要求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应提供哪些证件?(3)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法律分析】本案的当事人,一个是英国人,一个是中国人,按照英国的法律,男满18周岁,女满18周岁,即达到婚龄的法定标准,可以结婚;而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周岁,方达到婚龄的法定标准,才能结婚。

按英国法律规定,乔治与王芳可以结婚,而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乔治与王芳不能结婚。

那么,乔治与王芳能否结婚究竟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呢?乔治与王芳是在中国境内向中国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乔治与王芳在中国境内能否结婚应以我国的法律为准据法来判定。

我国法律对婚龄的要求是男满22岁,女满20岁,乔治未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婚龄,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予以结婚登记。

但是,在结婚问题上,如果一律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会有失偏颇,特别是在目前有利于结婚的倾向下,不能仅因为一方的婚龄不符合婚姻举行地法而使整个婚姻无效或不能成立。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1.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应在国内申办公证书。

我国一些公民出国前未办妥涉外结婚公证,出国后则要求使、领馆予以公证,如等。

由于使、领馆对发生在国内的行为或事实不便进行核查,因此,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2. 涉外离婚公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

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

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

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

1.与我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

2.与我未建交国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3.外国驻中国使馆和总领馆(包括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其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出具的公证书,如该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政策和规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

一、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如何办理?程序、手续有哪些?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包括涉外结婚公证认证和涉外离婚公证认证,这里面涉及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离婚的情形,也涉及到中国人到外国结婚、离婚的情形。

具体说说来,如下:(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1.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明;(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件;(3)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4)如果离过婚的,还须持有有效离婚证书正本;(5)丧偶的,还须持有死亡认证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华侨、港澳台居民提交婚姻状况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华侨、港澳台居民提交婚姻状况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华侨、港澳台居民提交婚
姻状况证明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涉台婚姻
【发文字号】民办函[2004]246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04.11.30
【实施日期】2004.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华侨、港澳台居民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问题的复函
(民办函〔2004〕246号)
浙江省民政厅:
你厅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出国人员、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状况证明问题的函(浙民函〔2004〕8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内容作了规定,其中,华侨应当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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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大全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法关系的法律,此类法律有不同的名称,其涵义也不尽相同。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婚姻家庭法律常识介绍,欢迎大家查看。

婚姻法律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有的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仅局限于结婚自由。

实际上,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

《婚姻法》对妨害婚姻自由的行为是这样规定的:◆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有个别的父母认为儿女是自己生的,婚姻当然应该由父母作主,因此恣意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这种思想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甚至仍为一种通行的观念。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

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日益增多,拐卖妇女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也很多,例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复婚自由、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等。

对以上行为《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借婚姻索取财物也是一种破坏婚姻自由的行为,这种婚姻基本上是自主自由自愿的,但一方(大多数是女方)以索取财物为结婚的先决条件,有些女方的父母也从中索取一部分财物,不满足就不结婚。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的危害程序虽不如买卖婚姻的严重,但比买卖婚姻普遍,涉及面广,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它腐蚀人们的思想,破坏社会风气,给当事人的家庭和婚后生活带来了困难。

大量的事实说明,某些家庭纠纷的发生及一些犯罪行为,都同借婚姻索取财物有关,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拉斯维加斯结婚中国承认吗

拉斯维加斯结婚中国承认吗

拉斯维加斯结婚中国承认吗拉斯维加斯位于美国内华达州,是世界著名的娱乐城市,因其宽松的婚姻登记规定而被誉为“结婚之都”。

而中国是一个拥有独特文化和婚姻法律的国家,那么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是否被认可呢?下面将从法律和文化两个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以婚姻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婚姻认可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我国婚姻法律的婚姻登记才能够被中国政府承认和保护。

而拉斯维加斯的婚姻登记制度与中国的婚姻规定存在差异,例如,拉斯维加斯没有强制要求双方在结婚前进行婚姻登记,这与中国的婚姻登记制度不同。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并不被认可。

其次,从文化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重视传统和家庭价值观念的国家,对于婚姻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禁忌观念。

在中国社会中,婚姻被视为一种神圣的事物,需要经过正式的婚姻仪式和程序才能被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

而拉斯维加斯的婚姻制度则相对宽松,充满了娱乐和短暂性的元素。

这种差异导致了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社会中存在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尽管如此,近年来,随着全球社会的交流和人们的开放思维,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逐渐受到年轻人的接受和关注。

尤其是一些追求个性和激情的年轻人,他们更愿意选择与传统结婚方式不同的方式来表达爱情和婚姻。

一些中国年轻夫妻会选择前往拉斯维加斯,体验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仪式,将其作为一段特别的回忆。

此外,中国政府对于海外婚姻也有一定的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后,如果需要将婚姻在中国的民政部门备案,就必须提交一系列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明、护照、户口簿等。

这样的规定为拉斯维加斯结婚的中国公民提供了一种将婚姻在中国合法化的途径。

综上所述,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并不被法律承认。

由于法律和文化的差异,拉斯维加斯的婚姻登记制度与中国的婚姻法律存在不同,导致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的认可度较低。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年轻人对于婚姻观念的变化,拉斯维加斯结婚在中国的认可度正在逐渐上升。

国外港澳台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流程如下

国外港澳台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流程如下

国外港澳台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流程如下涉外婚姻越来越普遍,随着涉外离婚也随之增多,以下将详细讨论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的婚姻效力及证书认证问题。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

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名词解释】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涉外婚姻的离婚问题】1、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中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在德国结的婚,在国内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公证认证材料

在德国结的婚,在国内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公证认证材料

在德国结的婚,在国内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
公证认证材料
我(北京户籍,离异一次)和我老公(德国国籍,离异一次)于今年1月21日在德国登记结婚,在中国没结婚就无法更改我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吗?还是把德国结婚证公证认证后就可以?
根据中国法律,只要符合登记地法律的,依法领取了国外结婚证,就是有效的。

但是要想在中国得到认可,即必须办理中国驻外使馆的认证手续。

德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流程
1.由德国国际公证人对结婚证进行公证,或者直接向德国结婚证登记机构申请结婚证核证副本;
2.送德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3.送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做使馆认证
来源于/html/cjwt/2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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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在澳洲登记结婚领取澳洲结婚证中国承
认吗受中国法律保护吗
两个中国留学生在澳洲上学时,在当地登记结婚证,领取了澳洲悉尼结婚证,但是当时并未办理中国驻澳洲领事馆认证手续,现在涉及到一起房产官司,需要证明婚姻关系,请问在澳洲的婚姻关系,中国承认吗?澳洲结婚证受中国法律保护吗?
这个问题是很多留澳学生遇到的问题,在澳洲结婚领证,到国内买卖房产,法律诉讼等情况下,都需要出示婚姻关系。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根据国外法律合法办理的登记,领取了当地结婚证明文件的,同时不违反中国法律的,中国都是承认其婚姻关系的,但是要想在中国有效使用,受中国法律保护,就需要办理澳洲结婚证公证认证手续。

当时未办,现在办理也是可以的。

来源于/html/cjwt/3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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