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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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专职财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专职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幼儿园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财务主管:负责幼儿园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2. 会计:负责幼儿园的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出纳:负责幼儿园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票据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三、财务管理制度1. 收支管理制度(1)幼儿园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2)幼儿园收费项目需经园长批准后,由财务主管制定收费标准,并向家长公示。

(3)收取费用时,必须开具幼儿园收据,确保收费的透明度。

2. 报销管理制度(1)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

(2)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3. 票证管理制度(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

4.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1)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必须立即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2)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

(3)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四、财务监督1. 财务主管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幼儿园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幼儿园定期向家长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幼儿园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

幼儿园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

幼儿园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一、财务制度1. 财务管理目标: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保障教育质量,维护机构声誉,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2. 财务管理职责:负责财务管理的是园长和财务主管,园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幼儿园的财务工作,财务主管负责具体执行财务工作。

3. 经费管理: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家长交费和其他捐赠。

经费使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报销必须有相关凭证和审批手续,并进行财务审核。

4.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包括园区内设施设备、办公用品、教学用具等,要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5. 财务报表:财务部门要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收支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便管理人员了解幼儿园的经济状况。

6. 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根据幼儿园的经营计划和需求编制年度预算,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内控制度1. 内控目标:幼儿园的内控目标是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预防和减少财务风险,确保幼儿园的经济安全。

2. 内控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内控制度,有关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的内控工作,确保内控制度的实施。

3.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控的重要环节,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幼儿园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风险管理:财务部门要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建立风险管理档案,为未来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5. 信息保密: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信息的保护,确保财务信息不被未授权人员获取,保障幼儿园的财务安全。

6. 内部控制评估:财务部门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找出不足之处并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幼儿园的财务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风险可控,为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各位家长和老师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幼儿园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对幼儿园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幼儿园财务机构设置应适应幼儿园规模和业务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幼儿园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应按年度编制财务预算,预算内容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结余预算。

第七条收入预算应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八条支出预算应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费等。

第九条幼儿园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幼儿园应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五条流动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文(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文(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负责人是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幼儿园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幼儿园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合规。

第五条幼儿园应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能力素质提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幼儿园设立财务科室,由专职负责人和专职财务人员组成。

第七条财务科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3.执行财务核算、账务处理和报销审批等工作;4.参与财务审计和检查;5.制作和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第八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独立的审计人员,负责对财务活动的审计和监督。

第九条幼儿园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条幼儿园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预算编制:财务科室根据经营计划和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并报请负责人批准。

2.实际执行:财务科室按照财务预算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3.核算审批:财务科室负责每月对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并将核算报告及时上报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和报销审批。

4.审计检查:独立审计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报表分析:财务科室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资金应按照预算执行,禁止随意挪用和超支。

第十二条对外款项应及时入账,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

第十三条资金收支应单独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资金存放应安全可靠,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和账面与实物对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资金支付应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和审批,规范凭证的填制和批签。

第十六条资金结余应进行定期存款或投资,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2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3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3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3篇(第一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幼儿园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更好地满足幼儿教育的需求,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加强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目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期提高幼儿园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幼儿园的发展。

二、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必要性1.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幼儿园教育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幼儿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学费和政府补贴。

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行为幼儿园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化,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防止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操作。

对于幼儿园而言,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止经费挪用、乱花学费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幼儿园的社会信誉度。

3.提高幼儿园的核算能力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幼儿园的核算能力,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从而保证幼儿园的财务健康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目标1.保证资金的安全幼儿园财务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证资金的安全。

对于幼儿园而言,资金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只有保证资金的安全,才能够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2.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第二个目标是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只有有效地利用资金,才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幼儿园的发展水平。

3.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是幼儿园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防止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操作,增强幼儿园的诚信和形象。

4.提高财务决策水平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另一个目标是提高财务决策水平。

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幼儿园管理者更加精准地掌握财务状况,为幼儿园的未来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决策。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确保资金运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一、购买教育材料,必须由教师制订计划、由年级组长填好购物清单交园办。

凡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先报总务,由总务统一填写购货清单,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必须由专人验收,统一保管并建帐,办理领用手续。

二、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然后由园长、财务审核或验证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对于报销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发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四、100元以下使用现金,超过100元必须使用转帐支票,使用前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写明对方单位全称,购物名称,金额数,经园长同意后才可领取转帐支票或汇票。

五、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按有关规定限额。

出差人员填制好报销单凭证,由财务人员审核,经园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经常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帐簿记录,根据业务发生需要,不定期地进行核对,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七、印签章分人保管,下班前认真仔细检查箱门是否关好,必须上锁加密码。

八、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做到不坐支,不得设立“小金库”。

九、专控物品,上报主管部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幼儿园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

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及责任分工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及责任分工

一、制度概述为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幼儿园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计划与预算管理(1)幼儿园财务计划应根据国家政策、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2)幼儿园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收入管理(1)幼儿园收入来源包括学费、保育费、幼儿园财产租赁收入、捐赠收入等。

(2)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3. 支出管理(1)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

(2)支出应坚持节约原则,避免浪费,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 资产管理(1)幼儿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2)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5. 会计核算与监督(1)幼儿园应设置会计岗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6. 财务报告与审计(1)幼儿园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2)幼儿园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三、责任分工1. 幼儿园园长(1)对本幼儿园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审批财务计划、预算和重大财务事项。

(3)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财务负责人(1)组织实施幼儿园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2)负责财务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3)管理财务人员,确保财务人员履行职责。

3. 会计(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2)编制财务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3)参与财务审计工作。

4. 出纳(1)负责幼儿园现金、票据、保险箱的管理。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

(3)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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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 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 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 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 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 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 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 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 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 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二)学校收费制度1. 收费应按照《上海市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如须立项收费,须向财政局、物价局办理审批手续。

2. 学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

3. 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4. 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

(1)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

(2)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据。

(3)上海市幼托教育专用收据5. 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

6. 代办费及列入教学计划的服务性代办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7. 捐资、捐物助学不与入学挂钩。

接受捐赠开具统一收据发放荣誉证书,并按区教育局颁发的“学校捐赠收入核算与管理的规定”执行。

8. 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

所收取的各项款项应全部进帐并介入银行。

不得坐支。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为了合法地筹集教育经费收入和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浪费现象,保证学校教育活动地顺利开展和改善办学条件,特作如下规定:1.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认真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核,审核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按下达审批后的预算,有计划地执行。

2.学校财会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费,必须持证(收费许可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使用规定的票据。

3.非教学活动的其他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依法纳税。

4.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应及时入帐或上交主管部门,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上交款。

5.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列支出,也不得隐匿收入。

6.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

7.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8.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人审批签章后付款。

9.对违反财务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学校法人代表,要坚持按规定审批,对给予报销的原始凭证签字。

11.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填报“专项商品购置申请表”和“长宁区政府采购配置表”经批准后方能采购。

12.凡需用支票购置物品,必须按支票审批领用签发手续办理,支票要填写日期、用途及限额,采购者妥善保管好支票,避免遗失。

(四)财务稽核制度1. 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学校的现金收付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保险箱钥匙和密码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并随身携带。

2. 对各种空白支票的领用,必须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领用,缴销。

填写支票时应遵守支票填写规定,不留空白。

3. 空白支票和印鉴章应分开保管,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印鉴章由两位园长分开保管。

4. 会计主管或会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所负责的现金收付保管工作进行核对检查,保证现金的安全。

5.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工作。

6. 除按规定提取,转帐的各项费用,其他开支的一切费用,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入帐。

7. 建立支票领用簿,月末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相符,如有不符及时制作银行存款调节表。

8. 建立支票使用入帐及作废的统计制度,会计应根据入帐的支票逐张详细记录,如发现支票号码不连续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废的支票一定要附在记帐凭证后面,并登记支票使用入帐及作废的统计表备查。

9. 园长负责票据保管工作,每次购回收据均应按本编号,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载,出纳负责票据的领用工作,会计应根据发票记帐联对应发票存根联逐张销号,并留下销号的痕迹,已使用的收据经财政局检验后由学校统一保管。

10.学校购入、调拨、报废固定资产,由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财产的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帐,同时开出三联单交会计人员入帐,财产管理员和会计应经常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11.财务工作采取稽核管理制度,在稽核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和上报主管部门报告。

(五)学校票据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地进行,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1. 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注册登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和已使用、作废的收费票据存根,到区财政部门购买收费票据。

2. 收费票据必须由园长保管,按票据购买证填写的号码分类、登记,写清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

3. 出纳或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

4. 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

5. 会计根据记帐联与票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票据销号单记明所销票据的起讫号码及金额,并要有销号人签章。

6. 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7. 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市级传媒上公开申明作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8. 学校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六)学校代办费及其它代办项目使用的若干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1]47号文制定代办费收费标准,长宁区教育局制定代办费和其它代办项目的管理和帐务处理有关规定。

学生代办费、其他代办费项目使用的管理:1. 学期结束时,学校及时做好学生代办费的结算、清退工作,并且将使用情况出具用款清单发给学生家长,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

退费需学生或学生家长签收。

每年7月初和次年2月份上述学生代办费的帐面余额为零,如若学生代办费超支,不得向学生补收,可由会计人员提出报告,经校领导签字同意后,超支部份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如学生代办费结余因不及时清退而出现无法清退的情况,上交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后统一资助本地区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2. 学校确因开展教学活动需要,需要增加自定代办项目的应由校领导严格控制,由总务部门统一进行收支管理。

3. 对学期中,学校发生的代办项目收费时,在满足个别家长需提供交款收据后,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出具收据,但必须附有一式三份的缴款学生名单,一份附在记帐凭证上,一份附在发票的存根联上,一份由班主任联同交款收据一同保管,便于日后在家长会上张榜公布。

4. 对代办项目取得劳务收入的管理:学校在为学生提供服务后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其他收入”科目。

只能用于本校学生因教学需要的活动费及对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不包括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的转帐)(七)学校捐赠收入核算与管理的规定1. 不收取入学挂钩的捐资、捐物,助学。

2. 收取与入学不挂钩的捐资、捐物都必须与捐赠人签定协议,表明捐赠人的真实意愿并向捐赠人开具统一收据,发放荣誉证书。

收到捐赠应全部入“捐赠收入”科目。

3. 所接收的捐赠款必须与当日入财务帐,学校收到捐资助学款,应全额上缴教育局。

上缴时,则在“捐赠收入”科目的借方反映。

4. 捐资助学款只能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使用时学校应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列出改善办学条件的具体项目与金额。

5. 学校收到教育局返拨的捐赠款,应列入“拨入专款”科目,支出时,应在“专款支出”科目中列支。

会计收到返拨捐赠款时要及时了解申请项目及金额,项目完成后若有结余款应用于新增加的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并在专项资金反馈表中反映。

6. 项目完成后,填写“专项资金反馈表”报送教育局,便于今后跟踪审计。

7. 学校收到捐物,应纳入学校的固定资产等管理。

属于固定资产由财产保管员在第二个工作日前记入固定资产帐册,并出具入帐三联单交会计同时增加固定资产总额。

(八)学校各类劳务费和回扣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切实保障单位和学生的正常利益,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操作方法,现就加强学校各类劳务费和回扣管理作以下规定:1. 学校在进行非学生代办项目的经济活动(如购买商品和支付服务费用等)时,应注意经济效益,提倡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 学校在进行学生代办项目的经济活动(如购买商品和支付服务费用等)时,应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在降低代办成本的基础上,努力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优良安全的服务。

3. 学校通过任何形式取得的劳务费和回扣,都必须在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后入帐,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4. 学校取得的非学生代办项目的劳务费和回扣,必须用于学校的事业支出。

5. 学校取得的学生代办项目的劳务费和回扣,必须用于困难学生的各种支出。

(九)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采购制度1. 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事务同志办理。

2. 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 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 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 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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