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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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工作是指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各级爱卫办(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

二、责任划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水利、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创卫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养护;(二)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三)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五)其他与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养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医院创卫生城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创卫生城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卫生城创建工作,提高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及医院所有区域,包括办公场所、病房、走廊、卫生间、食堂等。

第三条医院创卫生城工作应遵循“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创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第五条各科室设立创卫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创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七条各科室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确保无积尘、积污。

第八条办公室、值班室、各类工作间,职工需自行打扫、整理,保持区域整洁有序。

第九条门窗完好,损坏及时维修,纱窗齐全,窗明几亮。

室内无灰尘、污渍、水垢,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卫生死角。

第十条室内无蚊、蝇、鼠害,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办公用品干净整齐,墙壁无乱挂物品,室内卫生无死角。

第十一条桌面保持整洁卫生,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风扇、照明设备等无灰尘。

门窗玻璃明亮,无污点、浮尘。

第十二条室内美化要讲究整齐效果,庄重、高雅、整齐,不准乱贴乱挂(医院有统一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多人办公室、值班室,应有卫生值日表,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张贴上墙。

第四章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第十四条科室以外区域清洁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工作区域的卫生由本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门诊部、收费室、药房等公共区域,由相关部门负责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公共卫生间、食堂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定期对医院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创卫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创卫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创卫管理制度

创卫管理制度

创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城市居住、工作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卫生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设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组织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小组成员。

小组共同研究创卫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定期召开会议。

二、设立创卫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由市政府组织部门主任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派员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有不同专业的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创卫工作。

三、设立创卫工作例会,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对创卫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部署工作任务。

第三章创卫工作任务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城市内的乱倒垃圾、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环境卫生问题。

重点治理市容市貌突出问题和城市黑臭水体,打造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二、建设城市绿化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化率。

重点推进城市道路两侧、公园广场等区域的绿化建设,形成连片的绿色景观。

同时,加强树木的养护管理,保护城市绿化环境。

三、城市河道整治对城市内的河道进行整治,清理河道内的垃圾、淤泥等,修缮河道护岸,改善水质环境。

重点对城市内的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清澈通畅的城市河道景观。

四、城市垃圾处理优化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城市垃圾处理效率。

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的分拣处理,减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五、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内的公共卫生设施。

重点对城市内的公厕、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内公共卫生设施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创卫工作制度一、建立创卫任务责任制明确创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创卫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创卫工作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协作,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5篇)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5篇)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一、创卫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创卫工作。

二、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创卫工作,切实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把创卫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创卫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单位等活动,认真清理好室内外卫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大力开展消除蚊、蝇、鼠、蟑螂工作以及健康教育工作。

五、加强创卫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健康卫生知识,教育干部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六、____开展创卫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创卫工作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创卫工作打下基础。

七、建立创卫检查制度,定期____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创卫工作落实到实处。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2)目录劳动保护制度根据《____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1、由项目部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知识考核工作,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2、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必须主动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项目部注册登记,接受“三级教育”未登记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全知识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

未经教育或经安全考试未合格的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以及安排无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各班组承担组要责任。

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因违章作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违章责任人刑事责任。

4、施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无____、斗殴、骂架等不文明行为。

5、施工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动火、焊割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许可手续,并具有防护措施和监护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3篇)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3篇)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创卫工作计划:确定创卫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组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创卫工作。

3. 制定创卫工作制度:建立创卫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创卫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4. 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海报、宣传栏、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

5. 强化巡查监督:设立创卫巡查组,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推广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供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

7. 加强环境保洁:组织定期的清洁活动,如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共场所清洁等,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8. 建立奖惩机制:制定创卫工作的奖惩办法,对积极参与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 健全督导机制:建立创卫工作的督导机制,通过定期检查、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创卫工作落地落实。

10. 加强合作协作:与相关部门、社区和居民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创卫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和协同作战。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创卫工作制度及措施(2)目录劳动保护制度根据《____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1、由项目部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知识考核工作,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2、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必须主动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项目部注册登记,接受“三级教育”未登记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全知识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5篇)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5篇)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创卫办工作人员守则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创卫办副主任审批,一天以上报创卫办主任审批,并交内勤人员备存。

二、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脱岗,创卫办领导将随时对工作人员上班情况进行抽查。

在抽查过程中,对无故旷工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____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和一季度累计无故旷工六天以上者退回原单位,并责成原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及时认真完成工作职责内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工作人员要说话文明,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五、不得借用检查、考评等公务活动之便,向被检查单位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杜绝任何与工作和身份不相符的行为。

六、认真对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创卫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待要热情大方,对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不得推诿、刁难,听之任之,无所作为。

七、不得使用办公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接拨公务电话,要做到语气温和,谈吐文明,礼貌用语,内容简练。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卫生创卫工作的管理,促进城市环境的整治和卫生水平的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创卫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卫生创卫办公室是负责卫生创卫工作的管理机构,承担卫生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评估等职责。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得徇私舞弊,违反制度者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卫生创卫办公室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决策卫生创卫工作,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其他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

第六条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卫生创卫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卫工作的管理,提高创卫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二)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四)严格监督,确保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创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协调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培训;(四)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创卫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创卫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创卫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环境卫生整治;(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三)健康教育与宣传;(四)疾病预防控制;(五)食品安全监管;(六)生活饮用水安全;(七)固体废弃物处理;(八)城市绿化与美化;(九)其他与创卫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创卫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二)加强创卫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卫工作;(五)定期开展创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创卫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

第十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创卫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创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创卫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三)创卫工作质量;(四)创卫工作效果。

第十一条创卫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未按要求完成创卫工作任务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创卫工作,提高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保障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城市创建办法》和《机关单位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创卫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机关创卫工作应以“清洁、优美、和谐、有序”为目标,以“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为原则,全面推进机关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创卫工作。

第五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创卫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工会负责组织创卫宣传、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

第七条财务室负责创卫工作的经费保障。

第八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创卫工作。

第三章创卫工作内容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一)机关内部环境要保持整洁,办公区域、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要定期清扫,垃圾要及时清运。

(二)办公室要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归档有序。

(三)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四)绿化区域要保持整洁,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确保植物生长良好。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一)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三)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共设施管理(一)机关内部公共设施要保持完好,损坏要及时维修。

(二)电梯、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文明礼仪(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

(二)提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第四章创卫工作措施第十三条加强宣传教育(一)定期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创卫意识。

(二)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四条落实责任分工(一)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创卫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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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把创卫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创卫工作。

二、按要求成立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三、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创卫工作,切实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创卫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健康卫生知识,教育干部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认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为创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创卫工作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坚持和完善创卫工作的考核及奖惩制度。

七、建立创卫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创卫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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