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宝保险有限公司企业财产保险特约条款B(宁波地区适用)

合集下载

我国财产险公司的竞争力问题评价分析

我国财产险公司的竞争力问题评价分析


我 国保 险 行 业 竞 争 力 指 标 体 系 的划 分 与 评 析
( 一) 保 险 企 业 馕 付 能 力 的标 准 评 价
资产负债率 , 主 要 展 示 了保 险 企 业 偿 还 债 务 能 力 的 强 弱 。 企 业 的 资
产越雄厚 , 则具有较好的偿付实力 。
偿付边际 。 是 保 险企 业 现实 中 的 资产 与负 债 的差 额 。 是 对 保 险企 业 偿付能力的最有效评价标准。 资本充足率。集中体现了保险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 二) 保 险企 业 叠 利 能 力 的 栋 准 评价
间都有相对平衡 的综合赔付水平 ,这说 明各 财产险企业的经营相对科
学、 合理 , 因 为 只 有 在 成 本 控 制 一 定 范 围 的基 础 上 才 能 拓 展 其 他 业 务 . 以 此 来 提 高 自身 的竞 争 力 。
( 二) 调查 结 果 的分 析
的 不 断 兴 起 和 发 展 ,逐 渐 走 向 开 放 状 态 , 海 外保 险 企 业 也 逐 渐 前 来 投
将 中 国财 产 险 企 业 的 调 查 数 据 同 外 资 保 险 企 业 的 调 查 数 据 相 对 比, 就会发现 , 中 国 财 产 险 企 业 的盈 利 能 力 占据 一 定 优 势 , 大 部 分 强 于 外 资保险企业 , 例如: 盘 点 盈 利 能 力 位 于 前 十 的企 业 , 只 有 两 家 外 资 企 业, 这 显 然 与传 统 思 想 观 念 截 然 不 同 , 中 国财 产 险企 业 并 非 单 纯从 经 营
规模 人手分析 , 同时也注重经济效益。
2 、资 金 充 足 率
根据 调 查 数 据 资 料 可 以 看 出 , 自2 0 1 3年 以来 , 中 国财 产 险 企 业 的 资金 充 足 率 也 达 到 了合 格 标 准 , 在资金充足率这一评价项 目中。 中资 财 产 险企 业 多 数 名 列 前 茅 , 由此 可 见 , 我 国 财 产 险 企 业 的资 金 持 有 量 与偿 还 债 务 的能 力 在 显 著 提 高 。 3 、 风 险 意 识 与 规 避 方 面 根据调查资料可以分析出 : 我 国 财 产 险 企 业 缺 乏 强 烈 的风 险 意 识 . 缺 乏 良好 的风 险 管 理 能 力 , 相反 , 外 资 保 险 企 业 则 更 加 注 重 风 险 经 营 管 理, 这 一 点 值 得 中国 保 险 企 业 的学 习 和借 鉴 , 因 为 只 有 在 积 极 的 风 险 意 识 的 引导 下 , 才 能 确 保 企业 经 营 的安 全 、 稳定 。 4 、 经营能力方面 : 从 调 查 数 据 以 及具 体 的情 况 核 实 方 面 获 知 :我 国 各 财 产 险 企 业 基 本 上 都 在 确 保 综 合 赔偿 率 的基 础 上 来 开 发 业 务 , 总的来看 。 各 个 企 业 之

企业财产险条款

企业财产险条款

企业财产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财产安全,防范及应对财产损失风险,保险公司制定了本条款,特此对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赔偿范围等进行规定。

第二条本条款所称企业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办公室、设备、库房、货物等,具体根据保险合同确定。

第三条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四条本保险条款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法人或合法经营者。

第二章保险责任及免责第五条本保险责任包括财产丢失、损坏、盗窃、火灾等风险,具体按合同约定确定。

第六条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2.战争、暴乱、罢工、恐怖活动等人为因素;3.保险合同成立前已经存在的财产损失;4.被保险人故意破坏或不正当使用所导致的损失。

第三章保险金额与赔偿第七条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共同约定,应以实际物品价值为准,不同物品的保险金额可以单独确定。

第八条在保险期限内,如出现被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九条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保险公司在受理报案后,将进行理赔评估并给予赔偿。

赔偿金额应以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限。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十条保险合同的解除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终止可以由以下情况引起:1.被保险人的企业终止经营;2.保险期满但双方不再延续保险合同;3.依法解散或被吊销经营许可。

第十二条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险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未消耗的保险费。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款的修订与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第十五条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新签订的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本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以上仅为企业财产险条款的概要介绍,具体保险内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保险合同为准。

企业信用报告_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7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4号令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4号令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4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吴定富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和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公司,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前两款所指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保险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照本办法报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的监督管理,遵循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第六条保险机构拟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结构清晰、文字准确、表述严谨、通俗易懂;(二)要素完整,不失公平,不侵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四)保险费率厘定合理,不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或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保险公司拟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利宝保险公司介绍最新

利宝保险公司介绍最新

Helping People Live Safer, More Secure lives
利宝国际
利宝国际的业绩
拥有超过7,700名员工 在2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年营业额达61亿美元 自1998年以来,每年的增长率维持在19.1% 2007年为利宝互劣集团贡献了25%的净利润 为全世界420万辆汽车提供保险服务 在全世界14个国家设立国家分公司 通过利宝的36个分布在亚太、加拿大、欧洲、南美、中东、美国的国际承保人,提供货运、能源、建筑 工程和航空保险服务产品
利宝集团 安全研究的专家
作为“安全专家”,利宝集团致力二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安全研究,帮劣人们防范风险二未然。 利宝1957年首推的汽车安全带技术,极大地降低了交通亊故伤亡率 利宝安全研究中心发明幵推广的自劢扶梯紧急制劢按钮,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完全 利宝互劣保险集团开发的“波士顿肘”使得假肢使用者的手指能够进行精细的操作
Helping People Live Safer, More Secure lives
利宝中国
合作研究
其他合作研究项目 2000年,利宝与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签订协议,进行中国工作场所亊故及解决方法的综 合性研究 2000年,利宝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合作,开展工业伤残预防与保险的课题研究 2004年,应温家宝总理要求,利宝公司启劢了中国工伤保险研究项目,对阿根廷、澳大利亚、德国、 日本和美国的工伤保险体系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比较研究,幵二2007年5月底,通过国家安监局将研究报告 提交温家宝总理
利宝集团 利宝集团价值观
正直诚信
自尊与尊重他人 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利宝的服务宗旨

宗旨,也是利宝每一位员工的毕生亊业。

利宝保险简介PPT

利宝保险简介PPT

专业人员服务
前瞻性防损服务 利宝推出了承保前验车服务,专门受训的工程师为您提供 车辆使用、保养、投保、安全驾驶方面的专业建议。
专业人才、先进设备、7×24服务 专业查勘员驾驶装有GPS卫星定位系统的
风险查勘 我们的专职防损工程师在承保前、承保中会对我们的保险 标的进行现场查勘,为客户提出减少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简介
具有近百年历史的利宝互助保险集团是一家 多险种的国际保险公司集团,创建于1912 年,总部设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 是美国第三大财产险保险公司,目前在全 球有大约45000名员工,被公认为全球职业 健康与安全服务研究的领导者。
• 1996年利宝开始进入中国设立办事处,2003年利 宝互助保险集团在中国重庆设立了分公司,把发 展中国市场列为关键战略,成为第一家进入中国 西部的外资保险公司。2007年7月,利宝互助保 险集团重庆分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升格为利宝在 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利宝保险有限 公司,成为首家将中国总部设在重庆的世界五百 强企业,目前利宝保险也是重庆地区唯一的一家 外资财产保险公司。2009年3月利宝保险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正式进入竞争激烈的北京市场, 2010年利宝的第二家分公司在浙江开业,成为首 家进入浙江地区的外资财产保险公司,这些都标 志着利宝在中国布局扩展的实质起步。 利宝 保险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帮助人们生活 得更安全、更稳定”的服务宗旨,为我们的客户 提供专业的全天候的服务。
• 捷赔
• 凡发生1000元以内的事故,客户无需等待 维修完毕,利宝理赔直通车将为其提供现 场查勘、定损、赔付的一条龙服务。
• 特约维修合作
• 签约多家4S级特约维修服务商,涵盖所有 汽车品牌,凡在利宝特约4S级维修服务商 处定损且维修,利宝保险将按车辆的原厂 配件价估损(需提供4S店原始发票)。在 利宝,质量和安全最重要。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建安工险附加条款(2015版)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建安工险附加条款(2015版)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建安工险附加条款(2015版)一、扩展类(一)空运费扩展条款(损失额的 %) (利宝)(备-工程)[2015](附)111号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拓展涵盖公共假日夜间及加班快递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被保险人修复、重置或修理因本部分承保范围的任何原因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或损坏而未能获得关税减免以及产生的空运费、装置或设备租用费、劳动力或服务租用费、行政及管理费用等,但前提是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坏造成了项目延期完工。

保险限额:损失总额的%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二)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保险限额:单次事故元) (利宝)(备-工程)[2015](附)112 号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受设计缺陷、材料缺陷或工艺缺陷影响遭受损失或损坏而产生的置换、修理或矫正费用,但不包括对存在设计缺陷、材料缺陷或工艺缺陷的保险标的进行置换、修理或矫正产生的费用。

保险限额:单次事故元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三)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B (利宝)(备-工程)[2015](附)113号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而发生的费用:1、清除不属于保险标的的残渣、碎片和物质;2、拆卸或拆除保险标的的任何部分,包括被拆卸或拆除部分的临时保存;3、支护或支撑保险标的(无论受损与否);4、修理或清洁排水沟、下水道、服务干线等或脱水处理;5、提供和维护灯具、有声警示、屏障、临时围篱等。

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四)专业费用扩展条款B(保险限额:单次元) (利宝)(备-工程)[2015](附)114号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工程损失后,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法律顾问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

上述赔偿费用不得超过根据相关专业机构建议测算得出的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6.06•【文号】保监发[2001]120号•【施行日期】2001.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1]120号2001年6月6日)各保监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理顺财产保险备案管理工作,鼓励和促进保险公司开发和使用新产品,现就财产保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并通知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制订的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发送各保监办和有关保险公司,有权使用该条款和费率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需履行有关报备手续。

这类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负责修订,各保监办负责监管辖区内各公司的执行情况。

二、中国保监会批复保险公司申报的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抄送各保监办和其他有关的保险公司。

申报公司的分支机构使用该条款和费率,不需再履行备案手续。

这类条款和费率的修订,由申报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事前备案申请,中国保监会以备案表的形式决定是否核准。

申报公司收到核准备案表后,由其分公司向当地保监办进行事后备案。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申请备案的条款和费率,应由其总公司向中国保监会进行事前备案,总公司收到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表后,其分支机构按照《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保监办进行事后备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