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保险_是到嘴肥肉还是烫手山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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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有关“风险”的分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有关“风险”的分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有关“风险”的分类
1、精神风险:指投保人投保货物特性、价格、质量等方面的不实陈述而使保险人铭记此货物或货物处于不安全的购买或者服务权益;
2、火灾风险: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非因投保人、货主、船东或其他受托人的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损失;
3、海上风险:运输中的风暴、冰层、干旱、海浪等天灾灾害或航行中的失火、搁浅、碰撞等造成的损失;
4、私拆风险:即未经允许就擅自拆开货物而造成的损失;
5、暴动/国家政府措施风险:即货物运输过程中遭受暴乱、抢劫、战争或任何类似情形或国家政府收紧或变更海关法规所造成的损失;
6、船只转运风险:指货主在同一海路上将货物运至多个目的地,而对货物在转运船只上的损失承担的责任;
7、失窃风险: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受到无论何种尤其是抢劫、偷窃等侵害所造成的损失,或在关外海岛或关外区域内货物被盗;
8、丢失风险: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可归责于投保人、货主、船东或其他受托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货物丢失;
9、包装损失风险:指货物运输途中由于包装材料或外部影响所造成的损失;
10、卸货风险:指货物海运中由于船东或其他受托人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024年航运保险市场前景分析

2024年航运保险市场前景分析

2024年航运保险市场前景分析前言航运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航运业务风险的保险形式,包括货物、船舶以及其他与航运相关的风险。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增加,航运保险市场在过去几年一直保持稳定增长。

本文将对航运保险市场的前景进行深入分析。

市场规模与发展趋势根据国际航运保险协会的数据,过去十年中,全球航运保险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预计到2025年,全球航运保险市场规模将达到XX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X%。

这可以归因于以下几个因素:1.全球贸易量逐年增长,特别是亚太地区的贸易增长最为显著。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航运保险需求的增加将推动市场的发展。

2.航运行业的风险增加。

恶劣天气、海盗活动和恶意破坏等风险事件的频发使得企业对航运保险的需求日益增加。

3.航运保险的创新产品推动市场增长。

保险公司不断推出符合特定需求的保险产品,如货物损失险、运输中断险等,满足企业对特定风险的保障需求。

市场竞争与机会目前,航运保险市场呈现出激烈的竞争态势。

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加大对航运保险领域的投入,力争在市场中占据更大份额。

然而,市场竞争也带来了新的机会:1.创新保险产品。

随着航运业务的变化,新的风险层出不穷。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推出适应特殊风险需求的保险产品,占据市场的先机。

2.加强合作伙伴关系。

航运保险涉及到不同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船东、货主、物流公司等。

保险公司可以与这些方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发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加强技术创新。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航运保险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更加精准的保险产品,赢得客户的信任。

持续风险与挑战尽管航运保险市场前景广阔,但仍面临着一些持续的风险与挑战:1.全球贸易摩擦。

国际贸易纷争可能导致贸易量下降,从而减少了航运保险的需求。

2.自然灾害风险的增加。

恶劣天气、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频发,增加了航运保险的赔偿风险。

3.新兴技术的冲击。

无人船舶、无人机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可能改变航运行业的运营模式,从而对航运保险市场产生影响。

航空物流运输中的保险与索赔

航空物流运输中的保险与索赔

航空物流运输中的保险与索赔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航空物流运输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航空运输的特殊性,风险也相应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与索赔成为了航空物流运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保险在航空物流运输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航空运输的风险包括货物丢失、损坏、延误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保险可以为货主提供经济保障。

货主可以购买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以确保在货物受损或丢失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来确定保费,货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方案。

然而,即使购买了保险,货物仍然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

当货物受损或丢失时,货主需要进行索赔。

索赔是货主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权益交换。

货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货物价值、损失程度等,以便保险公司能够进行核实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同时,货主还需要遵守索赔的时间限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会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来决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

航空物流运输中的保险与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首先,货主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某些特定情况进行免赔,货主需要提前了解清楚,以免发生纠纷。

其次,货主在索赔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这对于一些货物价值较高或损失程度较大的情况来说可能比较困难。

此外,保险公司可能会对索赔进行调查,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货主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

为了减少保险与索赔过程中的问题,货主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货主可以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以确保在需要索赔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

其次,货主可以对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和标记,以减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此外,货主还可以与航空公司或物流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更好地解决。

总之,保险与索赔在航空物流运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保险可以为货主提供经济保障,而索赔是货主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权益交换。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是指基于货物运输进行保险的制度,其中海运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海运保险一般分为海洋货物保险、海运运费保险及海上责任保险等几种。

海洋货物保险主要涉及到货物运输期间货物本身因海上意外事故或其他各种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的情况。

这种保险主要用于保护货物所有人的利益,同时也有助于保证货主将负担的风险降到最低。

货物损失或损坏一旦发生,如果未购买海洋货物保险,则可能会对所有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而购买保险,则可以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赔偿,缓解损失,同时减少了海上货运风险,从而促进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

海运运费保险和海上责任保险则主要涉及到船舶本身。

海运运费保险一般用于保证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损失造成的运输费用,保护委托人不受运输成本上的风险影响。

海上责任保险则保障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海上风险带来的损失,包括运输船只本身的意外伤害和责任性赔偿。

海上运输保险的种类比较多,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按承保责任不同的分类方式。

按承保责任不同可分为保险航次险、保险期险和保险开放险。

保险航次险:指发生赔案后赔偿金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保险业务,适用于航次短、货物少的船舶承运,如远洋大型货轮和长航期的集装箱船舶;保险期险:指一定期间内赔偿金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保险业务,适用于货物保险期限过短、船舶航程过长的情况;保险开放险:指保险人在既定船舶航次范围内的货物,根据约定的保险条款,向份额内保险人普通征收保险费的一种险种。

第二类是按保险条款不同的分类方式。

按保险条款不同可分为综合险、一般平衡险和捆绑险等。

综合险:是一种对从保险单项下的所有险别进行投保的保险产品,价格比单项保险折扣有优势;一般平衡险:是指在特殊条件下,船方分担的一部分风险。

捆绑险:将同一个船舶、同一种或类似的货物,或同一家公司或同一个组织单位之间的所有商品都纳入一个保险险种。

当然,海运保险的成本和风险系数是缴纳人员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海上运输保险分析

海上运输保险分析

海上运输保险分析海上运输保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是指针对海上货物而展开的一种保险形式,其重点在于为一般性、散装和制造业货物提供全面、灵活、量身定制以及综合的风险保障。

在海上运输贸易中,由于运输过程中承担了货物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此海上运输保险对于保障利益和规避全部运输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海上运输保险分析是一项关系到货物运输的保护、合理分配和运输风险规避的活动。

海上运输保险处于中性地位,不论是承运人还是货主在保险的工作过程中都具有保护和收益的因素。

承运人和货主在运输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风险,如天灾、海难以及意外损坏等情况,这些风险有可能会导致货物的丢失或有损,因此保险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极其重要。

海上运输保险有四个类别,分别是保单、海上运输保险、船运保险和综合海上运输保险。

这些不同类型的保险对于不同类型的货运有着各自不同的保护作用。

首先,保单保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础,这是一种独立命名的保单,该保单对每发货物提供个别承保,往往包括运输、仓储和销售等多个环节。

保单保险可以为货主在海上的每次运输提供单独的保障,这也是保险公司最常用的一种保险类型。

其次,海上运输保险主要对海上货物进行保险,包括所有可能发生在海上的损失或损坏,如沉没、失踪、船只暴露在恶劣的天气和海况中,以及海难等情况。

海上运输保险的范围主要覆盖海上运输和港口货物的风险。

船运保险通常包括海上运输保险和险和海况保险。

船运保险通常按同一船舶的性质和风险分组,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船东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

最后,综合海上运输保险是指把保险内容与被保险人风险全面布置起来的一种保险形式,其范围包括海上运输、陆地运输、仓储和销售等多个环节,旨在为货主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在每个类型的海上运输保险中,保费是保险公司所要付出的成本,保费的计算涉及到众多因素,如货量、货品性质、港口情况、航线长短等因素。

不同单项保险的保费也是不同的,因为不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和意外损失都有所不同。

浅析我国货物运输保险

浅析我国货物运输保险

浅析我国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或损坏而进行的一种保险保障。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业已经逐步完善,各种类型的货物运输保险产品也层出不穷。

对于企业而言,货物运输保险能够降低风险,保障利益,是非常重要的保险形式。

一、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包括了多种类型,主要分为海上保险、陆上保险和空运保险。

海上保险是指对在海上运输的货物进行保险,包括船东保险、货运保险等。

陆上保险是指对在陆路运输的货物进行保险,包括汽车货物保险、铁路货运保险等。

空运保险是指对在空中运输的货物进行保险,包括航空货物保险等。

1. 保险责任明确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之一是保险责任明确。

货物运输保险具有明确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范围,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明确的条款对损失进行赔偿,确保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2. 保险期限灵活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很灵活,可以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可以是一次性保险,也可以是长期连续保险。

这样可以满足不同货物运输的保险需求,为货物运输提供了灵活的保险保障。

3. 保费计算合理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保费计算比较合理,通常是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距离、运输方式、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货物运输保险的保费与风险相匹配,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合理的保险费用。

4. 投保便捷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程序相对简单,企业在进行货物运输时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货物信息和保险需求,即可完成投保手续。

这样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保险服务,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精力。

货物运输保险能够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有了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企业在进行货物运输时能够更加重视货物的安全,避免因过于懈怠而导致货物损失。

货物运输保险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

企业只有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能够保障货物的安全,才能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

货物运输保险有助于推动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

海上运输保险与风险管理

海上运输保险与风险管理

海上运输保险与风险管理海上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装船后的运输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货物及相关方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海上运输是一种常见的货物运输方式,因此海上运输保险与风险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风险评估与管理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海上运输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商业合同,对海上运输中的货物、船只以及相关方进行全面的保险保障。

它是一种特殊的运输保险形式,通常通过保险单来确认保险合同的内容和责任范围。

海上运输保险通常包括下列几种基本险别:海上综合保险、海上货物保险、船舶运输责任保险和港口货物保险等。

其中海上综合保险是指对船舶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船东的利益进行保险保障;海上货物保险是指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保险保障;船舶运输责任保险是指对船舶使用人在运输过程中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保险保障;港口货物保险是指对在港口装卸货物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保险保障。

二、风险评估与管理海上运输保险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是保险公司在承保该项业务时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对运输环节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损失。

在风险评估方面,保险公司需要对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船舶的安全性能、起运港口和目的港口的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以确定保险费率和合理的承保政策。

在风险管理方面,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降低风险。

例如,对船舶和货物的检查与验收,加强对船舶驾驶员的培训与管理,以及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等。

三、海上运输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海上运输保险行业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首先,随着海上运输技术的不断革新,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以适应新的运输方式和环境。

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与各相关方的合作,共同推动海上运输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例如,与港口、船舶公司和国际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管理的协作,以提高保险业务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论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

论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

论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或运输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作为保护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不断完善。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

我国保险法于1996年颁布,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为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基础。

此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发布了若干有关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该领域的经营行为和保险产品设计。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规模庞大。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

据统计,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二是保险产品多样化。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保险产品,包括综合保险、一次保险、行钢保险、行货保险等。

这些保险产品不仅可以根据货物类型和价值灵活选择,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和风险进行量身定制。

三是服务水平提高。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和竞争的加剧,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丰富保险责任,推出了在线理赔、24小时服务等创新举措,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保险服务。

四是风险管理得到重视。

在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中,风险管理被视为关键环节。

保险公司通过制定合理的保险条款和标准,并实施风险评估和巡航监管,提高了业务风险的管控能力。

同时,保险公司还积极开展风险防范和减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了保险合同的诚信性和约束力。

五是风险补偿及时有效。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因天灾、船舶碰撞、货物丢失等原因导致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通过及时赔付,为货主和承运人提供了有力的风险补偿,有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持续发展。

然而,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保险产品的价格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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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运报/2009年/6月/8日/第004版经济/观察航运保险,是到嘴肥肉还是烫手山芋?本报记者李薇在今年5月19日中国上海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罗列了这样一组数据——2008年全国航运保险费收入仅为39亿元,占全国财产保险收入的2%,其中上海船舶保险业收入仅为6亿,占当地保险收入的5%。

2%的份额,无论对于国内航运保险服务业还是航运界来说,都无疑是个尴尬的数字。

“目前,中国的大型航运企业都将保险投在外资保险机构,造成了大量资源和税收的流失。

”一位航运人士称。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一位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人士的态度非常耐人寻味:在得知今年3月9日《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对我国生效的消息后,面对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1000总吨以上船舶全部需要办理强制性油污保险的巨大商机,这位人士感慨地说,市场机会虽然诱人,但是一旦进行赔付,金额也是相当地惊人!航运保险到底是到嘴的肥肉还是烫手山芋?从某种因素上来说,正是出于对赔付风险的惧怕,让国内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一直在市场的边缘徘徊。

航运保险市场空间巨大亚洲地区的航运业向来发达,中国的上海港、青岛港、香港以及新加坡等国际大港口一直是贸易货物的重要中转站。

而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航运业更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

据统计,全国2008年检验在册船舶就有24.57万艘、8473万总吨,比2003年分别增长了34%和76%;全社会公路水路完成客运量223亿人、旅客周转量12711亿人公里,货运量211亿吨、货物周转量78217亿吨公里;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58.7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26亿标准箱,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2.2%。

中国航运业务的放量上涨,必然给航运保险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航运保险具有为海上运输提供转移风险、均摊损失以及损失补偿等功能。

尤其发生船舶沉没、贸易合约失败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时,航运保险能够分摊贸易过程中各方面潜在的风险。

”一位航运界人士说。

水上运输与保险几乎是密不可分的,这是由航运所包含的巨大风险所致。

航运保险,又称水险,是最古老的险种之一。

传统的航运保险主要包括货运保险、船舶保险和保赔保险“老三样”,新近延伸出来的业务有海事责任保险,包括物流责任保险、码头操作责任保险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船舶作为巨额移动财产,风险系数极高,事故频发且后果严重,特别需要保险服务。

以中远散货运输公司所属的“富山海”轮为例,2003年5月“富山海”轮沉没后,获赔的保险金额达2050万美元,成为我国船舶保险历史上损失最大的赔案,充分显示了航运保险分散航运业务风险的功能。

近年来,随着中国航运业的跑步前进,航运保险的重要性越来越显现出来。

2008年10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08年11月1日开始,江苏省将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首批实施范围包括在江苏省行政辖区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油船、化学品船,今后将逐步在江苏省水域的所有船舶上推广实施。

不仅如此,就连行业管理机关,也对自身财产产生了巨大的保险保障需求,开始采用保险手段分散管理风险。

2007年3月,部海事局、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京正式签署了海事局所属770多艘船舶、1800多座水上浮动标志的船舶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保险协议书。

2008年6月23日,部救捞系统救助装备保险经纪服务暨保险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

本次签署的保险协议,包括56艘救助船舶和东一飞所属的2架S76C+型直升机,投保价值达到了25亿元。

同年12月29日,部救捞系统打捞单位船舶30亿元统一保险协议在上海签定,该协议由烟台、上海和广州打捞局统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这是救捞系统首次统一对外签订船舶投保协议。

业内人士认为,行业管理机关通过统一保险,主动寻求利用市场手段分散化解风险,实现了风险处置的商业化运行,降低了风险管理成本。

周延礼则认为,保险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将十分有利于完善航运产业链的发展,包括船舶的融资、海运法律事务、船舶经济、航运管理等相关产业,单就从这点上来说,加速发展的中国航运业十分需要保险业的跟随。

航运业正在为保险业这种高端产业提供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市场空间。

国内航运保险滞后市场步伐面对日益增长的航运保险需求,国内保险业行动的步伐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快。

以上海为例,虽然这几年上海航运市场高速发展,但是航运保险业务增长速度相对缓慢,2008年航运保险市场的保费增长仅在5%左右,而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长也只有2%,其中船舶险的保费约在6亿元,货运险的保费规模约为11亿元,基本上是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三分天下,国内市场其它的参与主体不多。

据了解,目前,国内参与航运保险竞争的仍主要是人保、太保、平安三大巨头,中国的航运保险业务依然集中在原中远系统大公司所在的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天津5个城市,整体市场规模很小,大量的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并未参与到这个市场的竞争中来。

原因之一,就在于风险太高。

以集装箱运输为例,一艘1万标箱的集装箱船,若每标箱平均保额为5万美元,那么该轮潜在的单船货物全损就高达5亿美元,而两船互碰的全损金额更为巨大。

此外,航运保险和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属定值保险,在订立合同时即需预先确定保险价值。

成本较高导致其利润不高,此如船舶险。

“船舶险是很特殊的一个高风险的险种。

AIG算得上是国际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但从来不碰船舶险”,太保产险上海分公司水险业务管理部经理徐峰说。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船舶险属于赔付率很高的险种。

中国的船舶险保费基本上同国外类似,一般财产险的保费只有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而船舶险的保费是以百分之几计算的,上涨的空间非常有限。

同样赔付率较高的还有货运险,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激烈,货运险费率仅仅约为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五,但是由于每笔保单金额不大,大部分保险中介公司对此都不感兴趣。

至于新兴的船舶污染责任险,环境污染后面临的一系列索赔也让一些中小保险公司望而生畏。

加上当前仍然猖獗的索马里海盗给航运业带来的“赎金”风险,也令众多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

航运保险话语权不在自己手上多少也让国内航运保险业界有点意兴阑珊。

今年3月26日,一张保额约10亿人民币的特种作业船舶保险在沪正式签单。

这份保单除了直接承保商为国内险企,其定价由国际再保险商主导,直接保险经纪商、再保险经纪商、理算人也全部由境外保险人承担。

“境外定价、境外评估”,这种船舶险的保险模式目前在国内普遍存在。

通常一条新船投保时则通过相关保险评估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由再保险公司给出定价,经过核保、投保、再保等过程,一旦出险,还将涉及到损失的评估、理算,以及纠纷时的国际仲裁等。

而无论是风险评估还是损失评估、理算、国际仲裁,这些话语权几乎都在伦敦等境外市场。

国内一大型保险公司船舶险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接手的远洋船队,指定理算人、评估人都必须是国际公认的,而且在国际海上发生的碰撞,更是只认伦敦海事裁判。

”正是话语权的“外移”,导致相关保险的国内定价权式微,加上国内保险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网点分布实力在国际市场上尚未占优势,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国内航运保险业务的拓展,更何况按照国际贸易操作规则,出口业务大多是由境外收货方来购买保险,导致大部分进出口贸易保险业务都被国际财产保险公司吸纳,国内保险公司受到排挤。

“这些年我们的出口在增长,但可保量却在下降,原因就在于许多企业采用FOB离岸价格交易。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副总经理王成宝说,“希望能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把本土企业的货运险留在本地。

”一系列难题亟待破解周延礼认为,我国保险业在可保领域上还不是很宽,在责任保险等方面还有薄弱环节,特别是航运保险,在服务于对外贸易、船舶运输、远洋运输等方面还比较滞后。

比如上海,30多家财产险公司中,有能力大刀阔斧开展远洋货运险业务的寥寥无几,绝大多数公司主要承保一些短期的货运保险。

“要么就是保费太高,要么就没有产品。

这方面的滞后与中国保险公司在世界的代理网络不够强大以及法律体系有关系。

”太保产险上海分公司水险业务管理部经理徐峰表示,英美保险公司早已建立了完备的代理网络,得以在赔付之后通过追索降低成本,而中国保险公司却没有人力去进行追索,导致成本太高。

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副总经理王成宝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货运保险条款的部分规定已经过时,甚至出现与法律、国际惯例不符的情况。

随着中国远洋货运正在成为全球海洋运输的主要力量之一,远洋货运保险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是,由于拓展海上船舶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必须具有专业的防损人才、丰富的承保经营以及实时跟进和监督的能力,因此,一般的保险公司难以承担。

正是航运保险的强烈专业性凸显了专业人才培训的紧迫性。

“就拿上海的航运保险人才来说,涉及这方面的从业人员目前不足千人。

”一位在上海做了十几年航运保险(又称水险)业务的保险员说,“几年下来,每次开会碰到的人都是一些老面孔。

”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运输险业务部负责人表示,航运险技术含量相当高,不仅要求承保公司能提供从担保、救助、定损等一系列服务,还要求精通海事、国际贸易的运作,熟悉相应国际法律法规,拥有网络状的服务布点等。

在国内,除了上述三大保险公司以外,其他财产保险公司的航运保险起步晚,经验积累少,国内培养相关专业的人才也不多。

因此,承运人责任险、码头责任险、船舶险等业务,都因为技术要求高,保险公司参与的极少。

一位保险界人士告诉记者,航运保险因其专业和冷门,人才门槛较高,且航运保险人才的成熟期一般都在十年以上,导致国内的航运保险专业人才十分稀缺,直接影响了高质量、高技术的风险评估服务,竞争手段主要表现为低价竞争。

对此,有的保险业人士认为,未来中国航运保险业的竞争力将主要是来自软实力,尤其是人才竞争,包括评估商、专业法律人士、买卖经纪商等。

据介绍,老牌的航运中心英国伦敦,正是因为有完善的中介机构、发达的法律体系、顶尖的海事、国际贸易和国际法律人才等,才让伦敦劳埃德保险合作社(Lloyd's)这个全球最大的国际海上保险中心熠熠生辉。

资料显示,全球海上保险市场规模约250亿美元,其中英国伦敦就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3%,全球67%的船东保赔协会保费集中于伦敦。

一位保险界人士认为,我国目前在船舶财产(工程)保险的承保能力比较薄弱,保赔保险几乎是空白,在船舶(海上)特殊保险产品创新上也乏善可陈,“建议组建海上再保险市场,开展船舶保赔保险,创新海上保险产品,例如租家责任保险、租期损失保险,法律抗辩保险等,进行海上保险经纪和交易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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