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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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指的是该机构的基本法规和管理制度,是保障教育培训质量与办学规范的重要文件。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的相关内容。

一、机构名称与宗旨:1.1 机构名称:该机构的全称为XXX教育培训机构。

1.2 宗旨:该机构旨在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素质和综合能力为目标,致力于帮助每个学生实现个人潜能的发展。

二、办学理念和教育目标:2.1 办学理念:该机构本着“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倡导积极健康的学习方式。

2.2 教育目标:该机构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知识基础,全面发展学生的智力、体能和美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3.1 课程设置:该机构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学生年龄和学习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学科课程和兴趣课程两个方面,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3.2 教学方法:该机构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结合学生的学习特点,采用小班授课、互动教学、问题导向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

四、师资力量:4.1 师资要求:该机构注重师资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经验,要求教师具备相应学科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以保障教学质量。

4.2 师资培养:该机构定期进行师资培训和教学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以适应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教育改革发展。

五、学生管理:5.1 招生与收费:该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与法规进行招生和收费,公正、透明,拒绝任何不合理的招生和收费行为。

5.2 学生考勤:该机构要求学生按时上课,学生缺勤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进行记录和处理。

5.3 评价与奖惩:该机构建立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定期组织考试和测评,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六、机构管理与发展:6.1 组织架构:该机构设立校长和相应部门负责人,明确各级职责,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XX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XX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XX教育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的教育培训机构,依法注册成立,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全面的教育培训服务,促进学生的学术、技能和品德发展。

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努力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的教学目标是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六条: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设计并提供多样化的课程,涵盖学科教育、职业培训和兴趣爱好等方面。

第七条:学校注重课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依托优质师资团队和先进教育技术手段,提供富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估制度,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的提升。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九条:学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专业发展机会。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教育创新,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奖励机制,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水平的提升。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倡导尊重和关爱每位学生,积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籍管理、考勤管理、学生评价和奖惩制度等,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学习秩序。

第十三条:学校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建立家校合作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的透明度。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接受和使用。

(完整版)办学章程

(完整版)办学章程

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相关教育培训方针政策。

第四条本机构的办学宗旨:为乡镇学生提供最适合的课后辅导教育,以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全面细致的教学服务保障教育效果的达成。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XX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工商局。

第六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章本机构地址:XXX第二章举办者、办学性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该机构的举办者为XX(身份证号码XXX)第九条办学性质: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第十条办学类型:文化学科类。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董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校董事会成员为五人。

第十二条学校首届董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或者解聘校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八)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实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琼海三元及第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第四条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1个自热人股东组成;股东一:王xx家庭住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

身份证号码:220222************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自然人股东有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及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任何人不得违反。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质量至上为宗旨,以规章制度为准则,竭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学校建立“以人为本、平等管理、激发潜能、共同发展”的管理理念,实行“服务、学习、诚信、团结、奉献”的校训。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校设立董事会,由校长、教务主任、财务主任等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学校相关事务的具体落实。

第七条学校设立班主任制度,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生活动组织和发起学生相关事务。

第三章招生及教学第九条学校实行招生考试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学管理制度,根据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安排教师进行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考试考核制度,按照规定期限进行考试,严格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勤奋学习,自觉遵守学校纪律。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学习和生活制度,不得违反教师教学纪律,不得损害学校形象。

第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校活动,发扬校训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五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积极备课、授课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六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不断学习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第十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个性差异,耐心引导,关心学生成长,维护学生权益。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财务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学校财务监督机构要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正常性。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过批准设立。

本学校的目的是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青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学校的任务是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与创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职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学校依法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校训本学校的校训为:“敬业、创新、服务、卓越”。

第五条办学层级本学校办学层级为中层级。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进行学校日常管理。

1.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权力,由校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校董事会决策事项有:学校的发展规划、法律财务事务、重大经营事项等。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络,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落实校董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学校机构第七条教务部门本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1.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与教学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

2.教务工作: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等教务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行政部门本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学校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的日常管理。

2.后勤保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本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来自社会的聘请教师和本学校的专职教师。

聘请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师资配备本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建立科学、严格的师资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XXX(以下简称“本机构”),注册资金XX万元,是一家非企业性质的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宗旨是:诚信教育,追求卓越;服务社会,培养人才;创新发展,推动前进。

第四条本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XXX(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机构的任务和业务范围第五条本机构的任务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有德有才的合格人才。

第六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服务。

2.研发和销售教育教辅资料。

3.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学术交流等。

4.承接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教育培训项目。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权力机构第七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董事会:担任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机构发展战略、审议重大事项等。

2.管理团队: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和营运事务的执行。

3.教学团队: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4.各部门和岗位:根据业务和职能的需要进行设置与调整。

第八条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董事接受法律法规、章程和机构决策的约束。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由股东或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管理团队包括行政、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由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并组成相应的管理层。

第十一条教学团队由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培训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第四章资金和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制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使用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十四条学员报名参加本机构的培训项目,须按照规定的报名流程和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本机构应对学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学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六条学员应当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完成培训任务。

第六章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本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文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文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文章程前言:本办学章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我校注册学习的学生,并对学校教职员工有相应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第一章:学校概况1. 学校名称:(在此处填写学校的全名)2. 学校所在地:(在此处填写学校所在的详细地址)3. 学校宗旨:我校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为宗旨,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人才。

4. 学校办学类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为非营利性培训学校。

5. 学校管理机构:(在此处详细列出学校的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第二章:学生入学和退出1. 学校招生对象:本学校面向全体社会公众招收学生,无论国内外,不分种族、宗教和性别等。

2. 学生报名和录取: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报名,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标准进行审核和录取。

3. 学生退出:学生如需退出学校,需提前书面告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章:教育教学内容1. 教学目标: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和培训领域需求,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课程安排:学校根据各个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确保课程内容与培训目标相匹配。

3.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以保证培训质量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校管理1. 学校行为规范:学校教职员工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严禁有违法、违纪或损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2. 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学校资产管理:学校将建立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合理使用和保护。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1. 学费收费:学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开透明地收取学生的学费,确保学费收费合理合法。

2. 学生福利: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奖学金、补助金等,以激励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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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XXX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
第二条办学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
办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利用优质资源,实现教育的平
等化,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最好的教育。

第三条办学规模:
第四条办学层次:实施以不同年龄、层次的在校生(幼儿、小学、初高中学生,成人)为培训对象的培训学校。

第五条办学形式:业余非学历教育。

第六条学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呈贡区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XXX市呈贡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性质:由个人自愿联合出资举办的,从事营利性学习辅导的社会组织。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四)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办学方向;
(五)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经营运作模式;
(六)召开董事会,商议决定与学校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学校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XXX,XXX。

第十条业务范围:
文化、艺术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三人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
长、教职工代表,董事长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第(三)、(六)、(七)及其他可能影响到举办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等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
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
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
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
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
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学校设校长。

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
准。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
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学校暂不设副校长,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管理人员代其行使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是学校开展必须的保障。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校长直接负责及直接管理的工作。

根据本校的实际
情况,学校制定了可行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制度,有
《XXX培训学校-踩踏事故应急预案》,《XXX培训学校-地
震应急预案》,《XXX培训学校-火灾应急预案》。

详细方案
附后。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
权。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单位资金来源:
(一)举办者XXX出资22.5万(75%),XXX出资7.5万(25%),
合计出资30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
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
续。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
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
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接受税务、
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举办者暂不要求合理回报要,待法律法规更为明确后的合适时机,可通过董事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办学条
例》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确定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及其
比例。

第二十四条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或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设施、
生活设施的,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
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
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
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
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
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
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
(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一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
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
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
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
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2015年9月15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校股东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XX培训学校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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