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含示范文本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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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
纳税人识别号: 申报所属期:年月
海关企业代码:
纳税人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美元、元至角分
说明:1. 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交主管税务机关,第二联由纳税人留存。

2. 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海关企业代码。

填表说明:“出口发票号码”指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给外商的出口发票的编号。

委托出口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不填写该栏。

“出口报关单号”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右上角“海关编号”的后9位号码+0+2位项号。

“出口日期”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日期”。

“代理证明号”指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所取得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编号。

“收汇核销单编号”指《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的9位号码。

“出口商品代码”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列明的出口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商品名称”。

“出口数量”、“计量单位”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数量及单位”。

“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按出口货物离岸价(FOB)填写。

“免税申报所属期”指与该笔出口货物相对应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的“申报所属期”。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海关企业代码: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当期出口()前期出口所属期:年月金额单位:元至角分1.应按当期出口的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的所有出口明细填报本表当期出口表,对单证不齐无法填报的项目可暂不填写,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内做相应标志;2.应按前期出口的前期单证不齐于当期收齐单证的所有出口明细填报本表前期出口表,在“原申报年月序号”栏内填写原申报的本表当期出口表的所属期和申报序号;3.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当期进行调整。

前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在当期补报;前期多报出口额或高报征、退税率的,当期可以负数(或红字)数据冲减;也可用负数(或红字)将前期错误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申报正数(蓝字)数据。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账值有差额的,也按此规则进行调整。

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用负数(或红字)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4.第1栏“序号”由4位流水号构成(如0001、0002、…,序号要与申报退税的资料装订顺序保持一致;5.第3栏“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为21位编码,按报关单右上角18位编码+0+两位项号(01、02、…)填报;委托出口的货物此栏不填;6.第4栏“出口日期”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7.第5栏“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编号+两位项号(01、02、…)填报;8.第6栏“出口收汇核销单号”为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上的号码,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已列明的收汇核销单号码相同;9.第7栏“出口商品代码”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商品代码;10.第8栏“出口商品名称”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商品名称;11.第9栏“计量单位”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计量单位;12.第10栏“出口数量”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商品数量;13.第11栏“出口销售额(美元)”为出口发票上列明的美元离岸价,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扣除运保费、佣金;若为其他外币成交的折算成美元离岸价填列;若出口发票的离岸价与报关单等凭证的离岸价不一致时,应附有关情况说明;14.第12栏“出口销售额(人民币)”为美元离岸价与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离岸价;15.第13栏“申报商品代码”,出口商品需按照主要原材料退税率申报退(免)税的,填写主要原材料商品代码。

出口免税情况说明表

出口免税情况说明表

出口免税情况说明表1. 进出口办理免税证明流程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及操作流程一、政策依据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凭退税机关核发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向主管纳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过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二、办理程序 1、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持以下凭证材料,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1)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2)《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持以下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

(1)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2)出口收汇核销单;(3)进、出口合同;(4)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生产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操作流程一、纳税申报出口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在每月10日前向主管国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供应相应的免税申报明细。

经主管征收部门认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出口生产企业,应购买全省统一使用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下称退(免)税申报系统]申报软件。

(一)免税申报信息的录入与生成免抵退税企业在每月10日前,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所属期为上个月的免税明细信息。

1、信息录入(1)免税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免抵退税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的数据。

录入的依据为企业所属期月份的出口销售明细账,企业应严格按销售实际发生的日期记账,若一笔出口销售对应多张出口发票,应按发票号码分开录入。

为了保证录入内容的精确性,企业录入人员应把握每笔出口销售业务的贸易性质(建议在出口销售明细账摘要栏中注明)。

对于所属期内发生的、应冲减出口销售的运保佣费用录入负数,运保佣费用无法分清对应的出口货物明细时,录入的退税率一律从高。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含示范文本及填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含示范文本及填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填表说明: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次有效,如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或分口岸进口,应分别按实际到货情况申请;
2、“项目统一编号”应填写经海关确认后的编号;
3、已知晓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的,请如实填写;已报关进口的货物,请按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
4、填写货物的“数量单位”应与该货物相应税则号中规范的统计计量单位一致,否则无效。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样表)
填表说明: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次有效,如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或分口岸进口,应分别按实际到货情况申请;
2、“项目统一编号”应填写经海关确认后的编号;
3、已知晓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的,请如实填写;已报关进口的货物,请按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
4、填写货物的“数量单位”应与该货物相应税则号中规范的统计计量单位一致,否则无效。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_35141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_35141
外资企业按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填写,内资企业不填
投资比例
外资企业按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填写,如50:50内资企业不填。
合同协议号
一般不填
征免性质/代码
外商独资等
项目批文号
按项目确认书上项目批准文号填写
立项日期
项目批准时间
开始日期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结束日期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审批部门/代码
江苏省商务厅
项目性质/代码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项目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企业名称
企业种类/代码
同协议号
征免性质/代码
项目批文号
立项日期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审批部门/代码
项目性质/代码
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币制/代码
用汇额度(美元)
减免税额度(美元)
减免税额度(数量)
鼓励项目等
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投资总额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投资总额币制/代码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用汇额度(美元)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减免税额度(美元)
与用汇额度相同
减免税额度(数量)
不填
计量单位
不填
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
按营业执照填写
减免税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
减免税申请人联系电话
备注
设备使用地点等
计量单位
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
减免税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样表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项目统一编号
按项目确认书填写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格模板(含示范文本和填表格模板说明)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格模板(含示范文本和填表格模板说明)
企业名称
上海中和有限公司
企业种类/代码
有限责任
合营外方
外方国别/代码
投资比例
50%/50%
合同协议号
征免性质/代码
789
项目批文号
沪松经技备(2001)第33号文
立项日期
2010-11-24
开始日期
2010-11-24
结束日期
2011-12-31
审批部门/代码
C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
计量单位
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
减免税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
1、《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务必认真规范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栏目中“减免税额度(数量)”和“计量单位”可不用填写。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样表)
项目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制造
海关注册编码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项目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企业名称
企业种类/代码
合营外方
外方国别/代码
投资比例
合同协议号
征免性质/代码
项目批文号
立项日期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审批部门/代码
项目性质/代码
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币制/代码
用汇额度(美元)
减免税额度(美元)
减免税额度(数量)
I1709
投资总额
800000
投资总额币制/代码
502
用汇额度(美元)
200000
减免税额度(美元)
200000
减免税额度(数量)

进出口报关 免表资料

进出口报关 免表资料

免表备案资料:
1.减免税备案申请表,(企业填写并盖公章)
2.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证(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证明的
复印件
3.可行性报告,章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经委审批的红头批复原件
5.项目确认书及设备清单原件
6.保证函(有格式)(需盖公章)
7.生产成品的图片(若为小成品,还需提供成品的样品实物)
免表资料:
1.减免税申请表(企业填写并盖公章)
2.项目确认书复印件及设备清单的正本
3.设备发票,合同,装箱单(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设备图片及设备的详细说明(最好为对方提供的原版说明书)(均需
加盖企业公章)
第 1 页共 1 页。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一、适用范围:凡各地主管海关审批特定减免税项目均适用此单证。

二、栏目填写规范:1、申请单位:申请减免税单位的全称。

2、项目名称:进出口货物所属的减免税项目类型。

如,技术改造、科教用品等等。

3、到货口岸:预定货物运达我国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地点。

可从提单上查悉。

4、合同号:货物成交合同的详细年份、字轨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发证日期:年 月 日有效期:年 月 日止到货口岸: 合同号:序号 货 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金额 币制 主管海关审批征免意见1 2 3 4备注注意事项:1。

本表使用一次有效。

如同一合同货物分口岸进口的,应分别填写,一份合同内货物分期到货的,应向审批海关申明,并按到货期分填此表。

2。

此表中“项目名称”栏应按减免税项目填写,如:技术改造、世行贷款等。

3。

货物进口时应向海关交验本表,复印件无效。

4。

自签发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愈期应向原审批海关申请展期或退单。

5。

经批准进口的货物,如拟移作他用、转让或出售,原申请免税单位应事先报请原批准海关核准,并应按法语补税;否则,海关将依法处理。

审批海关签章负责人年 月 日核放海关批注负责人年 月 日5、货名:货物的全称。

6、规格:货物的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

7、数量:货物的数量。

8、单位:货物的计量单位。

9、金额:货物的总金额和成交价格条款。

10、币制:货物的成交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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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填表说明: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次有效,如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或分口岸进口,应分别按实际到货情况申请;
2、“项目统一编号”应填写经海关确认后的编号;
3、已知晓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的,请如实填写;已报关进口的货物,请按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
4、填写货物的“数量单位”应与该货物相应税则号中规范的统计计量单位一致,否则无效。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样表)
填表说明: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次有效,如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或分口岸进口,应分别按实际到货情况申请;
2、“项目统一编号”应填写经海关确认后的编号;
3、已知晓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的,请如实填写;已报关进口的货物,请按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
4、填写货物的“数量单位”应与该货物相应税则号中规范的统计计量单位一致,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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