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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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叶舟,男,1986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利工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叶舟,男,1986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利工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叶舟,男,1986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利工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叶舟。

叶舟。

男。

1986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利工程专业。

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

博士。

中共党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长。

河海大学浙江校友会常务副会长。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联系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中文名,叶舟。

国籍,中国。

民族,汉。

职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长。

毕业院校,河海大学。

浙江大学。

主要成就,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主要经历。

历任浙江省围垦局技术处副处长。

兰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省水利厅农水总站副主任。

浙江水电开发管理中心主任等职。

兼任浙江省水利发电学会水电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浙江省水利学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水利发电学会理事。

曾任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财务审计处。

xx年。

浙江省水利厅决定:叶舟同志任浙江水利水电学校。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浙江水电技工学校校长。

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党委副书记。

免去其浙江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xx年10月。

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叶舟同志任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院长;省水利厅党组研究决定:叶舟同志任中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委员。

副书记。

2016年1月。

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2016年1月18日研究决定:叶舟同志任中共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委员会委员。

副书记。

免去其中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务;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叶舟任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校长。

免去其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2016年9月。

省政府研究决定:叶舟同志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长。

免去其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科研成果。

2016年2月。

以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叶舟博士为首。

刘进宝博士等参与的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研究团队承担了水利部重大专项课题《水能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课题核心部分的研究工作——生态补偿制度政策的研究。

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清单

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清单
附件4
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优秀
指导教师获奖名单
(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
甲组
(一)绘画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学校
指导教师
1
飞行记事
顾学英
湖州师范学院
张新江
2
书桌一角
茹文建
绍兴文理学院
张昀瞳
3
呼唤
彭磊
浙江警察学院
张茂新、文凌
4
冬韵
陈微微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刘玉平
5
水乡印象
李文娴
丽水学院
王豪东
吕威伟
6

4

林菲菲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支雷鹰
5
师之初
黄嘉惠
丽水学院
章凯胜
6
飞扬的青春
谢鹏莉
苏淼
浙江大学
沈斌
7
西湖夜幕
何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张青 邹春晶
(四)工艺设计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学校
指导教师
1
谁吃谁
龚瑶瑶、余秀莹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金 萍、刘艳飞
2
我的青春我作主
陈单旦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罗润来、周茔
徐文康
温州大学
林可松
4《竹石》ຫໍສະໝຸດ 李晗浙江传媒学院戴红梅
5
《楹联》
杨 光
浙江工商大学
黄建新
6
楷书横幅
廖先智
绍兴文理学院
王旭初
7
行书条幅《王荆公诗五首》
郑成航
杭州师范大学
夏一鹏
8
楷书条幅《孟浩然诗》

民乐团专场晚会策划书

民乐团专场晚会策划书

清韵流年——民乐团专场晚会策划书活动名称:清韵流年——民乐团专场晚会活动主题:追寻民族之神韵……活动目的:宣传中国传统民族音乐,激发更多的同学对中国传统民族音乐的热爱,同时也让同学们能获得到音乐艺术的熏陶,提高自身的修养。

活动时间:12月17日晚7:30活动地点:校学生活动中心主办: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承办: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艺术团民乐团媒体支持:下沙高教园区实验电视台未来之星广播电台<<传媒青年>>杂志传媒青年网乐团简介: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团民乐团成立于2002年,现有队员二十余名,由各学院各专业爱好民乐的同学组成,是一支具有相当规模和业务水平的民族乐团。

拥有古筝、扬琴、二胡、琵琶、中阮等弦乐乐器,有笛子、葫芦丝、巴乌等吹管乐乐器,有大鼓、手鼓等打击乐乐器。

乐团所演奏的《拨弦波尔卡》在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比赛中获器乐组三等奖,原创作品《逗鱼》获全国大学生艺术节浙江赛区器乐组二等奖;此外还曾经参加过多次校内外器乐比赛,并且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在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节目展演中以民乐合奏《渔师与羽衣》荣获团体三等奖,民乐团团员在浙江省第一届古筝分级赛中荣获演奏级荣誉金奖。

指导老师:洪锦荣,扬琴演奏家,教育家,指挥家,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杭州吴越之声国乐团艺术指导,从事扬琴演奏与教学三十余年,曾在浙江歌舞团民乐团任扬琴演奏员,出访过马来西亚、埃及、日本等十多个国家,担任过浙江民乐团团长助理、弹拨乐声部长。

他不仅是一位演奏技艺高超的扬琴演奏家,又是一位多产的作曲配器家,曾于1995年在杭州大自然音像复录公司任音乐总监,主要作品有《十二生肖》、《舞曲王》、《古洞龙吟》等。

由他创作的弹乐合奏《美丽的塔什库尔干》荣获“2001年浙江大学生艺术节演奏创作一等奖”,“重奏类最高分”。

在浙江省第四届民乐“香溢杯”比赛中,由他创作的描写西湖新景观的新作品《西溪怀古》以最高分获得合奏组比赛一等奖。

活动流程:1、晚会前期准备(1)针对本次晚会拟定策划书(2)请外联部为此次晚会拉取赞助,并为晚会申请场地,同时准备好晚会所需的音响灯光设备。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3.19•【文号】教体艺函[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教体艺函[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每三年举办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规定,我部于2010年10月至2012年2月举办了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本届展演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青春·使命”为主题,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大学生。

据统计,全国高校参加活动的覆盖面达到了93%,充分展示了高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和当代高校学生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对推进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作用。

按照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规定,共评出省级优秀组织奖29个,高校优秀组织奖400个,精神风貌奖33个;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128个,二等奖293个,三等奖179个;节目优秀创作奖80个;艺术作品类一等奖125件,二等奖278件,三等奖215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风采奖324件;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62篇,三等奖150篇;获得一、二、三等奖节目和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现将评选结果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高校优秀组织奖宁夏附件2: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精神风貌奖名单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天津师范大学内蒙古:内蒙古医学院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艺术学院黑龙江:东北石油大学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苏:淮阴师范学院浙江: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福建师范大学江西:赣南师范学院湖北:武汉大学湖南:中南大学广东: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广西:河池学院海南: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成都学院西藏:西藏大学新疆:新疆艺术学院附件3: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获奖名单声乐一等奖声乐二等奖(排名不分先后)声乐三等奖(排名不分先后)2.专业组(乙组)器乐一等奖2.专业组(乙组)。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
一、组织贡献奖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二、优秀组织奖
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三、优秀表演奖(一)舞蹈
一等奖(60个)
二等奖(83个)
三等奖(52个)
(二)戏剧
二等奖(54个)
三等奖(36个)
(三)校园十佳歌手
甲组
乙组。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二)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二)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2.03.19
•【文号】教体艺函[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3.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续(一)
附件4: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节目优秀创作奖名单
器乐(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5: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获奖名单绘画一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绘画二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绘画三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书法、篆刻一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书法、篆刻二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附件
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
一、组织贡献奖(3个)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
二、优秀组织奖(21个)
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嘉兴学院、温州大学、湖州师范学院、丽水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三、特别奖(2个)
浙江省政协合唱团、浙江省老干部艺术团
四、艺术表演类获奖名单
(一)合奏
一等奖(31个)
- 1 -
- 2 -
- 3 -
- 4 -
(二)合唱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三)校园十佳歌手
- 12 -
- 13 -
- 14 -
乙组(20个)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1•【字号】浙政发[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浙政发〔2012〕4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省教育厅等9个单位“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省委宣传部等49个单位“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志泉等70名同志“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楼斐菲等10名同学“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师生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发展学校艺术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附件: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突出贡献奖(9个)省教育厅杭州市政府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省文化馆浙江歌舞剧院杭州歌剧舞剧院二、先进集体(49个)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温州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丽水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富阳市政府省人民大会堂杭州浙教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杭州大剧院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三、先进个人(70名)王志泉(省教育厅)潘学东(省教育厅)陈肖峰(浙江大学)竺照轩(中国美术学院)杨桦林(中国美术学院)陈永春(浙江工业大学)贾侃(浙江工业大学)吴善波(浙江师范大学)王冬梅(宁波大学)楼玉兰(浙江理工大学)琚成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张利(浙江工商大学)蒋校治(浙江工商大学)王颖(中国计量学院)陈子良(中国计量学院)张世杰(浙江中医药大学)王利群(浙江农林大学)沈鑫泉(浙江财经学院)戈洪伟(浙江科技学院)姜雯(浙江科技学院)赵月峰(浙江传媒学院)蒋福良(浙江外国语学院)朱丽华(浙江外国语学院)吴宗笋(浙江外国语学院)朱华敏(浙江树人学院)丁东澜(杭州师范大学)胡绍华(杭州师范大学)叶波(杭州师范大学)陈琼(杭州师范大学)吴莉娜(温州大学)徐东建(浙江警察学院)禇建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骆枫(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胡明成(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邹晔(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金琳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叶蔚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付文军(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朱爱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陈亚彬(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张鸿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宋苏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郑园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袁清心(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鲁霜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张加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蒋承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黄爱平(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应方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柳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楼颖(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陶元(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杨磊(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周俊炯(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黄暖(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张连水(杭州市政府)徐一超(杭州市教育局)肖锋(杭州市教育局)孙青峰(杭州市教育局)陈国元(杭州市公安局)瞿伟江(杭州市公安局)张莹尹(杭州市卫生局)何亦星(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刁玉泉(省文化馆)辛冠中(省文化馆)朱萍(浙江歌舞剧院)周国清(浙江歌舞剧院)崔巍(杭州歌剧舞剧院)罗可歌(杭州歌剧舞剧院)单雷鸣(杭州歌剧舞剧院)四、优秀志愿者(10名)楼斐菲(浙江大学)李烔灵(浙江工业大学)屠丹英(浙江师范大学)陈嘉楠(浙江科技学院)朱伟梁(浙江外国语学院)李晓燕(浙江外国语学院)武小絮(杭州师范大学)王蓓(杭州师范大学)李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童利伟(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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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浙教办体〔2011〕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 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艺术展演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文件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浙 江 省 文 化 厅 办 公 室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高校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和内容本届艺术展演的主题是“青春·使命”。

艺术展演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翁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

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项目和形式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大类,同时开展“青春大舞台”展示活动。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2 -(四)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青春大舞台”:各高校应积极组织校艺术团(或小分队)赴工厂、山村、部队、社区等演出实践,走上“青春大舞台”,通过“青春大舞台”进一步展示我省高校丰富多彩的校园文艺活动,积极宣传先进文化,拓展大学生艺术活动的平台。

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要求另文通知。

四、对象和分组(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

比赛按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教师、省有关教科研单位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时间安排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为各高校校内开展活动阶段。

各高校应成立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制订活动方案,进行宣传发动,部署有关工作。

各高校可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学生广- 3 -泛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可组织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音乐会、美术作品展以及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

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学校艺术展演目会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青春大舞台”艺术实践等活动,评选出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省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11年7月31日之前,各校向省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艺术表演节目(DVD光盘)、艺术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和“青春大舞台”艺术实践活动DVD光盘。

具体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第二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为省级活动阶段。

2011年8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上报节目(录像)和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参加全省现场比赛。

2011年10月中下旬,组织省级现场展演活动。

初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类节目进行现场比赛,并评出一、二等奖;组织优秀获奖作品展览,同时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参加全国展演阶段。

将我省优秀获奖作品和节目选报教育部,参加全国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的评比和现场展演。

六、设立奖项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4 -1.优秀组织奖: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校,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积极组织“青春大舞台”社会艺术实践活动,效果突出,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和音像材料。

2.精神风貌奖:奖励在现场比赛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

指导思想正确,不弄虚作假,对参演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使其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良好精神风貌。

3.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5.优秀创作奖: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

6.优秀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中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中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2名)同时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7.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8.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七、组织领导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电集团主办。

由浙江省群众艺术馆、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等单位承办。

成立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 5 -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1.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2.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6 -附件1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主任:鲍学军省教育厅副厅长副主任:陈瑶省文化厅副厅长朱忠明省财政厅副厅长委员:王志泉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戴言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董立国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张卫东省群众艺术馆馆长郑强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胡钟华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杨玲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唐绍祥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王兴杰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陈畴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黄文秀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陶伟华中国计量学院党委副书记宋富军浙江海洋学院党委副书记宣裕方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唐闻捷温州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宇航浙江财经学院党委副书记- 7 -吕延勤嘉兴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文科浙江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牟德刚温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周家健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包国强台州学院党委副书记徐德钦丽水学院党委副书记刘玉勇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黄杭娟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张福成浙江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何辉浙江建设职业学院副院长蒋建军浙江万里学院党委副书记章清浙江树人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小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余党军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8 -附件2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一)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演唱2首歌,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二)器乐节目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9 -含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同一学校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独立学院可单独报送。

(二)报送数量艺术表演类:每所普通高校可报送8个节目,其中合唱或群舞不得少于4个;独立学院可报送3个节目,其中必须有2个合唱或群舞节目,节目形式不限。

艺术作品类:艺术作品每所全日制高校可报送12件,专科院校8件(报送作品中DV作品不少于1件)。

- 10 -(三)报送比例各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甲组均不少于70%,乙组均不超过30%。

(四)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2份。

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乐作品的声音和图像必须同期录制,如发现先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

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手机号码。

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及指导教师姓名。

- 11 -主题词:高校艺术活动通知抄送: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广电集团。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1年1月20日印发-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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