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最新实施细则(全文)

合集下载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运营的公司,乙方为甲方员工,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带薪年休假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带薪年休假天数1.1 乙方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五天;1.2 乙方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十天;第二条带薪年休假的安排2.1 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并注明休假时间;2.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乙方的带薪年休假,并告知乙方审批结果;2.3 乙方在甲方审批通过后的带薪年休假期间,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4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结束休假,乙方应予以配合;2.5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但应支付乙方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支付3.1 甲方应在乙方带薪年休假前的工资支付周期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3.2 乙方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乙方的日工资计算,计算方法为:乙方的日工资 = 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乙方上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3.3 如果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提前结束休假,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工作日至带薪年休假结束日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乙方的日工资支付给乙方工资。

第四条其他规定4.1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甲方规章制度;4.2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4.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休息、休假时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为了规范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并进行了解读。

一、带薪年休假的期限和计算方法根据实施细则,劳动者享有的带薪年休假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享有五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每满十年增加一天年休假,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天。

二、带薪年休假的使用和支付1.带薪年休假可以按照整天或者半天计算使用;2.劳动者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带薪年休假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3.劳动者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带薪年休假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带薪年休假费用。

三、带薪年休假的调整和补偿1.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劳动合同之规定,调整劳动者的休假日期时,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2.劳动者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如果被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休息补偿;3.用人单位违反休假规定,未安排或者未支付带薪年休假的,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两倍的经济补偿。

四、带薪年休假的关联规定和权益保障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但在试用期不享受带薪年休假;2.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带薪年休假规定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权益;3.劳动者在享有带薪年休假期间有病假、事假等情况,不影响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综上所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期限、计算方法和相关限制和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安排和支付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并且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权益。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优秀7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优秀7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优秀7篇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全文篇一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原人事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机关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企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含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劳动者适用本细则(以下分别称为单位、职工)。

第三条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权益,对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制定休假计划,保证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第四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因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天数。

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情形。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第五条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承担抢险救灾、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及其他特殊任务等工作需要,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2019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19年颁布,2019年正式执行的。

如果条例有变动,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9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最新年度年休假实施细则

最新年度年休假实施细则

最新年度年休假实施细则最新年度年休假实施细则有了带薪休假,职工就可以自由支配休息权。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最新年度年休假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一)休假原则应在确保生产任务完成、不增加人员编制及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每年年初由各部门统筹拟定员工休假计划安排。

1、员工自行安排或临时调整的休假计划,应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批;2、部门安排集体统一休假的,须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职工享受产假、哺乳假、婚丧假、护理假,仍可享受年休假。

(三)年休假不包含国家规定的每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厂庆休假日。

(四)职工待岗或季节性停工时间超过本人年休假时间,不再享受年休假,已休假的,次年不再享受。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已享受年休假,当年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七)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后的次日开始,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天数截止本年度内)。

(八)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二次),均以1天为单位起算;不允许以小时(半日)为单位调休或请假使用,不可跨年度分期休假。

(九)公司要求各部门统筹安排部属员工享受年休假,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假,员工不愿意休息的,则作自动放弃,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十)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按照国定法定节假日加班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倍),并统一在次年1月份核发。

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标题: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第一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休假计划与调整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休假计划须提前一年制定,每年年初与员工进行确认和调整。

本文对休假计划的制定和调整进行
详细解读,阐明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义务以及可能涉及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第二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休假的时长与支付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休假时长应根据职工的
工龄和公司的规定进行确定,同时有关薪资待遇也须遵循规定。

本文将详
细分析不同工龄段的休假时长规定及相关的薪资支付政策,为职工提供合
理的权益保障建议。

第三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休假请假与补休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休假请假和补休方面的
具体规定将明确。

本文将就休假请假的程序、条件、限制以及补休的相关
要求和限制进行解析,为职工提供相关操作指南。

第四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特殊情况下的休假安排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特殊状况下的休假安排
将有具体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有关孕产假、病假、丧假、婚假等特殊情
况下的休假权益和流程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第五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之违规和补救措施
根据202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对于雇主和员工的违规
行为将有明确的处罚和补救机制。

本文将重点解析雇主不按规定休假以及
员工滥用年休假的违规行为所面临的后果,同时介绍相关的补救措施与建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模板一:正式风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带薪年休假行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职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带薪年休假天数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业绩进行核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三条职工应当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带薪年休假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尽量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与支付第四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其正常工资的基本工资部分,并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

第五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不得以工资方式代替,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支付。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的申请与批准第六条职工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带薪年休假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批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情况,制定合理的带薪年休假计划,确保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带薪年休假的保障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益。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阻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违反本条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 带薪年休假申请表2. 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

2. 职工工作年限:指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连续年限。

3. 业绩: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4. 用人单位:指雇佣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模板二:简洁风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一章总则1.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带薪年休假行为,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与义务1. 连续工作满一年后,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以下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年休假是职工享受的带薪休假,该休假是法定的权益。

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

第二章:年休假的计算第三条:明确了年休假的计算规则,根据在同一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将年休假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年休假天数都有明确规定。

第四条:规定了年休假的计算基准日,即年休假年计算的起始日为每年的1月1日。

第三章:年休假的享受第五条:规定了职工准备提前7天向单位提出年休假申请,并经请假同意的条件。

第六条:明确了单位应当如何安排职工的年休假,推荐单位根据职工的意愿和工作需要进行协商,根据年休假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

第四章:年休假的支付第七条:规定了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具体支付办法由单位自行制定。

第八条:明确了年休假的工资计算方法,将职工的基本工资以及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津贴、奖金等因素纳入计算范围。

第五章:年休假的期限与退出第九条:明确了年休假应当在年度内使用完毕的规定,并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延期规定。

第十条:规定了职工轮岗、调动等变动情况下年休假的处理办法。

第六章:年休假的保障措施第十一条:强调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休假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明确了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待遇应当受到保护,不得降低职工在单位的待遇。

第七章:年休假的责任和追究第十三条:规定了单位对年休假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了政府对单位违反年休假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明确了年休假与年度休息、法定休假、探亲假等休假制度的关系。

通过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职工能够更好地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单位的管理权益,并构建了一种公平、合理的年休假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国家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最新实施细则(全文)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

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现就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举行,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

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

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

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买官卖
官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

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中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

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

在中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
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

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

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

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