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备案表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流程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
1.投保人资格
(1)投保人身份证明
(2)投保人收入证明
2.保险产品资料
(1)保险产品说明书
(2)保险费率表
3.公司资质文件
(1)保险公司营业执照
(2)保险公司财务报表
二、申请材料递交
1.提交材料
(1)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保险监管部门
(2)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2.材料初审
(1)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确认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三、产品审批流程
1.保险公司报备
(1)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备产品相关信息(2)提交产品报备材料
2.保险条款审核
(1)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进行审核
(2)确认保险条款合规性
3.保险费率审核
(1)监管部门对保险费率进行审核
(2)确认保险费率符合规定
四、审批结果通知
1.审批结果
(1)监管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审批结果
(2)如有需要,要求保险公司补充材料
2.结果确认
(1)保险公司确认审批结果
(2)如通过审批,开始销售和推广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3号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做好新形势下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提高人身保险产品核心竞争力,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推进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对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
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除明确要求需事前审批的外,均实行事后备案,即在产品销售之后的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中国保监会在收到保险公司产品备案材料后即反馈产品收文回执(备案材料清单表)。
保险公司收到产品收文回执,仅代表相关备案材料报送齐全。
中国保监会将根据监管职责,依法对已收到产品进行事后抽查。
二、中国保监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退出机制。
中国保监会经抽查发现并认定保险公司备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责令保险公司停止使用违规产品、公开披露产品停售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备案产品的经营管理,对于消费者认可度不高、销量不佳的产品,应当主动退出市场;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合理等情形的,应当主动退出市场,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三、中国保监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问责机制。
保险公司对备案产品负有主体责任。
保险公司总经理对产品开发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并对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产品备案报告审核、签发负有直接责任;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对产品负有精算审核职责,并对产品设计分类和费率厘定的合理性、充足性、适当性和公平性等负有直接责任;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对产品负有法律审核职责,并对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合规性,条款表述的准确性、严谨性负有直接责任。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5、保险公司填报“材料齐全检查”项时,应在“公司报送”栏内填写报送份数,如无,则注明原因。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公司名称
险种名称
险种类别
销售渠道
销售时间
报送日期
报送材料清单
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齐全检查
公司报送
保监会核实
1、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2、保险条款
3、保险费率表
4、现金价值表(示例)#
5、减额交清保额表(示例)#
6、费率浮动管理办法(或产品参数调整办法,须总精算师签字)#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产品说明书文稿
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和分配办法
分红保险的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
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销售管理办法
11、利润测试模型的电子文档#
12、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司声明:
本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形成价格垄断的情况,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条款设计或者费率厘定适当,不危及本公司偿付能力。
7、精算报告(须总精算师签字)
8、总精算师声明书(须总精算师签字)
9、法律责任人声明书(须法律责任人签字)
10、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其他材料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财务管理办法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业务管理办法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业务规划及对偿付能力的影响
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

15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名称,明确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根据《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应依照本办法确定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及其保险责任。
第三条人身保险产品按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利差返还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
第四条人身保险产品按保险责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人寿保险按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定期寿险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指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本条不适用于《人寿保险精算规定》。
第六条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
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医疗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第七条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第八条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保险期限一年以上的(不含一年),应在人身保险产品备案表产品类别项中注明“长期”二字。
第九条人身保险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一般格式:保险公司名称+吉庆、说明性文字+承保方式+产品类别+(设计类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号:)一、保险公司名称可用全称或简称。
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统一制定的保险产品,各公司使用时不列公司名称。
二、吉庆、说明性文字由各保险公司自定,字数不得超过10个。
三、承保方式仅限于团体保险要说明“团体”。
四、普通型、利差返还型、分红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按保险责任划分产品类别。
关于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04号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确保《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保单利益演示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7%、4.5%、1%;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中、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最低保证利率。
其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用于计算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假设,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连结保险对应资产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的净投资回报率。
二、关于信息披露材料除产品说明书以外的其他用于销售和展业的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单和宣传彩页等,可以对产品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进行简化,但至少应当包括风险提示和该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进行保单利益演示的,应当符合《办法》关于利益演示的有关要求。
三、关于保单状态报告和红利通知书的提供方式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的保单状态报告和分红保险的红利通知书时,可以采取向投保人寄送纸质信函的方式提供。
经投保人同意,也可以以电子邮件等非纸质方式提供。
四、关于客户回访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可以按照《办法》要求,对每一产品制定全国统一的回访标准话术,应用到对全国各地投保人的回访工作之中。
制定全国统一回访标准话术的,应当将回访话术作为产品备案内容统一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五、关于《办法》有关条文的释义(一)《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所指的“投保提示书”,是指按照《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68号)及《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有关要求制定的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30•【文号】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XXX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对其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目标开发保险险种。
第二章设计与分类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测试题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测试题1.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报送内容,不得披露下列保险产品信息?[单选题] *A保险产品目录、条款、费率表B保险产品有关商业秘密(正确答案)C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全表、产品说明书D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的产品材料信息2. 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自决定停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披露停止销售产品的名称、停止销售的时间、停止销售的原因,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相关信息。
[单选题] *A 10(正确答案)B 15C 20D 303. 产品信息披露主体是()? [单选题] *A 保险监管机构B 受益人C 保险公司(正确答案)D 社会公众4.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渠道披露产品信息材料? *A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公众服务号等自营平台(正确答案)B保险行业协会等行业公共信息披露渠道(正确答案)C保险公司授权或委托的合作机构和第三方媒体(正确答案)D保险公司产品说明会等业务经营活动(正确答案)5. 分红型保险产品进行利益演示时应当用醒目字体标明以下哪些内容? *A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正确答案)B演示的产品利益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正确答案)C 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正确答案)D 红利领取条件6. 以下哪些信息是保险公司应当披露的保险产品信息? *A 保险产品条款(正确答案)B 保险产品费率表(正确答案)C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正确答案)D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全表(正确答案)7. 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所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由投保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形式,全文抄录或者其他方式录入语句“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签字确认。
() [判断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8. 分红型保险产品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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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2)条款
(平保寿发[2003]62号,2003年6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2)或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2)。
第二条 保险对象
本人投保后可选择为其配偶及子女投保本附加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对于社会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五条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六条 保险金申请
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与投保人在签订本附加合同时约定的定点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七条合同解除处理
本附加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三、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者,不得解除合同。
第八条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2)或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2)的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九条适用条款
下列各项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2)或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2)合同条款:
一、保险期间和续保;
二、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三、如实告知;
四、保险事故通知;
五、宽限期;
六、职业或工种变更;
七、地址变更;
八、合同内容变更;
九、被保险人资格变动;
十、争议处理。
第十条 释义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365))×(1-30%)”。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其他释义参照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2)条款或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2)条款。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2)》费率表
单位:人民币元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职业类别 首个1000元
以后每1000元
一类
24 6 二类 30 8 三类 36 9 四类 54 14 五类 84 21 本 人
六类 108 27 配偶 30 8 子女
5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