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城关小学教学、教育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需要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例子:
1. 安全责任:
- 学校行政人员对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并委任一名负责全面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 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 安全检查:
- 定期对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 按照教育部门或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排查。
3. 安全设施和装备:
- 公共活动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
- 检查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并妥善维护。
4. 安全指导:
- 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灾害性事故的预防知识、应急处理方法等,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 制定和宣传使用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规则,包括禁止违反火灾、电气、防护等安全规定的行为。
5. 事件报告和应对:
- 任何发生在公共活动场所的事故或意外都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 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纪律和奖惩:
- 所有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纪律,不得违反规定。
-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各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各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开展各类活动,提高活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活动场所,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音乐室、美术室、舞蹈室、多功能厅等。
第三条活动场所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各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各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
第六条各活动场所的进出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第七条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饮酒、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活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活动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条活动场所的门窗、锁具应完好无损,禁止私自更换或损坏。
第十一条活动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活动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各活动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活动场所的地面、墙壁、门窗等应定期清洗。
第十四条活动场所的桌椅、设备等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活动场所的垃圾桶应每日清理,防止蚊虫滋生。
第十六条活动场所的通风设施应保持畅通,确保空气质量。
第四章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各活动场所的使用应遵循先预约、后使用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活动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后勤管理部门申请,并按要求填写使用申请表。
第十九条活动场所的使用时间、人数、活动内容等应明确告知后勤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使用活动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场所用途。
第二十一条活动场所的使用结束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清理场所,恢复原状。
第五章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各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避免浪费。
第二十四条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更换或修理。
教学场所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教学场所的安全,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学场所,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
三、安全责任1. 学校领导: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教职工: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对学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 学生:遵守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秩序,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检查(1)学校定期对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通道等。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2. 消防安全(1)教学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 用电安全(1)教学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设施设备安全(1)定期检查教学场所内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完好。
(2)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
5. 安全通道(1)保持安全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2)定期检查安全通道,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五、安全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新学期开学、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 组织学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安全技能。
六、应急处理1. 学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 发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3.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奖惩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校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操场、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教室、图书馆等。
第三条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所有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并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五条校长(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对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负总责,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
第六条活动场所的管理员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并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七条教师应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活动场所,并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场所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场所的安全和整洁。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活动场所的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
第十条活动场所的管理员应维护场所设施的完好,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定期对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
第十一条活动场所的管理员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并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教师应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使用活动场所时,教师应引导学生遵守规章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学生在使用活动场所时,应遵守管理员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场所设施的使用方式和方法,不得进行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学生在使用活动场所时,应自觉维护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随意弄脏或损坏场所设施。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转运。
第十六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校长(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并按照校内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校领导应及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教学场所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3.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四、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管理(1)师生员工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教学场所安全。
(2)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场所,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2. 物资管理(1)教学场所内所有物资应分类存放,确保整齐有序。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和管理。
3. 设施设备管理(1)教学场所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4. 消防安全管理(1)教学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师生员工应掌握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5. 防盗安全(1)教学场所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
(2)师生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随意放置在公共场所。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针对新入学的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讲座,使其了解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器材使用安全
在使用运动器材前,教师 需向学生讲解器材使用方 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学生 正确使用器材。
器材维护与检查
定期对运动器材进行检查 和维护,确保器材处于良 好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 损坏的器材。
运动场地维护
场地检查与维护
定期对运动场地进行检查和维 护,包括检查场地平整度、维
护跑道和球场草皮等。
场地清洁与卫生
组织师生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对常见 伤害事故的应对能力。
报警处理程序
明确报警程序和责任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报警 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 查处理。
08
附则与附件
制度解释与修订权归属说明
制度解释权归属说明
本管理制度由小学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修订权归属说明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 防溺水安全等方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科渗透安全教育
在各学科教学中,教师应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内容中,培养学 生的安全意识和文明习惯。
个性化安全指导
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教师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安全指导, 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各种安全问题。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学生在教室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烟花爆 竹等。
禁止乱丢烟蒂
严禁在教室内吸烟,禁止乱丢烟蒂,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电器安全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
对教室内的电器设备进行定期 检查,确保电线、插座、电源 等无破损、老化现象,防止触
电事故发生。
电器使用规范
严禁学生在教室内私自使用电 器设备,如电吹风、电热杯等 ,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火灾或
10城关小学教学、教育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二槐小学教学、教育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确保教育、实验场所安全,根据《教育教育教学场所管理条例》,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育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二、教育场所管理人员,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好日常“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积极维护、妥善使用相关的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确保教育场所人身财产的安全。
三、保卫干部负责对各教育场所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纠纷。
四、各教育场所还应根据各自的特点,落实如下管理:(一)校舍设施安全管理1.各类校舍按不同功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
2.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排除隐患。
3.凡确定属于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教体局及时作出处理。
4.加强对教学楼师生密集活动场所的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陈列室安全管理1.陈列室存放校外活动中心各级各类集体及个人高档次荣誉,应妥善保管、严防失窃、丢失。
2.陈列室应及时增补有关新内容,保持室内陈列整洁。
配合校外活动中心德育工作,搞好宣传等陈列工作,组织教育、参观时,按核定人员,有秩序地进行,确保安全无事故。
3.经常开启窗户,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预防陈列室霉变,避免陈列室遭不必要的损失。
4.室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物入内。
5.陈列室内的奖牌及荣誉证书等,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出借。
(三)阅览室安全管理1.书刊摆放规范,能够防潮、防水、防蛀、防火。
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电源线有无老化,破损现象。
2.认真填写阅览和借阅记录,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严禁在室内吸烟。
3.学生阅览课之前学生排队按顺序依次进入阅览室、按号入座,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
4.室内配齐防火工具。
教育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校园安全责任制度(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级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师生安全。
(3)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2.校园安全巡查制度(1)学校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各部门、各班级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校园安全巡查记录应完整、真实,存档备查。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校车辆行驶、停放应符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3)校门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
(4)严禁师生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
(2)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定期对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卫生检查,消除卫生隐患。
(4)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6.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用电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3)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7.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溺水意识。
(2)禁止师生在非游泳区域游泳、嬉戏。
(3)加强水域巡查,防止学生私自下水。
(4)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溺水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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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城关小学教学、教育场所
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确保教育、实验场所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育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二、教育场所管理人员,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好日常“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积极维护、妥善使用相关的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确保教育场所人身财产的安全。
三、保卫干部负责对各教育场所治安保卫责任制和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纠纷。
四、各教育场所还应根据各自的特点,落实如下管理:
(一)校舍设施安全管理
1.各类校舍按不同功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
2.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排除隐患。
3.凡确定属于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教体局及时作出处理。
4.加强对教学楼师生密集活动场所的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陈列室安全管理
1.陈列室存放校外活动中心各级各类集体及个人高档次荣誉,应妥善保管、严防失窃、丢失。
2.陈列室应及时增补有关新内容,保持室内陈列整洁。
配合校外活动中心德育工作,搞好宣传等陈列工作,组织教育、参观时,按核定人员,有秩序地进行,确保安全无事故。
3.经常开启窗户,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预防陈列室霉变,避免陈列室遭不必要的损失。
4.室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物入内。
5.陈列室内的奖牌及荣誉证书等,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出借。
(三)阅览室安全管理
1.书刊摆放规范,能够防潮、防水、防蛀、防火。
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电源线有无老化,破损现象。
2.认真填写阅览和借阅记录,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严禁在室内吸烟。
3.学生阅览课之前学生排队按顺序依次进入阅览室、按号入座,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
4.室内配齐防火工具。
5.下班时关好门窗和灯,并切断应切电源。
(四)图书室安全管理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帐册齐全,存放整齐,环境干燥,无鼠害、虫害现象。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员定期检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火种带入图书室,内部消防器材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管理。
6.对现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报修。
(五)档案室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谈论保管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本室人员不准私自开柜找卷或翻阅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接收、借阅、移出应严格履行手续,做到出入档案、资料有记载,手续清楚。
3.档案资料要集中统一管理,收回的档案资料经查对无误后及时入档案柜,以防丢失。
4.不准将所借档案资料随便提供他人,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家庭或公共场所。
5.档案室箱柜要随时加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6.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守有关机密。
(六)会议室管理
1.保持会议室整洁,专人负责,经常打扫,保持空气流通。
2.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禁止携带瓜果零食及易燃物入内。
3.及时开、关灯、窗和落锁。
4.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5.提高警惕,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
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6.开会、活动期间,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七)网络管理控制室管理
1.设备摆放科学、合理、整齐,做到防漏电、防雷击、防静电,方便操作使用。
2.网管员必须及时打扫卫生,保持设备及地面整洁。
3.必须按规程操作设备,非网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计算机或调试其它设备。
4.加强防范意识,重要系统、界面设置密码,离开时关电、关窗、关门,严防事故发生,确保设备安全。
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
5.网管员定期清查检修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播放及收看的内容必须是已经通过严格审查的。
如因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美术室安全管理
1、美术室落实专人管理。
未经许可,外人不得运用器材及设备。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申领美术教具,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运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领用、外借和出租。
3、教具、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4、做好各类教具、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保持完好无损。
5、学生进入美术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运用教具、模型、设备。
7、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8、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存入其他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离开前做好关闭电总开关和门窗。
(九)音乐室安全管理
1、音乐室实行专人管理。
未经许可,外人不得动用器材及设备。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器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4、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5、学生进入音乐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乐器等设备。
7、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乐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8、听从老师指挥,正确使用音乐器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10、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音乐器材使用完毕,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做好关闭电总开关和门窗。
(十)物品储藏室安全管理
1.统一保管好校外活动中心一切财产,建立统一的帐卡、帐册。
2.物品购置后,先经保管人员核对验收,物品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帐物相符才能登帐入库。
3.领用物品必须先登记,填好日期、物品名称、数量、用途,并签上领用人姓名方可领物。
4.贵重物品和现代办公用品的领用要建立审批制度,由领用人填好领用申请单,经主管负责人和后勤负责人审批后凭单给予领用。
5.报损报废,应取得有关人员的证明及领导的批准,方能上报冲帐。
6.加强储藏室的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除隐患。
(十一)文印室安全管理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给他人。
(十二)广播室管理
1.广播室是校外活动中心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大型活动、课间活动的重要阵地,实行严格管理。
2.日常由播放员根据校外活动中心安排准时开放升旗仪式、眼保健操、广播操、课间操音乐,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时间擅时播放,以防止扰乱校外活动中心的正常教育秩序。
3.广播员不得自带磁带到广播室播放。
4.未经批准,禁止任何非广播人员进入广播室,防止不法人员借机扰乱校外活动中心秩序,借机宣传反动、不健康的思想、言论。
5.确有必要使用广播的校领导和老师,由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并获得校领导批准后,在不影响学生上课的前提下,方能广播。
6.电教工作人员须加强广播设备和线路的日常检修和维护,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7.妥善保管好设备,防止失窃或失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