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打印版)
天府蓉易办打印公司章程

天府蓉易办打印公司章程摘要:一、引言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1.公司名称和组织形式2.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点3.公司经营范围4.公司注册资本5.股东信息及出资方式6.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7.公司决策机制8.公司股权变更和转让9.公司解散和清算10.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四、公司章程的效力及其它事项正文:一、引言在天府蓉易办打印公司,我们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打印服务。
为了规范公司运营和管理,明确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1.公司名称和组织形式公司名称为:“天府蓉易办打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点公司注册地为我国某省某市某区,经营地点为公司的实际经营场所。
3.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打印、复印、装订、设计等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4.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认缴。
5.股东信息及出资方式公司设有一位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6.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7.公司决策机制公司决策机制为董事会制度,董事会由股东组成,会议制度、表决方式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8.公司股权变更和转让公司股权变更和转让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打印

公司章程打印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章程的打印工作,保证章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打印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章程的打印、复制、分发等管理工作。
三、章程内容
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编制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
章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与义务、公司财务与会计、利润分配、解散与清算等事项。
四、打印要求
打印设备:使用公司指定的专业打印设备,确保打印质量清晰、字迹端正。
打印纸张:采用标准A4纸张,纸张质量应保证足够的韧性和耐久性。
打印字体:使用宋体或黑体等易读字体,字号以五号或小四号为宜,确保文字清晰易读。
打印版式:左侧装订,双面打印,页码连续编排。
打印份数: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一般需保留原始文档至少两份,并分别存档。
五、审核与盖章
打印完成的章程须经过公司法务部门或指定审核人员的审核,确认内容无误后方可盖章。
盖章应使用公司正式公章,并确保盖章清晰、完整。
六、分发与存档
经审核盖章后的章程应分发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并确保每人一份。
原始文档应妥善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以防遗失或损坏。
七、违规处理
违反本规范进行章程打印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名称]
[发布日期]。
公司章程模板可打印

【公司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营,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第六条公司性质:【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七条公司设立日期:【设立日期】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1. 货币出资;2. 财产权利转移;3. 技术成果转移;4. 其他合法方式。
第十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 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3. 股东出资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人数】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人数】名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 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完整版)

公司章程(完整版)公司章程(完整版)协议编号:(编号)甲方:(公司名称)乙方:(法务律师名称)一、总则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一位法务律师,具备相关法律资格和经验。
本章程的目的是明确和规范甲方的运营和管理事项。
二、公司名称及注册地1. 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甲方。
2. 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地)。
三、营业范围1. 甲方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主要业务范围)2. 甲方还可以依法扩大、变更其经营范围。
四、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1. 甲方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2. 注册资本由(股权结构)构成,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义务。
五、股东会议与股东权益1. 主要股东依法享有召集、决策、监督等股东会议权益。
2. 股东会议决议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作出,并应记录在正式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中。
六、董事会与董事权益1. 甲方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2. 董事会全体会议决策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作出,并应记录在正式的董事会决议书中。
七、经理与管理权责1. 甲方设立经理岗位,由经理负责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
2. 经理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并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行使管理权责。
八、财务管理与审计1. 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法律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2. 甲方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
九、公司章程的修订与生效1. 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决策通过。
2. 公司章程修订自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争议解决本章程的解释与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 本章程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 本章程的任何修改、补充和解释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在文件上签字盖章。
以上内容为公司章程的完整版,甲方和乙方确认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愿意遵守章程的规定。
公司章程(打印版)(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人民币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全称],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收益,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十二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第十七条临时会议由以下情形之一时召开:1. 股东提议时;2.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3. 监事会提议时。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网上打印公司章程流程

如下:1、进入工商局官网,下滑鼠标,在〃网上办事〃栏目的最下端,看到"内资登记范本(须知r字样,点击打开;2、看到有〃公司〃、〃企业集团〃两项,点击〃公司〃,选择〃开业〃,点击〃股份有限公司〃;3、选择"章程",打开下载;4、将下载好的文件用word文档打开,点击文件--打印--选好关联打印机就可以了。
公司章程的特征如下:1、法定性。
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2、真实性。
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3、自治性。
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4、公开性。
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
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pdf

,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五条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
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 应当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由全体股东协商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
上, 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无
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
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 依照前两条转让股权后,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
专业资料 精心整理
.
.
.
.
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旅游,住宿;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林开发树木种植、农业基地
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
的投资与开发) 、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 ;批
发和零售贸易。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 纠正该行为,造成经
打印公司章程(集锦6篇)

打印公司章程(集锦6篇)打印公司章程第1篇本授权委托声明,我xxx(姓名)系xxx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xxx (姓名)身份证xxxx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打印xxx等资料xxx用。
本授权书于xxx年xx月xx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xxx手机号:xxx_委托代理人(签名):xxx手机号:xxx企业盖章xxx年xx月xx日打印公司章程第2篇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年月日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按规定转让出资;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邢台光电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邢台光电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本公司的住所:邢台市桥东区泉北大街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光能汽车的生产,建造和组装。
第六条本公司股东:支进宝、司航飞、王二杰、张雨、李娟娟、谭明扬。
公司依法成立,支进宝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七条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
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5.公司终止清算时。
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对公司出资并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2.遵守公司章程;3.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股东的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十三条股东的临时提案权(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对各种股权实行规范化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3.公司因发展需要扩股、缩股时,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4.公司因发展需要,吸收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5.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
职工遇到退休、调离、下岗、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等情况不能如期实现转让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收购,也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
6.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人;(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3)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7.公司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使扩股、缩股、吸纳、退出按市场经济需要顺畅运行。
8.公司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和分红依据。
第十五条股份发行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十六条股份转让1.发起人(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七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由持股会理事长代表会员进入股东会,行使权利)。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2.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5.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实行扩股和缩股作出决议;7.对公司发行债券或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11.审议决定公司股权管理规则或其他重要事项。
12. 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 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事规则如下: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议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主持召开。
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3.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主持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4.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公司在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出公司”资产总额”的30%,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半数以上。
5.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委托。
6.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达不到2/3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天召开,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
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议,出席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仍未达到规定数额时,视为达到规定数额。
第二十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第五章董事会第二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5--1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
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一般由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5.拟定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发行债券、股权结构调整、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修改章程等方案;6.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7.制定公司重要经营管理规则、制度;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0.董事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1.兼职董事平时不领取报酬,但年终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批准,决定兼职董事的一次性奖励办法。
2.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除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董事长认为必要或者有l/3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4.董事会实行一股一票的表决制。
董事会决议以出席董事会的多数(过半数)票通过即为有效。
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享有多投一票的权力。
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3/5,否则视为无效决议。
5.召开董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3.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代行部分或全部职责。
股东人数少的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董事会职权确定。
5.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第二十六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第六章经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7.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因营私舞弊或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不称职,分别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予以罢免和解聘。
第七章监事会第三十条监事任期3年,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
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