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安全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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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安全生产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安全生产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1、建筑业的五类常发事故是什么?1、高处坠落: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

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

2、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的物体在惯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物体打击会对建设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伤害,甚至死亡。

3、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版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4、触电:是电击伤的俗称,通常是指人体直接触及电源或高压电经过空气或其他导电介质传递电流通过人体时引起的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权,重者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

5、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日常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2、2017上半年全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或者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家式发布行政规、标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程、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评价导则、民爆行业产安全应中国预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民用爆炸物品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限管理规3、国外建筑资料管理方面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前景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具有系统性强,因果链复杂等特征,目前单纯依靠安全人员经验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参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等常规方法进行安全管理存在随意性大、非结构化,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等问题,无法适应建设工程大规模、快速集成化安全施工的需要。

在建设行业,如何以职业安全健康生产为首要目标,拓展建设项目管理先进理念,对建设项目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实施以信息化和IT 技术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构建标准化安全管理系统,通过基于时间维和空间维的现场危险源管理核心技术理论模型研究为基础,构建建设项目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标准体系,研究开发时间连续、空间连续模式下的动态危险源辨识系统和基于知识积累、知识集成的危险源评价系统中的关键技术、模型方法,并最终完成内含知识系统的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的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是运用科技创新提升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之根本所在。

小学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小学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小学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近年来,随着各种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加。

通过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主要是原因是小学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所致。

不在马路边嬉戏玩耍案例:小黄某日驾驶车辆往工业区方向行驶时,看见前方有几个小孩在玩耍,其中一个向马路对面跑过去,另外两个留在原地。

等他车差不多要经过这几个小朋友时,突然站在原地的一名小女孩也向对面跑去,这时小黄急速刹车,这个只有4岁大的小女孩也在慌乱中被撞到导致受了皮外伤。

当时,小黄心里吓了一大跳。

说明:很多小朋友活泼烂漫,喜欢跟其他小伙伴边走边玩,而忽略了周围的路况。

有时候事故就是因此而发生。

千万别让您的孩子因在马路边太“撒欢”而忽略了交通安全。

不乱横穿马路案例:2006年12月4日,新滘南路瑞宝路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两名横穿马路的十三四岁少年被一辆泥头车撞上至重伤,其中一人左脚被当场撞断。

说明:小朋友交通遵章意识薄弱,过马路时往往跟着大人“有样学样”,大人贪图方便,小朋友形成习惯后过马路也爱走捷径,不走人行道。

交警提醒市民横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天桥、人行横道、隧道等过街设施。

家长牵好孩子的手案例:4月21日,李女士带4岁的女儿贝贝外出时,巧遇同学而聊起了天,贝贝趁其不注意跑到路上被赵某驾车撞伤。

在这起事故当中,法院认为幼儿在外活动时,应由其监护人带领。

此次事故因李女士监护不力,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说明:在马路边时,家长有责任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所以请牵好自己孩子的手。

同时,家长在交通安全等规章制度方面应该言传身教,灌输给孩子安全的交通理念。

多穿颜色鲜艳的服饰案例:青岛市13岁的初一女生小于和小杨正横过马路走向校门,一辆大客车突然冲出将她们撞倒在斑马线上。

“当时红灯已经亮了,我还挥动黄旗上前拦这辆车,但车就是不停。

”目击者如是说。

说明:小朋友在马路上面对突发事故时,应变能力相对薄弱。

遇到违规违章的车辆,危险系数更是直线上升。

2006年保险十大新闻

2006年保险十大新闻

2006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1、保险“国十条”颁布保险业现重大政策利好2006年5月3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保险“国十条”),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四大任务。

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布。

同日,保险工作座谈会召开,黄菊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华建敏、吴定富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在科学界定保险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定位的基础上,保险“国十条”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方向、主攻重点和具体措施,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业的发展蓝图。

点评:首次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保险“国十条”,昭示了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利好,是国家在继续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发展、力促资本市场振兴的同时,谋划保险业更快更好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保险“国十条”把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定位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通过做大做强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

其实施意味着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发展初期的探索、调整,甚至迷茫与困惑之后,以及十六大以来的快速成长期之后,终于迎来了保险业实现新突破和新跨越的难得契机。

“国十条”的出台被业界评价为“几乎打通了保险业发展的所有通道”,并被比喻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春天已经来到”。

2、交强险正式实施法定强制保险彰显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2006年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颁布,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并在车上贴有保险标志。

最新吊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最新吊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简介2003年6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吊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项目工程于2000年2月22日开工建设。

发包方为信阳市某电信局,总承包方为江苏南通另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该公司(一级资质)作为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联营单位,参加了工程施工。

监理单位为洛阳某建筑监理公司。

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于2001年10月29日封顶,工程基本竣工时间为2002年12月30日。

2003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相继撤离现场,2003年3月5日,信阳某电信局与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签订了12万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协议》,该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员作工程收尾工作。

2003年6月20日上午6时30分许,该建筑公司装潢组丁某等3人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因电动升降吊篮屋面挑梁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吊篮下滑倾斜,造成丁某等3人在约距地面60m的高度从吊篮中滑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1.技术方面电动吊篮屋面挑梁配重不足,导致挑梁倾覆,吊篮下滑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按规定要求,该吊篮(型号为ZLD63L/63。

经查产品符合有关要求)正常使用时屋面挑梁配重应为900kg(25kg×36块)。

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吊篮屋面桃梁配重实际只有100kg(25kg×4块),因此不能平衡吊篮的倾覆力矩。

2.管理方面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运行试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使用。

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

而丁某等人私自接通吊篮的电源,在使用吊篮前,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又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因此在吊篮发生下滑倾料时,导致3人从吊篮滑出坠落。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协调不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监管人员严重失职。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xxxx委托单位名称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名称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指导文本(试行))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评价报告完成日期(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委托单位名称评价项目名称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评价项目负责人:评价报告完成日期(安全评价机构公章)评价人员(此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参与人数编制)技术专家姓名签名(列出各类技术专家名单)、八刖言目录第一章评价依据1.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1.2依据的技术规范、标准1.3其它依据第二章概述2.1 评价范围与内容2.2申请备案单位基本情况3.3储存单位基本情况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3.1主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3.2储罐和库房安全设施设备符合性识别3.3储运和装卸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符合性识别与危险性分析3.5辅助装置、设备、设施、场所的危险性分析3.6 重大危险源辨识第四章评价单元的划分第五章评价方法的选择和方法简介5.1 评价方法的选择5.2 评价方法简介第六章储存单位现场检查、分析、评价6.1储存场所各库房、储罐的实际情况6.2储存单位现场检查与评价6.3本章小结第七章采用其他方法进行的定性、定量评价第八章安全整改对策措施8.1不符合项整改情况汇总8.2重点整改治理的突出问题第九章评价结论9.1 评价结果分析9.2 总体评价结论附件第一章 评价依据1.1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 1998) 国务院令第 190号( 1995) 国务院令第 344号( 2002) 国务院令第 373号( 2003) 国务院令第 397号( 2004) 国务院令第 445号( 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6号( 199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号( 2005)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 号( 2006)11)《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危化字 [2006]10 号1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 [2004]43 号1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 [2004]56 号 1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部发 [1995]56 号15)《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劳部发 [1996]423 号 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锅发 [1999]154 号 17)《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8)《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2 号(2006)19)《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粤安监〔 2007〕389 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8)《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 170 号国际公约20)《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粤安监〔 2007〕424 号(2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22)《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其他适用的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文件1.2 依据的技术规范、标准 1)《安全评价通则》 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4 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4-2000 5)《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94 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7)8)《危险货物品名表》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0)《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1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12)《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1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15)《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16)《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17)《重大危险源辨识》18)《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18265-200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002 年版 )GB50057-94AQ8001-2007 GB190-90GB191-2000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1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6944-2005GB7231-2003GB12268-2005GB12463-90 GB13392-2005 GB13690-92 GB/T15098-94 GB15603-1995 GB17914-1999 GB17915-1999 GB17916-19992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23)《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 年版)GB50160-922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27)《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2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2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30)《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31)《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其他适用的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注:以上为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新标准规范颁布之前的原有储存单位,可引用当时适用的标准规范进行安全评价,并对所引用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说明)。

机组紧急停机事故原因分析与处理报告

机组紧急停机事故原因分析与处理报告
事件原因分析:
1、因1A磨跳闸,造成炉膛负压大幅摆动,1C磨火焰检测无火,1C磨跳闸,锅炉燃烧恶化,手动打跳#1机组。
2、1A磨跳闸原因:磨首出为A层燃烧器投运许可撤销,经确认为1A磨电机轴承温度1点跳变(15:51最高温度波动到107℃),造成1A磨跳闸。
3、1C磨跳闸原因:磨首出为C层燃烧器投运许可撤销和C磨DE侧未运行NDE侧跳闸,经确认为C层燃烧器火焰检测无火造成1C磨跳闸。A磨跳闸后,炉膛负压和二次风压力迅速下降,并在37秒后到达最低点,炉内负压最低下降到-1100Pa左右,引起燃烧不稳,期间送风机出口风压低调节、引风机炉膛负压调节均动作正常,但由于相对滞后负压持续下降较多。
4、机组恢复过程中,油枪备用状态不良,不能及时投入使用;说明设备管理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
5、机组恢复过程中,运行人员前瞻性、全局观念不强,延误了部分时间。
防范措施:
1、对#1炉的不同组合工况咨询或请人进行调整。
2、技术支持部对带有保护的温度元件进行检查,同时测量出没有更换的元件的具体规格型号,购买后选择适当机会进行更换,从而提高热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
1、A磨测点温度信号跳变是引发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反映出部分热控系统存在的不可靠性。
2、自动状态下,A磨跳进而导致短时间内跳C磨、炉膛燃烧恶化,被迫停机;说明对不同燃烧器组合工况试验调整不到位。
3、运行人员在监盘中对一些报警信号不够敏感,遇到某些现象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说明运行人员经验不足,工作中存在思想麻痹现象。
鉴于#1机组刚投入运行不久,引起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问题和运行人员经验不足,公司领导经研究决定给予本次事故责任部门技术支持部、发电市场部通报批评,免于经济考核,希望技术支持部尽快完善系统,发电市场部加强培训,尽快提高运行人员业务水平。

安全分析报告基本格式

安全分析报告基本格式

安全分析报告基本格式
一、行车安全情况
1.本月发生的事故分析,按发生性质、数量、与上月、去年同期比分析。

2.本月发生的安全信息分析,按上级检查、站段领导检查、内部检查发现信息数量分析;按类别分析。

二、作业事故分析
每件事故和责任行车设备故障都要从作业过程、管理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三、本月主要工作
四、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及其采取的对策
1.安全信息反映的倾向性问题。

2.事故和设备故障倾向性问题。

3.本部门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

4.计划采取对策,及时消除隐患,制定预防控制措施。

五、下月主要工作
要结合本部门重点工作,要有具体工作项点和量化要求。

2006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与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分析报告

2006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与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分析报告
行业 划 分 , 融 、 券 行 业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技 术措 施 较 完 金 证
发现安全事件的途径主要是网络 ( 系统) 管理 员通过技术监测
发 现 ,占 5 %;其 次 是 通 过 安 全 产 品 报 警 发 现 ,占 4 %;事 后 4 6
分 析 发 现 的 占3 %。 5 未修 补 或 防范 软 件 漏 洞 仍 然 是 导 致 安 全 事
单 位 、互 联 网服 务 单 付 进 行 了 网上 调 查 。 调 查 内容 包括 我 国 2 0 年 5月 至 2 0 05 06年 5月发 牛 网络 安 全 事 件 、 计 算 机 病 毒疫 情 状 况 和 安 全 管理 中存 在 的 问题 。 今 年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国 信息 网络 使 用 单 位 对 网 络 安 全管 我 理 工 作 的重 视 程 度有 所 提 高 , 全状 况较 去 年 有 所 改 善 。 照 安 按
度信息网络安全状况与计 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活动 , 国家计算 在
机 病 毒 应 急 处 理 中 心 、国家 反 计 算 机 入 侵 和 防 病 毒研 究 中 心 、 新 浪 网 等 三 家 网 站 开设 了 在线 调 查 栏 目 , 省 区市 公 安 厅 、 各 局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组织本地重要信息 系统管理和使用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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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全 国信息 网络安全状况 06
与计算机 病毒疫情 调查分析报告


信息网络安全状况
息 网络 安 全 事 件 ,比 去 年 上 升 5 %;其 中发 生 过 3 以上 的 占 次 2 %, 去年 上 升 7 2 比 %。感 染计 算机 病 毒 、 虫和 木 马 程 序 仍 然 蠕 是 最 突 出的 网络 安 全情 况 ,占 发 牛 安全 事 件 总 数 的 8 %; “ 4 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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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来源:建设部2006年,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稳定好转。

1、建筑施工事故总体情况2006年,全国建筑业(包括铁道、水利、交通等专业工程)共发生事故2224起、死亡253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8%和2.6%(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司《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表(调度快报)》)。

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事故”,本分析报告对象即为建筑施工事故)共发生888起、死亡1048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2.51%,死亡人数下降了12.15%;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9起、死亡146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9.30%,死亡人数下降了14.12%。

全国有21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下降幅度超过全国平均值(全国下降平均值12.15%)的有17个地区。

其中下降幅度超过20%的有12个地区:西藏区(66.67%)、甘肃省(54.76%)、天津市(44.44%)、广西区(28.57%)、四川省(27.78%)、云南省(25.93%)、河北省(25%)、海南省(25%)、黑龙江省(24.14%)、浙江省(23.08%)、河南省(22.86%)、陕西省(21.88%)。

2006年,有10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比上年同期上升。

其中,山西省事故起数上升75%,死亡人数上升140%;吉林省事故起数上升44.44%,死亡人数上升44.44%;内蒙古区事故起数上升21.43%,死亡人数上升27.78%;湖南省事故起数上升26.09%,死亡人数上升21.43%;宁夏区事故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上升10%;新疆区事故起数上升5.26%,死亡人数上升9.52%;江苏省事故起数上升10.34%,死亡人数上升9.09%;青海省事故起数上升16.67%,死亡人数上升7.69%;湖北省事故起数上升2.94%,死亡人数上升2.38%;辽宁省事故起数上升11.90%,死亡人数上升1.72%。

2006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10个地区分别是江苏省(死亡84人)、广东省(死亡68人)、北京市(死亡65人)、上海市(死亡64人)、浙江省(死亡60人)、辽宁省(死亡59人)、四川省(死亡52人)、黑龙江省(死亡44人)、湖北省(死亡43人)、云南省(死亡40人)。

2006年,全国有20个地区发生三级事故,共发生39起、死亡146人。

其中发生1起三级事故的有9个地区:山西省、内蒙古区、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发生2起三级事故的有5个地区: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发生3起三级事故的有4个地区:黑龙江省(共死亡13人)、山东省(共死亡11人)、贵州省(共死亡11人)、北京市(共死亡9人)。

发生4起三级事故的有两个地区:江苏省(共死亡16人)、河北省(共死亡12人)。

2、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情况专项分析全部伤亡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类别分析。

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

这些事故的死亡人数共937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1.03%、20.61%、12.79%、8.78%、6.20%,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89.41%。

事故部位分析。

2006年,在洞口和临边作业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7.94%;在各类脚手架上作业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1.16%;安装、拆卸塔吊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0.59%;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26%。

发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分析。

履行全部程序的:发生事故433起,占事故起数的48.76%;死亡48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6.28%。

未履行程序的:发生事故309起,占事故起数的34.80%;死亡380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6.26%。

部分履行程序的:发生事故146起,占事故起数的16.44%;死亡18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7.46%。

发生事故的工程类别分析。

新建工程:发生事故826起,占事故起数的93.02%;死亡956人,占死亡总人数的91.22%。

改扩建工程:发生事故46起,占事故起数的5.18%;死亡6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82%。

拆除工程:发生事故16起,占事故起数的1.80%;死亡3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96%。

发生事故的工程形象进度分析。

施工准备:发生事故20起,占事故起数的2.25%;死亡28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67%。

基础施工:发生事故132起,占事故起数的14.86%;死亡150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4.31%。

主体结构:发生事故459起,占事故起数的51.69%;死亡55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2.58%。

装饰装修:发生事故251起,占事故起数的28.27%;死亡27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6.24%。

拆除阶段:发生事故26起,占事故起数的2.93%;死亡4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20%。

发生事故的投资主体分析。

政府投资:发生事故133起,占事故起数的14.98%;死亡16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5.36%。

企业投资:发生事故683起,占事故起数的76.91%;死亡800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6.34%。

个人投资:发生事故72起,占事故起数的8.11%;死亡8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8.30%。

发生事故的工程结构类型分析。

砖混结构:发生事故253起,占事故起数的28.49%;死亡29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8.53%。

混凝土结构:发生事故429起,占事故起数的48.31%;死亡49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7.62%。

钢结构:发生事故36起,占事故起数的4.05%;死亡4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10%。

砖木结构:发生事故3起,占事故起数的0.34%;死亡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0.48%。

钢、混结构:发生事故61起,占事故起数的6.87%;死亡6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01%。

其他:发生事故106起,占事故起数的11.94%;死亡13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3.26%。

发生事故的工程性质分析。

住宅:发生事故445起,占事故起数的57.64%;死亡49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5.17%。

公共建筑:发生事故192起,占事故起数的24.87%;死亡22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5.73%。

厂房:发生事故90起,占事故起数的11.66%;死亡10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2.25%。

其他:发生事故45起,占事故起数的5.83%;死亡6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85%。

发生事故的地域分析。

省会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生事故368起,占事故起数的41.44%;死亡43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1.13%。

地级城市:发生事故256起,占事故起数的28.83%;死亡29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8.53%。

县级城市(含县城关镇):发生事故220起,占事故起数的24.78%;死亡25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4.33%。

村镇(指村庄和集镇):发生事故44起,占事故起数的4.95%;死亡6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01%。

发生事故的区域分析。

高校园区:发生事故23起,占事故起数的2.59%;死亡3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25%。

工业科技园区:发生事故43起,占事故起数的4.84%;死亡6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01%。

经济开发区:发生事故93起,占事故起数的10.47%;死亡11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0.59%。

非园区:发生事故729起,占事故起数的82.10%;死亡840人,占死亡总人数的80.15%。

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分析。

晴天:发生事故641起,占事故起数的72.19%;死亡75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1.94%。

阴天:发生事故172起,占事故起数的19.37%;死亡20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9.94%。

雨天:发生事故61起,占事故起数的6.87%;死亡6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20%。

雪天:发生事故4起,占事故起数的0.45%;死亡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0.48%。

雾天:发生事故1起,占事故起数的0.11%;死亡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0.10%。

风天:发生事故9起,占事故起数的1.01%;死亡1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34%。

三级以上事故情况分析1、事故类型分析。

施工坍塌:24起、死亡9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61.54%和62.33%。

起重伤害:4起、死亡1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10.26%和13.01%。

高处坠落:4起、死亡1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10.26%和8.90%。

中毒和窒息:3起、死亡1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7.69%和7.53%。

触电:2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5.13%和4.11%。

物体打击:1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56%和2.06%。

机具伤害:1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2.56%和2.06%。

2、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发生在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的事故13起,死亡5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的33.33%和34.24%。

发生在地级城市的事故11起,死亡4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的28.21%和27.4%。

发生在县级城市的事故11起,死亡3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的28.21%和26.03%。

发生在乡镇的事故4起,死亡1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0.25%和12.33%。

3、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继续趋向稳定好转。

2006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888起、死亡104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51%和12.15%;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共发生39起、死亡14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30%和14.12%。

高处坠落事故有所下降。

200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发生413起、死亡430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19.96%和20.81%。

2006年高处坠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6.51%和41.03%,分别比2005年下降4.33和4.49个百分点。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山西、吉林、内蒙古、湖南、宁夏、新疆、江苏、青海、湖北、辽宁10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其中山西上升140%、吉林上升44.44%。

全国有20个地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其中,河北、江苏各发生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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