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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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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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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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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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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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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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目录重要提示??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 公司治理结构 (9)??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0)?? 董事会报告 (11)?? 监事会报告 (19)?? 重要事项 (20)?? 财务报告 (23)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47)附:会计报表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查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王保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审议年报的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赵竟成先生、财务总监杨国柱先生及财务处处长边晓红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Nanjing Huadong Electronics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2、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竟成3、公司董事会秘书:伍华林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学山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26楼电话:025-470090-568/228 025-*******-2231传真:025-******* 025-*******电子信箱:whl@4、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D03栋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26楼邮政编码:210029公司电子信箱:hddz@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处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东科技股票代码:0007277、其它有关资料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1月8日最新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2年12月10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911000044税务登记号码:3201111349559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8-10楼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1、2002年度主要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元利润总额 62,495,054.29 净利润 58,367,14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4,650,138.37 主营业务利润 40,416,142.26 其他业务利润 4,921,016.11 营业利润 -2,155,262.89 投资收益 62,855,824.79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1,794,49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76,187.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57,983,089.31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3,717,002.39元 ⑴营业外收入 133,651.36元⑵营业外支出 -1,660,841.03元 ⑶其它 1,922,510.00元2、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2001年度2000年度财务指标 单位 2002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元 267,238,050.67 302,723,233.77 302,723,233.77 276,817,541.89 276,817,541.89 净利润 元 58,367,140.7655,256,908.9853,838,847.33103,990,782.0399,362,952.18总资产元 1,882,848,233.53 1,363,541,593.06 1,376,202,017.94 1,120,538,084.58 1,134,599,186.0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元 1,096,255,107.16818,502,428.56830,928,065.22795,122,537.94808,969,896.26每股收益(摊薄) 元 0.1625 0.1761 0.1716 0.331 0.317 每股收益(加权) 元 0.1860 0.1761 0.1716 0.331 0.317 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元 0.1742 0.1646 0.1601 0.271 0.256 每股净资产元3.052 2.609 2.648 2.534 2.57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 2.982 2.569 2.609 2.514 2.5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38 -0.0897 -0.0897 0.63 0.63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 5.324 6.751 6.479 13.08 12.28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 6.885 6.667 6.441 13.11 12.5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4616.2466.02310.8610.299注:⑴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填列或计算 ⑵报告期内,公司因增发新股,总股本由期初的313,738,619股变更为期末的359,157,356股。

物联网:券商精选四大概念股

物联网:券商精选四大概念股

端系统唯一试点企业;在农业部溯源系统建设涉及两方面,自动识别终端系统和动植物溯源信息管理系统。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翼码信息与中国移动[77.65 0.98%]是排他性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与推广基于二维码的移动通讯电子回执增值业务。广发证券提高其投资评级为买入,12个月合理目标为9.50元。
东海证券认为,年底随着运营商3G网络建设接近尾声,东信和平业绩也将进入加速好转期,建议投资者持有。
物联网概念故事刚刚开讲2009年09月17日 03:03北京晨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受万科巨额融资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影响,昨日大盘小幅低开弱势盘整,但两市之中的“物联网概念股”却承接着近期的强劲走势,继续领涨。其中,厦门信达[12.59 0.88%]、新大陆[15.91 0.51%]、大唐电信[20.54 0.10%]、远望谷[24.99 2.71%]等带有物联网概念的个股开盘后不久就纷纷封住涨停。而从这几个强势涨停的物联网个股看,其身上几乎都有着射频识别(RFID)的线索
2003年,美国国防部力推RFID技术时,使之为世界所知时,中国已有一家公司,将RFID技术应用于铁路产业已整整10年,这家公司就是远望谷。
远望谷在铁路RFID市场份额过半,具自主研发优势和寡头垄断优势,为开拓RFID的其他领域奠定了基础。目前,远望谷进入烟草RFID产业,还有军事运用和图书馆技术,以及物流供应链。从二级市场来看,远望谷量价配合较好,有效突破双底图形,后市有望突破。
利用无所不在的网络技术所建立起来的物联网,其中非常重要的技术是RFID电子标签技术,以快速读写、长期跟踪管理,是最有发展前途的信息技术之一。
统计显示,2001年至2005年全球RFID总开支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7.3%。据预测,未来还将迎来爆发性增长,至2010年年复合增长率将达46%。在中国年复合增长率大约可以达到65.6%。

东信和平: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0-04-28

东信和平: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0-04-28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忠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956,481,216.25909,830,484.20 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10,364,422.39700,267,454.17 1.44%股本(股)198,562,504.00198,562,504.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58 3.53 1.42%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190,304,959.30179,451,817.49 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345,655.979,852,909.67 5.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269,846.2133,266,472.17 -197.0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60.17 -194.1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210.0527 -1.1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210.0527 -1.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 2.04% 下降0.5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1.37%2.04% 下降0.67个百分点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3,080.4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940,091.74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728.31所得税影响额-134,680.4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8,880.13合计681,722.40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母公司收珠海市财政局新产品专项资金、营销网络建设补贴等695647元;二是新加坡子公司获得当地政府补助244444.74元。

粤华包B:关于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粤华包B:关于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3-025关于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特别提示在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上,董事杨卫星对本项交易表示反对,理由如下:1.公司已经是红塔仁恒的实际控股股东;2.公司动用近3亿元的现金去增持已经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不具有实际意义;3.会严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4.公司近几年经营压力大,红塔仁恒的资产盈利能力也在下降,增持股份不但不会获取超额利润,而且会加深公司资产结构的进一步不平衡。

一、关联交易概述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国际”)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股权(占总权益的11.6027%)。

在上述交易开始前,公司已持有红塔仁恒41.9653%的股权,红塔仁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邦国际持有红塔仁恒11.6027%的股权;在以上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对红塔仁恒的持股比例增加为53.568%,将由相对控股变成绝对控股。

由于以上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未与有关方面签署书面协议。

2.由于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龙邦国际是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此,龙邦国际最终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控股”)。

由于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同为诚通控股,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龙邦国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以3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由于上述交易的金额为29,178.47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7.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结合网络投票)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工作制度

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工作制度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待与沟通工作,加强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与沟通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特定对象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其的沟通,增进其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工作,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相关的接待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 保密原则。

公司相关的接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东信和平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带给我们的思考

东信和平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带给我们的思考

补充流动资金 , 变更 比例 达来自 1 , 2 这段 时 间里这部 分资 金去
在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中认 为 修 改 的办 法 实 质 上 追 加 厂对
漏报瞒报的情 况更 是不 在少 数。这是募资披露 中比较常见 的问 题 , 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 , 但 足以反映上市公 司的“ 重筹资 , 回 轻 报” 的普遍做法 ; 足以反映 中介机构 的失职 。在此 , 东信 和平募
集 资 金 披 露 中 出现 的 问 题 代 表 了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
股份公 司董事长使用募集 资金暂 时补充流 动资金行 为的授权 。 很 明显 , 东信和平采用先 斩后 奏的方式使用 闲置募集 资金 , 存在
投 机 取 巧 的 做 法 , 司 内部 相 互 制 约 的监 督 机 制 没有 充 分 发 挥 , 公
金 融 管 理
东信和平募集 资金使 用问题 带给 我们 的思考
文 /杨 非 非 摘 要 : 年 来 , 集 资金 使 用 出现 诸 多 问题 , 其 是 募 集 资 金 近 募 尤 有 几 条 漏 洞 。( )上 市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 出单 次 补 充 1《 指
变 更现 象 比较 普 遍 。本 文 从 东信 和 平 募 集 资金 使 用 过 程 中 出现 的 问题 分析 市场 参 与者 各 方 的 失 责 所 在 , 期 望从 中得 到 一 些 以 规 范 募 集 资金 使 用 的启 示 。 关键 词 : 集 资金 使 用 ; 息 披 露 ; 募 信 启示
事 长批准 , 按照规 定上 市公 司 的募 集 资金不 能 用于委 托理 财。
这 既有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不 完 善 , 理 者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不 强 的 管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企业单位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企业单位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诉管理程序,及时、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证监[2014]3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28号《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依法切实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

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投诉的受理第四条公司应在公司网站上公示投诉渠道的联系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方便投资者反映诉求。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来访等,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以保证投资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联系办法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五条公司投资发展部为公司处理投资者投诉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

设投诉处理工作专员一名。

主要职责包括:(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二)承接中国证监会“12386”投诉热线的转办件,及其他的间接投诉;(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投资发展部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投资者所反映的事项是否属实,并如实填写《投资者投诉登记表》,详细记录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等有关信息。

依法对投诉人基本信息和有关投诉资料进行保密,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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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0-07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预计公司2010年度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同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人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股份)。

2、交易内容:销售SIM卡、充值卡及测试卡,购买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

3、2010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50万元;2009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77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按产品细分 关联人 预计合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销售商品 充值卡、SIM卡 普天股份
500.00228.31销售、购买商品 测试卡、磁条卡、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 东信股份
550.0025.39合计
1050.00253.70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1、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亿元,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炜,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上地二街2号,经营范围为通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及终端、广播电视系统及终端、计算机及软件、系统集成、光电缆、邮政专用设备及相关的配套元器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及招标代理、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监理;机电产品、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维修;实业投资;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2)关联关系
普天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普天股份资产状况良好,运作规范。

2010年度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0年,公司预计向普天股份销售充值卡/SIM卡不超过500万元。

2、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56,000,064元,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法定代表人张泽熙,经营范围为移动通信,程控交换,光电传输,激光照排设备及其配套产品以及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终端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代理与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集成、施工、技术咨询与培训,经济信息咨询,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本公司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

2)关联关系
东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信股份为国内大型通信设备制造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10年度公司与其间的关联交易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0年,公司预计向东信股份销售测试卡、磁条卡不超过50万元,向东信股份购买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不超过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

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通信行业企业,其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经营环节对我公司产品有需求。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关联方每次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采用订单或小额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回避表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周忠国先生、杨有为先生、张泽熙先生、倪首萍女士、金伟民先生、沈浚先生作为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董事被认定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普天股份、东信股份发生的SIM卡、充值卡及测试卡销售,购买金融终端、增值业务系统产品事项,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0年3月3日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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