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第六章
国际贸易第六章 练习题

第六章关税措施一、单项选择题1、一国的进口附加税是一种()。
A、普遍采用的措施B、特定的临时性措施C、经常性的措施D、一次性的措施2、在普遍优惠制下,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大小取决于()。
A、普通税率与普惠税率之间的差额B、最惠国税率与普惠税率之间的差额C、普通税率与最惠国税率之间的差额D、普惠税率与特惠税率之间的差额3、某国对进口手表征收从价税15%,加征每只15美元的从量税,这是()。
A、从量税B、从价税C、混合税D、选择税4、二战后,征收出口税的国家主要是()。
A、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B、发展中国家C、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D、社会主义国家5、欧盟向参加洛美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
A、普惠税B、最惠国税C、特惠税D、差价税6、按照征税的目的,关税可分为()。
A.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B.进口税、进口附加税C.最惠国税、特惠税、普遍优惠税D.财政关税、保护关税7、一般说来,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这时候关境小于国境。
有些国家之间缔结关税同盟,因而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土即成为统一的关境,这时候关境()国境。
A.小于B.等于C.大于D.其他8、关税的主体是( )。
A、本国的进出口商人B、进出口货物C、外国的进出口商人D、消费者9、与复式税则相比,单式税则( )。
A.又称二栏税则B.只适用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C.被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采用D.不利于实行差别待遇10、与从价税相比,从量税( )。
A.在商品价格上涨时保护作用更强B.在商品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更强C.能够体现公平税负原则D.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11、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高于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关税保护率( )。
A.大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B.等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C.小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D.大大低于名义关税率12、反补贴税的征收不得超过()。
国际经济:第六章 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与国际贸易

市场需求弹性不同,企业才会有差别定价的动机;
① 市场相互分割。
市场如果不能分割,产品将从低价市场流向高价市场,实现不同市场 上的价格均等,使倾销失效。
倾倾销销的的类类型型
① 持续性倾销: 市场需求弹性不同, 采用倾销实现利润最大化。 弹性大的市场定低价: 对于需求价格弹性为e的市场,边际收益: MR=P(1-1/e). 实现利润 最大化的条件下, 两个市场上追加单位产品销售获得的收益(即边际 收益)应相等, 即 MR1=MR2; P1(1-1/e1)=P2(1-1/e2); 在外国市场的 需求弹性大于本国市场时(e2>e1), 外国的价格应低于本国(P2>P1 ) 。
② 掠夺性倾销: 以低价销售打跨国外竞争者,达到占领国外市场的目的, 在取得成功后, 提高价格,获取垄断利润。
③ 偶然性倾销: 在国外市场低价销售暂时剩余的产品。
关关于于倾倾销动动机机的的数数值值说说明明
假设本国市场需求弹性比外国小,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 产品价格为10时,本国与外国的销量分别为20与15,总销售额为350,
垄断竞争模型的假设
① 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具有一定差异的产品; ② 每个厂商把竞争对手的价格看成既定价格; ③ 短期内存在垄断利润,长期没有垄断利润; ④ 行业的总销量不受平均价格影响。当某一企业产品的价格与该行业所
有产品的平均价格相同时,对该企业产品的需求等于行业内单位企业 的平均需求; ⑤ 企业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行业。
行业内贸易的模式不易预测。通常用产业政策、历史因素和偶然因素 解释产业内贸易模式;
产业内贸易引起的再分配效应小,政治上易于被接受。
第四节 倾销
倾销销概概念念
2021年司考国际法第六章知识点:条约法概述

2021年司考国际法第六章知识点:条约法概述一、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条约,按照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相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
1986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及国际组织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把条约主体和相关规则扩展到了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关于条约的规则很多是国际习惯法规则。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条约规则的主要内容实行了编纂和发展,成为相关条约规则的基本的成文法律依据。
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问题,仍继续适用国际习惯法规则。
条约具有以下主要的特征:1.条约在国际法主体间缔结。
条约必须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即缔约者必须具备国际法主体资格。
一方不是国际法主体所签订的协议,或非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协议都不是条约。
当前,条约主要是国家间缔结的。
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国际法的主体,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国家之间缔结的协议现在也被作为条约。
自然人和法人与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论内容或性质多么重要都不是国际条约。
同时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条约的缔约主体至少有两个,一个国家的单方面行为不能构成条约,例如一国发表的声明、宣告等不是条约。
2.条约具有法律拘束力。
条约规定了国际法主体间相互关系中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拘束力。
有些国际法主体间的国际文件,是对它们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表示共同的态度或政策,并无意就具体事项规定相互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或者在制定文件时即表示不认为该文件具有法律拘束力,这样的国际文书不是国际条约,即使这类文件在国际关系上可能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或具有道义上的力量。
3.条约以国际法为准。
条约的缔结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际法的规则并且以国际法加以规范。
同时条约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应是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
4.条约的形式主要是书面的。
虽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规范书面条约为出发点,将适用于该公约的条约定义为书面形式。
国际公法 第六章 领土法

(二)添附
添附分为自然的和人为的添附两种。自然添附 是由于自然的原因而形成的新土地。人为添附 指人为的作用而形成的新土地。
一国领土通过自然作用或人为措施而获得增 加或扩大 自然添附: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使一国领土 增加的情况,主要有:涨滩,三角洲,废河 床,新生岛屿,即一国领海内出现新生岛屿, 它是沿海国领土的添附,这时领海的范围从 该新生岛屿的海岸起算。一国专属经济区内 产生新生岛屿,也会产生类似的添附
(三)时效 时效是对不正当和非法占有他国领土之事 实的合法化,其目的是为了稳定国际秩序, 条件是占有国在相当长时期内持续而稳定 地占有且争议国默许、不提出抗议或停止 抗议。 时效根据有效控制原则确定领土的归属
时效与先占的区别:先占是占有无主地, 而时效是使得非法占有他国的领土合法化。
时效起作用需具备两方面条件
苏伊士海上运河在战时同平时一样,应对所 有不论悬挂何国国旗的商船或军舰自由开放。 (第一条) 缔约各方保证决不干涉该运河及其支流的安 全,不妨碍对运河的利用。 (第二条) 通洋运河在战时作为自由航道,即使对交战 国的军舰仍应开放。缔约各方同意在运河及 其港口内并且在这些港口半径三里的区域内 不准有任何战争或敌对行为,或其目的在于 阻碍运河自由通航的行为,即使奥斯曼帝国 是交战一方也不例外。(第四条)
国际河流的特殊制度
对沿岸国的商船、军舰及非沿岸国的商 船开放
对于本国领域内的河段有警察、卫生关 税等权地利、法国、德国、 荷兰 • 多瑙河 德国、奥地利、捷克、斯洛伐 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保 加利亚、乌克兰 • 刚果河 扎伊尔、喀麦隆、赞比亚、中 非、刚果 • 澜沧江—湄公河中国、缅甸、老挝、泰 国、柬埔寨、越南
2.“领海”:领海基线向海一面的一定宽 度的海域。 内陆国由于没有海岸,其领水组成中不含 领海。内水和领海都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 分,但是其法律地位有所不同。
国际法第六章

和制度,但有关北极地区的法律制度正在形 成之中。
p 12
p2
第二节内陆水
内陆水及陆地内的水域,包括河流、运河、
湖泊和内海。 一、河流 根据河流所处位置和流经的国家以及法律地 位,可分为 国内河流、国界河流、多国河流 和国际河流。 二、运河 (一)苏伊士运河 (二)巴拿马运河 三、湖泊和内陆海
p3
第三节国家领土的取得和变更
p7
二、租借 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 租借一般是有期限的。 三、国际地役 国际地役又称国家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对其领土主权所 加的一种特殊限制,据此,国家领土的一部或全部在一定范 围内为另一国家的某种目的或利益服务。 国际地役按其性质可分为积极的地役和消极的地役两种。前 者是指一国允许另一国在其领土内从事某种行为,后者是指 一国要求另一国不得在领土内从事某种行为。 四、势力范围 势力范围是指专门保留由已经有效占领了领近土地的国家将 来加以占领的那些土地。
第六节两极地区
一、南极
(一)南极领土主权要求 南极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块有着领土主权争议
的大陆。 (二)南极条约体系 1.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2.科研自由和国际合作 3.冻结领土主权要求 4.环境与资源的保护 5.《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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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极
北极地区迄今尚的重要性和其他原因,国家之间常
常不可避免发生边界争端。 四、边境制度 边境与边界不同。边界时分隔两国领土的界 线,边境时国家边界线两侧一定的区域。 (一)边界标志的维护 (二)界河的利用和管理 (三)方便边境居民来往 (四)边境争端的处理
p 10
第六章国际的多式联运

第六章国际多式联运一、填空题1、国际多式联运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铁路、水路、公路和航空等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连贯的运输系统,通过实现门到门服务来更好地为货主提供经济、合理、迅速、安全和简捷的运输服务。
2、多式联运单据与传统的提单具有相同的作用,是一种物权证书和有价证券。
3、海陆联运是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远东/欧洲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
4、多式联运全程运输中各区段的运输和各区段的衔接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各实际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和与各代理人订立委托合同来完成的。
5、关于空箱的提取,如果是拼箱货(或是整箱货但发货人无装箱条件不能自装时),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所有空箱调运至接受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做好装箱准备。
6、无论装箱工作由谁负责,装箱人均需制作装箱单,并办理海关监装与加封事宜。
7、多式联运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如不能确定事故发生的区段时,一般按在海运段发生处理。
8、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二、判断题1、在多式联运中,分段承运人各自对自己的运输区域负责。
(×)2、多式联运使用一份单证,实行全程单一运费率。
(√)3、大路桥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是陆—海—陆。
(×)4、空桥运输的货物在整个货运过程中使用的是同一集装箱,不用换装。
( ×)5、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具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双重身份。
(√)6、统一责任制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不分区段运输按统一原则负责。
(√)7、多式联运中分承运人出具的各种承运单据是承运人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它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
(×)8、多式联运若从内陆地区开始,报关应在附近的港口海关办理。
( ×)9、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贸易结算与收付

汇票当事人 ①出票人(Drawer)——出口人或银行 ②受票人(Drawee)或付款人(Payer)——进口人或 其指定的银行 ③收款人(Payee)——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汇票内容 ①表明“汇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命令;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期限; ⑤付款地点; ⑥付款人名称; ⑦收款人名称; ⑧出票日期; ⑨出票地点; ⑩出票人签章.
无条件支付命令
(an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Pay ×××……
Would you please pay …... I should be appreciated if you would pay…...
二、本票(Promissory note) 定义
①中国票据法: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已 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②英国票据法: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 证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日期或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 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 的书面承诺。
持票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仅凭交付即可转让
Pay ××× or Bearer;
Pay Bearer.
汇票种类
划分标准
汇票种类
出票人
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时间
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是否附货运单据
光票
跟单汇票
汇票的使用
国际公法-第六章 国家

《公约》不适用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公约》不影响现有有关特权和豁免的安排,包括国家元 首、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特别使团、驻国际组织代表 团、派往国 际组织的机关或国际会议的代表团及其人员,以 及国有或国营的航空器或空间物体所享有的特权与豁免。 二是《公约》不涉及刑事诉讼豁免问题,而将此问题留给习惯 国际法解决。至于不涉及的原因,部分国家认为,不同于国 家在民事诉讼中只享有有限的豁免,国家在刑事诉讼中有绝 对豁免,不宜适用《公约》规定的限制豁 免;但也有西方国 家认为,国家高级官员应对国际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不应享 有豁免,如将该《公约》适用于刑事诉讼,可能导致这些官 员逍遥法外。 三是《公约》 不适用于军事活动。
四、国家豁免的放弃
1、明示同意 国际协定 书面合同 在法院发表的声明或在特定诉讼中提出的书面函件 2、参加诉讼 该国本身提起该诉讼 介入该诉讼或采取与案件实体有关的任何其他步骤 3、反诉 主动起讼的反诉;介入诉讼的反诉;提起反诉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 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 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 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 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 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 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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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Where parties have not arranged for payment of purchase price in exporter’s country >> who is to present bill of exchange + who is to deliver transport docs to importer?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1995 Revision) (“URC 522”)
To be negotiable, a bill or note must (a) be in the proper form and (b) contain a promise by the maker or drawer to make payment.
E. NEGOTIABILITY OF BILLS AND NOTES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三)汇付的种类
汇付依使用的信用工具不同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 三种方式。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指汇出行受 汇款人的委托,以电报或电传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解 付汇款的汇付方式。 2.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指汇出行受汇款人 的委托,用邮寄信汇委托书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 汇款的汇付方式。 3.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票汇是汇出行受 汇款人的委托,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 票,由汇款人自行寄交收款人凭以向汇入行提取汇款 的汇付方式。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In 1896,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mmissioners of Uniform Laws drafted a Uniform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 (UNTL), which was largely based on the BEA. By 1920, all of the American states had adopted the UNIL. Then, in the 1940s, the UNTL was modernized and integrated into the more comprehensive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UCC), which by 1950 had been adopted in all states except Louisiana.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二、托收
(一)托收的概念
托收是由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 货款的结算方式。
在调整托收的法律上,国际商会在总结国际惯 例的基础上于1958年制定和公布了《商业单据 托收统一规则》,该规则于1967年进行了修订, 1978年国际商会将其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 1995年国际商会公布了新修订的《托收统一规 则》,又称522号出版物。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3.汇票的种类:
(1)依付款的时间不同,可将汇票分为即期汇票 和远期汇票 (2)依出票时是否附有单据可将汇票分为光票和 跟单汇票 (3)依出票人的不同可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 业汇票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二)本票(Promissory note)
To meet the promissory requirements, a bill or note must do the following:
1. State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or order to pay 2. State a definite sum of money or a monetary unit of account 3. Be payable on demand or at a definite time 4. Be signed by the maker or drawer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The following year, two additional Geneva Conventions on Unification of the Law Relating to Checks (ULC) were also signed. Within 15 years, the ULB and ULC had been ratified by most continental European countries, and today they serve as the standard laws governing bills of exchange and checks in virtually every nation.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五)付款
付款指汇票的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向汇票的付 款人提示要求付款,付款人依汇票进行支付的 行为。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六)拒付与追索
1.拒付的概念:拒付又称退票,指付款人的 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行为。 2.追索:在汇票被拒付后,持票人有权向汇票 的出票人及所有的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即 向其请求偿还汇票上载明的金额。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一、汇付
(一)汇付的概念 汇付是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委托银行主 动将货款支付给卖方的结算方式。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二)汇付的当事人
汇付中的当事人有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 汇入行。 汇款人是债务人或付款人,即国际贸易中的买 方; 收款人是债权人或受益人,即国际贸易中的卖 方; 汇出行是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地 银行; 汇入行是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 又称为解付行,一般为出口地银行。
1.本票的概念: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于见 票时或某一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 的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三)支票(Check)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的汇票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三、票据行为(以汇票为例) (一)出票
出票指出票人开立汇票的行为,出票包括两个 行为: (1)由出票人制作汇票并在其上签名。 (2)将汇票交给受款人。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D/A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exporter instructs remitting bank (and remitting bank instructs collecting bank) to deliver transport docs to importer against payment/acceptance of bill of exchange D/P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exporter instructs remitting bank (and the remitting bank instructs the collecting bank) to deliver transport documents (and bill of exchange) against payment of purchase price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On the European continent, there were calls throughout the latter half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for the creation of an international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 Finally, in 1907, a conference convened at The Hague to draw up a convention. A draft was agreed to in 1912, but World War I interrupted ratification. The League of Nations then organized a series of conferences to update the 1912 draft. In 1930, three Geneva Conventions on the Unification of the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Exchange (ULB) were signed.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二、票据的种类
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
1.汇票的概念。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 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书面支付命令。 2.汇票的当事人: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 (drawer)、付款人(drawee)和受款人(payee)。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一、票据的概念及法律特性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 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救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 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票据的法律特性如下:
(一)票据的流通性 (二)票据的无因性 (三)票据的要式性
E. NEGOTIABILITY OF BILLS AND NOTES
第六章 国际贸易支付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