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方案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监测活动。
第三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环保、节能、安全、美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全程监测,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严禁违法操作。
第八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应由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工作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进度、材料及人力需求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确保施工区域清晰。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严禁违法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过程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防检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通水、通电正常。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按时完工。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严禁违法操作。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材料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第四章施工竣工验收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工程整理干净,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起草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JGJ 79-2006);2、《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CECS 253-2011);3、《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则》(JGJ 120-2015)等文件。
二、定义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指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中作业,包括外墙硬质装饰面材,内墙,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护墙板,瓷砖,木工装饰,木门,涂料,地面等。
2、验收范围:指验收人员应以施工图和标准进行验收,其中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地的整体情况,图纸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当地实际的有关情况。
三、质量验收的进度及内容1、质量预验收:指施工前审查和检查质量管理组织设施、工艺设备、原材料及其验收现场环境情况的工作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改正和改进;2、施工验收:指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应符合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质量要求;3、全施工验收:指验收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结果,以及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最终完成过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四、验收报告1、组织和报告形式:质量验收报告应作为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实际付款的依据,应当由施工方提出;2、记载内容:质量验收报告应载明施工内容、质量结果、合格与否及整体验收结论;3、结论:报告必须写明“合格”或“待定”“不合格”三种验收结论。
五、验收要求1、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害施工人员安全的隐患,确保施工安全;2、施工和使用条件:包括施工施工质量、劳动强度、使用条件、工艺流程、材料质量以及施工图纸等;3、审查环境:要求质量验收人员仔细分析在质量验收过程中质量表现问题及审查环境原因;4、落实下阶段施工方案:质量验收完成后,施工方案也必须配合施工,如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正和落实。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发现违反规定的施工现象,验收人员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责令施工方改正;2、如违规施工方未能改正,建设单位应当取消施工合同继续施工的权利;3、对拒不改正施工中查明的严重违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一、引言为了保障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翻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三、施工管理1.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并与业主或业主代表确认。
(2)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作业区,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2.施工中的管理(1)各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需要更改施工方案,应先向业主或业主代表申请。
(2)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汇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3.施工后的清理(1)施工完工后,应做好各项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施工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使施工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四、施工要求1.基础工程(1)地基处理应符合《建筑结构基础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
(2)地下室应设置防水层,防止泥水渗透。
2.墙面工程(1)墙面贴砖前应按照设计图纸确定粘贴方式和砖缝宽度,墙面贴砖应垂直水平,缝隙应均匀。
(2)墙面涂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涂刷应均匀、光滑、干净。
3.地面工程(1)地面铺砖应坚固平整,不存在空鼓,缝隙应均匀,颜色搭配合理。
(2)地面涂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涂刷应均匀、光滑、干净。
4.天花板工程(1)天花板挂板应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吊杆和横梁的安装应坚固稳定。
(2)天花板隔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板材应均匀、光滑、无裂缝。
5.电气工程(1)电线电缆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2)电箱应设置在易于操作、排水、通风的位置,开关面板应安装平整,电器设备严禁放置在潮湿环境中。
六、质量验收1.验收标准(1)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洁,不存在安全隐患。
2.验收方法(1)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委派专人进行验收,并填写《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工序、施工规范、工艺标准、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工序、施工规范、工艺标准、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巡检员质量验收原始记录单)一、现场检查1、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尺寸偏差小于3cm2、检查天花、墙面是否有渗漏和空鼓现象,检查屋顶、门窗、外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和开裂现象,如有空鼓和渗漏现象必须由物业部门加以整改3、检查原电路(插头、灯头)是否有电,并记录好电表、水表读数,如电路有障碍应立即通知业主、由物业加以整改4、检查弱电系统(电话线、电视线、网络线)是否正常,检查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冲水试验,如电路有障碍应立即通知业主、由物业加以整改5、检查地坪、楼板、楼顶板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墙面、顶面是否平整、垂直,墙体夹角是否成90度,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业主、由物业加以整改验收日期:年月日验收结果:()达标、()须整改、()整改达标质量巡检员验收合格签字:二、施工交底施工图的尺寸应与现场尺寸基本相符,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施工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尺寸偏差小于2cm,如有问题,应立即修正尺寸或设计方案三、开工准备1、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地平高度线),控制和明确厨房、卫生间的地砖高度线,该线离地1m、水平偏差小于2mm2、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水池、工具箱和垃圾袋,施工现场配置两个灭火器,设置管理性标牌,不到位不予开工3、对排水管道做临时封口处理,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防盗门保护,不到位不予开工验收日期:年月日验收结果:()达标、()须整改、()整改达标质量巡检员验收合格签字:四、墙体改造、砌粉1、墙体改造前须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改变房间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暖气、通讯等设施,手续由业主负责办理、手续不全不予开工2、灰浆的水泥、砂石配比含量正确,严禁在预铺地板的地坪上拌水泥沙浆,须用专用水泥搅拌盒搅拌,水泥含量等级不小于32.5、水泥与砂石配比为1:23、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在公司材料封样间陈列4、拆墙前先机械切割,再用钢钎凿除,严禁用大锤直接敲打墙体,否则将按规定处罚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l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6、门洞砌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尺寸偏差小于等于6mm7、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新开凿门窗时,在粉墙之前,须用不锈刚丝网(网眼1*1厘米)用钢钉固定在新老墙交接处特别注意8、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一、基本要求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 不得占有公共空间, 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 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 项目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 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 燃气管道不得暗敷, 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如果变更方案(尺寸), 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 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 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主验收。
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 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
再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如有问题, 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 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 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3CM以上, 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 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 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 跟踪检测验收标准, 工程变更单, 施工进度单,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 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内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 然后手工凿除。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23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23摘要:一、引言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概述1.装修材料2.施工质量3.室内环境质量4.安全性能三、具体验收标准及方法1.水电验收2.墙面、地面验收3.吊顶验收4.门窗验收5.家具、厨卫验收四、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验收时间2.验收人员3.验收记录五、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1.整改措施2.复验程序六、总结正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住宅的装饰装修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装修质量和居住者的健康与安全,我国制定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23》。
本文将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指导大家在装修过程中做好验收工作。
一、引言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是确保装修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个合格的装修工程,不仅要求材料优质、施工精湛,还要保证室内环境健康、安全性能达标。
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概述1.装修材料在验收过程中,首先要检查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环保、防火、防潮等性能。
此外,还要确保装修材料的质量、规格、颜色等与设计方案相符。
2.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验收的重点,包括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各方面的施工工艺。
验收时要注意查看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墙面平整度、地面水平度、吊顶平整度等。
3.室内环境质量室内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健康。
验收时,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安全性能住宅装饰装修安全性能主要包括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结构安全等。
验收时要检查电线、电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结构安全是否存在隐患。
三、具体验收标准及方法1.水电验收水电验收主要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方面的检查。
验收时要查看水管、电线、燃气管道等设施是否安装规范,运行是否正常。
2.墙面、地面验收墙面、地面验收要注意平整度、垂直度、色泽、纹理等方面。
可以使用激光水平仪、靠尺等工具进行检查。
3.吊顶验收吊顶验收主要包括吊顶平整度、吊杆间距、龙骨安装等方面。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一、前言根据《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3)的要求,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规定,以保障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提高住宅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质量。
二、术语和定义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住宅建筑进行内部和外部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配套工程等。
2. 质量验收:指在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检查和确认的过程。
3. 验收合格:指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满足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具备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三、验收要求3.1 一般规定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验收意见。
3.2 材料验收1.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具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 材料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
3. 材料应进行复试检验,复试检验内容包括性能、安全性等。
3.3 施工过程验收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4 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工程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包括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等检查。
3.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四、验收组织及程序4.1 验收组织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 验收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
3. 验收组应推举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验收工作。
西宁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西宁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一、结构安全1.1 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确认,不得拆除承重结构,或改变承重结构的使用功能。
1.2 严禁在承重墙上穿孔或拆除门窗、门窗洞口。
1.3 严禁在楼板上超荷载施工,堆放过重物品。
二、地面工程2.1 地面铺贴应平整,无空鼓、无塌陷,接缝平整、密实。
2.2 石材、地面砖铺贴应牢固,无空鼓、无塌陷,石材拼接处应密实,无缝隙。
2.3 木地板铺设应牢固,无明显缝隙,无起翘。
三、墙面工程3.1 墙面涂料应平整、光洁,无明显色差、气泡、裂纹。
3.2 壁纸粘贴应牢固,无气泡、无空鼓、无皱褶。
3.3 瓷砖粘贴应牢固,无空鼓、无塌陷,阴阳角收口应规范。
四、吊顶工程4.1 吊顶安装应平整、牢固,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4.2 龙骨和吊杆安装应垂直,无明显弯曲。
4.3 罩面板与龙骨连接应紧密,无脱层、翘角现象。
五、水电工程5.1 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合格证明文件。
5.2 电线接头应牢固,绝缘胶布应均匀缠绕。
5.3 水管安装应牢固,无渗漏现象,水嘴、阀门等应灵活、有效。
六、门窗工程6.1 门窗开启自如,无异响、无卡涩。
6.2 门窗表面应光滑、整洁,无明显划痕、碰伤。
6.3 门窗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细部工程7.1 砖石铺贴应整齐美观,无色差、无变形。
7.2 墙角、线角施工应平整、顺直,无明显缺陷。
7.3 装饰线条安装应牢固、平整,无脱层、起翘现象。
八、家具陈设8.1 家具陈设应与整体装修风格协调统一。
8.2 陈设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无破损、无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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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及验收标准一、基本要求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围进行,不得占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工程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穿越吊顶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如果变更方案(尺寸),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主验收。
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
再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如有问题,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3CM以上,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冬季、梅雨季节施工时设置温湿度仪。
07、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跟踪检测验收标准,工程变更单,施工进度单,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然后手工凿除。
04、管线槽深度不小于35mm,布线应平直,尽可不走斜线。
05、线盒、端口的标高、间距应符合标准,偏差小于等于3㎜。
06、管道终端10㎝处设管卡,应平整牢固端正并用水泥封固。
07、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和燃气管,相距大于150㎜。
08、水管端口避开电管插座,避免交叉,相距大于150㎜。
09、冷热水管排设完毕后,用压力泵(8㎏/cm2 )测试,待地板搁栅安装后地板铺设前再作第二次测试。
10、管排设为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11、给水管在试压前必须将增压泵暂时拆下。
12、检查线路走向、标高、开关插座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3、电线、线头连接应符合要求。
14、相线L红色、零线N蓝色、黄绿双色为保护线(PE)。
15、穿弹簧方可弯曲PVC线管。
16、电线接头规、采用双层专用胶带包复,无脱胶带现象。
17、强电、弱电,不可混穿同一线管。
18、管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径截面积的40%。
19、电气开关插座应避开燃气管,相距大于150㎜。
20、电线线头不可裸露,线管不可有接头和扭结,电线能够抽动。
21、插座如移位应将原线抽出,然后重新穿线。
22、开关、插座暗盒安装平整,偏差小于等于2㎜。
23、吊顶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24、不得将阻燃线管、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龙骨上。
25、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26、接地保护应可靠,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27、电源插座底边离地面不低于25㎝,开关离地面1.4m左右。
28、线盒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为150㎜。
29、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
30、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
31、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左N,右L,中上PE)。
32、线穿管BV、TV线均应单独穿管。
33、电视分配器是否安装。
34、连通状况应良好。
35、电源线插座与电视、、网络插座的水平间距应大于10㎝。
36、电气隐藏工程验收后,重新绘制电线路走向图,并拍摄归档。
四、墙体改造(防水)工程01、砌粉灰浆水泥含量正确(含量等级应不下于32.5)。
02、凿墙开洞时,严禁用铁锤直接敲打墙体。
应先用机械切割,后用电锤成排打孔,再用钢扦敲凿。
03、墙体改造前须办理相关手续,门洞砌粉与设计要求相符,偏差小于等于5㎜。
04、严禁在预铺地板的地坪上拌水泥沙浆。
05、砌粉要垂直、平整、清角,尺寸准确,不走样。
06、砖体、线管不应裸露,粉层表面应平整精光。
偏差小于3㎜。
07、下水立管道封砌高度应超过吊顶线10cm,尺寸上下一致。
08、砌粉浴缸前,检查排水接口是否对位,是否密封严实。
09、浴缸龙头与浴缸下水口中心应对齐,缸底填实并灌沙,浴缸底部无积水。
10、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11、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体及水电管线隐蔽工程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12、在做防水工程前,其基层表面应平整清洁,不得有松动、空鼓、起砂、开裂、潮湿等缺陷。
13、施工的环境温度在5℃以上。
14、水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前一遍涂膜干透后才可涂刷第二遍。
15、 "堵漏王"地漏、套管、移位下水管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在大面积防水施工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16、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30cm;浴室冲淋房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低于1.8m。
17、地面防水工程应做蓄水测试,蓄水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五、墙地砖铺贴工程01、地板与地砖铺设交接处应设有防水层隔离膜。
02、在墙地砖铺设前应检查地砖是否有缺陷(如有缺陷立即应报告甲方或公司)。
03、釉面砖粘贴前应浸水2小时并阴干。
04、先预排后铺贴,门口处为整砖,非整砖排在阴角下部处。
05、开关插座暗盒先拧上螺丝,开孔大小合适、以避免开关插座面板、龙头碗口与墙砖有过大的缝隙。
06、墙砖空鼓小于200㎝2、地砖无空鼓(管线排设处有鼓声属正常)现象。
07、老卫生间贴地砖前应浸水测试时间不少于24小时。
08、铺贴平整、拼角直顺、无裂缝。
偏差小于等于2㎜。
09、直角度、垂直度。
偏差小于等于3㎜。
10、砖缝均匀、对角无高低、无错位。
偏差小于等于1㎜。
11、砖砖贴好后及时剔除砖缝灰浆并用手指挑白水泥浆或专用填缝剂嵌缝,并及时擦清。
12、腰线、花砖铺贴位置正确。
安装的洁具和铺贴好的墙地砖必须设法加以保护。
13、地漏周边处应无积水。
六、实木地板铺贴工程01、地板搁栅端面尺寸4*3㎝,开料后平放搁空晾干。
偏差±2㎜。
02、地板铺设前搁栅含水率小于等于14%。
03、地板搁栅安装应平整。
偏差小于等于3㎜。
04、地板搁栅安装应牢固,全数检查无松动感。
05、搁栅螺钉固定点中心间距为30㎝,偏差小于等于5㎜。
06、搁栅中心间距等于30㎝,搁栅头与墙留缝2.5㎝。
偏差小于等于5㎜。
07、地坪、楼板打孔完毕,应立即检查楼下照明和电视线路是否正常。
08、铺设地板前必须挑选分类,剔除洞眼、虫眼地板,可刷稀释剂后,再挑选一次。
09、素地板双面均应涂刷清漆,正面一遍,背面两遍。
10、剔除差板(色差、大小头)或将其铺在不显眼的地方。
11、铺设时须用专用螺钉固定。
12、密度较高的地板铺设时,每块应留有0.4㎜的间隙,以防日后起拱。
13、钉地板时,先用电钻30°斜向打眼,后用专用地板螺钉固定。
14、地板钉不露头,且不钉穿搁栅。
15、先弹线找方,后铺设地板,地板接头应在搁栅正中。
偏差±2㎜。
16、地板与墙应留缝1㎝,无松动,无响声。
偏差小于等于3㎜。
17、不得带胶铺设地板。
18、地板铺设时含水率应小于13%。
19、平整度偏差小于等于3㎜。
20、地板缝隙宽度小于等于0.5㎜。
七、吊顶、隔断工程01、吊顶龙骨悬挂件应安装牢固。
02、木龙骨中心间距40-50㎝,截面尺寸不小于3*3.8㎝。
偏差±5㎜。
03、边龙骨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在墙上弹线,然后固定在墙上。
卫生间的木龙骨应预先刷一遍清漆。
04、次龙骨可用元钉固定在主龙骨两边的次龙骨应错位安装。
05、次龙骨之间的间距一般在400-500㎜。
06、安装排气扇、吊灯的地方先要安装好相应的龙骨或铁膨胀吊杆。
07、纸面石膏板安装时,采用沉头自攻螺钉固定,钉距15㎝-20㎝。
08、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09、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离:面纸包装的板边以10-15㎜为宜。
10、固定在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以300㎜为宜。
11、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12、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先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
13、面平整垂直。
14、边角分明笔挺。
偏差小于等于2㎜。
15、成排灯孔中心线偏差小于5㎜。
16、自攻螺丝不冒头,纸面不破损,钉面作防锈处理。
17、吊顶平整度偏差小于5㎜。
八、饰面板、饰线、踢脚板安装工程01、表面平整。
偏差小于等于1.5㎜。
02、色调、花纹基本一致。
03、接口平整,楞角正方粘贴牢固。
偏差小于等于0.5㎜。
04、万能胶须用合格品牌,拼贴接缝严密。
05、不露钉帽、钉脚,无锤印。
06、2.2m以线板安装不应有接头,接头平整,颜色一致。
07、踢脚线、顶角线下沿平直。
偏差小于等于3㎜。
08、踢脚线与地板连接紧密。
踢脚板上沿平直与墙面紧贴,无缝隙。
偏差小于3㎜。
09、木制踢脚板靠墙一面应设变形槽,槽深3-5㎜,宽10㎜左右。
10、墙预埋木枕中心间距不应大于300㎜。
11、表面不得留有钉帽(脚),钉帽应敲扁,顺木纹敲入深度0.5-1㎜或用射钉钉入。
12、在施工顺序上,踢脚板应在地板磨光后设置。
13、表面光滑平整,与地板(地砖)连接紧密,上沿平直,与墙面紧贴,出墙厚度一致,接缝严密,全长高低偏差不大于3㎜。
14、木制踢脚线的背面应先涂上一遍清漆。
15、饰面板拼贴型踢脚线基层板长度宜为1.22m;基板之间接缝处留空3㎜。
九、门、门窗套工程01、造型、结构、材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02、安装牢固,位置正确,表面光滑。
03、横平竖直,棱角方正,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门翘曲度偏差小于2㎜。
04、房门与地板应留有6㎜缝隙、厨卫门与地面留有8㎜缝隙。
05、门边宜用硬实木收边。
厚度为4㎜。
06、门窗套侧应平直,外侧的垂直度偏差均应小于3㎜。
07、门窗饰线在直角处连接时,应为45°拼角。
08、木线安装应用射钉对准墙木榫钉固,钉长应为板厚的2-2.5倍,饰线应紧贴墙面或砖面。
09、门套、窗套应在门框、窗框安装完毕且墙面、地面施工完成后进行安装。
10、门窗套对角线长度偏差小于等于5㎜。
11、上述各木制品一旦完成,应立即涂刷色油和底漆,以防污染和受潮变形。
十、家具工程01、造型、结构、材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