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的依据》word版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2篇)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安全评价是对某一系统、设备或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定和分析的过程,以确定其潜在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依据,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以下是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的详细介绍。
(一)综合性原则综合性原则要求安全评价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包括技术、人员、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安全评价应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如自然灾害、人为失误、技术故障等,以全面评估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片面性和片段性的评价结果。
(二)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安全评价基于科学理论和方法,利用系统工程、风险分析等科学手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安全评价应依据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使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和方法,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可靠性和结果的可信度。
(三)实用性原则实用性原则要求安全评价要有实际应用的价值,能够为决策和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安全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评价的重点和目标,以提供能够有效控制和预防潜在风险的措施和方法,并为改进和优化系统提供决策依据。
(四)风险导向原则风险导向原则要求安全评价应重点关注潜在风险的存在和影响,以及风险的可控性和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安全评价应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识别和分析可能的风险源,评估可能的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五)信息完整性原则信息完整性原则要求安全评价所使用的信息和数据应准确、全面、可靠,并与评价目标和评估对象的特点相适应。
安全评价应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进行数据的验证和校验,确保评价所依据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安全评价必须依法进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安全评价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评价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七)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要求安全评价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和方法,考虑到系统或工程的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1.风险识别原则:评价应该基于对潜在危险和可能的损害的准确识别。
对事故原因、组织和操作系统的风险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
2.系统原则:安全评价应该考虑整个系统的各个方面,而不仅仅是某个单独的组成部分。
评价需要全面而系统地分析和考虑事故的潜在发生方式和影响。
3.经验原则:评价应该基于过去的经验教训和类似系统已经发生的事故。
经验一直是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隐藏的风险和潜在问题。
4.综合分析原则:评价应该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来对风险进行综合分析。
常用的方法包括风险分析、树状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安全评价的依据:1.国家行业标准:各个行业都有相应的安全评价标准,如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和石油行业的《石油和天然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等,这些标准是制定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2.国际标准和规范:国际社会也有许多与安全评价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ISO 31000风险管理准则》和国际电气工程委员会(IEC)的《IEC 61508功能安全的过程、硬件、软件》等,这些标准和规范对安全评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3.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评价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安全评价应该包含的内容和程序,对安全评价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4.科学研究成果:科学研究对安全评价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持。
包括风险分析方法、事故模拟与推演技术、风险评价模型等。
科学研究的成果不断更新,可以帮助评价人员更准确地识别和评估风险。
5.经验数据:经验是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经验数据来自于过去的事故和事件,可以帮助评价人员识别和评估风险。
这些经验可以从事故调查报告、行业实践中获取,通过分析总结对评价提供宝贵的参考。
6.专家意见:专家的意见在安全评价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潜在风险进行判断和预测,提供关键意见和建议。
安全评价常用评价依据(于2020年3月)

安全评价常用的评价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主席令第6号 [2019]主席令第29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1994]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修正)[2001年]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主席令第4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2008年]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主席令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第69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645号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23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279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570号《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591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3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国务院令第68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8号2部委规章、地方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88号[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8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3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公安部第6号《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安监总危化1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年版)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6]安监总办1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2014年]安监总局公告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3号《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0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15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的通知》[2012年]赣安监管二字15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财企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应急厅[2019年]2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0年]国发23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时规定〉的通知》[2012年]赣安监管二字2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安监总局令30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2011年]国发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修订)安监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安监总局令第4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安监总局第45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6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2012年]安监总局令第47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第63号令《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2012年]赣安监管应急字63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4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2009年]赣安办字6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2014年]安监总管三68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2014年]安监总局令第69号《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4年]赣安监管二字70号《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 [2015年]安监总局令第7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2015年]安监总科技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 [2019年]应急管理部78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2019年]应急管理部78号《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2015年]安监总厅管三8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安监总局第80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201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2015年]国卫疾控发92号《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7年]江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95号《江西省消防条例》(2010年11月9日实行,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修正)《特种设备目录》 [2014年]质检总局第11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安监总管三116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2009年]安监总管三116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2011年]安监总管三95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工业和信息产业第122号《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年]安监总管四1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2016年]安监总科技137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2003年]卫法监发14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2011年]安监总厅管三142号《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2012年]赣安监管二字178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安监总管三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2010年]安监总办203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54号(2019年8月10日施行)3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 GB50160-2008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09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GB11291.1-201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2013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201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15098-2008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17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17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的一般要求》GB/T8196-2018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19 《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GB/T15706-2012 《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GB17888.2-2008 《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GB17888.3-2008 《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GB17888.4-2008 《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GB18209.1-2010《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GB18209.2-2010 《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3部分:操动器的位置和操作的要求》GB18209.3-2010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 《机械安全防止意外启动》GB/T19670-2005 《机械安全防火与消防》GB/T23819-2018 《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16754-2008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GB50681-2011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 《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GB11341-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6067.5-2014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T5972-2009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50493-2019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1047-2014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1047-201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GB/T20801.1-2006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度分类》HG/T20660-2017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20546-2009《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HG/T20666-1999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HG/T20679-2014 《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14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20507-2014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20509-2014 《仪表供气设计规范》HG/T20510-2014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20512-2014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20573-2012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48-201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范本(2篇)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范本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是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重要基础。
下面是关于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的范本:一、原则1. 综合性原则:安全评价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技术、管理、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并综合评估其对安全的影响。
2. 风险导向原则:安全评价应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评估涉及的各种风险,包括物理风险、技术风险、人为风险等,并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评价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应能够为决策和管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可追溯性原则:安全评价应具有可追溯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应能够被外部机构或独立审查者验证和复核,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
5. 公正性原则:安全评价应具有公正性,评价人员应遵守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受利益、关系等因素的干扰,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依据1. 法律法规:安全评价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行业标准等,确保评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国家标准:安全评价应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估,包括对评价对象进行分类、评价方法和指标的选择等,确保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行业标准:安全评价应参考相关的行业标准,包括国内外的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等,确保评价指标和方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 经验和案例:安全评价应参考相关的经验和案例,包括类似项目的评价经验、事故案例等,以获取相关的信息和教训,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 专家意见:安全评价应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环境专家等,以获取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6. 数据和信息:安全评价应基于可靠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估,包括现场调查、实验数据、统计数据等,确保评价的数据来源可靠和数据质量可信。
7. 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评价应基于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和构建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方法的可操作性、评价指标的可测量性等,确保评价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2篇)

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条例、规定、制度及标准、规范(以下称安全法规、标准)是企业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因为它既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也是落实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六条规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国家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安全评价问题做了如此明确规定,说明国家对安全评价工作十分重视,应当认真搞好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和在役装置等的安全评价工作。
国家安监局自xx年3月至xx年9月期间相继发布了《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评价导则,为搞好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出更具体要求,这必将促进我国安全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2)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分析和介绍,以保证文章的完整性和严谨性。
1.法律法规依据:安全评价工作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因此,对于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相应领域的法律法规。
具体来说,可以列举相关的国家安全法、环境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特定领域的安全评价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2.标准规范依据:安全评价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一、安全评价的原则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安全评价工作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为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
由于这项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
安全评价应遵循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
1.权威性安全评价是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的,安全评价是一项国家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旨在从根本上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制度。
政策、法规、标准是安全评价的依据,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
所以,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全面、仔细、深入地剖析评价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在评价过程中主动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争为项目决策、设计和安全运行提出符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的评价结论和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这些都体现了安全评价的权威性。
2.科学性安全评价涉及学科范围广,影响因素复杂多变。
安全预评价从时间上讲有预测、预防性;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在整个项目上具有全面的现实性;专项安全评价在技术上具有较高的针对性;验收安全评价在项目的可行性上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最新整理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docx

最新整理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一、安全评价的原则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安全评价工作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为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
于这项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
安全评价应遵循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
1.权威性安全评价是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的,安全评价是一项国家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旨在从根本上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制度。
政策、法规、标准是安全评价的依据,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
所以,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全面、仔细、深入地剖析评价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在评价过程中主动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争为项目决策、设计和安全运行提出符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的评价结论和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这些都体现了安全评价的权威性。
2.科学性安全评价涉及学科范围广,影响因素复杂多变。
安全预评价从时间上讲有预测、预防性;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在整个项目上具有全面的现实性;专项安全评价在技术上具有较高的针对性;验收安全评价在项目的可行性上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安全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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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5、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7、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8、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GB15608-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10、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11、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12、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二、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性物质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一种略带臭味的无色可燃气体。
液化石油气析易挥发,闪点为-60℃,与空气混合后,只要遇到微小的火源就能引燃,爆炸析限为2.25-9.65%。
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到明火就会回燃。
其火灾危险等级为甲A,与氧化剂接触反映剧烈。
长期接触其低浓度气体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现象,吸入其高浓度气体时有麻醉作用,并能引起窒息。
2、罐区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罐独立布置在储罐区,与液化气分装间、机房、槽车装卸台设施相邻。
由于罐体、管道、阀门等损坏发生泄露,如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喷射性火灾事故。
因为液化石油气罐内是正压,空气、火焰钻不进去,所以储罐本身不会从内部发生着火爆炸,但在无法制止泄露的情况下,则火焰无法扑灭。
当液化石油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并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时,如遇到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
热源则会引起爆炸。
3、罐体燃烧爆炸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储罐、阀门、管道等发生严重破裂瞬态泄露时,液化石油气将以气态和液态两种形态扩散到空气和火堤内。
瞬间蒸发的比例决定于环境温度,液态液化石油气吸收周围热量继续蒸发。
泄露的液化气如立即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则发生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气爆炸,如延迟点火,则发生蒸气云爆炸,前者属燃烧型,后者属爆炸型,其后果都很严重。
4、装卸作业危险性
(1)因槽车、储气罐及闸阀管道等设备存在故障缺陷或违章作业、操作失误而出现跑气、泄漏时,液化气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2)液化石油气泄露将污染环境,且可能导致人员中毒。
5、机泵房和灌装间危险性
机泵房和灌装间存在夹伤、擦伤、卷入等机械伤害。
如发生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及中毒事故。
四、评价方法的选择与分析评价
根据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站厂情况,结合国家安全监督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推荐的安全检查表法,划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仓储场所要求、仓库建筑要求、消防与电气设施6个单元进行评价。
见表一、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评价现场调查表
2、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
为符合安全要求。
3、A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为不符合安全要求。
、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少于5项(含5项),但不超过B 项总数20%,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5、对A、B项中的不合格项,均应整改,但整改后必须由评价机构认定,达到要求也视为合格,并修改评价结论。
七、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严格按照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并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充实完善;
2、认真规范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3、加强库区的消防管理,尤其是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以杜绝一切形式的火源;
4、气罐区属重大危险源,要严格管理,定期检测,同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燃气泄漏;
5、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避雷、防静电装置,无效的及时更换,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性能良好,安全有效;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按规定发放,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碒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八、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评价结论
根据对中源液化石油气贮气站的安全作业条件等进行的综合评价,认为该气站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符合要求,施工建设规范合格,且各种安全设施已通过消防、避雷防静电等相应职能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均在有效期内。
依据有关标准对照,该气站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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