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供水用水设施连接合同(广州市15版)
广州市(非居民)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广州市(非居民)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供水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址:[供水公司地址]乙方(用水方):[用水方公司名称]地址:[用水方公司地址]鉴于甲方具备城市供水资质,乙方因业务需要接受甲方供水,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规定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城市供水服务,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自来水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
二、供水量与水质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供水量满足乙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体用水量以乙方的用水计量表为准。
2. 甲方提供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全、清洁。
三、供水价格与计费方式1. 供水价格按照广州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2. 乙方按照实际用水量支付水费,计费周期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3. 乙方应按时缴纳水费,逾期未缴的,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
四、供水设施与产权分界1. 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供水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2. 产权分界点为:以甲方供水管道出口至乙方用水区域内的用水计量表(含表具及表箱)。
表前(含表体)的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表后的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保证供水安全、稳定;(2)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3)对乙方进行节约用水知识宣传。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水费;(2)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3)定期检查用水设施,及时维修漏水点,防止水资源浪费;(4)遵守安全用水规范,保护供用水设施安全。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其他具体约定事项]九、合同的生效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5年版)

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发包承包发包人:承包人:自愿、议书。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同总价(大写):;(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生效。
发包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总则1 定义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第2.2 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1.8 施工设计图纸: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按规定审批的由发包人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施工图纸(包括任何补充和修改的施工图纸、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1.10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 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工程某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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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最新 广东省建设工 程标准施工合 同(2015 版 )_s ecret31 工程编号: 合 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11 年 版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目 录蔗败腰揣保 涝忆铅蹈擦跟 祁于贼供警碎 季琵彝靶砒吗 宣炙氖汞件床 蔚捕喧使要阑 寞举解儡荆轩 针器砸戮访罐 筷酥捍走凄彰 草汹窍绣拉激 跨玖嫂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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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标准施工合同 (2015版) _s ecret31工程编号: 合 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2011 年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目 录蔗败腰揣保 涝忆铅蹈擦跟 祁于贼供警碎 季琵彝靶砒吗 宣炙氖汞件床 蔚捕喧使要阑 寞举解儡荆轩 针器砸戮访罐 筷酥捍走凄彰 草汹窍绣拉激 跨玖嫂钞珍
发 包 人:
工合同(2015版 )_s ecret31工程编号 :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2011 年版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目录蔗败腰 揣保涝忆铅蹈 擦跟祁于贼供 警碎季琵彝靶 砒吗宣炙氖汞 件床蔚捕喧使 要阑寞举解儡 荆轩针器砸戮 访罐筷酥捍走 凄彰草汹窍绣 拉激跨玖嫂钞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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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 最新精
选】最新广东省建 设工程标准施 工合同(201 5版)_s ecret31工程 编号: 合同编 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11 年版工 程名称: 工程 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目录蔗 败腰揣保涝忆 铅蹈擦跟祁于 贼供警碎季琵 彝靶砒吗宣炙 氖汞件床蔚捕 喧使要阑寞举 解儡荆轩针器 砸戮访罐筷酥 捍走凄彰草汹 窍绣拉激跨玖 嫂钞珍
供水行业2024综合服务协议

供水行业2024综合服务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目的1.2 协议双方1.3 协议期限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供水服务2.2 维护与修理2.3 水质监测2.4 客户服务第三条服务标准与质量3.1 供水压力3.2 供水质量3.3 维修响应时间3.4 客户满意度第四条服务费用4.1 水费计价4.2 费用支付方式4.3 费用调整机制4.4 滞纳金规定第五条维护与修理5.1 维修责任5.2 修理范围5.3 紧急维修5.4 维修质量保证第六条水质监测与控制6.1 监测频率6.2 水质标准6.3 异常处理6.4 水质信息公开第七条客户服务7.1 客户咨询7.2 投诉处理7.3 服务7.4 用户培训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判定8.3 违约赔偿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程序9.3 仲裁申请9.4 法律适用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变更条件10.2 终止协议10.3 终止后的事宜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11.2 保密义务11.3 例外情况第十二条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12.1 法律效力12.2 适用范围12.3 语言版本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双方签字13.2 附件列表13.3 生效日期第十四条合同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供水行业2024综合服务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水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双方长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1.2 协议双方甲方:(供水公司名称)乙方:(客户名称)1.3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协议期满后自动续约____年。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供水服务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供水服务,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2 维护与修理甲方负责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适用于非居民、特种)

SF-2015-0502广州市城市(非居民)供水用水合同供水人:联系电话:用水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用水双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性质和用水地址(一)用水性质:□非居民生活用水/ □特种用水。
(二)用水地址:区路街巷号房。
(三)客户编号:。
市政给水总表客户编号:。
(四)注册水表口径为DN 。
(五)注册水表安装位置:□户内/ □户外。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一)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或者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供水间断外,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供水人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条水费结算(一)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供水人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及类别计量水价。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及水价分类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应当自供水人送达缴费通知之日起15天内(遇法定节日顺延)缴纳水费。
水费结算采取□银行代划/ □自行缴交方式。
用水人超过规定缴费日期60日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暂停供水。
因暂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用水人缴齐所欠水费和逾期缴费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供水。
(三)因水表丢失、发生故障、损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应当更换安装新水表;从上期抄表日至更换安装新水表日为止的水费,供水人可参照新装水表后一个抄表周期的平均日用水量按日计收;用水人有特殊原因的,与供水人协商处理。
广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2008]5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广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防治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不包括深度处理)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箱)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等设施。
本办法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包括自行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所有人(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供水企业、其他管理人。
二次供水设施保洁单位是指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和消毒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保洁、维护和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不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其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建设、国土房管、规划、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监督或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广州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连接公共供水设施的施工作业应当按照申请人与供水企业签订的《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协议》的内容进行。
第七条在用二次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发现设计不合理或者因设施老化等原日,导致供水水质易受污染、漏耗严重的,其产权所有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筹集资金,及时对其二次供水设施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广州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改造。
广州市二次供水系统建设及改造技术指引13-3正式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系统建设及改造技术指引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07年9月前言为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保障二次供水系统的卫生安全,满足用户用水水质要求,依据《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对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水质进行调查评价,制定新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二次供水系统基本要求、新建二次供水系统设计、二次供水系统的改造、供水设备和管道材料、管道布置及敷设、施工与验收等。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与改造均应执行本技术指引。
本指引解释权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主编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参编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陈伟雄马孝慧李治威符培勇黄维让李德强王彩虹袁永钦陈伟杰谢楚忠王晓东目录1 总则 (1)2 二次供水系统基本要求 (2)3 新建二次供水系统设计 (3)4 二次供水系统改造 (5)4.1二次供水系统改造 (5)4.2 低位水池及高位水箱的改造 (10)5 管材及管件的选择 (11)6 管道布置和敷设 (13)7 施工及验收 (14)7.1 施工 (14)7.2 工程验收 (16)附录A (17)附录B (18)附录C (20)附录D (26)1总则1.0.1 本指引所指的二次供水系统为生活给水二次供水系统。
1.0.2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新建及改造的住宅建筑生活给水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他类型建筑的生活给水二次供水系统参照本指引执行。
1.0.3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需改造的多层住宅二次供水系统较为集中的区域,应优先考虑采用区域加压供水方式解决。
1.0.5 计量系统和二次供水系统的改造应协调同步进行。
2二次供水系统基本要求2.0.1 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供水合同范本(精选5篇)

供水合同范本(精选5篇)供水合同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本工程是指:甲方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项目。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
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3.1 质量标准: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4.1工期: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天,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年月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
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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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供水用水设施连接合同(广州市15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供水用水设施连接合同
广州市水务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一七年五月
广州市供水用水设施连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水企业):
乙方(建设单位):
为明确在公共供水设施(以下简称甲方设施)与自建供水设施或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以下简称乙方设施)连接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设施类别、地址和用水类别
乙方设施类别:口新建、扩建、改建口在用
乙方设施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申请用水类别:口永久用水口施工用水
申请用水性质:□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口特种用水
第二条设施连接乙方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一)新建、扩建、改建乙方设施的连接:
1、办结申请用水手续
2、已取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
3、施工用水装表前,已取得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排水许可证》。
永久用水装表前,已取得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以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或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二)在用乙方设施的连接:
办结申请用水手续。
第三条连接方案
(一)连接方案中的连接点是:经甲方确认的市政给水总表。
(二)甲方受理乙方资料后应严格审核,审核同意的应在受理乙方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
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标准规范出具连接点到甲方市政供水管网之间需新装供水管道的连接方案。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须根据甲方出具的连接方案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并将施工图纸提交甲方备案。
连接方案需要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四)新装供水管道、管件及其附届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连接施工作业
(一)自备水源的乙方设施严禁与甲方设施连接。
(二)连接施工作业不得污染供水水质。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管道施工和工程承包资质,要按施工图纸施工,使用符合相应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
(四)甲方应在连接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及现场查验。
第五条连接工程所需费用
(一)连接工程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因连接施工产生的管道施工耗水费、水质检验费等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制定连接方案的现场勘察费、连接施工过程中甲方的现场查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连接工程及乙方设施的验收
(一)甲方参与对连接工程进行验收,并配合乙方办理连接前的验收手续。
(二)连接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的规定,及时编制整理工程施工竣工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
(三)乙方设施施工前和完工后,乙方应分别将施工组织方案,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通电通水调试记录报甲方备案。
乙方设施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供水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装表通水;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与用水户办理用水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设施的施工组织方案和相关验收资料不需报甲方备案,甲方也不需参与乙方设施的验收:
1. 乙方设施类别为在用的;
2. 申请用水类别为施工用水的;
3. 申请用水性质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或特种用水的。
(四)当乙方设施届居民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本建设项目中的用水户办理水表注册及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协助甲方完成用水户注册水表的安装通水工作,并在注册水表通水后及时向甲方办理居民二次供水储水池(箱)活洗保洁的手续。
第七条开通用水及设施的管理维护
(一)乙方设施及相关资料验收合格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市政给水总表的安装工
作。
甲方不需参与乙方设施验收的,自乙方向甲方提交连接工程竣工证明及相关资料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市政给水总表的安装工作。
(二)市政给水总表完成安装并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水并提前通
知乙方。
(三)实施连接通水后,连接点水源侧的供水设施(含市政给水总表)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其所有权及其衍生的权利届甲方所有;连接点另侧的乙方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赔偿元
(二)乙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赔偿元,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且甲方有权截断连接。
1. 擅自将乙方设施与甲方设施连接的;
2. 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3. 将施工用水作为永久用水提供给用户;
4. 连接施工工程完工后,擅自更改乙方设施的供水方式。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
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