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代厘金创始的考订_周育民
厘金小志

49税海点滴SHUI HAI DIAN DI 厘金小志赵一平厘金,因其征收值百抽一,而银两的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亦称厘捐。
清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为征剿太平天国起义军,副都御史雷以诚采用幕僚钱江的建议,在仙女庙(即今之江都县政府所在地)创设厘捐,并于邵伯、宜陵、张纲沟等地设卡捐厘。
这种抽厘助饷的办法不久就被推及全国。
历经78载,直至民国20年(1931年)1月1日,才正式废止。
厘金税率起初是值百抽一,后来不断升值,竞至值百抽十,有的甚至高达20%。
各地在开办和征收厘金过程中,自订章程,任设局卡,造成重叠征收。
征收员敲诈勒索,贪污中饱,流弊丛生。
造成商品流通阻塞,产地价格猛跌,销地价格猛涨,直接生产者和消费者两受其害。
而洋商在内地销售洋货和贩运土货,因享有“子口税”的优待,不需缴纳厘金税,这就更利于外国侵略者的商品大量倾销和原料掠夺。
清代厘金的创设,使清代后期赋税形成厘金与传统关税、盐税并列的局面,成为全国的主要工商税收收入。
在江都仙女庙首创厘金,看似偶然,实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商业繁荣的必然产物。
即使没有太平天国运动的兴起,必然也会以另一种税收名目出现。
雷以诚在上书劝谕捐厘的奏文中写道:“其无捐于民,有益于饷,并可经久而便民者,则莫如商贾捐厘之法,于民生毫无关碍,而聚之则多。
计自去年九月至今,只此数镇未行,几捐至两万贯,既不扰民,又不累商,商民相安;如同无事”由此可见,厘金税的征收与清代后期商品经济,特别是小商品生产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具有平衡收入,重农抑商的作用。
可是由于清王朝的政治腐败,对这种新的税收制度,既未进行立法,又不加强管理,积弊丛生,才导致病商害民的恶果。
编辑/多多共和国税史上的1月1950年:关税税则委员会成立。
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
1951年:发布《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
1957年:发出《关于实行由税务机关监督国营企业解交利润的通知》。
1966年:在全国铁道、粮食系统试行新的国营企业工商税办法。
关于清代厘金创始的考订_周育民

2006年8月清史研究A ug12006第3期S t udies i n Q i ng H isto ry N o13读史札记关于清代厘金创始的考订周育民关于清代厘金是由江北大营帮办军务雷以諴采纳幕僚钱江的建议而创行的说法,经过罗尔纲先生的考证¹,几乎已成为史学界的定论。
1993年,袁成毅发表5钱江首创厘金制度质疑6º,根据雷以諴在咸丰三年二至五月间的行踪分析,认为钱江首倡厘金的说法不可信。
但是,这一论点并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因为后来公布的档案史料与袁先生的论据有所矛盾,本人在5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6一书中也未加采用。
近来,我重新审视了各方面的有关证据,可以认定,钱江创行厘金的说法的确是以讹传讹,不足为训。
一关于钱江创议开征厘金的说法由来已久。
罗玉东先生的5厘金创议人钱江之事迹6、罗尔纲先生5钱江考6等文系统地列举了清代笔记中有关记载,其中重要的有:锺琦5皇朝琐屑录6卷二十八:国初用兵剿贼,所有军糈惟加赋而未征厘。
按征厘自予友钱江始。
江字东平,浙之长兴县人,负奇才,以豪侠自命。
咸丰癸丑春,洪秀全陷金陵,江募壮士三千投某副宪营,委守万福桥,以保淮扬。
时某副宪以筹饷维艰,谋及江,乃始创征厘议。
黄钧宰5金壶遯墨6卷一:时江北兵勇万余,储胥孔棘,[雷]公虽以转饷为职,实无所措一金。
江为划策,疏请空白部照,劝民捐输,随时填发。
往往百姓报捐输,经年不得护符,则意兴索然。
至是朝纳百金,暮荣章服,故富商巨室,踊跃输将。
又立厘捐法,诸贾人末作卖买,积贮诸物及商以取利者,出入一钱,官取其厘,分别城市大小,居者立局,行者设卡,穷民小本经纪者免,故商贾不病而大有裨于饷。
军兴十余年,各省仿行,源源不竭,卒成戡定功。
其事创行于雷,而其议实倡始于江。
陈其元5庸闲斋笔记6卷十二:时值粤贼陷金陵,世事孔亟,江曰: /此吾锥处囊中,脱颖而出之时也。
0遂乘薄笨车出都。
出都日,送者车数百辆,极冠盖之盛。
其时副都御史雷公以諴办理粮台,开府邵伯埭。
我国古代税收名称略考

我国古代税收名称略考夏晶李波【内容摘要】我国古代关于税收的名称有很多,本文对我国历史上出现的十多个税收名称一一作了简要考析,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进过程。
【关键词】古代;赋税;名称【作者简介】李波,夏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原文出处】《税收经济研究》(扬州),2011.5.69~72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因而税收兼有历史和经济双重属性。
尽管税收自古就有,但“税收”一词出现较晚,首次使用该词是在《民国财政史》(贾士毅,1916年)中,意为税的收入。
在“税收”一词正式出现之前,我国古代还有过许多表示税收意思的名称和用语。
一、基本名称——“税”、“赋”“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税,租也,从禾兑声。
【1】“税”字一边是“禾”字,禾指田禾,农作物,泛指土地产出物,另一边是“兑”,本义是交换的意思。
“禾”与“兑”在一起是“税”字,其字面意思就是拿农作物进行交换。
至于与谁交换?交换什么?这单从字面上看不出来。
但不难理解,交换的是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
“税”字的涵义实际上就是社会成员以占有的土地为基础,把部分农产品上缴给国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字最早见于《左传》:初税亩,非礼也。
【2】“赋”字最早指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
这从“赋”字的构成也可以看出:“贝”代表珍宝、货币、财富,“武”代表军事,从贝从武的“赋”字表明用于军事的财富。
事实上,最早的“赋”单指军赋。
《论语·公冶长篇》有云:千乘之国,可使制其赋也。
【3】但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的开支,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已具有“税”的涵义了。
特别是从春秋后期开始,国家对臣属征发的军赋常按田亩计征,这样使“赋”与“税”渐趋混同,形成“赋税”一词。
“敛财日赋,敛谷日税”【4】则直接指明“赋”与“税”的联系与区别。
当然,古时候的“赋”还表示一种文体,如《阿房宫赋》、《洛神赋》等,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近年来厘金制度研究综述

近年来厘金制度研究综述清代晚期,厘金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仅次于田赋、关税的第三大财政收入。
进入民国以后,厘金制度并没有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消亡,而依然在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
因此,厘金研究是探讨晚清以来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某种程度上讲,近代以来的许多税种都与厘金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这就决定了厘金史研究在经济史研究中有着更为突出的意义。
虽然近年来学术界对厘金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但是相对于其他经济史研究所取得的成绩,学界对厘金制度的研究无论就广度还是深度来说,还远远不够。
最早研究厘金制度的著作是商务印书馆1936年出版的罗玉东的《中国厘金史》,这部著作引用了故宫博物院所珍藏的大量奏折,汇集了史书、地方志中的大量史料,对厘金制度的起源、历年清政府对厘金税政的措施、全国厘金税制的概况、全国及其各省厘金收入和支出等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并在附录中汇辑了大量的统计表格,成为人们研究经济史的必备工具书。
近年来,学术界对厘金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厘金制度创办的具体时间、厘金制度的性质、厘金制度的弊端及其严重后果、厘金制度与清朝财政制度的关系等方面。
一、厘金制度创办的具体时间厘金的创办时间在咸丰三年,这是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
但对具体到该年何时开征,则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是六月,有的认为是九月。
周育民分析了有关史料,史料记载,雷以诚向朝廷奏报采纳监生钱江建议在扬州咸丰三年九月开征厘金,但钱江恃功多才,轻视官长,以致雷积忿不堪,借故杀之,时在当年五月。
五月十六日内阁即发上谕,认可雷氏对钱江的处置,由此可以推断,厘金的实行至迟当在咸丰三年四月间[2]165。
这种观点比较有说服力。
俞志生、黄文模等人就厘金制产生时间及原因提出了新的见解。
他们认为,厘金最早出现于1833年湖北的光化县,而不是传统观点认为的1853年扬州仙女庙镇,其产生的历史原因是适应当时治洪要求,而不是解决军饷困难[3]。
厘金制度ppt课件

对厘金制度的展望
厘金制度的改革方向
针对厘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应该从改革税制、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厘金制 度的改革。同时,应该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厘金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厘金制度在未来将会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灵活的发 展趋势。例如,可以考虑将厘金制度与其他税收政策进行整合,优化税收结构,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 发展。
1936年
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厘金制度改 革,将厘金完全废除。
厘金制度的现状
当前,厘金制度已经不存在,其职能 由其他税种所取代。
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类似厘金的地 方性税收,但与传统的厘金制度有所 不同。
厘金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深 入,厘金制度的影响已经逐渐消失。
未来,中国税制将更加规范、透明和 公平,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
厘金制度的历史背景
厘金制度的出现和实施,与当 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 关。
随着商业和手工业的兴起,商 业税收逐渐成为政府财政收入 的重要来源之一,而厘金制度 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而产生 的。
同时,厘金制度的实施也促进 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 荣。
02
厘金制度的运作机制和特点
厘金制度的运作机制
05
总结和展望
对厘金制度的总结
厘金制度的起源和历史背景
厘金制度起源于清朝末期,是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一 种商业税收政策。它在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中国的经济 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厘金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厘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商品流通 、推动商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 移,其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的负担、阻碍 了商品流通、导致市场分割和垄断等。
清朝厘金制度

清朝厘金制度厘金是清代发生的太平天国之乱至中华民国1930年代征收的一种地方商业税,因初定税率为一厘,“百分之一”为一厘,故名厘金。
又称厘捐、厘金税。
太平天国军队于咸丰三年(1853年)攻占南京,太常寺卿雷以諴在扬州驻军,鉴于“国帑空乏,军用不给”采纳幕客钱江的建议,于江苏向商家筹集经费,于仙女庙(今江苏江都)、邵伯、宜陵等镇米行试办,初定税率为一厘,翌年奏请清廷扩至河南,几年间扩至全国。
清代厘金在创办之初,仿仙女镇各会馆抽收厘金章程,店家按月收捐为板厘(坐厘),行商则设卡收捐为活厘(行厘)。
本来厘金只在水陆要道设厘局征收,后防止商人逃税及相关官员藉以牟利,改各地多设分局,最后厘金可按种类分为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土药厘四类。
按其课征环节,可分为出产地厘金,如出产税、出山税等;通过地厘金,如活厘、行厘等通过税;销售地厘分金,如坐厘、门市厘、日捐等交易税。
光绪二十一年部文重征烟酒税厘,“于向抽卡厘之外酌加若干,并令将城乡各处开设土造烟酒作坊,一律查明销数,举办认捐,议立章程,而不容轻减者,以副部文重征坐贾,隐寓禁止之意。
”税率由一厘至光绪年间多省税率已达五厘以上,“抽厘肥私……在营委员,又狐假虎威,共为荼毒”。
曾国藩创办湘军,没有朝廷经费辅助,一切均要设法自筹。
厘金是曾国藩的财政来源,曾国藩在湖南特设东征局,在湖南省厘金的基础上再加抽半厘。
厘金一直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之一,各地方政权无不巧立名目,以各种方式横征暴敛。
清政府始终未能完全将厘金正式纳入财政体系,“各省厘金实收之数,竟数倍于报部之数”。
太平军灭后已有废除厘金之议,同治三年(1864年) , 左付都御史全庆、曾国藩多次奏请朝廷尽快裁撤。
1898年6月总理衙门接受了御史陈其璋的建议,奏准“与各国开议酌加进口税,停收厘金”的建议。
但因改益过巨,遭到湖广总督官文、两广总督郭嵩焘等地方疆吏的反对,政府难以放弃,“只宜严禁重科,万不可骤议裁撤”。
征厘的关卡和货品名目不断增加,[5]1903年,各省厘金收入约为白银1170多万两,1911年,厘金收入更高达白银4318万多两。
概述厘金制度的演变

厘金制度是中国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的一种商业税制,最初是为了筹措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军费而设立。
以下是厘金制度在不同时期的演变概述:创办初期(1853-1867年):厘金制度最初于咸丰三年(1853年)在清朝的太平天国起义时期设立。
因战时财政困难,政府急需筹集大量军费,厘金作为一种临时性的税收手段应运而生。
其初定税率为1%,故又称“厘捐”。
最初仅对行商征收,后来逐渐扩大到坐商,并设立厘卡,对通过税关的货物进行征收。
推广与制度化(1868-1894年):同治、光绪年间,厘金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和制度化。
在全国范围内,厘金被广泛征收,并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在此期间,厘金的税率和征收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包括货物税,还增加了过路费、牌照税等名目。
此外,地方督抚也逐步将厘金用于地方建设和发展。
扩大与规范化(1895-1911年):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扩大了厘金制度。
这一时期,厘金不仅用于军事开支,还用于建设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
同时,清政府对厘金制度进行了规范化和法制化,厘金的征收和管理逐渐走向正规化。
裁撤与废除(1912-193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由于厘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如征收不公、管理腐败等,政府开始考虑裁撤厘金。
然而,由于财政困难和地方割据势力抬头,裁撤厘金的进程十分缓慢。
直到民国九年(1920年),北洋政府才下令逐步废除厘金制度。
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厘金制度正式废除。
总的来说,厘金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商业税收制度。
其演变历程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紧密相关,对于中国近代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厘金制度产生及推广原因分析

67文学咖啡馆厘金制度产生及推广原因分析曹金娜厘金制度是晚清极为重要的一项经济制度,成为当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从厘金制度的产生到最后的废止持续了78年,这一制度对晚清的政治、经济以及早期现代化建设都影响巨大。
本文仅分析它产生以及推广的原因。
一、厘金制度的概况厘金,又称“捐厘”,创办于清咸丰十三年(1853年)。
它由最初的一种地方劝商捐助“经费”的临时筹款方式逐渐演变成全国性的具有商业税性质的制度,虽然有税的性质,但一直没有被清政府作为正式的税收,实质上是一种费。
厘金分为活厘(行厘)和板厘(坐厘)两种,前者是对行商征收的通过税,后者是对坐贾征收的交易税。
虽然是继田赋、盐税、关税、杂赋之后清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来源。
厘金的税率在最开始为1%,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值百抽一,但之后却逐年提高,到了光绪年间,很多省份的税率达到了5%。
厘金的征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也就导致了地方各省可以随意征收,产生了很多的弊端。
二、厘金制度的产生原因厘金制度的产生,就事实而言,是件偶然发生的事。
它是在清廷对太平天国用兵时期内偶然发生的一种临时筹款的办法,事前并未经过何种酝酿。
正如罗玉东先生所言,一件事情的发生并将存在“远因”和“近因”,厘金制度也是如此。
(一)厘金制度产生的近因厘金制度产生的近因十分明显,就是清政府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运动。
1853年,太平天国运动只用了三年武装力量就遍及湖南、湖北、安徽、河南等18个省份,占据了清朝的半壁江山,清政府真正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局面,为了镇压这一农民起义,三年间清政府耗费了2963万两军费,到1853年2月,户部存银只有22.7万余两。
为了尽快解决太平天国运动这一内忧,清政府不得不采用了雷以诚在扬州仙女庙一带推行的厘金制度,用于筹措军饷。
除了筹集军饷的需要之外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多次对外赔款导致国库空虚也是促使这一制度出现的直接原因。
(二)厘金制度产生的远因厘金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清朝的财政制度,清朝的主要税收缺乏扩张性,不能用来突然增加财政收入,一旦国库存余不充足或者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就必须采用其它方法或者是新的税收形式来弥补定额税收带来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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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清史研究A ug12006第3期S t udies i n Q i ng H isto ry N o13读史札记关于清代厘金创始的考订周育民关于清代厘金是由江北大营帮办军务雷以諴采纳幕僚钱江的建议而创行的说法,经过罗尔纲先生的考证¹,几乎已成为史学界的定论。
1993年,袁成毅发表5钱江首创厘金制度质疑6º,根据雷以諴在咸丰三年二至五月间的行踪分析,认为钱江首倡厘金的说法不可信。
但是,这一论点并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因为后来公布的档案史料与袁先生的论据有所矛盾,本人在5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6一书中也未加采用。
近来,我重新审视了各方面的有关证据,可以认定,钱江创行厘金的说法的确是以讹传讹,不足为训。
一关于钱江创议开征厘金的说法由来已久。
罗玉东先生的5厘金创议人钱江之事迹6、罗尔纲先生5钱江考6等文系统地列举了清代笔记中有关记载,其中重要的有:锺琦5皇朝琐屑录6卷二十八:国初用兵剿贼,所有军糈惟加赋而未征厘。
按征厘自予友钱江始。
江字东平,浙之长兴县人,负奇才,以豪侠自命。
咸丰癸丑春,洪秀全陷金陵,江募壮士三千投某副宪营,委守万福桥,以保淮扬。
时某副宪以筹饷维艰,谋及江,乃始创征厘议。
黄钧宰5金壶遯墨6卷一:时江北兵勇万余,储胥孔棘,[雷]公虽以转饷为职,实无所措一金。
江为划策,疏请空白部照,劝民捐输,随时填发。
往往百姓报捐输,经年不得护符,则意兴索然。
至是朝纳百金,暮荣章服,故富商巨室,踊跃输将。
又立厘捐法,诸贾人末作卖买,积贮诸物及商以取利者,出入一钱,官取其厘,分别城市大小,居者立局,行者设卡,穷民小本经纪者免,故商贾不病而大有裨于饷。
军兴十余年,各省仿行,源源不竭,卒成戡定功。
其事创行于雷,而其议实倡始于江。
陈其元5庸闲斋笔记6卷十二:时值粤贼陷金陵,世事孔亟,江曰: /此吾锥处囊中,脱颖而出之时也。
0遂乘薄笨车出都。
出都日,送者车数百辆,极冠盖之盛。
其时副都御史雷公以諴办理粮台,开府邵伯埭。
江怀刺上谒,抵掌而谈。
雷公大悦,辟至幕府,几于一则仲父,再则仲父之契焉。
当是时,江北屯兵数万,储胥甚急。
公以转饷为职,而各省协饷不至,空手不名一钱。
庚癸频呼,行有脱巾之变;焦愁仰屋,莫展半筹。
江为之划策,疏请空白部照千余纸,以劝捐军饷,随时随地即行填给,与从前缴银累载奏奖不闻者,迥然不同。
富人朝输货财,夕膺章服,欢声载道,踊跃输将,不旬日遂得饷十余万。
又创立抽厘法,于行商坐[收稿日期]2005-10-20[作者简介]周育民(1954-),男,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200234 88贾中视其买卖之数,每百文捐取一文,而小本经纪者免。
居者设局,行者设卡,月会其数,以济军需。
所取甚微,故商贾不病;所入甚巨,故军饷有资。
源源而来,取不尽而用不竭,不期月又得饷数十万。
资用既裕,兵气遂扬。
江上诸大帅倚雷公若金城,而公亦视江如左右手矣。
此外,徐宗亮5归庐谈往录6卷一云:厘金之起,由雷副都御史以諴帮办扬州军务。
时江北大营,都统琦善为钦差大臣,所支军饷,皆部解省协,雷部分拨甚寡,无计请益。
钱塘钱孝廉江,适在雷营,为谋立厘捐局,抽收百货,奏明专供本军。
行之数月,较大营支饷为优。
这些记载出自友人、同乡,或为当时饱学之士,言之凿凿,遂被认为信史。
施补华5钱江传6、汤纪尚5书钱江6等均以此事入传»。
有关厘金史的学术专著也是如此记载的。
罗玉东5中国厘金史6上册第15页:[咸丰三年,]副都御史雷以諴以刑部侍郎在扬州帮办军务,兼保东路(参阅雷以諴传,清史列传卷五十二)。
因为练勇需饷,奏请于里下河设局劝捐(三年夏间)。
他用的劝捐方法,与以前稍有不同,即预请户部颁发部照千余纸,随捐随给执照,不如以前之迟报给奖,故其成绩较他处为佳。
但雷氏以为劝捐实非久长之计,及从幕客钱江之议,采用一类似捐输而又能施行较久之法,此即捐厘之法。
何烈5厘金制度新探6第55页:咸丰三年(1853)春,朝旨命副都御史雷以諴帮办扬州军务。
时扬州江北大营都统琦善为钦差大臣,部拨及邻协的军饷,大部解归琦善,雷部所得甚薄,雷氏深以为苦。
幕客钱江,先建言向户部请领空白执照,向富商巨贾劝捐,随捐随即发照,以是捐输颇见踊跃。
嗣钱氏复向雷进言,仿照商人会馆之法,于扬州附近实行官抽厘捐,雷氏立予采纳施行。
在雷以諴采纳钱江建议实行抽厘之法这一/定论0的基础上,学术界又对厘金的创始时间进行了考订。
罗尔纲先生首先从故宫档案中找到了雷以諴处死钱江奏折的原件,并确认/钱江入雷以諴军不久,便被雷以諴杀死,时在清咸丰三年五月。
因此,学者根据时间推算,厘金的创始应在咸丰三年四月间。
¼有些论著虽然采用钱江倡议说,却根据雷以諴的奏报将厘金创始时间定为咸丰三年九月,实际上是并未深究上述资料的时间定位所致,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
二任何历史事实都发生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
根据上述各种记载,/钱江倡行厘金0这一/史实0,应该发生在雷以諴到达扬州和钱江处死以前。
根据档案文献史料,雷以諴在咸丰三年二月到五月间的行踪基本如下。
咸丰三年二月初二日清廷颁布上谕:/太常寺少卿雷以諴、翰林院侍讲学士晋康著前往南河,会同杨以增巡查黄河口岸,,0½初九日又奉上谕,补授雷以諴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¾十五日,雷与晋康离京起程,至三月初六日行抵清江浦,晤见河道总督杨以增。
四月二十七日,雷以諴再次奏报他的行踪:/窃臣于四月十九日由清江浦拜折后,二十日起程,路过淮安府高邮州、宝应县,皆亲赴城中查阅,,二十五日辰刻,行抵邵伯镇。
该处离扬城四十里,随即分派委员驰赴扬州、瓜洲等处探访情形。
臣随于二十六日驰抵仙女庙,,0¿雷以諴何时处死钱江,也可以从雷的奏报中推算。
雷在奏报处死钱江的奏片中称,钱在清江浦入幕,/乃两旬有余0,也就是二十多天。
雷离清江浦的日期为四月二十日,钱江之入幕当在此之前。
因此,他当在五月上旬即被处死。
À钱江被处死的原因据说是因为他倡行厘金大获成效之后,居功自傲,藐视官长。
如陈其元写道:当是时,江之名闻天下,然江恃功而骄,使气益甚。
玩同幕于股掌,视诸官如奴隶,咄嗟呼叱,无所顾忌。
于是上下交恶,谮毁日至,雷公亦稍稍疏之,胶漆而冰炭矣。
江愈怒,即于雷公亦面加讥斥,雷积忿日久,第钦其才,姑含容之。
一日89饮次,议论相左,雷加诮让,江使酒大骂。
雷怒甚,在旁者又怂恿之,立即斩首。
Á而据雷以諴所说,其罪名是钱江在军营中/自称命系于天0,并书写/满地红樱子,须防白帽来。
若要此河开,必须刘基才0的图谶,还提议壮勇换真白帽。
Â不管怎样,所谓/钱江倡行厘金0的/史实0只能发生在四月二十六日到五月上旬内十天左右的时间里。
对此,考订过此事的罗尔纲先生也颇为怀疑。
但他没有循着雷以諴的行踪进行客观推论,而是怀疑雷以諴在奏报中造假:/我们首先要指出雷以諴说钱江入他幕中不过-两旬有余.的话不免有掩饰。
因为据时人记载钱江曾替他疏请空白部照劝民捐输及创立厘金法两件事,凡事创始非易,恐怕不会在-两旬有余.的短时间内做得出来。
大概是雷以諴自念既以谋逆罪状奏杀钱江,若逆犯曾经久在幕中始行发觉,恐得失察处分,所以他只好把钱江入幕的时间缩短。
0 l v这是因为罗先生把钱江倡行厘金当作既定事实而进行的推论。
如果我们把钱江倡议厘金作为有待考订的史实,那么,我们就不能以需要考订的史实来推断另一个史实为误。
根据罗尔纲先生的考订,只有一条材料记载钱江在京即替雷以諴草奏陈兵事一说外,其他材料都说是雷以諴驻军江北时钱江才去投效的。
事实上,在清江浦时,雷以諴手无寸兵,正如他自己所奏,/臣在清江时,本无一兵一卒,即稽查黄河渡口,大权尽在河臣0 l w,所以这里的/驻军江北0只能是扬州。
照此推算,雷以諴于四月二十六日到扬州,钱江入雷幕的时间反而比他奏报所说的/两旬有余0更短了。
因此,如果雷以諴说钱江在清江浦入幕,反而是在加重自己的罪责,他显然没有谎奏之嫌。
这样,罗先生所提出的在两旬之内无法办成这两件大事便成为真实的问题了。
所有关于钱江倡行厘金说的记载,都认为当时雷以諴正在江北大营帮办军务。
这与实际史实也有很大出入。
雷以諴离开清江浦前往扬州,并未得到清廷的准许。
因此,在四月三十日奏报在里下河驻防以后,清政府虽然勉强同意他招兵,但仍要求他履行河防的职责:/雷以諴系特派巡查河岸大员,仍著会同杨以增认真查阅,严防各处渡口,以杜奸匪偷越,毋稍疏虞。
0 l x直到五月中旬,清廷才改变雷以諴的任用。
五月十六日,咸丰帝正式表示支持雷以諴处死钱江,第二天又升任他为刑部右侍郎,并且帮办扬州军务。
l y也就是说,他由河道总督杨以增的/帮办0变成了钦差大臣琦善的/帮办0了。
所以钱江在世时,雷以諴并无责任帮助解决江北大营的粮饷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在四月底到五月上旬间,雷以諴招募兵勇的军饷问题是如何解决的?是不是采用了钱江的/两件事0呢?四月三十日,也就是雷以諴到达扬州的第五天,他上奏咸丰帝称:/臣无兵可调,下河地方空虚,扼守不易,拟就近募勇三千名,方足以资防剿。
现在已募千人,所有军装、口粮、安家锅帐需款甚巨。
前经借提盐课银五千两,不足支放。
臣自备资斧行箧所存,尚有八百两,一齐捐出应用。
现据改捐江苏同知祝凤喈报捐一万两,已革漕标千总季文[光]斌报捐钱二千串,以作目前紧急之用。
0 l z也就是说,至四月三十日,雷以諴募勇的费用除借提盐课银五千两外,其余均靠自己和革员的捐款,总计合银均一万三千两之谱。
但是,他对下一步筹款胸有成竹,/里下河十州县刻下二麦丰收,且富商大贾尽在其中,闻欲捐银捐米之人不少。
臣甫经到此,察看情形,似于筹备经费之策尚有可为。
0他还/分派委员并急公好义之士驰赴各处劝谕0。
也就是说,在四月三十日之前,雷以諴还未着手所谓钱江之/两件事0。
世传所谓钱江之于雷以諴的/两件事0,均以疏请空白部照在先,创抽厘法在后。
从清代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来看,要在十天内完成从奏准到领到空白部照根本没有可能。
而且,征诸档案史料,在四、五月间,清政府根本没有实行过颁发空白部照的记录,提出此项建议的也不是雷以諴,而是陕西道监察御史何其仁。
咸丰三年七月初四日,何其仁上奏称:臣五夜思维,惟有各省报捐监生一项,若稍通融办理,尚可计日得有一百数十万两,以济目前要需。
臣查常例,外省报捐监生,系由藩库上兑,先给印收,汇90咨户部、国子监填照,发至本省换给,展转每至经年。
是以各省捐生,每有托亲友在京报捐者,皆为得照迅速。
日来道路梗塞,京中捐监一项,照上年已属寥寥,而由外省汇咨者,亦复无几。
推究其由,总缘途中不能赍银,而由外省报捐上兑后,又不能即得领照之故也。
兹需用孔亟,酌为就近办理,以为集腋成裘之计,拟请饬下户部、国子监,先以空白照发交各省藩司,俾捐生等随捐随即领照。
l{所以颁发空白部照之事,在七月份还在朝廷商议之中,根本不可能于四五月间在雷以諴那里实行。